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百年樹人大計,但面臨少子化浪潮,許多私校在面臨退場危機時卻沒有穩妥的退場機制,衍生出了許多亂象。本週我們努力讓「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退場條例」在立法院文教委員會審查完成,希望讓私校退場的轉型陣痛降到最低!
在「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退場條例」中,我們整理出3項大重點,包括「審議會增設師生代表」、「不得強迫學生轉學」以及「退場學校學生就學配套」,確保師生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很高興經過大半年的奮鬥後,終於可以自信地說,我們在推動私校有序退場轉型的大工程中,同時確保師生的權益不會被犧牲!期待法案三讀通過之後,能讓私校退場的轉型陣痛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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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會增設師生代表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私校退場審議,保障師生權益!
🔺少子化浪潮來襲,許多私立學校面臨學生來源不足,勢必走向退場。但近來許多私校退場或試圖退場時,已衍生出諸多亂象,舉凡已經停辦的永達、即將停辦的台觀、刻正易手的康寧等等,有序且穩妥的 #退場機制 不能少!本週虹安在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審查「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總共25條,終於審查完成!
💡虹安先前已提出的版本,在審查過程中歷經折衝,爭取下列三點獲得通過,來跟大家分享:
1⃣ #審議會增設師生代表
在退場審議會當中人員的組成,原本只列有社會公正人士,沒有加入受影響最大的學生及教師,虹安極力爭取師生代表應納入退場審議會。最後,教育部同意在組成審議會時需明確納入學生和教師代表,而且也規定教師和學生代表應由推舉或選舉產生,而非任意指派。這將讓審議會組成更加透明和民主,確保師生權益不受損害。
2⃣ #專輔學校不得強迫學生轉學
在原本的行政院版本當中,規定學生有轉學意願者,學校應協助學生辦理轉學事宜。但虹安認為,該規定沒有完整照顧到學生的實際情況,學校也可能強迫學生轉學、輟學。修正之後的版本納入虹安的意見,在第十條中明定專案輔導中的學校不得強迫學生轉學。在私校退場中,學生族群往往是最大的受害者,私校退場要完善有序,就必須盡力保障學生權益。
3⃣ #退場學校學生就學配套
行政院版本原未明確規定私校停辦後,學生轉學的處理方式,虹安一開始便提出應讓學生可以留在原學校讀書至畢業,因為許多學生受到交通、家境等因素難以長途遷徙,就近選擇社區學校就讀,但該校退場後若可能轉學學校過遠,恐將立即面臨失學或輟學的困境。最後,虹安和教育部達成共識:在私校退場條例的第19條,加入可以讓退場學校的學生轉學後可在「校外」,也就是讓學生可能在原校或鄰近學校繼續就讀,僅學籍轉移到安置學校,並補助轉學衍生之費用。
很高興奮鬥了大半年,最後可以與教育部和立法院的同仁,一起在推動私校有序退場轉型的大工程中,同時盡力確保師生的權益不被犧牲!期待法案三讀通過之後,可以讓私校退場浪潮下的轉型陣痛降到最低!
#私校退場轉型有序
#師生權益保障有力
🙏感謝媒體報導➡️➡️➡️
⏺自由時報:
私校退場條例打開「校外上課」箝制 學校停辦仍可原校就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21677
學校停辦 學生可留原校址上課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47011
⏺公視新聞網:
私校遭處分停止全部招生 方能重組董事會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4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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