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有冇留意嗰個林鄭月娥,昨日又玩大家,話就算拎住外國護照入境,都會被視為中國公民,然後就唔畀外國領事保護權,即係連以往好多人用開呢招都封埋,冇嘢呀佢?」
『喂,之前明明唔係咁玩法喎,以前局勢緊張嘅時候,好多人拎住英國護照,簽證都可以留半年,平日四圍去旅行,又點會連續留在香港半年咁耐?所以就索性排隊拎英國護照入境;又或者加拿大嗰啲都有3個月;家下唔止疫症玩我哋,就連拎護照入境呢招都封埋?唔怪得連英國外交部,都要出來抗議啦!』
「但其實聽落都唔係好明,林鄭又話咩自1996年人大定明,中國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從來都唔承認佢哋在香港嘅領事保護權利,但我哋點解會無端端會變咩『中國國籍』呢?明明我97年前香港出世,拎兒童身份證,或者成人身份證嗰時,入境處叫我揀國籍,我明明揀咗英國國籍喎,咁點解無端端而家又變咗中國國籍先?」
『原因係1996年嗰時,中國就主權移交時,人大走去「解釋」中國國籍法,搬咗一次龍門去訂立在香港「適用嘅狀況」,然後就夾硬塞咗個中國國籍,畀每位1997年7月1日,存在於香港,又被佢哋認為你有「中國血統」嘅人士;至於點先有中國血統?聽返來嘅情況,真係「斷估」,即係見你有中文名,個姓同名都似係「中國人」,就送咗個「中國國籍」畀你啦!』
「咁都得?但照字面上解,中國國籍法唔承認雙重國籍,然後你在移居海外而得到外國國籍,你就會失去中國國籍喎;例如我當年移民加拿大,入咗加拿大籍,根據中國國籍法,應該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先係嘛?又或者我丈夫拎居英權,好似林兆波咁拎住英國公民護照,咁點解又會繼續係中國國籍先?」
『Come on, 認真就輸了!呢個世界有兩種邏輯,一種係正常人嘅邏輯,一種係中國邏輯;所謂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嘅邏輯,係佢話承認就承認,佢話唔承認就唔承認;之前在香港,唔理你拎住咩護照,總之就當你係中國人,總之你唔主動去申請「退出中國國籍」,佢都會扮睇唔到你本加拿大護照,然後唔當你係加拿大人。』
「咁居英權呢?係咪都係可以退出中國國籍?」
『居英權就仲黐線!因為人大又話唔承認居英權,因此即使你想學加拿大護照咁,去申請退出中國國籍,佢都唔會批你──入境處會問你拎證明,要你證明自己嘅英國護照係點樣得到返來,因為英籍一係來自出生,一係來自繼承,一係來自登記,你拎唔出前兩者,佢就唔會畀你退出中國國籍啦!』
「咁假設我拎咗居英權,我仔女以至孫仔女嗰輩,係咪都唔可以退出中國國籍呢?」
『呢個問題就更加玄妙啦!首先英國公民身份,只可以在海外傳一代,因此要知道佢哋嘅英國護照係點樣得返來;例如你自己或者配偶,係居英權計劃嘅申請人,而在居英權計劃登記嗰時,仔女就已經出咗世,咁即係仔女亦都係靠登記,才成為英國公民,因此佢哋都無法退出中國國籍!』
「如果在90年代初未出生,父母都係居英權身份,例如仔女係1997年後出世嘅,咁又點計呢?」
『咁又唔同講法啦,因為居英權計劃登記嗰時,小朋友未出世,因此佢得到英國公民身份嘅方式,就係來自繼承 (by descent),因此即使父母係來自居英權計劃也不受影響,係可以申請退出中國國籍啦,係咪好奇妙呢?』
「咁搞法,咪即係迫大家去退出中國國籍?起碼出事有領事保護權喎,但出面又亂吹風,又話失去中國國籍,就會失去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有冇咁嘅事呢?」(未完,全文按連結,請支持壹週刊))
居英權 一代 配偶 在 Goodbye HK, Hello UK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英國居留簽證懶人包3.0】
2020年3月更新,完整英國移民簽證概念
懶到盡頭,完全免費
(好多人當商業秘密放响寶箱㗎)
長氣都要事先聲明,响今日嘅香港嘅情況,每個人選擇離開或者留低可以有億四個理由,無興趣亦無能力左右大家嘅諗法(亦唔想爭拗)。不過必須指出真正逃生門係入籍,而唔係謂移居,相信大家近期見到啲未入籍只有居留權嘅人士上唔到機㗎呵?同時呢個唔只關乎自己將來,亦影響下一代嘅國籍問題(明就明)。
呢個post希望用最簡單去分享基本移民英國嘅概念,明白申請咩類別,而唔再比啲agent中介「塞」啲所謂Plan比大家。因為每個人或者家庭嘅能力、經驗、背景都唔同,係要考慮每種居留簽證嘅批核、要求、攞IRL嘅居住年期、需要續簽與否都唔同,所以詳細內容,會放响下面舊文連結。
如果想移民英國,响現時嘅制度下,攞到居留簽證係第一亦係最重要嘅一步。英國現行最基本嘅移民政策嘅大概念。申請人係要得到居留簽證(Residence Visa),完成每種簽證下指定居留時間,同其它要求、包括要考埋The Life in the UK Test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IRL)),呢個時候申請人並未正式成為英國公民。攞到IRL後住滿一年,滿足到入籍的居留日數,就可能申請入籍,就正式成為英國公民(即係英國Passport持有人)。
申請英國居留簽證之前,當然要知自己或者配偶用緊嘅係咩Passport。如果自己或者配偶持有英國公民護照的話,即係居英權或者其它原因係英國公民(唔係BNO嘅英籍)。可以直接申請Settlement/Spouse Visa,要留意自己同配偶、十八歲以下嘅仔女嘅居留時間係一樣,係無太空人呢樣嘢。
由於呢類家庭團聚簽證呢類關乎人口同福利分配,所以對申請人現金或者薪金要求係唔係低嘅。如果係持有特區護照或者BNO,可以達至入籍嘅居留簽證選擇大概分四類,Start up ,Innovator,Point Based Working Visa,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 Visa(同唔希望亦唔想分享嘅難民申請)。响申請英國嘅居留簽證嘅要求或者地位,暫時特區護照同BNO係無明顯分別。本人自問睇英國國內新聞相當多,唔太鐘意吹奏平權打飛機,雖然英國政界的確對BNO有啲改變,但係唔太覺得會一刀切同BC平權。因為當前政府嘅急務係減少移民數目(還北部選票),連EU人嘅居留權响2021年都要跟Point Based System。所以就算BNO身份有改變,居留要求唔會低過Settlement Visa,Home Office肯定會保留審核權,以防Free Rider或者腦殘寶寶。
大家可能响香港啲Agent中介口中,成日都話什麼投資移民英國,其實呢個講法係錯到盡頭嘅。因為投資移民係一個好籠統嘅sell嘢名稱,事實上英國關於投資嘅居留簽證,係細分三個完全唔同要求同概念嘅東西。當中包括T1 Investor、Startup同Innovator三種種Visa。T1 Investor亦即係真正嘅投資移民(買護照!),買上市公司股票或債券,符合簽證政府指定要求嘅基金或者投資產品至少二百萬鎊(數額越大,入籍時間越快)。Global Talent Visa,睇名就知係比响體育、藝術、科研、演藝之如此類,有所成就同認受人士申請,呢個唔一定對香港人係遙不可及,成就同出色係指示機構決定,無話容易或者難,只係唔到你同我(或者啲香港agent)去衡量。
Startup同Innovator响2019年已經取代舊有香港人常用嘅T1 Entrepreneur 簽證,分別比無做生意經驗嘅創業人士同已經有營商背景嘅人申請嘅。Startup主要就係由指定院校(有少量私人機構)做Endosing Body去審批申請人嘅生意概念,無年齡同投資要求,不過生意要响兩年內升級到Innovator(呢段時間唔計入居留期)。而Innovator就係由覆蓋各行盤業嘅指定機構去審批,申請人要响三年後達到某啲業務要求的話,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由於已經實行咗一段時間,Endorsing Bodies已經相當了解政府嘅要求,所以已經無咗之前申請人做白老鼠嘅問題。
好多香港中介Agent因為唔熟悉新制,所以大家都會聽到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 Visa 呢樣嘢。呢個簽證並唔係什麼新東西,概念好簡單,就係一間响外國營運咗一段時間嘅公司,派一個員工(可持有少於50%股份的僱員)去發展英國市場,所以呢個員工需要居留簽證。就係因為新制度已經完整實行,所以內政部會好清楚咩人係應該申請Startup或者Innovator而去貪容易走去做Business Representative,唔好問點解,總之係咁。
最後一種(唔計難民申請)嘅居留簽證,就係工作簽證(Tier 2 Working Visa)。响2021年1月開始,Point Based System會取代現時難過上太空嘅T2 Working Visa。申請人必須要有70分(教育水平等如英國A-Level或以上)先合資格申請,當中有50分係必須要有嘅:
持牌照僱主嘅Job Offer = 20分
需要技術類形嘅工種 = 20分
指定嘅英語水平 = 10分
(即係點都仲係要揾到份工先可申請)
下面嗰啲就係可以互換嘅分數:
年薪
£20,480 – £23,039 = 0分
£23,040 – £25,599 = 10
£25,600 or above = 20分
每年英國特定短缺工種 = 20分
PhD學位同工作有關 = 10分
PhD學位同STEM學科有關 = 20分(STEM即係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s)
#GoodbyeHkHelloUK
#英國居留簽證懶人包
#其實唔係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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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居留簽證詳細資料舊文傳送門s:
英國公民(包括居英權一二代)申請家庭團聚 http://bit.ly/2QsTguz
計分制工作簽證概念
http://bit.ly/2Tfco1O
Startup與Innovator完整概念
http://bit.ly/2Wt401e
咩係Business Representative Visa?
http://bit.ly/30PimIS
T1 Investor
https://www.gov.uk/tier-1-investor
Global Talent Visa
https://www.gov.uk/global-ta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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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移民生活網 重要舊文重溫
www.goodbyehkhellou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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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英權 一代 配偶 在 Goodbye HK, Hello UK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沈博士竟然quote同事Billy响蘋果訪問嘅話語,事實證明佢係比小弟有料到。
#肯定係
#除非唔係
#英雄所見
【#BNO🇬🇧】好多朋友關心曾幾何時既CUKC(包括本人),係咪可以憑BNO直接變成BC。雖然未成事,但五年前建議大家續領BNO,見到慢慢國際線有成果,真係好欣慰。關於遲出生的一代真香港人,根據國際關係案例,先例一開、其他法例齊來,除了可以帶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優先申請成年家人團聚,或和英聯邦身份掛鉤讓各國共同承擔,或改變BNO申請資格,或讓其他BNO持有人排short-cut,方法很多,總之不可能只有廢老獲利。這點,道可道非常道。
不過相信即使成事,英國也可能引入一些門檻,例如評分制,讓和英聯邦淵源深厚的優先。曾打趣說,英聯邦內的「小英聯邦」國家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可供黃絲,英聯邦內的「一帶一路」國家斯里蘭卡、肯雅等可供藍絲,完全違反英聯邦核心價值的則予以拒絕,公平不過,也是各取所需。
以下節錄蘋果日報:
//倫敦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在社交網站表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平權之路或有突破,稱他們留意到一些報告,指曾擁有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UKC)身份的BNO持有人,或可以用CUKC的身份,重新享有居英權。
根據現行做法,BNO並無賦予持有人享居英及在英國工作的權利,但最早在殖民地的港人,其實是擁有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UKC)的身份,可享自由出入境及居英權利。
惟隨着《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生效後,港人身份轉為英國屬土公民(BDTC),但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後,持BDTC港人在回歸後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BNO成為了取而代之的身份。
基於《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在1983年1月1才生效,換言之,若今次成功平權,在1983年以前出生的BNO持有人,將有機會重新享有居英權。
「香港監察」表示,感謝保守黨國會議員道布爾(Steve Double)持續與英國內政部溝通,為BNO持有人爭取居英權,同時感謝很多國會議員,與港人並肩去爭取權利。
主力協助港人移民英國、「Goodbye HK Hello UK」專頁香港區負責人Billy Wong指,假如事件屬實,曾是CUKC的BNO持有人身份可獲提升,他們可隨時到英國居留,更可帶同原本沒有英籍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居英。
他認為,賦予曾擁有CUKC身份的BNO持有人居英權是「避重就輕」之舉動,「毋須直接改變BNO的性質」,他指此舉可解釋為並非針對香港而作出的修例,相對於BNO直接平權,對《中英聯合聲明》衝擊較小。//
Source:蘋果日報
https://hk.appledaily.com/…/201…/4OSH7QCDJLRHFHIA4VOWAMQ2MY/
居英權 一代 配偶 在 BN(O) Visa則沒有,只是直到申請永居和入籍時才有要求。另外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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