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三個練習
這個世界確實不完美,
許多時候,我們也無法阻止壞事發生,
但請切記,別因為你是誰,
而感到不滿、懷疑、甚至道歉,
因為身為你自己,從來就沒有錯。
/
約莫兩三個月前,我在信箱裡收到了 大好書屋「 #優雅地反抗」一書的推薦邀請。當時還點進信件中閱讀此書、也並不熟悉本書作者的我,便直接地被這個標題所吸引。興許是因為對於不公不義的事情總是無法容忍的本性,或是從小有些叛逆的性格,也興許是始終相信反抗二字並未只有一種作法詮釋的心,讓我迫不及待地想要點開來閱讀,這本當時尚未出版的書籍。
記得最一開始,我跳過了序,也跳過了前言,就像是個急著想揭開真相的偵探一般,只想直搗黃龍,迅速踏進作者想要反抗的世界裡,一窺他所看見的,那仍充滿許多衝擊、無奈與憤慨的世界。就好像正因為世界擁有了這些,所以才會激發人們憤怒,也才會促使人們反抗。
但我錯了,從開始閱讀第一個篇章時,我就知道自己錯了,而且錯得離譜。因為標題中的優雅,從來就不只是副詞,而是另一個動詞的展現。他是一個心境,不用以襯托反抗,而是與反抗相輔相成。作者面對壓迫、面對歧視、或面對他人的不公義,從未姑息,也從未僅止於旁觀,但他用了更彈性、更有智慧的方式,讓不合理得以被彰顯,也讓當事人,有轉圜的餘地,不至於陷入僵局。
✍🏻 接受不合理,從來就不是義務,其實反抗,也需要練習。
作者在書中提到,面對不合理的事、面對壓迫,感到不舒服,是天性、是自然,不需要被隱藏,也其實根本就無法隱藏。我們之所以不再察覺他們的存在,通常並不是因為他們改變了,也不是因為我們真的不在乎了,而是因為我們習慣了沉默,也習慣了不讓星火燃燒,只為了避免衝突發生。久而久之,這樣的漠視,甚至成為了「義務」,成為了那句「歡喜做甘願做」的最佳鞏固者。人們不再因為自己的不反抗,而感到疑惑、掙扎,也不再像過往一樣那麼深切地感受到不合理,所能觸動的感受與波瀾,最終慢慢忘記了反抗的能力,更失去了反抗的勇氣。
然而對於那些不舒服,我們其實可以嘗試用自己舒服的步調,練習反抗。
一次,一次,慢慢地,在遇到不合理的事情時,感受自己當下的波瀾與反彈,用堅定的語氣表達自己理解,但不代表得無條件接受的立場。也讓對方了解,此一舉動,實為不合理的對待。因為從來就沒有人,有義務要接受這樣的行為,而沒有反抗的權利。
✍🏻 記得尚未達成的,也要記得好不容易已改變的。
當我們逐漸開始意識到不合理,並對於這些情境不再漠視時。那些因看見想要改變的,實則尚未改變,或是因看見改變路上困難重重實為現況,而造成的無力感與衝擊,便會隨之而來。感受當下那股極力想要改變的熱情,是重要的,因為那將引領我們,持續去突破現狀、跨越挑戰。然而接受當下的自己,並不是所有事情,都能一步到位,短時間內做到,也是重要的。因為改變從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就算我們改變的了自己,要突破一個結構性問題,我們還需要醞釀更多人,也在這個體制中,改變參與體制的方式,才有機會能夠讓整個環境,都充滿新的氣象。
然而,在深陷無力情緒的同時,也萬萬不可忘記,其實回首,我們已經走了好長一段路了。
如果「促成改變」是一場耐力戰,那麼除了向前衝去,持續記得沿途的風景,每一個好不容易的過程、每一次終於達到的目標、還有每一場沒有想過會跨越的了的挑戰,就將是滋養我們走下去,最好的養份與動力。因為那將提醒著仍在理想半路的我們,雖然未盡之事還有很多,距離終點也還有好長一段要突破,但回首來時路,就算一切再不容易,但我們也都沒有放棄呀!也是這麼咬著牙、這麼傻傻做著,撐過來了!也不知不覺,就走了這麼長一段,當時看來也好困難的路呀!
✍🏻 別讓外面的聲音詮釋你,只有你才能代表你自己。
這個世界,會有很多不一樣的聲音,在告訴你,「應該」成為的樣子。
但這些期待,通常都來自於外在,來自於他人,而非我們自己。也正因為如此,所以會常常覺得,無論再怎麼努力要去迎合那個標準,但在我們自己看來,卻總還是差了一些。
然而在閱讀此書到尾聲時,我發現,作者想要表達的,從來就不僅僅只是面對不合理時的反抗、面對變化時的彈性、與珍惜自己好不容易才踏過的那些路,更重要的是要回歸內心,傾聽自己的所想、詮釋自己的想法、與握緊自己的主控權。
因為你就是你,是由好多不同的特質、認同所組成的你。而你的存在,不是為了向誰證明什麼,更不是為了去迎合誰的期待。你的存在,本來就足夠美好。你有你的喜好、你的自由,在發現自己不符合他人標準時,懷疑那是自己的問題,是一個很常見的情形。但下一次,當這些懷疑、否定出現時,能否讓我們一起嘗試,在感受到那個懷疑的同時,慢慢將這樣的彆扭表達出來,並且再進一步嘗試詢問自己,如果從我們自己的視角去看,自己真的是這樣一個「不合標準」的人嗎?這個標準,真的適用於我嗎?以及,我們真的有需要去「符合標準」嗎?
此時你會發現,最後能夠去詮釋你的,其實只有你自己。就算用了他人的標準來詮釋,也是我們自己選擇了,拿取外界的標準,並套用在自己身上,加以詮釋。時間一久,我們便有可能變得習慣活在他人的標準與期許裡,最後甚至忘記了,當初為何走在了這條路上,還走到了這裡。
只有你,能代表你自己。這是我在閱讀這本書籍時,最大的震撼、同時也是最深切的感動。
別忘記內心所望,也別因為他人的期待,而在還未嘗試前,就先用眼前的繩索框住自己。因為那並非畫地自限,更是自我束縛。
作者用第一人稱視角,寫下了一些他實際在生活、在職場上發生的事。雖然看起來,像是個散文集,但實際上,我覺得更像是一本記錄思考過程的日記,而我們正是作者在分享這些日常與過程的那個對象。也因為如此,我們能透過作者的視角去發現,這個世界雖然真的沒有想像中那樣完美,就誠如每一個我們,也都不可能是那樣盡善盡美。但至少我們可以堅定地相信,作為我們,從來就沒有錯,作為我們,本來就是一種影響,也就可以是這個世界上的一點點光亮、一點點美好。
因為親愛的,你就是你。
而身為你,有你的參與,是這個世界,最獨特的禮物。
#鯊鯊也是辦公室中美好的禮物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偉民易經講堂,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Wong Wai Man 香港有人說,本港最近有一股歪風。 九月開課了。天水圍湯國華中學的學生會主席湯錦婷,在開學禮上致辭: 學習做一個不夠體面的人。 短片瘋魔網絡,一天內數萬人瀏覽。 重判年輕人作政治良心犯,激起了追求公義的學生熱情。 面對不公義,他們不甘沉默,不配合成人世界的所謂物質追求,買樓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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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對 不公義 沉默 在 香港作家王迪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送戲飛 日本男星小田切讓說︰「假如再活一次,可做首相或這男人,毫不猶豫,我一定會揀做三上這男人。」他口中的三上正夫曾因為謀殺罪入獄13年。看完西川美和執導的《東京蒼穹下》,就會明白何以竟有人寧願不做首相而選擇做三上了。這部電影改編自佐木隆三的小說《身份帳》,紀錄了一個真實殺人犯出獄後的生活。三上正夫在孤兒院長大,少年時加入黑幫。他性格單純,只懂用拳頭解決問題,對重投社會卻束手無策。他決心重回正途,但社會容許我們的人生有第二次機會嗎?每個人都傷痕累累,都想保護自己,還會信任一個前罪犯嗎?為了被社會接納,保住份工,所有人都教三上要保持沉默,就算看見不公義的事也得裝作看不見,因為所有人都是這樣過活的,不要當個怪人好嗎?看見有人被欺凌,性格火爆的三上很想衝上去教訓惡霸,但為了被社會接納,為了做「正常人」,唯有裝作看不見。這,就是我們所希冀的幸福人生嗎?一個釋囚尚且有這種正義感,他只是用了不合適的解決方法,很多人卻都已經麻木了,正義是個陌生的詞彙。日本影帝役所廣司爐火純青的演技,將現實的美麗與殘酷都呈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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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iler: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f9t1HsOntc
多倫多電影節 參展作品
芝加哥國際影展 最佳演出獎
芝加哥國際影展 觀眾票選最佳外語片獎
導演:西川美和
演員:役所廣司、仲野太賀、長澤正美、橋爪功
6月10日 上映
戲院 Cinema Line-up:
1. 百老匯電影中心 Broadway Cinematheque
2. 百老匯 The ONE
3. MOViE MOViE Cityplaza
#東京蒼穹下
對 不公義 沉默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Wong Wai Man
香港有人說,本港最近有一股歪風。
九月開課了。天水圍湯國華中學的學生會主席湯錦婷,在開學禮上致辭:
學習做一個不夠體面的人。
短片瘋魔網絡,一天內數萬人瀏覽。
重判年輕人作政治良心犯,激起了追求公義的學生熱情。
面對不公義,他們不甘沉默,不配合成人世界的所謂物質追求,買樓旅行自助餐。
湯錦婷的致辭,引來港共關注,開始動用他們的宣傳機器,攻擊湯提到的兩位老師,張兆聰和高柱堅。
要改造香港年輕人,除了國教、國旗法、國歌法,還要打擊他們的尊敬對象—–老師。
壞他衣食,務要全港老師,為了份工,配合中央政策,噤若寒蟬。
誰要亂說亂動,圍你學校,搞你學生家長,網上欺凌,務要你的校長、同事、其他家長,對你敬而遠之,直至你乖乖聽話。
何君堯發動網上聯署,要求港大開除戴耀庭。
陳文敏通過了所有程序,但升不了香港大學副校長,還引入了李國章作港大黨委書記。
庫斯克所教學校遭圍攻,網上羣毆,為了家人教籍,要金盆洗手,不再為文指點江山,月旦人物。
還有,林慧思的遭遇,你以為是偶然巧合?
説香港的文革開始了,你認為很誇張,因為沒有紅衞兵了。
但來的是一群更惡劣的成年人。
鬥老師的時代開始了。
2017年9月5日星期二下午5: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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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
當發現食物貨不對辦時,你可以選擇沉默。
當發現網絡出現故障時,你可以選擇等待。
但當發現社會上不公義的事情接二連三地發生時,你仍會選擇沉默等待嗎?
此時此刻,若我們選擇勇敢發聲,堅持抗爭,拒絕視而不見,香港或許會走出陰霾,未來漸現曙光。
黃昏過後,雖然黑夜來臨,但黎明總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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