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開車憋尿的經驗嗎?
我近期收到公車駕駛長的陳情,前一陣子疫情嚴峻,公家機關、加油站跟超商的公廁一律不開放,但近期疫情趨緩,這些場所鬆綁,但有些一樣不對外開放,駕駛在站外,遇到肚子痛跟內急的時候,真的只能「夾緊」😮💨。
憋尿很難受之外,也可導致駕駛安全,而駕駛長為了減少自己上廁所的需求,只能減少喝水量,長期下來對身體也不好。
公車駕駛長跟一般駕駛人不同的是,執勤過程即便有需求,也不能直接脫離路線如廁;而市內公車一趟車程半小時到2小時不等,需結束整趟勤務,駕駛長才有辦法回到公車總站上廁所,
但有些路線的 #起點跟終點都在站外,駕駛好不容易忍到終點可以休息,附近卻沒廁所可借,真的會讓駕駛感到「絕望」。
水喝太少、憋尿太久,都會造成駕駛很大的壓力跟身體不適,對於公共服務及公共安全來說,長期必然造成影響。
🙆♂️我在週四發文建議高雄市政府,如警察局、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等佈點較密集的公家機關,能開放借用廁所給公車駕駛,讓駕駛開得安心,市民也搭得放心。
市府貼心照顧市民,也別忘了貼心對待照顧的人。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小18公車總站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看到這則即時新聞,感慨很多,就在我突然罹患急性耳聾,許多朋友不斷提醒我放慢腳步、不要這麼拚,而我也再思考是否要多愛自己一點,不要像個拼命三娘之際,居然傳來交通部【近期將提出「陸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實施要點」修正草案,將「抽檢」改為全面採檢,公車司機每人每年至少抽檢1次。另刪除現行「應於4小時前通知受檢人」的規定,受檢人到場後立即採驗,達到不定期檢驗的目的。
修正草案也將具體規範採驗毒物項目,將嗎啡類、安非他命類列為基本項目,並得增加檢驗項目,例如愷他命。】
這可是我在立法院第一個達陣,就像是我懷胎十月所生的孩子!
今年9月21日,剛好是921地震的21周年,傍晚時分我專程到位於內湖成功路與民權東路口的台北市防災科學教育館,與三位消防巨擘: 921時的消防署長陳弘毅、全國退休消防總會總會長唐雲明博士,與防災教育科學館莊啟忠館長進行直播,回顧當年921大地震時的災變,與21年來在防災法制與設備的進展。
晚上才回到大安會館,就看到新聞快報,就在防災館附近,一輛三重客運突然失控衝上人行道,連環追撞,造成1死1傷,公車上的影片錄到許姓駕駛開車時打瞌睡,懷疑他是疲勞駕駛釀禍。當晚,我接到一通電話,告訴我,這個駕駛有吸毒前科,朋友告訴我他有可能是毒駕。 在收到這個線報後,我緊急連絡法務部與警政署的連絡人,請他們轉達內湖分局偵查隊與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建議應對駕駛驗尿,果然駕駛坦承在不久前曾吸食過安非他命。
國內的法制在防制酒駕上有比較明確的做法,所有交通事故,對雙方都會進行酒測,所有公車總站對駕駛在出車前都會進行酒測。但是對毒駕缺乏定期或不定期抽測,因此駕駛使用毒品提神者越來越多。於是我在10月12日以內湖公車司機毒駕為例,向交通部長林佳龍提出質詢,建議對陸運特定人士實施毒物檢驗(請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G08_3cdF-k&feature=youtu.be),當時林佳龍允諾研究。
一周後,我又在交通委員會提案,凍結該部道路交通安全預算1900萬元,要求交通部對酒後駕車及使用毒品駕車肇事的防治必須積極研議,因為
【酒後駕車及使用毒品駕車均為高危險違規,極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辜死傷,應嚴格採取有效防制措施,交通部雖有逐次修法提高罰責,但仍無法達到嚇阻作用,宜參考先進國家做法,累犯加重處罰或採必要的保安處分、查扣、沒入車輛、追究提供車輛者責任、對涉嫌毒駕者強制採驗尿、嚴禁駕駛職業車輛等有效之做法以達到防制效果】凍結的1,900萬元,俟交通部研擬改善計畫,提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果然前輩指導的是。身為渺小的在野黨立委,平常不管多努力寫文章、跑委員會質詢,多半是狗吠火車,說者諄諄,聽者藐藐;只有在善用凍結運算的手段,逼政府相關部門正視我所關心的議題,果然,政府原來是會辦事的!
#謝謝交通部的回應
#感謝我的好友吳董當時提供的線報
#謝謝本辦助理忍受我的急性子
#921毒駕車禍 #1012質詢交通部長 #1021提出凍結預算萬
#1106交通部表示將修正「陸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實施要點」對公車司機的「抽樣檢驗」,改為「全面檢驗」,不合格者不得擔任駕駛或行車人員。
新聞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106002101-260405?chdtv
小18公車總站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謝謝網友 Lynette Chen 拍攝分享她於1992至1993年間就讀臺北商專時所用罄的臺北市公民營公車學生定期票之票根。
昔日臺北市各家公車業者皆自行發售種類各異、只適用於自家路線的紙票,在實施聯營制度後,為求能夠「一票通用」,因此改由聯管中心統一發行紙票,票種分為普通票、優待票與學生票(須向學校登記,由校方代購);而在冷氣車投入營運行列後,也曾發行專用乘車代幣(過去冷氣車的票價略高於非冷氣車)。
隨著負責剪票的車掌在精簡人力的需求下逐漸被裁撤,司機必須兼顧駕駛與剪票工作(即所謂的「一人服務車」),導致營運效率下降,剪票制度因此於1994年初廢止,改全面採取上、下車投入現金收費。
《認識臺北市公車歷史》
清光緒13年(1887年),臺北府城設立之初,劉銘傳從上海購進人力車150輛,行駛於城內、艋舺和大稻埕之間,於是臺北有了第一批「準公共運輸」系統。
日治時期,1922年,日本人創設「臺灣自動車株式會社」,為臺北公共運輸之濫觴;初期僅有一條萬華至臺北橋的路線,後來因為經營不善,於1925年由本省人出資接辦,更名為「臺北汽車公司」。
1930年,臺北市役所(市政府)收購「臺北汽車公司」,成立「臺北市營公車」,並於市役所下設「自動車課」來管理;當時公車路線以台北車站為中心呈輻射狀,服務範圍不大,平均每日載運乘客約一萬人,大部分的市民往來市區除了步行、騎腳踏車,就是搭乘人力車。
那時候,公車總站設在臺北駅(臺北車站),另外在臺北橋、万華駅(萬華車站)、西門市場、円山動物園(圓山動物園)、東門詰所(東門肥料檢查所)、軍官邸前(今南昌路的陸軍聯誼招待所前)均設有調度站,可見當時臺北市營公車主要是跑城內到週邊的各個據點。
由於經營良好,使其於1937年時遽增到120輛車 、14條路線, 是日治時代臺北市公車業務之巔峰時期。可惜後來中日開戰而資源匱乏,公車運輸也隨之陷入半停頓狀態。
二戰結束後,百廢待舉,原有的公車由新市府公共汽車管理處接管,1946年時,堪用的公車僅剩下18輛,服務的路線縮減為8條;反倒是隨著國民政府遷台,上海的三輪車大量湧入,憑著機械化「跑得快」的優勢,迫使人力車數量銳減而終致消失,三輪車一下子躍為最重要的營業運輸工具。
戰後,臺北市政府將自來水、瓦斯、公車三種公共事業合併管理,於1946年4月1日正式成立「臺北市公用事業管理處」。他們接收了56部老舊車輛,然而其中卻只有4部可用, 僅能供兩條路線行駛。
初期,臺北市政府無力投資公共汽車業務,但在員工積極的整修下,至1946年10月,共有28輛公車恢復了以往的榮景,馳騁於市區8條路線,使當時財經狀況岌岌可危的臺北公車業務得以維持。
1949年,臺北市已有5,847輛三輪車在街上載客,數量約為1946年統計數量的100倍。於是,臺北的公共運輸正式進入機動車的時代。
1952年,臺北市政府將公共汽車自「公共事業管理處」分出,成立「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此時,臺北市市區公車由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獨家經營,僅有51條路線,營運車輛651輛。
1967年7月1日,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後,行政區域擴大,人口大幅增加。為適應市民交通上之需求,自1969年起局部開放民營,欣欣、大有、大南、光華等4家民營業者陸續加入營運,路線增為90條,營運車輛增為847輛,當年的總搭乘人次約有3.9億,1975年更達到9億人次的高峰!但由於各業者獨自發售的票證種類複雜、票價不一且無法通用,公車路線亦缺乏整體規劃,出現許多個別區域服務上重疊或不足的情形。
之後,公共運輸運量開始下降,即使公營公車業者在1976年底進行整合聯營,但頹勢已現,往日雄風難振。
為了提升營運效率,「臺北市公民營公車聯營籌備委員會」於1976年成立,針對公車路線與號碼、票證與票價進行整合,並設置管理聯營事務的統一組織,自1977年4月30日起實施聯營,中興、指南、台北、三重、三重市公車(今首都客運)等5家民營業者加入經營,當時分配路線149條,計畫參加聯營車輛2325輛,實際行駛1984輛。
臺北市由公共運輸所承擔的交通運量在1975年還有超過50%,但到了1981年,公共運輸就只承擔42%左右的運量,到了1991年,公共運輸承擔的運量遽降至27%。到了1996年臺北捷運通車後,臺北市的公共運輸僅占24%的運量,已不到總交通運量的四分之一。
1980年代後期至1990年代,許多原由臺灣省公路局(今交通部公路總局)管轄之公路客運路線,以重新編碼或區段聯營方式納歸聯營路線,相關業者亦隨之加入聯營體系,此後,聯營公車路線於新北市境內的涵蓋範圍逐漸擴展。
為提升臺北公車的服務品質,1992年開辦「聯營公車營運服務指標評鑑」,在臺北市政府的獎勵、監督與業者努力 地爭取榮耀下,臺北各公車業者的服務品質已大幅進步。
1996年3月,臺北第一條捷運─木柵線正式通車,捷運在此後便迅速擴展。公車企業為尋求新商機,於1999年10月開辦捷運接駁公車, 使捷運與公車能相輔相成。
隨著臺北捷運路網的初步完成,為鼓勵市民使用大眾運輸,臺北市政府於2003年11月實施捷運與公車雙向轉乘優惠措施,至今,許多臺北市民的生活已與大眾運輸密不可分。
自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於2010年成立後,為利權責劃分更為審慎考量當地運輸需求與特性,針對市境內里程佔多數的新設路線即由該局管轄,一般稱為新北市轄公車路線。
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自2004年1月1日起轉型民營化公司組織並改名為大都會汽車客運公司,自此,臺北市市區公車均由民營業者擔負運輸服務角色。
臺北市聯營公車路線數約280餘條,共由14家業者提供運輸服務,路線類別包含一般路線、幹道公車、捷運接駁公車、山區公車、休閒公車及市民小巴等,車輛數約3600輛,將繼續提供臺北市民更為便捷、安全及優質之運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