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作選篇(之31)
一個人是一生行為的總和
「一個人是一生行為的總和」是我在2014年出版的一本書的書名。謹將書的「
代序」和書中有關這個書名由來的幾篇文章,組合如下。
2013年底,我出版一本書《香港思潮》,書中反映了那幾年香港社會的變化和我對這變化的論述與回應。
普羅政治學苑為這書辦了一場發佈會,之前普羅的論壇也有些對我個人過去經歷的討論和批評。我在新書發佈會上回應這些討論時説、有些批評是意見不同,那沒有關係,討論嘛;有些是偏離事實了,不過我也不準備糾正或辯解。到了我這個年紀,我不在意別人怎麼看我,怎麼説我,最重要的是我自己怎麼看自己。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一生行為,總有做對的做錯的,總和來看,自己是不是忠於自己,至為緊要。
許多回應都聚焦在「最重要的是我自己怎麼看自己」這一句。但這不是我事先想好的話。
「一個人是一生行為的總和」也不是我事先想到的。這幾句話怎麼會突然跑到我腦海裏呢?我回家後左思右想,想起是以前編《七十年代》時的一篇文章,還記得應該是張信剛用筆名寫的介紹當時剛去世的法國作家馬爾羅的文章。我找出來重讀。之後又寫了幾篇短文,就是這本書開頭的幾篇。
在回應批評意見的談話中,我首先想到的是「到了我這個年紀」。78歲,很老了吧。又過了六年,現在是快85歲了。
儘管沒有人知道自己會活多久,但到了這年紀,應該知道生命已經賺到了,以後甚麼事情都會發生。三十多年前,劉賓雁來香港,我主辦了一次歡迎他的餐會,會上許多人講了好多讚美他的話。餐後他對我説,怎麼像是追悼會?我失笑了,因為追悼會講的都是死者的好話,不會有人説壞話。但人的一生,怎麼可能如追悼會所説的那樣?一個人若回顧自己走過的路,當然有好有壞,有對有錯,有想做而因為種種原因而沒有做的事,也做了些想做的事,於是,馬爾羅説的「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他所做的,和他能做的」,應該是一個人的一生總結,也無可避免的,是我回顧一生的總結。
法國作家馬爾羅(Andre Malraux),生於1901年,1976年去世。這句話出自他的小說《人的命運》。
為什麼這句話讓我30多年都記得?因為它對我其後的人生選擇很有影響。
馬爾羅一生參與許多國際的反抗運動,又寫了不少傑出作品。他年輕時曾在遠東,與當時越南、中國、蘇聯的共產黨革命者頻繁接觸。他的小說《人的命運》寫省港大罷工。他策劃過對沙特阿拉伯的襲擊,又曾經替被德國納粹分子誣告為國會縱火案主謀的革命者季米特洛夫辯護。1936年,他參加西班牙反法西斯戰爭。二次大戰期間,他領導好幾支抗納粹游擊隊。大戰後,他擔任戴高樂政府的文化部長。1969年他告別政壇,把餘生用於寫作。
這樣充滿行動又不斷著述的人生,當然引起很多爭議,他自己也從同情及支持中蘇共政權轉為參加反共的法國內閣。認識上,他不斷自省,不斷否定自己。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有問題嗎?沒有。只要發自內心,只要出於至誠。人就是在不斷否定自己的認識中創建自己,成就一個人的。「最要緊自己怎樣看自己」的意思就是不管別人如何議論,自己相信自己: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
一生行為總和,包括一個人一生做的所有事,但不是一生中所有想做的事。一生中有許多事是我們想做,但不是我們能做的。這不僅是能力所限,而且受客觀形勢種種因素所限。人在少年時常懷大志,長大後就慢慢知道我們的人生其實受「能不能做」所控制。回顧自己一生,能做的事與想做的事有不小的距離。無論辦雜誌,當編輯,寫文章,從不會恣意而為,總會有限制。問題是:在想做和能做之間,對想做的堅持和對能做的妥協如何權衡?如果純從個人的利益、權位出發,妥協就會沒有底線,你與自己原來想做的這個人生目標就會越來越遠,甚而慢慢已不再記得曾有過這樣的人生目標,又或者你的人生目標已變化成純粹是個人名利的追逐了。於是,「能做」的問題也就在你的人生路程中消失了。
一生行為中有「能做的」,就意味着我們的人生還會常有掙扎。這些年,香港社會的價值系統不斷沉淪,「想做的」和「能做的」距離越來越大。「想做的」是基於自己的信念與價值觀,「能做到」就是在客觀形勢下能夠照自己信念去做而能做到的事。比如許多新聞界朋友,按照心中對新聞價值的執著,想留在崗位上做想做的事,但客觀環境卻不能做。許多新聞界人才終於堅持不下去,實在不是個人而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儘管一生人能做的事有限,儘管有許多想做又做不到的事,但應該堅持不要做「不想做」的事,也就是違背自己信念和心中價值觀的事。妥協也須有底線。
我回望一生,還是堅持做想做的事居多,也有幸做了些能做的事,也大致沒有做「不想做」的事,雖因此而荊棘滿途,終無悔此生。
季米特洛夫 在 李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舊作選篇(之30)
一個人是一生行為的總和
「一個人是一生行為的總和」是我在2014年出版的一本書的書名。謹將書的「
代序」和書中有關這個書名由來的幾篇文章,組合如下。
2013年底,我出版一本書《香港思潮》,書中反映了那幾年香港社會的變化和我對這變化的論述與回應。
普羅政治學苑為這書辦了一場發佈會,之前普羅的論壇也有些對我個人過去經歷的討論和批評。我在新書發佈會上回應這些討論時説、有些批評是意見不同,那沒有關係,討論嘛;有些是偏離事實了,不過我也不準備糾正或辯解。到了我這個年紀,我不在意別人怎麼看我,怎麼説我,最重要的是我自己怎麼看自己。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一生行為,總有做對的做錯的,總和來看,自己是不是忠於自己,至為緊要。
許多回應都聚焦在「最重要的是我自己怎麼看自己」這一句。但這不是我事先想好的話。
「一個人是一生行為的總和」也不是我事先想到的。這幾句話怎麼會突然跑到我腦海裏呢?我回家後左思右想,想起是以前編《七十年代》時的一篇文章,還記得應該是張信剛用筆名寫的介紹當時剛去世的法國作家馬爾羅的文章。我找出來重讀。之後又寫了幾篇短文,就是這本書開頭的幾篇。
在回應批評意見的談話中,我首先想到的是「到了我這個年紀」。78歲,很老了吧。又過了六年,現在是快85歲了。
儘管沒有人知道自己會活多久,但到了這年紀,應該知道生命已經賺到了,以後甚麼事情都會發生。三十多年前,劉賓雁來香港,我主辦了一次歡迎他的餐會,會上許多人講了好多讚美他的話。餐後他對我説,怎麼像是追悼會?我失笑了,因為追悼會講的都是死者的好話,不會有人説壞話。但人的一生,怎麼可能如追悼會所説的那樣?一個人若回顧自己走過的路,當然有好有壞,有對有錯,有想做而因為種種原因而沒有做的事,也做了些想做的事,於是,馬爾羅説的「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他所做的,和他能做的」,應該是一個人的一生總結,也無可避免的,是我回顧一生的總結。
法國作家馬爾羅(Andre Malraux),生於1901年,1976年去世。這句話出自他的小說《人的命運》。
為什麼這句話讓我30多年都記得?因為它對我其後的人生選擇很有影響。
馬爾羅一生參與許多國際的反抗運動,又寫了不少傑出作品。他年輕時曾在遠東,與當時越南、中國、蘇聯的共產黨革命者頻繁接觸。他的小說《人的命運》寫省港大罷工。他策劃過對沙特阿拉伯的襲擊,又曾經替被德國納粹分子誣告為國會縱火案主謀的革命者季米特洛夫辯護。1936年,他參加西班牙反法西斯戰爭。二次大戰期間,他領導好幾支抗納粹游擊隊。大戰後,他擔任戴高樂政府的文化部長。1969年他告別政壇,把餘生用於寫作。
這樣充滿行動又不斷著述的人生,當然引起很多爭議,他自己也從同情及支持中蘇共政權轉為參加反共的法國內閣。認識上,他不斷自省,不斷否定自己。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有問題嗎?沒有。只要發自內心,只要出於至誠。人就是在不斷否定自己的認識中創建自己,成就一個人的。「最要緊自己怎樣看自己」的意思就是不管別人如何議論,自己相信自己:一個人是他一生行為的總和。
一生行為總和,包括一個人一生做的所有事,但不是一生中所有想做的事。一生中有許多事是我們想做,但不是我們能做的。這不僅是能力所限,而且受客觀形勢種種因素所限。人在少年時常懷大志,長大後就慢慢知道我們的人生其實受「能不能做」所控制。回顧自己一生,能做的事與想做的事有不小的距離。無論辦雜誌,當編輯,寫文章,從不會恣意而為,總會有限制。問題是:在想做和能做之間,對想做的堅持和對能做的妥協如何權衡?如果純從個人的利益、權位出發,妥協就會沒有底線,你與自己原來想做的這個人生目標就會越來越遠,甚而慢慢已不再記得曾有過這樣的人生目標,又或者你的人生目標已變化成純粹是個人名利的追逐了。於是,「能做」的問題也就在你的人生路程中消失了。
一生行為中有「能做的」,就意味着我們的人生還會常有掙扎。這些年,香港社會的價值系統不斷沉淪,「想做的」和「能做的」距離越來越大。「想做的」是基於自己的信念與價值觀,「能做到」就是在客觀形勢下能夠照自己信念去做而能做到的事。比如許多新聞界朋友,按照心中對新聞價值的執著,想留在崗位上做想做的事,但客觀環境卻不能做。許多新聞界人才終於堅持不下去,實在不是個人而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儘管一生人能做的事有限,儘管有許多想做又做不到的事,但應該堅持不要做「不想做」的事,也就是違背自己信念和心中價值觀的事。妥協也須有底線。
我回望一生,還是堅持做想做的事居多,也有幸做了些能做的事,也大致沒有做「不想做」的事,雖因此而荊棘滿途,終無悔此生。
季米特洛夫 在 Pazu 薯伯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願別人多談的歷史
文:薯伯伯
從前有一個政黨,成立初期的資金由外國資助,黨青年到該資助之外國領取生活津貼,政黨主要人物更是靠外國經費遊歷,政黨成員還要定期向國際組織匯報款項動態。
這個政黨叫中國共產黨,按現在《國安法》的定義,這個政黨早就要抄家了。
《烏托邦的幻滅——延安一代士林》的作者裴毅然做了一份詳細調查,研究中共初期的經費來源(見其報告《中共初期經費來源》),內容摘要如下:
• 1921年8月初,中共創辦機關刊物《勞動》周刊,約三十人領取津貼2,035元/月,全部開支及出版費用為每月一千零數十元,費用均由共產國際補助。
• 1923年4月30日,陳獨秀打收條認領共產國際寄交中共的4、5月經費1,000墨西哥元。
• 1924年,中共月均得俄款約3,000元1925年預算月領2,250元,4月起增至3,650元;1927年月均收到3萬元以上;1928至32年,每月預算5萬元左右。1927年以後,每年僅用於「特別費」一項,中共就得到幾十萬元上下。
• 1927年,中共組織上海三次工人武裝起義,得俄款約3萬元,開辦黨校得5萬元,7至8月為解決湖南農運得款近5萬元,9月準備秋收起義得款1萬元,12月為廣州起義及善後得援款近10萬元。1928年底,中共向莫斯科提出百萬特別費。
• 1926年以後,共產國際提供給中共的經費預算已達6,000元/月;1927年再增經費預算1.2萬元/月。
• 1927年7月5日,共產國際為復興湖南農運撥款3.95萬元。
• 1927年8月,國共關係徹底破裂後,共產國際撥給中共的經費增加到2萬元/月dk。9月6日,莫斯科電令上海共產國際工作人員:「請在年底前撥給中共17,128美元。」
據中共歷史檔案財務統計,1927年共產國際秘密撥付中共各項款額接近100萬銀圓,對剛成立的中共來說,年助百萬已是天文數字。
* * *
另,1921年4月,共產國際東方部派出正式使節馬林來華助建中共,帶來不少境外資金,毛澤東亦有靠這些境外資金用於遊歷杭州南京。
1928年底,中共向莫斯科提出百萬特別費。毛澤東搞秋收起義,章士釗也為他籌了2萬元。工資不高的毛澤東,亦能抽美麗牌香煙。
1941年7月7日,季米特洛夫通知毛澤東:「援款(100萬美元)已獲批准,將分批寄出。」
按2020年7月實施的《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即屬犯罪。
中共收取資金「顛覆國家政權」,還要收取大量境外資金,難怪對這段歷史不願多談,亦難怪現在對所謂外國勢力如此忌憚。
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正視歷史,不容扭曲。
《中共初期經費來源》報告原文(作者:裴毅然):http://www.cuhk.edu.hk/ics/21c/media/articles/c125-201103003.pdf
(為免被刪,順便提供後備檔案連結: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1222194429/http://www.cuhk.edu.hk/ics/21c/media/articles/c125-201103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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