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絕對不是兒戲
法律是我們國家,典章制度,依法治國(Rule Of Law)的根據來源。
法律絕對不是兒戲,把法律當兒戲,踐踏法律尊嚴的人,我們法律人一定要嚴辦他們,追究到底。
這就是耶林所講的,薩孟武教授翻譯的,王澤鑑老師介紹的(法律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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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 Kampf ums Recht》是德國法學家Rudolf von Jhering於1872年在維也納的演講紀錄。
Recht一語在德文同時有「權利」與「法律」的雙重意義。但參考內文,現代中文直譯應是《為權利而鬥爭》,簡體中文的全譯本採用此標題。薩孟武先生翻譯成中文時,採用英譯本《The Struggle for Law》的翻譯翻為《法律的鬥爭》。
本人在此折衷使用《權利的鬥爭》作為標題。
以下收錄載於《民法總則》之中的薩孟武先生的節錄意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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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鬥爭
著作:魯道夫.馮.耶林
翻譯:薩孟武
一
法律的目的是和平,而達到和平的手段則為鬥爭。法律受到不法的侵害之時——這在世界上可能永遠存在——鬥爭是無法避免的。法律的生命是鬥爭,即民族的鬥爭,國家的鬥爭,階級的鬥爭,個人的鬥爭。
世界上一切法律都是經過鬥爭而後得到的。法律的重要原則無一不是由反對者的手中奪來。法律的任務在於保護權利,不問民族的權利或個人的權利,凡想保全權利,事前須有準備。法律不是紙上的條文,而是含有生命的力量。正義之神,一手執衡器以權正義,一手執寶劍,以實現正義,寶劍而無衡器,不過暴力。衡器而無寶劍,只是有名無實的正義。二者相依相輔,運用寶劍的威力與運用衡器的技巧能夠協調,而後法律才完全見諸實行。
世上有不少的人,一生均在和平的法律秩序之中,過其悠遊自在的生活。我們若對他們說:「法律是鬥爭」,他們將莫明其妙。因為他們只知道法律是保障和平與秩序。這也難怪他們,猶如豪門子弟繼承祖宗的遺產,不知稼穡艱難,從而不肯承認財產是勞動的成果。我們以為,法律也好,財產也好,都包含兩個要素,人們因其環境之不同,或只看到享樂與和平之一面,或只看到勞苦與鬥爭之一面。
財產及法律猶如雙面神的耶奴斯的頭顱(Janus-head)一樣,對甲示其一面,對乙又示其另一面,於是各人所得的印象就完全不同。此種雙面的形象,不但個人,就是整個時代也是一樣。某一時代的生活是戰爭,另一時代的生活又是和平。各民族因其所處時代不同,常常發生一種錯覺。此種錯覺實和個人的錯覺相同,當和平繼續之時,人們均深信永久和平能夠實現,然而砲聲一響,美夢醒了。以前不勞而獲的和平時代已成陳跡,接著而來的則為面目全非的混亂時代。要衝破這個混亂時代,非經過艱苦的戰爭,絕不能恢復和平。沒有戰鬥的和平及沒有勤勞的收益,只存在於天堂。其在人間,則應是努力辛苦奮鬥的結果。
德文Recht有客觀的(objective)及主觀的(subjective)兩種意義。客觀的意義是指法律,即指國家所維護的法律原則,也就是社會生活的法律秩序。主觀的意義是指權利,即將抽象的規則改為具體的權利。法律也好,權利也好,常常遇到障礙;要克服障礙,勢非採取鬥爭的方法不可。
我們知道法律需要國家維持。任何時代必定有人想用不法的手段侵害法律。此際國家若袖手旁觀,不予鬥爭,則法律的尊嚴掃地,人民將輕蔑法律,視為一紙具文。然而我們須知法律又不是永久不變的,一方有擁護的人,同時又有反對的人,兩相對立,必引起一場鬥爭。在鬥爭中,勝負之數不是決定於理由的多少,而是決定於力量的大小。不過人世的事常不能循著直線進行,多採取中庸之道。擁護現行法律是一個力量,反對現行法律也是一個力量,兩個力量成為平行四邊形的兩邊垂直線,兩力互相牽制,終則新法律常趨向對角線的方向發展。一種制度老早就應廢止,而卒不能廢止者,並不是由於歷史的惰性,而是由於擁護者的抵抗力。
是故在現行法律之下,要採用新的法律,必有鬥爭。這個鬥爭或可繼續數百年之久。兩派對立,都把自己的法律——權利視為神聖不可侵犯。其結果如何,只有聽歷史裁判。在過去法制史之上,如奴隸農奴的廢除,土地私有的確立,營業的自由,言論的自由,信教的自由等等,都是人民經過數世紀的鬥爭,才能得到的。法律所經過的路程不是香花鋪路,而是腥血塗地,吾人讀歐洲歷史,即可知之。
總而言之,法律不是人民從容揖讓,坐待蒼天降落的。人民要取得法律,必須努力,必須鬥爭,必須流血。人民與法律的關係猶如母子一樣,母之生子須冒生命的危險,母於之間就發生了親愛感情。凡法律不由人民努力而獲得者,人民對之常無愛惜之情。母親失掉嬰兒,必傷心而痛哭;同樣,人民流血得到的法律亦必愛護備至,不易消滅。
二
現在試來說明法律鬥爭。這個鬥爭是由一方要侵害法益,他方又欲保護法益而引起的。不問個人的權利或國家的權利,其對侵害,無不盡力防衛。蓋權利由權利人觀之,固然是他的利益,而由侵害人觀之,亦必以侵害權利為他的利益,所以鬥爭很難避免。上自國權,下至私權,莫不皆然。國際上有戰爭,國內有暴動與革命。在私權方面,中世有私刑及決鬥,今日除民事訴訟之外,尚有自助行為。此數者形式不同,目的亦異,而其為鬥爭則一。於是就發生一個問題:我們應該為權利而堅決反抗敵人乎,抑為避免鬥爭,不惜犧牲權利乎?前者是為法律而犧牲和平,後者則為和平而犧牲法律。固然任誰都不會因為一元銀幣落在水中,而願出兩元銀幣雇人撈取。這純粹出於計算。至於訴訟卻未必如此,當事人不會計較訴訟費用多少,也不想將訴訟費用歸諸對方負擔。勝訴的人雖知用費不貲,得不償失,而尚不肯中輕訴訟,此中理由固不能以常理測之。
個人的糾紛姑且不談,今試討論兩國的紛爭。甲國侵略乙國,雖然不過荒地數里,而乙國往往不惜對之宣戰。為數里之荒地,而競犧牲數萬人之生命,數億元之鉅款,有時國家命運且因之發生危險。此種鬥爭有什麼意義?蓋乙國國民若沉默不作抗爭,則今天甲國可奪取數里荒地,明天將得寸進尺,奪取其他土地,弄到結果,乙國將失掉一切領土,而國家亦滅亡了。由此可知國家因數里荒地所以不惜流血,乃是為生存而作戰,為名譽而作戰,犧牲如何,結果如何,他們是不考慮的。
國民須保護其領土,則農民土地若為豪強侵佔數丈,自可起來反抗,而提起訴訟。被害人提起訴訟,往往不是因為實際上的利益,而是基於權利感情(feeling of right),對於不法行為,精神上感覺痛苦。即不是單單要討還標的物,而是要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他的心聲告訴他說:你不要退縮,這不是關係毫無價值的物,而是關係你的人格,你的自尊,你的權利感情。簡單言之,訴訟對你,不是單單利益問題,而是名譽問題,即人格問題。
世上必有不少的人反對吾言。這個反對意見一旦流行,則法律本身就歸毀滅。法律能夠存在,乃依靠人們對於不法,肯作勇敢的反抗,若因畏懼而至逃避,這是世上最卑鄙的行為。我敢堅決主張,吾人遇到權利受到損害,應投身於鬥爭之個出來反抗。此種反抗乃是每個人的義務。
三
權利鬥爭是權利人受到損害,對於自己應盡的義務。生存的保全是一切動物的最高原則。但是其他動物只依本能而保全肉體的生命,人類除肉體的生命之外,尚有精神上的生命。而此精神上的生命由法律觀之,則為權利。沒有法律,人類將與禽獸無別。一種法律都是集合許多片段而成,每個片段無不包括肉體上及精神上的生存要件。拋棄法律等於拋棄權利,這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而且亦不可能。如其可能,必定受到別人侵害;抵抗侵害乃是權利人的義務。吾人的生存不是單由法律之抽象的保護,而是由於具體的堅決主張權利。堅決主張自己的權利,不是由於利益.而是出於權利感情的作用。
那輩竊盜因他自己不是所有權人,故乃否認所有權的存在,更否認所有權為人格的要件。是則竊盜的行為不但侵害別人的財物,且又侵害別人的人格,受害人應為所有權而防衛自己的人格。因此竊盜的行為可以發生兩種結果:一是侵害別人的權益;二是侵害別人的人格。至於上述豪強侵佔農民的田地,情形更見嚴重。倘若該受害農民不敢抗爭,必為同輩所輕視。同輩認為其人可欺,雖不敢明日張膽,亦將偷偷摸摸,蠶食該農民的土地。所有權觀念愈發達,受害人愈難忍受侵害,從而反抗的意志亦愈益強烈。故凡提起訴訟而能得到勝訴,應對加害人要求雙重賠償,一是討還標的物;二是賠償權利感情的損傷。
各種國家對於犯罪之會加害國家的生存者,多處以嚴刑。在神權國,凡慢瀆神祗的處嚴刑,而擅自改變田界的,只視為普通的犯罪(例如摩西法)。農業國則反是,擅自改變田界的處嚴刑,慢瀆神祗的處輕刑(古羅馬法)。商業國以偽造貨幣,陸軍國以妨害兵役,君主國以圖謀不軌,共和國以運動復辟,為最大的罪狀。要之,個人也好,國家也好,權利感情乃於生存要件受到損害之時,最為強烈。
權利與人格結為一體之時,不問是那一種權利,均不能計算價值之多少。此種價值不是物質上的價值(material value),而是觀念上的價值(ideal value)。對於觀念上的價值,不論貧與富,不論野蠻人與文明人,評價都是一樣。至其發生的原因,不是由於知識的高低,而是由於苦痛感情的大小。也許野蠻人比之文明人,權利感情更見強烈。文明人往往無意之中,計算得失孰大孰小。野蠻人不憑理智,只依感情,故能勇往猛進,堅決反抗權利之受侵害。但是文明人若能認識權利受到侵害,不但對他自己,而且對整個社會,都可以發生影響,亦會拔劍而起,挺身而鬥,不計利害,不計得失。吾於歐洲許多民族之中,只知英國人民有此權利感情。英國人民旅行歐洲大陸,若受旅館主人或馬車馭者的欺騙,縱令急於出發,亦願延期啟行,向對方交涉,雖犧牲十倍的金錢,亦所不惜。這也許可以引人嗤笑,其實嗤笑乃是不知英國人民的性格,所以與其嗤笑英人,不如認識英人。
四
為法律而鬥爭,是權利人的義務,已如上所言矣。茲再進一步,說明個人擁護自己的法律——即法律上的權利——又是對於社會的義務。
法律與權利有何關係?我們深信法律乃是權利的前提,只有法律之抽象的原則存在,而後權利才會存在。權利由於法律,而後才有生命,才有氣力,同時又將生命與氣力歸還法律。法律的本質在於實行,法律不適於實行或失去實行的效力,則法律已經沒有資格稱為法律了;縱令予以撤廢,亦不會發生任何影響。這個原則可適用於一切國法,不問其為公法,其為刑法,其為私法。公法及刑法的實行,是看官署及官吏是否負起責任,私法的實行則看私人是否擁護自己的權利。私人放棄自己的權利,也許由於愚昧,不知權利之存在;也許由於懶惰或由於畏懼,不欲多事,其結果,法律常隨之喪失銳氣而等於具文。由此可知私法的權威乃懸於權利的行使,一方個人的生命由法律得到保障,他方個人又將生命給與法律,使法律有了生氣。法律與權利的關係猶如血液的迴圈,出自心臟,歸於心臟。
個人堅決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這是法律能夠發生效力的條件。少數人若有勇氣督促法律的實行,藉以保護自己的權利,雖然受到迫害,也無異於信徒為宗教而殉難。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而乃坐聽加喜人的橫行,不敢起來反抗,則法律將為之毀滅。故凡勸告被害人忍受侵害,無異於勸告被害人破壞法律。不法行為遇到權利人堅決反抗,往往會因之中止。是則法律的毀滅,責任不在於侵害法律的人,而在於被害人缺乏勇氣。我敢大膽主張:「勿為不法」 (Do no injustice)固然可嘉,「勿寬容不法」(Suffer no injustice)尤為可貴。蓋不法行為不問是出之於個人,或是出之於官署,被害人若能不撓不屈,與其抗爭,則加害人有所顧忌,必不敢輕舉妄動。由此可知我的權利受到侵犯,受到否認,就是人人權利受到侵犯,受到否認。反之,我能防護權利,主張權利,回復權利,就是人人權利均受防護,均有主張,均能回復。故凡為一己的權利而奮鬥,乃有極崇高的意義。
在這個觀念之下,權利鬥爭同時就是法律鬥爭,當事人提起訴訟之時,成為問題的不限於權利主體的利益,即整個法律亦會因之發生問題。莎士比亞在其所著(威尼斯的商人) (Merchant of Venice)中,描寫猶太商人舍洛克(Shylock)貸款給安多紐(Anto-nio)的故事,中有舍洛克所說的一段話:
我所要求一磅的肉,
是我買來的,這屬於我,我必須得到;
你們拒絕不予,就是唾棄你們的法律;
這樣,威尼斯的法律又有什麼威力。
……我需要法律,
……我這裏有我的證件。
「我要法律」一語,可以表示權利與法律的關係。又有人人應為維護法律而作鬥爭的意義。有了這一句話,事件便由舍洛克之要求權利,一變而為威尼斯的法律問題了。當他發出這個喊聲之時,他已經不是要求一磅肉的猶太人而是凜然不可侵犯的威尼斯法律的化身,他的權利與威尼斯的法律成為一體。他的權利消滅之時,威尼斯的法律也歸消滅。不幸得很,法官竟用詭計,拒絕舍洛克履行契約。契約內容苟有反於善良風俗,自得謂其無效。法官不根據這個理由,既承認契約為有效,而又附以割肉而不出血的條件。這猶如法官承認地役權人得行使權利,又不許地役權人留足印子地上。這種判決,舍洛克何能心服。當他悄然離開法庭之時,威尼斯的法律也俏然毀滅了。
說到這裏,我又想起另一作家克萊斯特(Henrich von Kleist) 所寫的小說《米刻爾.科爾哈斯》(Michael Kohlass)了。舍洛克悄然走出,失去反抗之力而服從法院的判決。反之,科爾哈斯則不然了。他應得的權利受到侵害,法官曲解法律,不予保護,領主又左袒法官,不作正義的主張。他悲憤極了,說道:「為人而受蹂躪,不如為狗」,「禁止法律保護吾身,便是驅逐吾身於蠻人之中。他們是把棍子給我,叫我自己保護自己」。於是憤然而起,由正義的神那裏,奪得寶劍,揮之舞之,全國為之震駭,腐化的制度為之動搖,君主的地位為之戰慄。暴動的號角已經鳴了。權利感情受到侵害,無異於對人類全體宣戰。但是驅使科爾哈斯作此行動,並不是單單報仇而已,而是基於正義的觀念。即余當為自己目前所受的侮辱,恢復名譽;並為同胞將來所受的侵害,要求保護,這是余的義務。結果,他便對於從前宣告他為有罪的人——君主、領主及法官,科以2倍、3倍以上的私刑。世上不法之事莫過於執行法律的人自己破壞法律。法律的看守人變為法律的殺人犯,醫生毒死病人,監護人絞殺被監護人,這是天下最悖理的事。在古代羅馬,法官受賄,便處死刑。法官審判,不肯根據,而惟視金錢多少,勢力大小,法律消滅了,人民就由政治社會回歸到自然世界,各人均用自己的腕力以保護自己的權利,這是勢之必然。
人類的權利感情不能得到滿足,往往採取非常手段。蓋國家權力乃所以保護人民的權利感情,而今人民的權利感情反為國家權力所侵害,則人民放棄法律途徑,用自助行為以求權利感情的滿足,不能不說是出於萬不得已。然此又不是毫無結果.教徒的殉難可使羅馬皇帝承認基督教,歐洲各國的民主憲政何一不是由流血得來。科爾哈斯揮動寶劍實是「法治」發生的基礎。
五
國民只是個人的總和,個人之感覺如何,思想如何,行動如何,常表現為國民的感覺思想和行動。個人關於私權的主張,冷淡而又卑怯,受了惡法律和惡制度的壓迫,只有忍氣吞聲,不敢反抗,終必成為習慣,而喪失權利感情。一旦遇到政府破壞憲法或外國侵略領土,而希望他們奮然而起,為憲政而鬥爭,為祖國而鬥爭,爭所難能。凡沉於安樂,怯於抗鬥,不能勇敢保護自己權利的人,哪肯為國家的名譽,為民族的利益.犧牲自己的生命。至於名譽或人格也會因而受到損害,此輩是不瞭解的。此輩關於權利,只知其為物質上的利益,我們何能希望他們另用別的尺度以考慮國民的權利及名譽。所以國法上能夠爭取民權,國際法上能夠爭取主權的人,常是私權上勇敢善戰之士。前曾述過,英國人願為區區一便士之微而願付出十倍以上的金錢,與加害人從事鬥爭。有這鬥爭精神,故在國內能夠爭取民主政治,於國外能夠爭取國家聲望。
對於國民施行政治教育的是私法,絕不是公法。國民在必要時,若能知道如何保護政治的權利,如何於各國之間,防衛國家的獨立.必須該國人民在私人生活方面,能夠知道如何主張他們自己的權利。自己權利受到侵害,不問來自何方,是來自個人乎,來自政治乎,來自外國乎,若對之毫無感覺,必是該國人民沒有權利情感。是故反抗侵害,不是因為侵害屬於那一種類,而是懸於權利感情之有無。
依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到簡單的結論,即對國外要發揚國家的聲望,對國內要建立強國的基礎,莫貴於保護國民的權利感情;且應施以教育,使國民的權利感情能夠生長滋蔓。
專制國家的門戶常開放給敵人進來。蓋專制政府無不蔑視私權,賦稅任意增加,沒有人反對;徭役任意延長,沒有人抗議。人民養成了盲從的習慣,一旦遇到外敵來侵,人民必萎靡不振,移其過去盲從專制政府者以盲從敵人政府。到了這個時候,政治家方才覺悟,要培養對外民氣,須先培養對內民氣,亦已晚矣。
刊載於王澤鑒著作《民法總則》(增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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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的鹽
最近「資訊戰」這詞挺熱門的,如果要打資訊戰,還是有幾點要注意.
第一,無論是打何種戰爭,除了直視對方,也要考量到己方,並不是「只要讓對方難過就好」,而是要凸顯「己方的優勢」,並加強放大「對方的弱點」,「資訊戰」跟其他的戰爭不同的地方在於,他很難結束,他並不是一個真實的戰爭,好比英美聯軍打到對方投降,如此達成目的,戰爭就結束,所以可以使用一些非常的戰法,例如空投原子彈之類的,逼對方即早投降,資訊戰則不屬於這種戰爭型態,正是因為他不用槍火彈炮,也不會造成立即性的傷亡,子彈一下去就噴血,而是一種雙方不想要付出實際上的損害,所以縮減成意識上的鬥爭,因為參與的人員不滅,所以就是相信誰,認為誰比較有道理,然後佔據輿論上的優勢,換句話說,就是一場嘴砲的戰爭,他是沒完沒了的,就像兩隻貓如果廝殺,會馬上有結果,但如果只是互相威嚇喵喵叫,可能一個晚上都沒完沒了.
這也像長頸鹿用脖子在打架,如果要置對方於死地,那其實可以用腳或想辦法啃咬對方,但是實際上他們就縮限到用脖子互相揮舞,然後你揮完一下,換我揮你一下,有時候還可以讓對方休息.
所以神父認為,資訊戰的最終目的,並不在誰勝誰負,當然我們可以一直打到一個國家消滅為止,不過那時間想必會相當漫長,真正的目的還是要讓自己在言論之爭中,總體上佔據在優勢地帶,也許會有一時讓對方得逞,使自己落於下風,但最終目的還是使自己一直保持擁有正當性.
所以,在民主國家,確保「真實」就相當重要,這也是民主國家的優勢,人民具有相對高的對於真實的感知,而且還有糾錯的能力,先有「求真」,才會產生言論的多元性,而這個多元性可以確保選擇空間,不斷的創造選擇,拾取最佳方案,即使犯錯,也不會一無所知,堅持那是對的然後一路錯下去.
誠如武漢肺炎,如果中國要將這SARS-CoV-2作為生化武器對付其他人,但是結果在自己國家蔓延開來,而面臨龐大的損傷,政權動搖,那做為一個戰爭他是失敗的.
也如同神父大戰柯糞,如果使神父的粉絲柯糞化,那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因此如果要對中國發動資訊戰,首先要先確保台灣社會對於資訊的感知為真.
如果假定台灣人是沒救的,只會相信假消息,然後一堆Hanfan,所以採取悲觀主義,乾脆為了對付中國,而使台灣人相信非事實以取得戰略高地,目的只要能激怒中國就好,這明顯是因噎廢食的作法,而且可能導致自取滅亡.
政治是相對論,假設中國一地人民的素質是3,台灣人民是10,如果為了求取一場混戰,所以把10看作是3,在資訊戰這種永無止盡的脈絡下,就是為了求取一時的勝利,而主動放棄自己的優勢,乃至於進行削減,主動削減人的辨別能力-7,只為了讓低程度的3之國度得到-1的損傷,殺敵三千,自損一萬,那麼這樣的資訊戰的目的也沒有意義可言.
這就是求取皮洛士式的勝利.
皮洛士雖然兩次戰爭對羅馬會戰取得勝利,但是自己也傷亡慘重,沒有考量到全盤的結果,對方士氣不斷高漲,自己的兵源卻得不到補充,無法對羅馬的弱點給予致命性打擊,結果贏得了會戰,輸掉了戰爭.
「再來這樣一次勝利,我自己也完了.」當有人向皮洛士祝賀,他這樣回答.
因此,假設資訊戰的方式,是愚化自己的人民,成為像是中國圈養的小粉紅那樣,雖然攻擊力高,但分不清楚是非對錯,也無法掌握方向,經常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短時間內,雖然可以獲取一時的成果,但長時間來看,人們辨別資訊的能力衰弱,如果「一起變成笨蛋」,那麼中國無論如何,都可以產出大量笨蛋,使用人海戰術,而民主國家素質較高的國民,如果都變成笨蛋,即使可以在小地方打敗中國笨蛋,但整體來看,進入笨蛋邏輯,中國隨時可以補充,而台灣人員耗盡,比笨蛋比不過別人多,真正能高度辨別資訊的人,又被當作笨蛋使用,那麼,在資訊戰的過程中,我們的成果最後可能只是得到一堆笨蛋,然後被中國的笨蛋淹沒.
雖然台灣有Kofan、Hanfan這樣的群集,搞偶像崇拜,將政治弄成宗教狂熱,感覺經常跟隨中國與師父起舞,餵食他們各種糞便也都吃,兩岸一家親、共圓中國夢,每天看中天,當作是真理,Kofan也許會看點別的,但他們會直接否定消息來源,說豬油不可信、三粒變兩粒,然後把他們打成跟中時一樣爛-藍綠一樣爛的邏輯,實際上,就是在貶低台灣本土派的媒體,而捧高紅媒,他們雖然表面上嫌惡他們,其實只是為了敷衍他人,顯示自己的中立,事實上,他們經常閱讀並取材幫師父說好話的中天中時.
也就是說,他們把對自由、三立等等,說成仇中不可信,要其他人把他們當成中時那樣去反對,而說好了要反對中時,他們卻沒有實際行動,反而暗挺,此消彼長,幹的事,就是在壯大中時,把中時以外的其他媒體都打成綠媒、側翼,皆不可信,剩下的中時,就是間接受益的目標了,所有的選擇皆不可選,那就只剩下一個選擇,你們所反對的那一個,寶寶不說,但是寶寶很愛看.
因此,「反紅媒、也要反綠媒」、「自由跟中時一樣爛」,這些假中立的Kofan,目的就在於,反綠媒,反一切媒體,然後捧紅媒.
別人在做正義的事情,他們打著相同的旗幟,做相反的事情.
我們觀察柯糞,他們普遍喜歡嘲諷台灣價值,這表示他們是自外於台灣社會的一群人,這樣的人,這樣的群體,這樣的思維,特別容易跟反對台灣的群體融合在一起,比如中國.
扯遠了,儘管這些人普遍存在在台灣社會當中,但是整體台灣人的素質,仍然相對高,相比中國,和世界.
我們觀看日本,這個印象中素質相對高的民族,在武漢肺炎的災害情境中,卻全然相信who的話語,當作一種規準,而使災害蔓延,至今,官僚仍在用who的論述向民間學者辯論.
但在台灣,我想不分色彩,和白色糞便,都會對壇賽德的話,保持疑問,不論是親中,或者抗中,在攸關性命的疫情之中,仍然保有對真實的覺察,相反的,過於相信標準和規格的日本,就顯得盲從權威.
所以說,如果以「相信假消息」或者「資訊辨別能力」,台灣社會處於民主國家之中,並不會輸給其他民主國家,更遑論第三世界和中國了,並不用看到明顯的裂縫,就懷疑整體,部分取代整體,採取完全的否定.
通常人們會相信假消息,與其說是相信,不如說是在汲取效用,只要是批評民進黨的,就會對他們產生效用,比如,他們會相信一個莫名的台商父親打去中天爆料,聲稱兒子「檢查都沒病」,進而懷疑台灣的檢疫是否造假,而不相信陳時中和台灣醫療專業,這是因為,這節目對他們來說,是有效的,可以讓民進黨政府難堪.
但是他們真的相信這件事嗎?台灣醫療檢疫,全是假的,恐怕未必,應該是情感上相信,表面上相信,因為想獲得一種「邪惡的愉快」,如果真要他們去中國檢疫,相信中國的確診人都是真的,進去焚化爐的都沒得武漢肺炎,或那台商兒子真的沒有帶過武漢肺炎病毒,我想恐怕未必吧.
在民主國家,國民的素質,有一點就是有極強的可塑性,因此,今天的Hanfan,有可能覺醒變成正常公民,開始參加罷韓運動,這是真的,假使韓國瑜當選高雄市長,那麼依他的得票數,罷免應該是沒有希望才是,或者我們這麼說,過往我們覺得高雄是泛綠光譜較高的城市,韓國瑜原本也應該沒什麼當選機會.
人是很容易改變的生物,至於民主國家的人們,則容易嘗試錯誤,在每個錯誤中進行修正,然後整體來說,是向上增長,這一點就是最大的優勢,在這個過程當中,國民知識水準是緩步向上提升,而非陡升或陡降.
韓國瑜既然可以愚民,禁母語教學、說台獨比梅毒還可怕、化身蔣介石在世、進中聯辦、潘恆旭旗津小三通、無色覺醒十大主張、發大財、不准意識形態上街,在民主社會進行種種的反民主主張,台灣社會就可以發起罷免活動,這樣的活動,不僅僅只是罷免他的個人,而是有助於台灣整體社會向上提升,當錯誤被彌補,也就使人民對於政治人物的研判,公民之素質,經由這樣的威權復闢和黨國返祖現象,習得避免犯下同樣錯誤的能力,或者,我們更進一步的說,加強對於真實的感知.
韓國瑜的崛起,伴隨著中國強烈的資訊戰,看起來一時成功,但激起了817萬人的反響,狠狠的被教訓,重新樹立起台灣價值的座標,對於台灣這塊土地的重新重視,相比1124,台灣人更加團結,拒絕了最差最惡劣的選項,如「中國孕婦來台納健保」、「人出去、貨進來」、「陸客不來了」、「高雄醫療觀光第一團來了 澳門訪客20人」、「癌症、鼻癌、鼻咽癌120塊美金,乳癌200塊美金,眼睛割雙眼皮50塊美金」這都是在去年、前年,才發生的事.
仔細想想,治療武漢肺炎要幾塊美金?正是因為做了正確的選擇,才間接避免了台灣後來面臨的災難,能面對疫情,而不會成為疫區,這,就是民主本身自我修正的功能.
所以在這邊提醒一下,各位brother,罷韓運動,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而且正在遇到阻力,罷韓總部被高市選委會認定違法,請大家踴躍支持,走完最後一哩路,這是為了彌補錯誤,提升台灣國民之水準.
「求真」在資訊戰中,為何具備深厚的地位,乃至於是民主國家的強大武器,
這是因為,除了被動的辨別假訊息,還有主動的,對於資訊戰發動國的「包圍」能力.
不管數量再多的人海戰術,只要使他們往中間壓縮,都可以包圍得起來,也就是說,在一群信仰狂熱的小粉紅前面,當他們失去辨別真實的能力,就容易陷入恐慌,或者群體往相反的作戰路徑前進,當「真實」包圍著他們,而他們又無法辨別自己的真實,就會失去揮劍的空間.
相反的,看起來「相信政府、相信黨」是無比強大,卻特別容易讓自己自取滅亡,當攸關性命的外來因素干擾後,群體一致的特性,將會使他們在失去危機感,以及本能興起自保的恐慌之中,產生矛盾.
換句話說,就像一群陷入恐慌狀態的士兵,依賴特定領袖的命令行事,缺乏自我思考能力,當領袖不能在指揮他們,或喪失信度,他們就會喪失組織力.
接著,在自己侷限的空間裡面,互相踩踏,無法面對危機,漫無目的的思維下,產生的恐慌和無所適從,也就會動搖他們的集團統治.
在對台統戰,習近平在1124看起來取得了成功,可是這樣的成功並非沒有代價,他集體愚化人民,甚至洗腦,捏造真實的結果,就是使一般人,乃至於他自己的黨,失去了面對其他危機的處理和應對能力.
當意外產生,武漢肺炎蔓延,我們可以看見,強國夢碎,什麼天網、大數據、全民監控,全都是失能的,那沒辦法拿來管制群體流動,只是承平時期用來限制人民自由,換句話說,根本就是廢物的集合,如同商人製作的,奴隸脖子上華麗的項圈,那本質沒有用處,只是用來誇耀.
相反的,經歷一次資訊戰失敗的台灣,反而習得教訓,全國上下團結起來,以專業管理,全民共識,團結對抗疫情.
資訊戰的最終目的是什麼?或者我們認為他是永無止盡的,那他的短期目標是什麼?
在內,應是顛覆國家政權,使他的人民不相信政府,在外,就是世界各國,怎麼看待這個國家的信度與評價.
我們把它看成兩個值,內部值和外部值,中國對台的資訊戰,看起來有先天上的不對等,獨厚於中國的遊戲規則,在內部值上,我可以控管我國的資訊,掌握媒體,決定公眾輿論,那就像個外掛,我說1就是1,所以基本上,我是不敗的.
另外,我可以侵略你,打對台統戰,台灣如果逆統戰,則會先面臨十足的「登陸」困難,因為民主國家有言論自由,資本主義的市場你很難介入民間的交易行為,更重要的,私有財產制,你不能去違法查其他人的資產,或予以扣押,我們是法治國家,而我們的人民擁有自由,這個自由是共同擁有的,連帶影響的,好比我禁止中天、中時,必然有一群人會大叫違反新聞自由,扼殺媒體第四權,這種畸形現象.
雖然知道他們是左膠,但你也不能輕易地抹殺他們聲音,左膠亦是人民,如對他們出手,就是侵犯整體人民的自由,接下來,就是獨裁的疑慮襲來.
中國登陸台灣容易,可以影響台灣人,而不影響中國,相反,台灣登陸中國困難,因此在逆統戰中,縱使你有如和遠大的謀略,不舔中,很難開啟一個微博,就算成功開啟,我們開始偽裝,比如用大田厚生仔,包裝反共或者台獨思想,就像韓國瑜的網紅對底層台灣人所做的一樣,我們說中共如何可惡,要揭竿起義,台灣如何可愛,不能侵略台灣,當中國的網管一發現不對勁,你百萬粉絲馬上被清空,微博砍除,瞬間失去影響力.
而在他們威權的律法系統,人民習慣自我檢肅,互相舉報,假使我們收買他們的網紅或網管,也並不容易,在異見者都被請去喝茶的情況下,他們縱使想賺錢也不會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相反,台灣,並沒有堅定的國家意識,或者產生割裂的國家認同,中華民國憎恨台灣國,憎恨台灣獨立,中國有取之不竭的黨國遺毒,在不,給小模和遊戲意見領袖,丟幾顆臭錢,他們就會自言自語地建立起一套行銷學,說這是工作,開始為匪宣傳,而無自覺.
統戰台灣容易,統戰中國困難,在台灣,民間如果想逆向統戰,多半在自己的戰場上打打五毛和舔共人士.
因為這先天存在著技術上、制度上的困難,你無法直接影響中國人,那存在著一堵牆,能穿牆而來與你面對的,都是獲得恩准的意識形態正確的五毛,他們很難被影響,也許搞半天,只是在跟同一個人操作的機器人對抗.
在對中國資訊戰,成功的例子,大概就屬於大紀元、新唐人一流.
他們嚴格來說,把戰場架在第三地,他們是一群被中共迫害,驅逐出中國的人,他們的資訊匯流,直接指向中國.
雖然具有著強烈的宗教色彩,但是他們目的是超越利害關係,給錢我才做,不給錢我就不做,而是不論給不給錢,反共就是我存在意義.
他們發大量與中國相關的消息,訴說共產黨的邪惡,雖然有些是過度誇大、偶爾加以喧染,目的重於實際,特別給予那些假中立的人攻擊的理由,甚至覺得他們反中反過頭,令人感到害怕-但,正因為這股縮限的思維,他們經常會出現許多超越自由世界人的正確判斷.
例如挺川普.
在米國,眾家媒體一面倒的傾向希拉蕊,反而是大紀元一枝獨秀,盛讚川普.
川普甚至還會轉大紀元的新聞,支持槍枝擁有權,他說所有新聞都是假新聞,相反,大紀元追求「真相和傳統」的報導,得到他的關注和多次轉發.
大紀元甚至搞了篇浮誇的報導,「川普總統天天看大紀元」,共和黨員稱「新唐人電視台和《大紀元時報》在美國主流媒體一邊倒的氛圍下,堅持對本次總統大選客觀、公正的報導,她表示非常敬佩.」
而這個民粹領袖也不讓大紀元失望,持續發動貿易戰影響世界大局,天使國度中選出的惡魔,意外的顛覆了其他人的想像,在這個時期,地獄裡面也選出不少看似川普的惡魔,然而,地獄國度裏面的惡魔,實際上,只會讓自己的國家陷入地獄,這是米國川普的巧妙陷阱.
人人都想當川普,但實際上,只有川普是真,剩下這些假川普,多是派不上用場而且有害的廢物,只是一群被利益和權勢沖昏腦袋的人物,或者支離裂解思考的人膜拜的形式,他們利用這些假川普大搞偶像崇拜.
只要稍微檢驗一下就可以知道其中的差距,例如自詡台灣川普的柯文哲,他的粉絲們極度憎恨大紀元,在武漢肺炎盛行的時候,兩岸一家親的他們卻在攻擊大紀元是假新聞.
「這是一件大事,我認為你們確實是這樣,基於事實報導新聞.川普總統說你們的不是假新聞(Fake news),不是假新聞.」
大紀元在武漢肺炎當中,意外地展現其真實的一面,中國壟斷消息,禁止人民表達自由的政體,大紀元的許多獨家採訪,或者網路上中國內部流出的影片彙整,可以看出其「求真」的精神,以及動搖中國內部值的影響力.
我們可以看出,大紀元在中國本土有許多臥底,甚至可以喬裝幹部,直接跟賓葬館負責人對談,與他們噓寒問暖,套出令人不寒而慄的情報.
甚至有很多根本就是在地中國人直接提供給大紀元的消息,在這眾人霧裡看花的時候,大紀元是可以直接穿透中國的媒體,或者,我們可以這麼說,很多中國人根本就是直接翻牆看大紀元,去知道他們中國被隱蔽的真實情況.
大紀元對中國做的資訊戰,就是把中國不想給他人得知的,直接呈現給大家,然後,又掌握一群有獨特動機的中國閱聽眾.
而這個動機,就是對求取真實的願望.
所以哪怕是整天仇中、反中的媒體,「天滅中共」直接的詛咒,此時的大紀元,對中國有強烈的關聯性,求真的慾望大於黨灌輸給他們的意識形態,這跟李文亮事件一樣.
相對於黨灌輸的以中國人為榮,穩定與和諧,李文亮在那瞬間選擇了「常識」,而沒考慮其他,「他媽的,有病毒了,有人死了,我要告訴其他人,讓他們提早知道,可以自保」,自保而且保人,李文亮做的,其實是一個正常人都會做的事,只不過,他身在一個不正常的社會.
但是,人終究具有人性,對於真實的渴望,這牽涉到真正的「穩定」,就算是中國人,也是人,不可能黨的意識凌駕本能,我們相信黨取代我們腦內各項的神經細胞,白話來說,我們不會把建構自我世界的要素,託付給一看就知道在說謊的東西.
假使我被逼迫服從,或被洗腦,最終有個限度,我不可能把唯一住的破茅草房,給讓給虛幻的糖果屋,這是靈肉的根本,外力無法觸及的地帶,共產黨或許可以活摘器官,但不能控制靈魂,以及其構成的要素,說到底,中國、中國人、共產黨,不是賦予胎兒靈肉的父母,也不是建構我存在的存在,那都是後來才來的,怎麼摸得到我原本的想像?
像流汗般,天然的思維,像呼吸一樣,自然的本能,共產黨,又不是神,只有人才會寫神話,神只會聽你說話.
只有人才會想成為神,說自己是神,神本身就是神了,根本不會強調這些、命令這些,神只會創造更多與眾不同的腦袋.
李文亮透露出,中國最害怕的東西,那就是真實,因為害怕真實,所以要說他是造謠,但是光「打成造謠」這件事,本身就很奇怪的,其實他只要直接殺死他就好了,為什麼還要搶救他?裝上葉克膜,說已心跳停止的他沒有死.
這代表一件事,中國,乃或是中共,一直很在意中國人,世界上其他人,怎麼看他.
我們常講網路長城,說中國網路被控管,譏笑中國人沒自由,一面又感嘆,中國絕望了,中國人永遠不能覺醒,連眼睛都給掌控住,看不到外面的世界.
事實真是如此嗎?
未必.
如果網路長城的目的,是要將中國與世界隔絕,那很簡單,只要完全封閉就好,技術上,毫無翻牆的可能,全面的封閉、斷網.
但沒有,有些人依然可以爬牆出來,這代表,城牆的定義,不在阻絕,而是在有限度地開啟.
如果要封鎖,拔線就好了,不需要費力去設立城牆,設立組織,發展複雜技術.
因此,中國人從fire wall爬出來的狗洞,與其說是中國網路城牆的漏洞,不如說,那就是它的定義,全面性封鎖,並不是,那違反他存在的意義.
中國政府並沒有那個能力,去阻絕所有中國人的聲音,也沒有那個膽子,也沒有那個能耐,去斷絕全中國伸出的求真的觸手.
那對他們來說是危險的,而真相是,他一直看中國人的臉色,他們非常害怕,他們害怕被顛覆,害怕人民不信任他.
就算他施加了這麼多高壓手段,或者監控,掌握話語權,決定人民的思想.
但真相是,他們不能決定任何事情.
而中國人本身,也有龐大的對於真實的需求,這大過於他們的面子,他們口是心非,假裝自己什麼也不能做,無法反抗,只能為虎作猖.
至於中國政府本身,只想要有利於自己的真實,排除不利於自己的真實,所以開始做假,正因為他們無法也不敢壟斷所有,所以就去攻擊其他真實的東西,或者收買他們.
但是真實,並沒有分有利於誰或不利於誰,所以他們的做法擁有極限.
他們害怕這個真實,他們無法遏止,卻要遏止,越遏止,越顯得自己的虛假,自己的無能,無意間,透露出他們的弱點.
我們害怕真實包圍我們.
所以中國和台灣資訊戰,就很簡單了.
中國對台灣,就是要讓台灣的真實,降低成跟他們一樣,把台灣的世界,籠罩成只有中國,中國即世界.
台灣對中國的資訊戰,就是告知他們人民真相,把他們的眼界從中國取代成世界,讓他們知道真實是什麼樣子.
換而言之,讓有知的人變得無知,這是中國對台的策略.
讓無知的人知道知,瞬間明白自己的處境,自己是什麼樣子,讓他們有個對照,映襯,找回對真實的感知,然後做點什麼.
如此,中國的任何統戰,將是虛弱的,中國的心戰,將會是無效的,中國的統治,將會動搖,因為連他們自己的人民也不相信.
真實將會戳破他們虛無飄渺的自大和自爽,明白自己的衰弱.
中國網路上有篇文章,寫得很有趣,這應該是一群擁有技術的人的討論串,
「作為個搞技術的人,我們要干點瘋狂的事.如果我們不動手,我們就要被比我們差的遠的壞技術人員欺負.這太丟人了.眼前就是,GFW這個東西,之前是我們不抱團,讓它猖狂了.現在咱們得湊一起,想出來一個辦法讓它鬱悶一下,不能老被欺負吧.要不,等到未來,後代會嘲笑我們這些沒用的傢伙,就像我們說別人『你怎麼不反抗?』」
過去,中國流行一陣子閩南語歌曲.
而他們最愛唱的,居然是茄子蛋的「浪子回頭」.
我們不知道這首歌是怎麼穿透過網路城牆,中共的意識形態審查,讓一群北京腔的人在唱這首台語歌,然後讓台下的舔中藝人,拍手附和讚揚,這個他們過去排斥貶抑的本土歌謠,然後回流到台灣,韓國瑜在唱首歌,彷彿習得了什麼從中國來的風潮和文化.
顯現一股滑稽和諷刺.
但這可以反映出一些東西,有些東西是在無形中會流過去的,讓他們無害的進行有害的表達.
例如,對於真實和自由的渴望,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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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暴的軀體 被選擇的未來】
起初,不過是一杯咖啡帶來的邂逅。
後來進展成佳餚美酒,日復日的噓寒問暖溶化了陌生,戒心被關進名牌手袋。終於,我答應坐上德國製的名廠跑車,超速馳進惡夢。
富麗堂皇的豪宅原來由言語堆砌而成,只有謊言是真實的,不,那柔軟的牀也是真的,最柔軟的床褥上將施行最強硬的屈辱。
不對。
粗糙的五指輕撫過度保護的肌膚,感覺竟是如此酥麻而漫妙,一聲不要自腦部傳達到微分的兩唇,變成了輕微的嬌喘,猛烈掙扎的雙腿不由得慢了下來。時鐘顯示現在時間為六時零九分。
他沒有放過一剎那的鬆懈,也許是熟能生巧?右手離開胸口,帶來的空虛還未消退,短裙內一涼,薄絲內褲在眼角餘光中被拋飛得不見蹤影。誰管它?五指已侵襲最私密空間,修長的攻擊性武器,正剝奪寶貴的領土,理智逐步被胸前情慾瓦解,幸而惡狠狠的五指把我帶回現實:這是強姦。
指針顯示過了漫長的三分鐘,是六時十二分。「唔好呀!」應有的理智稍稍恢復,脫口而出的總算是合理的話語,徒勞地去捍衛身體的話語權。「反抗?你反抗?我有俾錢你用,俾水你飲㗎。」溫和的宣言,比破口大罵更嘔心,雙手的動作當然沒有片刻停頓。裂帛的聲音傳來,背上直接感覺到水泥地的尖銳碎石。尖聲抗議不果,奮力把手揚起,在他的臉上留下五道紅印。只是一秒後,手臂已被反扭到身下,水晶指甲硬碰水泥的後果無需多言,腦海中自動補充了指甲折斷時的呼喊。
幹嘛要反抗?反抗不了就好好享受吧。工作不也是一樣,反正習慣了適應上司的責罵,習慣了適應擠迫的車廂,多忍一下,試著去享受強迫,說不定還有津貼進帳。右手傳來的痛楚也支持這建議,即是要反抗,也不宜把指甲送上前線吧,這下子要如何修補斷甲呢。他臉上的血痕也刺激著腦海中和平理性的教條,不禁質問自己何時開始變得如此暴力。
乳房難得地直接接觸街頭混濁的空氣,裝扮成天使的魔掌露出本來面目,肆意又推又抓,與適才的溫柔判若兩人。痛楚是最好的醒腦藥,再一次試圖掙扎,手腳被壓制,一口就咬向最接近的手指,死命不放。腹部的劇痛迫使口張開,除了留下清晰的齒痕,什麼也做不了。「本來我諗住戴套,而家你咁樣,中出係自己攞黎。」反抗錯了嗎?本來自是陰道被侵犯,尊嚴被踐踏,現在連子宮也要受玷汙,是反抗錯了嗎?對反抗手段的驚懼,令反抗再一次停頓下來。陰道撕裂的痛楚,忽然麻木了,說不定不反抗,他會溫柔一點?
臉頰熱辣辣的刺痛,整點七時的鐘聲響起,把我喚回現實。「做咩唔反抗呀?頭先唔係好反感嘅咩?你以為唔郁就唔搞你呀?今晚我就要插到你以後都無高潮。」一時之間身軀數處被夾攻,已分不清何處最痛。大概腦海裡的混亂最矛盾吧。反抗與不反抗的矛盾,夾雜如何反抗也無用的無力感,在下體被一遍又一遍的填滿中,還加插了絲絲快感,被暴力對待的苦楚,遠不及腦部鬥爭來得激烈。
何時開始變得麻木的?回想中學時被男同學輕撫私密部位已高呼非禮,還弄得全城皆知,現時身體被確實地貫穿,還在想該不該反抗?到底這部分的思維是從何而來,頑固而穩定地再腦海一角發聲,彷如出賣自己的癌細胞,偏偏又揮之不去。感覺上假如再度揮右掌攻擊,左手會繞過自主神經抓著右手。
七時二十一分了。忽地他把我反了過來,雙眼能看清地面的裂痕,旁邊是一小攤鮮紅的液體,過了好一會才意識到那是背上擦傷的血,毫無反抗能力的背部,不曾勇武反抗的背部,比下體更快受傷害。猛烈的推進力自下身傳來,不管當初有沒有反抗,全身共同承受狂風暴雨,反抗的右手與無辜的小腿,同樣無差別受傷害。
要反抗了吧?不然他真的中出,可是會懷孕的,會禍延下一代的,只是到了這時刻,逃走既不可能,不損害對方的反抗,已經近乎不可能。反抗不一定有效,不反抗一定無效,怎麼能期待惡魔不害人,何況他已經說了中出宣言?天啊,那棍子又敲進來了,如何反抗?我不知道,為了自己生命,只能奮力扭身。道德潔癖再強大,對強暴犯也毫無作用,面對強暴犯及他伸出的爪牙,如何暴力還擊也不過分。
時鐘在跳,陽具在搖,還猶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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