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黃靖茹同學私訊給我希望能加入連結幫她宣傳廢除鞋禁的理念,我很爽快的答應了,今天看到她寫的Q&A論理清楚,邏輯性強,讓我對她刮目相看,也很高興台灣的高中生如此優秀,敢於大聲說出自己的訴求,坦白說,我們這一代差的遠了,年輕世代的覺醒才是台灣的新希望,新未來,景美女中的校長老師們,廢掉不合理的鞋禁鞋襪吧!這件事情繼續延燒下去,丟臉的是我們這些還停留在舊時代滿腦子恩權主義的教師們啊!靖茹,妳們好棒,加油
請大家幫忙分享,讓更多人知到景美女中這群學生們的訴求
《關於廢除鞋禁襪禁的那些Q&A》/景美女中高二 黃靖茹
Q:做學生權利運動的目的是什麼?
A:目的是讓學生們知道自己能為自己的權利站出來。無論訴求有沒有達成,是要迫使社會與政府重視學生的意志,而非將學生視為未來統治者操控的群體而加以宰制。
Q:什麼是鞋禁襪禁?
A:景美女中的鞋禁襪禁為學生必須穿著75%白色的鞋子,並且著過踝白襪。若有違規遭糾察隊或教官登記,得記違紀一支,三支違紀換一支警告。
校規連結:http://web.cmgsh.tp.edu.tw/…/201…/2015-10-8-11-27-49-nf1.pdf
Q:為什麼想廢除鞋禁襪禁?
A:學生的穿著系為個人自由,並不違反公共利益,在民主法治的前提下,若校方要剝奪部分學生的權利,應該要有充分並正當的理由,並且在懲罰時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且我們發現,學校裡不少同學已經不再遵守鞋禁襪禁,而是會偷穿不符合規定的鞋襪再跑給糾察隊/教官抓。規範不但不合理且不受受規範者認可,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且若學校想推廣法治教育,就必須與學生討論規範的正當性而非放任學生以「偷穿,被抓到再說」的消極心態面對。
Q:反對廢除鞋禁襪禁的你們是否具有代表性?
A:我們只是眾多景美女中學生的一員,我們僅能代表所有景美女中學生及校友的一小部分。但是我們希望藉由我們的發聲,激起學校與同學、校友的討論,重新以民主公開的方式去思辨與所有景美人息息相關的規範。且在沒有經過思辨與討論下的自主選擇,通常也很難代表自主的意願,而可能是受到政治力、文化或結構的影響。
例如小高一一進入景美女中,就在集會上被師長要求自行或到合作社買符合規範的白鞋白襪時,因為同儕與校規的壓力,是否還來不及思考規範的意義與自主的意願便妥協?那麼這樣的選擇真的是自由的嗎?也許經過這一次的思辨與討論之後,景美女中的學生仍然會選擇服從校規,但是我們要的只是讓學生知道:你是能為自己的權利做出選擇的。
Q:爭取廢除既有的校規,是否在跟學校傳統與校友回憶作對?
A:我們認為景美女中的傳統或精神,並不能也不會建立在表象的服儀規範上,我們相信即使廢除了鞋禁襪禁,景美女中仍然會有優良的傳統與辦學精神被保留下來。
我們認為每一個人的回憶都會或多或少的因為個體因素或者時空背景而有不同,但是最可貴的即是在學校三年的燦爛青春。
只要你在景美女中生活過、感受過,那麼你的回憶就不會被任何人奪走,也不容許被任何規範制約。脫下鞋子之後,回憶不會不同。
Q:若有人說:"不爽就不要讀景美女中啊,我讀景美我驕傲!"該如何應對?
A:我們也對於身在這個活潑開放的校園感到驕傲,甚至深深相信學校給予我們的多元開放的教育精神,因此當我們看到景美女中仍然存在不合時宜且不便利的服儀規範時,不免希望能夠透過思辨與行動,與學校和同學們一同討論改革的方法。如果要我們因此而離開景美女中,我們會感到相當遺憾。
若要以「先同意規範再就學」來解釋學生與學校之間的關係就會變成「商業契約」,如此學校會變成廠商,學生為消費者,學生有絕對的自由以金錢購買到學校老師的教育。但事實上,學校老師的教育目的並不是金錢,學生也在升學主義下沒有足夠的自由選擇自己的學校,甚至是考到滿分的學生,也會因為升學主義與精英主義的期待而填第一志願,但也許他屬意的是社區高中或技職教育。
再說社會契約,社會契約是訂約者彼此討論同意才出現的。所以一旦訂約者有人來有人走,不再是同一群,約就不再完全適用。即使訂約者是同一群,如果大家的心意出現了難以事先預知的變化,那麼約也會需要調整。人是會從經驗學習的生物,不會幾十年都同一個樣子,所以法律才需要與時俱進。一張社會契約只適用於訂約的時刻。如果你認為校規是校方跟學生的契約,那麼校規當然需要時時被每個校方、教師以及學生一起來檢視。
而與教學關係很小,影響學生生活卻很大的服儀部份,自然需要很大程度根據學生的意見與需要而修改。
Q:為什麼不交給班聯作問卷投票就好?
A:服儀自由屬於個人表現自由,不違反公共利益,並不能公投以決定,就如同我們不應該公投決定同性戀者是否有權結婚。
且在現行學校體制中,即使蒐集到學生的意見,也必須經過服儀委員會、校務會議等會議,經由不符合比例的校方代表、家長代表與個位數的學生代表進行投票,才能決議是否通過提案。但是具有投票權的校方與家長代表,並非受制約的群眾,何以能夠代替學生決定自己穿著的選擇自由?
交由班聯會投票並且經過學校會議決議是否開放鞋禁襪禁,不只是粗糙且不符合民主精神的代議制度,也在現行規範下不可能達成學生的心願。
Q:那麼你們到底希望學校怎麼做?
A:
一、 全面開放鞋禁襪禁,廢除關於鞋禁襪禁的校規
二、 在一學期之內廢除該校規,且在這段時間不得再以鞋禁襪禁為理由懲處學生
三、 重新檢視既有的服儀修訂規則。建立一套校規討論系統,使服儀相關校規能及時符合當下學生的實際需求。
Q:是不是只想為自己謀福利,其實根本沒為學校著想?
A:我們明白學校在之中的辛苦與難處。但是我們認為解除鞋禁襪禁是對學校有益處的。因為從此之後學校就不需要耗費大量人力(教官與糾察隊)以及時間成本,去緊盯學生的腳丫。教官可以花更多心力去關心校園安全或者學生狀況,也不需要一天到晚追著違規的學生跑。
Q:廢除鞋禁襪禁對學生的好處是?
A:廢除鞋禁襪禁之後,學生可以自由選擇自己鞋襪的顏色、款式等。喜歡穿白鞋白襪的依然能夠繼續穿白鞋白襪,對於自己鞋襪美感有特別堅持的,也能展現自己的心意。或者在買鞋子襪子方面也會省點心力。最重要的是,告訴自己:我能為自己選擇並能為自己負責。
Q:想像中,廢除鞋禁襪禁的景美女中會成為甚麼樣子?
A:我們的想像也許跟其他景美女中學生的想像不同,但這就是自由的美好,每一個人有自己的想像與認同。但我們相信,廢除鞋禁襪禁的景美女中,仍然會是青春綻放的美麗校園,只是我們不必再擔心沒有穿上一模一樣的白鞋白襪就不是景美人,只要我們認同,就能大聲的說:脫下鞋襪之後,我們沒有不同!
Q:想對景美女中全體學生說的話?
A:一個人跳舞是反抗,全校作伙跳舞是民意--(from《女朋友.男朋友》)
你願意跟我們一起赤腳,來一場盛大的狂歡嗎?
訴求:
一、 全面開放鞋禁襪禁,廢除關於鞋禁襪禁的校規。
二、 在一學期之內廢除該校規,且在這段時間不得再以鞋禁襪禁為理由懲處學生
三、重新檢視既有的服儀修訂規則。建立一套校規討論系統,使服儀相關校規能及時符合當下學生的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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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乙錚:警棍遇上軟實力.三粒星贏了五粒星.誰是佔中人
信報 2014年11月13日
http://forum.hkej.com/node/118358
《信報》時事評論:滬港不通不通馬上通。看來,有些人想在這個「經濟城市」搞政治掛帥,一心渴望以不通迫退佔中,沒料到祖國的金融資本根本沒興趣來這個,於是那些人只好回來老老實實把未通的盡快搞通,然後申明是祖國關懷。既然「政治問題金融解決」行不通,能不能走回頭路,再嘗試「政治問題員警解決」呢?那樣速戰速決的確是一個很吸引的解決辦法。但是,代價如果是一個港版2.28的話,划算不划算?手尾誰來跟?歷史的賬怎麼算?港人更加離心怎麼辦?阿爺買不買?
一、清場:可用警棍嗎?
有報道指出「消息人士」稱習近平在不公開場合指示梁特「放膽」對付社運,暗示警方將決定清場。與此同時,網上瘋傳一則作者自稱是警隊人員的短帖,指出清場行動主要用警棍:「上次催淚彈一役令我地內部士氣低落,今次應該會硬清場同打游擊,所以請大家小心(即係主力用棍同不停拉人,以小隊形式行動)」【註1】。
清場可以靠警棍嗎?警棍有明確的使用守則嗎?有沒有「國際標準」?筆者為此問題看過不少資料。
在聯合國的有關文件裏,有的是使用武力的一般標準,卻沒有確切的警棍使用限制,但是,在西方的主要國家裏,有關規矩還是相當一致的:員警不能以警棍作攻擊性武器;使用的時候不能對準對方的重要部位而只能打擊下身及手部;出手的時候,揮動警棍的手不能高於肩膊;警棍擊頭是高危、或可致命動作,只有在對方嚴重威脅員警性命的時候,法律上才可以接受;被警棍擊傷的人須先送醫院救治,之後才能逮捕。
我們可以仔細看看特府在此事上最喜歡用的美國例子來說明問題。1992年,洛杉磯發生駭人聽聞的Rodney King案,案中的受害黑人King被4個持警棍的員警毆打,嚴重受傷,洛市檢察長起訴員警使用過度暴力,告上法庭,豈料初審竟判4人無罪,隨即引發一連 6天的大範圍暴亂,導致2000人受傷、53人死亡。暴亂結束後,聯邦法庭重審案件,最後判兩名員警有罪;涉事4名員警中的3位被解僱,事發之時的洛市警察總監約滿不續。
此後,加州以至美國很多其他城市都重新修訂警察動武守則,特別是有關警棍的使用守則。首都華盛頓警局在其2011年《應付憲法第一修正案(公民權 利)有關的集會和示威的標準行動準則》裏特別指出「以警棍打頭是致命武力」;波士頓警局禁止員警在非高危情況下使用警棍打擊對方大腿以上部位(手臂除外);加州的警察訓練手冊指出警棍不可用以襲擊可致命的部位,包括頭、頸、胸、腰、脊椎、尾龍骨、鎖骨;三藩市警局禁止員警在揮動警棍時,手部高於自己的頭部,並且不能用以對付示威群眾【註2】。
一般而言,美國警察可用於對付爭取民權活動者的手段,限制較嚴格;對付普通疑犯的手段,限制則較寬鬆。當然,使用警棍過當的情況還是會發生的,所以一些民間團體如「國際特赦」(AI)、「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經常與警局打官司。近年與警棍使用有關的訴訟,警方敗訴賠償金額有些達到百萬港元【註3】。香港當權派引用一些過時資料、局部事實,試圖為警方的動武行為辯護、開路,不是蓄意誤導,也是出於偏見,殊不可取。
在香港,若引用上述一般標準或美國標準,如果留守者只是不願意移動,或者只是保護障礙物,甚至與員警推撞,只要沒有嚴重威脅員警性命,後者使用警棍是不能允許的。因此,港警絕對不可以「主力用警棍」來「硬清場」。
二、留守意象:棕櫚樹
棕櫚樹多長在熱帶與亞熱帶潮濕多雨的海岸地區,種類很多,包括常見的椰子樹,一樹擎天。一項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做的研究顯示,1992年的五級(最強)颱風安德魯以最高時速282公里襲擊該州之後,有兩種棕櫚樹的存活率最高,超過93%,拋離其他所有樹種,原因是其樹身雖不算最粗壯卻帶有柔性,在強 風中搖曳之時,能卸去大部分風壓,具有無與倫比的「軟實力」。反觀不少其他樹種,更粗壯更堅硬的多的是,但在超強颱風吹襲之時,或是倒下或是折斷【註 4】。
或者,我們可用棕櫚樹為意象,比喻佔中留守者。強風來襲之時,硬撐死頂不一定最能抵抗,反而是能夠放軟身段因勢利導的話,更能夠永續。
三、自己身份自己定
專制政權最不重視民意,除非影響其核心利益。香港的民意調查林林總總,北京一般不理會,就算和政改有關而對它不利的,也是一「藐」置之,因為有「重要關頭信靠得過」的特府把關,民意不民意都不影響大局。唯獨是研究港人身份認同、追蹤其變化的民調,雖然不涉具體政策,北京卻往往十分在意;數據正面的 話,例如2008年京奧舉辦前後那些年,它很受得落,負的就會挑動它的神經。本周一,中大方面公布了最新的「港人身份和國家認同調查結果」,若拿來與剛好兩年前(2012年11月)、即梁特上台不久後發表的那一份比較着看,北京肯定雙重不高興【註5】。
是項研究於回歸之前的1996年開始做,到今天為止,一共發表了十次結果。好幾個關鍵的數據兩年來大幅變化(3個百分點以上),其中有些更破了紀錄 (後者包括:只認自己是「中國人」的,急跌至8.9%;只認自己是「香港人」的,急升至26.8%;對解放軍、國旗、國歌抗拒的,全部急升,分別達 26.7%、13.7%及13.9%,都是1997年之後的新高;等等)。這些頭條數字固然醒目,但另外一些也許更值得留意。
其一,應拿「認同香港優先者」和「認同中國優先者」作數量比較,因為有更大的政治和政策涵義。中大民調把「認同香港優先者」定義為自視作「香港人」或「香港人、也是中國人」者;同樣,把「認同中國優先者」定義為自視作「中國人」或「中國人、也是香港人」者。如此,今年「認同香港優先者」是「認同中國 優先者」的2.2倍(68.8% v. 31.2%);這是很濃厚的本土味!兩年前,這個倍數還只是1.9;即是說,這個倍數兩年增加了16%。
身份方面認同香港優先如此大比例拋離中國優先,會直接轉化為要求政府在政策方面貫徹「香港優先」、「港人優先」。如果特府做不到這點,所訂政策反而處處體現「中國優先」、「陸人優先」,就會愈發引起反對,或終不能成事、或強行落實而招致內傷。這是前瞻。
既有的「中國優先」、「陸人優先」政策,例如買樓投資三粒星、單程證審批權在大陸、福利不必等7年、大學研究生政策「平等地」對陸生傾斜等,將會面對愈來愈大的反攻;下一波的社運,很可能就是針對個別具體政策、「香港優先」與「中國優先」的大對決。
兩年來,認同「港人優先」不僅僅在量方面(人數百分比)增加,還因為其中自認「香港人」的增幅比自認「香港人、也是中國人」的更快,而令「港人優先」這四個字變得更熾熱(intense)。同理,「陸人優先」不僅僅是在量減,還因為其中自認「中國人」的人數減得比自認「中國人、也是香港人」的更快,從而令「陸人優先」這四個字在港人當中變得更乏勁。
其二,市民對普通話的抗拒,在調查訪問中至為突出。抗拒的人數,從2006年的最低點1.8%,激增9倍至今年的16.2%;對說普通話的自豪感, 則從2006年的最高點34%,急降一半到今年的16.7%。對普通話的態度,性質上與對解放軍、國旗、國歌不同,普通話可以是「搵食工具」,而且 1997年以來,特府在學校搞「普教中」、在校外甚至在巴士上推廣也不遺餘力,到頭來卻如此不濟,真是有點意外。語言工具猶如此,如果特府加強「思想工作」,推行欽定基本法教育、欽定國情教育的話,必然弄巧反拙,反彈得更厲害。
其三,一直以來,是項研究的對象都是「18歲或以上能操粵語的香港市民」,也就是說,數據未包括中學生。這會引起相當程度的民情誤讀,原因有二:一是兩年前發生了「反國教洗腦」事件,中學生是骨幹,而今年更有不少中學生參與佔中,在在反映他們對政事已有看法,無疑也會有更清晰的身份認同;一是數據帶 有明顯的年齡規律,即年紀較輕的,一般對大陸比較不認同、對香港比較認同,而這個規律對中學生而言,估計也是成立的。不用說,如果一直以來的研究對象起碼包括高中生,則這次研究結果裏的數字變化會更大。
其三,一直以來,是項研究的對象都是「18歲或以上能操粵語的香港市民」,也就是說,數據未包括中學生。這會引起相當程度的民情誤讀,原因有二:一 是兩年前發生了「反國教洗腦」事件,中學生是骨幹,而今年更有不少中學生參與佔中,在在反映他們對政事已有看法,無疑也會有更清晰的身份認同;一是數據帶 有明顯的年齡規律,即年紀較輕的,一般對大陸比較不認同、對香港比較認同,而這個規律對中學生而言,估計也是成立的。不用說,如果一直以來的研究對象起碼 包括高中生,則這次研究結果裏的數字變化會更大。
中大的這個報告,是在相當敏感的時刻推出的,當權派會怎樣反應呢?以往一貫的做法是,一面詆譭調查報告,一面掩耳盜鈴,繼續一些更令港人離心的言 論、做法和政策。然而,當今特府可能不會滿足於此;筆者估計,「幫港認同」之類的東西,很快就會和公眾見面。畢竟,愛國者當道,有錢而愛黨者日眾,一般人 怎可能不也跟着「愛上心頭」呢?
四、佔中者的背景分布
佔中的是些什麼人?這個有趣的問題,有了一些初步的答案。
有名為「公民議會」的團體在金鐘佔領區進行民調,初步整理出的結果當中,筆者最感興趣的,不是他們的政治意向,而是佔中者的年齡和教育程度等分布與2013年年中全港人口當中的分布之間的差異【註6】。
假設民調受訪者是一個能夠代表所有佔中者的樣板。然則,據此民調的結果顯示,佔中者當中,年齡中位數大約是30歲,比起全港人口年齡中位數42.5 歲,低了一大截;其中,若以每十歲作為一年齡組別,則以20至29歲的組別人數最多,約佔參與者的38%(此數字為筆者按公開的統計結果重新分組後估算得 來)。教育程度方面,已擁有研究院或大專學歷的,佔參與者的81%,遠遠高於總人口中(15歲以上)的29%數字。職業方面,在學學生(絕大部分為中學或以上學生)佔參與者的16%;屬於專業或管理階層人員的佔參與者42%。
由此可見,這個運動是以年輕人、廣義中產者為主力的,教育程度極高。為什麼是這些人呢?在一個政治上軌道、經濟正常發展的社會裏,這種人應該是最受 益的群體、整個社會的現在和將來的支柱。然而,當他們參與佔領、走上街頭的時候,當權派馬上說他們是愚蠢的、幼稚的、受人利用的、受外部勢力支配的、意圖 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的。這顯然不是一般香港人可以相信和接受的指控。
《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1】習氏「放膽」說見https://www.facebook.com/post852/posts/719380314776963;警棍清場說見https://www.facebook.com/passiontimes/posts/10152529265518214。
【註2】有關的資料見http://cdn.theatlantic.com/stati ... ssing%20Protest.pdf頁38。這是美國四所名牌大學包括哈佛及史丹福法學院的研究人員合作的研究結果。
【註3】例見http://www.aele.org/alert-tactics.html#13。
【註4】見http://edis.ifas.ufl.edu/pdffiles/FR/FR17500.pdf。
【註5】中大《2014年港人身份與國家認同調查結果》完整版見http://www.com.cuhk.edu.hk/ccpos ... 141110_Identity.pdf;上一次2012年發表的的那份在 http://www.com.cuhk.edu.hk/ccpos/images/pressrelease.pdf。
【註6】2013年年中的香港人口統計撮要見http://www.gov.hk/en/about/abouthk/factsheets/docs/population.pdf;「公民議會」的調查結果見https://www.facebook.com/CivicCouncil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