【推理小說中,烏拉那拉前皇后和後來的如懿,關係要如何設計】
聽說當年《後宮.甄嬛傳》作者流瀲紫去劇組探班的時候,被蔡少芬所演繹的皇后,那被心愛之人厭棄至死的悲傷,讓她大受感動。
所以後來才又有了周迅飾演的《後宮.如懿傳》,只是如懿作為倒臺前皇后烏拉那拉氏的同族姪女,在後宮的處境簡直難堪又窘迫。
即便步步為營也不改處在刀尖浪口下的後宮生活,她心中揮之不去的陰影,更是姑母曾經無上榮耀,還是成為棄婦橫死冷宮的下場!
烏拉那拉氏一定要為后,且不能同姑母一樣落得棄婦的結果,既是前皇后的臨終叮囑,更是如懿往後,擔憂自己將行差踏錯的心魔。
據說前皇后身後,不入史冊也不附宗廟,生前作的功德(美好的部分)也會另歸他人所有;這在古代來講,簡直跟被消失了沒兩樣!
這樣的劇情放在推理小說裡,差不多等於平行雙女加上消失女孩的設計,只不過女孩被消失,半可能是他人半可能是因女孩她自己。
而且不同於言情小說要好幾本長篇才講得完,那少女修煉成魔(X)的故事,推理小說倒是比較喜歡快刀斬亂麻之一本長篇就可以講完~
兩者沒有對錯好壞問題,但推理的秘密武器是平行世界推理:用現在(C-D)過去(A-B)的雙線並進,扭轉原來A-B-C-D劇情的發展順序。
這類結構非常流行,多見於平行世界愛情故事(男V.S.女)或平行世界雙女彼此追尋;但注意,雙女追尋不是類比男女愛情的百合戀情。
所謂的平行雙女過去現在女女類比追尋,如果不是容貌性情遭遇、血緣姻親母女姊妹或閨密的相似,就是整型裝扮與模仿來混淆。
就像烏拉那拉氏前皇后,一千零一招就是喜歡把已故的親姐姐純元皇后掛在嘴邊當護身符(姐姐是要放在心裡尊重的)來逢凶化吉。
而最先開始,甄嬛之所以能入宮,也是因為容貌酷肖,說是莞爾一笑甚美所以封號的「莞」,其實是作為純元皇后「菀菀」的替代。
另外,比較可怕的是,明明過去現在不同,兩者命運某種程度上卻越來越相近,簡直是七月半水鬼抓交替,歷史悲劇再循環的無力。
但不同靈異錯亂且常被奪舍的悲慘,性別也不一定是女的書中書(雙男/男女),平行雙女多以浴火鳳凰再重生的女力勝利做結局。
比扯鈴更扯,比亂麻還要更亂的,不只可以用過去(前皇后)+現在(如懿)雙女並進;推理還可以用過去(前皇后)現在(前皇后)+過去(如懿)現在(如懿)穿插錯落亂到讀者說不出話來。
總之這會有相當多的應用變形,不管是從關係篇幅或視角的轉變來寫,但是一直都沒有改變的,則是作者那試圖想混淆讀者的用意。
如作家胡杰校園師生權力不對等的《尋找結衣同學》、作家張渝歌舞女生涯原是一場夢的《詭辯》,還有中山七里,那姐姐妹妹與閨密的誰,到底誰是誰的《嘲笑的淑女》都是這類。
這書目其實不勝枚舉,但基本多和消失的女孩有關,消失的定義,甚至可以擴充為消失/昏迷/失蹤/死亡/被噤聲或遺忘等各種情形。
先說女孩「消失」這可是與推理金三角的哪對夫妻不外遇,還有誰的主角不失憶,作為推理古今中外經典百搭必備詭計,沒有之一~
甚至我們可以說,如果推理中的女孩不在家,就是在消失的路上;如果不在消失的路上,就是在找她的抽絲剝繭上,這點毋庸置疑。
多數時候一開始就會直球告白(X),女孩消失(O),然後貼近趨勢所趨的女力覺醒/勝利,不時也會與恐怖情人或心理扭曲的囚與虐有關。
有趣的是,就像臺灣電影喜以神鬼命名,這類封面多是女孩肖像/眼睛/背影,還會來找我別找我在他們在到我之前到底要找不找為題。
如人家都說不要了還來的哈蘭.科本(Harlan Coben)《別找到我》(Six Years)、JS孟若(JS Monroe)《在他們找到我之前》(Find Me)。
邁可.洛勃森 (Michael Robotham)《請找到我》(Say You’re Sorry)與瑞妮.丹菲爾(Rene Denfeld)《請你找到我》(The Child Finder)。
不過,後宮那樣弱肉強食而且性別待遇都超級沒人性的情境,被囚受虐遭禁,甚至於冷宮生老病死乏人問津,也不只是在古代而已。
翻譯到現在的,就是消失的女孩結合平行雙女過去現在推理,試圖搜尋誰被囚受虐遭禁等驚心,所以多和兒童女子自主身體權有關。
最後尋尋覓覓冷冷清清,也像是拯救了自己,所以結局絕對不會如如懿斷髮絕情,重蹈冷宮棄婦的命運,而是女力勝利的再見光明!
警語:本文僅適用推理人物劇情設計,不可作為現實任何犯罪的途徑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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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外戚勢力關係圖(二之一) | 長知史
1. 從外戚關係角度重新評價秦始皇功過
細看這張關係圖,對秦始皇所面對的真正挑戰,應該會有更深刻的體會,也可以據此重新評價他的功過。說到底,秦始皇的終極目標,是要打破由西周起已運作近千年、由君臣親族嫡長等身份關係定義的「封建制度」,並建立一套新的制度取而代之(政治中央集權推行「郡縣制」、社會法律制度規範化、文化習俗多元一體),而不單單是消滅六國,佔據更多領土。
前346年開始,秦孝公支持由衛國人商鞅提出的政治改革(商鞅變法),推動了秦國的富國強兵,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六國打好基礎,但這卻離秦始皇的目標還有一段距離。不少學者也指出,除了秦國其他國家也一直在搞富國強兵的變法,所以說,只有商鞅變法而沒有秦始皇反封建的決心和措施,不會為中國帶來根本性的改變。
但秦始皇要反封建,卻不能只透過攻滅六國所達成。小編製作的外戚勢力關係圖,讓我們了解到,自秦始皇曾祖父以來直到秦滅六國,秦國起碼有三股極為強大的外戚勢力,左右秦國的上層政治——傳統的楚系勢力(秦楚之間有數百年的政治姻親關係,這裡不贅述,有機會小編另文再討論)、韓系勢力和趙系勢力。
擺在秦始皇面前的,首先不是領土擴展、消滅統一其他國家的戰略性問題,而是多年來糾纏在秦國權力核心的「家事」。而這些家事又以政治鬥爭、外交結盟等形式不斷演變著。要攘外,同時也需安內,即必須處理好秦國內部的外戚勢力關係。
「千古一帝」,小編認為絕對不是奉承誇張的說法。秦始皇的政治智慧,讓他在短短的數十年間,撼動了千年的政治制度和社會規範(用現代學術語言,就是「範式轉移」 paradigm shift),讓新舊交替從偶然變為必然。即使郡縣制要到宋朝才得以成熟,但它成為了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影響了中國政治、社會、文化各領域長時期的發展(宋元明開始,中國又經歷了另一次巨大的範式轉移)。
當然,秦始皇使用「矯枉必須過正」的手段,趨於嚴苛殘暴,而且最終也沒有處理好家事,讓繼位問題演變為秦帝國滅亡的導火線。
2. 沒有始皇后的真正原因
這裡先說幾句有關秦始皇後宮和兒女史料欠缺的問題。這牽涉到為什麼歷史資料中沒有提及到始皇后,以及扶蘇、胡亥母親究竟是誰的問題。
史料記載秦始皇起碼有20多名兒女,可能有30多名。這證明秦始皇具正常生殖能力,而其後宮也有一定人數,當然也一定會有正妻。按照秦國制度,在秦王早死的情況下,他的太子就會在22歲行冠禮後親政,23歲娶妻,是為正妻。這位正妻就是秦王政的王后,但史書中卻沒有提起她,也沒有寫這位王后的背景,更沒有說她後來是否成為始皇后。
秦國外戚勢力關係圖中,最不能確定的部分就是秦王政王后和後宮的身份,但根據日本學者藤田勝久和中國學者李開元的分析,幾乎可以確定(雖然沒有直接史料或考古材料作最後確認),秦始皇的正妻是位來自楚國的王女,她就是嫡長子扶蘇的母親。
因此,這就可以解答一個問題:為什麼後來陳勝、吳廣在大澤鄉揭竿起義,會利用楚國將軍項燕和秦公子扶蘇為旗號(當時兩人已死,在楚國和秦國他們有很多支持者,另外也有流傳他們仍在世),號召民眾反秦二世暴政(其實二世完全聽任趙高處理政事,暴政實來自趙高)。
因為扶蘇擁有楚國王族的血統啊。然而,這正是始皇帝所擔憂的情況。如果秦始皇要推翻封建制度,自然也意味著,他對自己家裡的外戚關係,最終要進行徹底的瓦解。這樣推斷下去,就會發覺為什麼秦始皇一直不立太子,因為立太子將會導致來自太子母系的外戚勢力膨脹。扶蘇一旦成為太子,那麼楚國外戚勢力必然難以收拾。
這裡也許可以提出一個結論:始皇帝是刻意削弱外戚的權力,連帶就是讓後宮變得低調。即使一統天下成為始皇帝後,也沒有讓「始皇后」母儀天下。反而,秦始皇於前213年焚燒其他六國的歷史書,大概也是希望將這些外戚的歷史進行清洗。
司馬遷在《史記》中就說得很明白,要了解任何政權,必須掌握外戚的貢獻:「自古受命帝王及繼體守文之君,非獨內德茂也,蓋亦有外戚之助焉。」但是,在《史記·外戚世家》中,他只能提供漢朝的外戚歷史。對於極為重要的秦國外戚歷史,卻因欠缺原始資料而寫不出來。(未完待續)
#知史 #長知史 #中國歷史 #秦始皇 #秦帝國 #中国历史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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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今天能夠受邀,參加 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Foundation 多重歧視性別暴力防治中心服務一周年的記者會。會中聽到推廣大使 林語菲 Patrick Lin 分享自己小時候所被霸凌、歧視的故事,令人難過,卻也又敬佩他的勇敢。
語菲說,小時候因為自己的性別氣質陰柔,國中階段常常遭受同儕的言語霸凌,「娘娘腔」、「不男不女」等,幾乎都已經聽到麻痺。甚至連上廁所都會遭到男同學的訕笑,會被同學要求要檢查有沒有小雞雞,甚至還強拉他到女廁,跟他說「這才是你該來的地方」。長期處在同儕的惡意玩笑之下,讓他幾乎不敢在下課時間去上廁所,只敢利用上課前的1、2分鐘,刻意避開人潮。
但在某次,卻還是被欺負他的同學堵到,他們群起把語菲拖進廁所反鎖,用盡各種語言辱罵,甚至還往裡頭潑髒水、粉筆灰。上課鐘響,他只能默默的把自己狼狽的外表清理乾淨,全身濕淋淋地走回教室上課。
到了高中之後,霸凌依然跟著他。一次體育課,許多同學約他打籃球,沒想到卻趁他不注意的時候,在球場上當著一百多人的面前,把他的褲子脫下,「有啦,林語菲有雞雞」。當下他腦筋一片空白,遠遠看到老師就站在一群同學之間,卻沒有制止他們,或是伸出援手。
曾經他也想過要輕生了結生命,好在碰到音樂,轉變成為他悲傷情緒的出口,幫助他走過這段難熬的日子。如今,他決定勇敢站出來,就是想告訴更多目前也正處在泥濘中的孩子們,「你們沒有錯,你們也可以過得很好。」
聽完語菲的分享,難過心疼之餘,卻也敬佩這麼勇敢的他。
作為一位母親,或許我永遠無法想像那種每天遭到霸凌、訕笑的日子,但我真的不希望,未來再有任何孩子,遭受到這樣的欺侮。
我一直認為,我們的社會之所以美好,就是因為有像語菲這樣把自己負面的經驗,轉為積極正向的力量,勇敢閃耀自己不同光芒的人,和像勵馨基金會這樣,伸出援手給予支援的團體存在。
一直以來,多元性別者經常遭遇歧視、被出櫃、被暴力對待的困境,除了需要整體教育更加強具多元性別的性平觀點,以及像勵馨持續進行的陪伴與支持服務外,也需要平等且完善的法制,來保護多元性別、性傾向者,這是身為中央民意代表的職責所在。
另外,我們也發現,同性婚姻當事人有遭受配偶父母暴力對待的情形,但卻因法制面的疏漏,而無法受到保護。《748施行法》中並沒有準用民法第 969 條關於姻親的定義,因此,同性婚姻當事人與對方的父母,並沒有成立姻親關係。
基於目前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3 條規定,同性婚姻當事人與對方的父母,若沒有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就不會在家庭成員的範圍內,也就不屬於可聲請保護令的範圍。
我們相信,這樣的情形不會只是個案,台灣雖然已通過同性婚姻專法,但是社會上仍存在部分不理解同性婚姻、甚至抱持著恐同態度的人們。若同性婚姻當事人的父母,抱持著不理解的態度,進而發生威脅、騷擾子女或其配偶的行為,此時,國家有義務提供保護令介入的機制,不應該因為法制的疏漏,而造成差別對待,這個部分,也會是未來我們推動修法的方向之一。
就像一直以來我所強調的,我希望未來的孩子,都能夠勇敢地活出自己,並且尊重、擁抱彼此的差異,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多元的美好國家。
我們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