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燕工作日誌 ▍地方建設改善非常重要會勘速報
自來水公司通知自110年7日1日-110年12月31日於南區健康路二段(西門路一段至中華西路一段)進行老舊汰換管線工程,民眾擔心為期半年的工程會嚴重造成交通黑暗期,向服務處陳情。
美燕姐立即與在地 #金華里柯崑城里長 邀集自來水公司、工務局等施工單位到場,經了解之後,自來水公司表示這半年的施工期會是分段進行,降低民眾生活不便。
美燕與里長也共同要求施工單位機具禁止放置於轉角處,也要加強夜間照明與交管。
感謝自來水公司全力配合協助,我們會持續關心改善後狀況,提醒大家行經此路段也務必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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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員林美燕
工程會施工日誌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 發生已一個多禮拜,身為副總召的虹安與民眾黨團總召 邱臣遠、幹事長 蔡壁如以及 賴香伶、 張其祿等委員在昨日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儘速成立 #台鐵推動改革小組,民眾黨團也會強力監督,希望重建國人對台鐵的信心。
首先,虹安表示黨團針對台鐵改革有 #三大方向,第一:在道路安全的基本方面要完全做好、第二:台鐵改革如何再造整個台鐵的文化和組織相關、第三:如何去杜絕與預先防範不良廠商;追查至今,目前已非常明顯看到不良紀錄屢傳、如此劣跡斑斑的廠商,還持續在得標政府的公共工程,其中也牽涉到許多公共安全部分,虹安必須痛定思痛來說,未來該如何從 #包商制度、#台鐵公共安全稽查、#有機制篩選不良廠商 等規範來預先防止事件再度發生。🚫
▶️虹安表示以這次事故標案的結構來看,業主是台鐵,現場肇事的是李義祥的義祥工業社,但完整的架構卻是由「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負責工程的設計和監造,專案管理則是另一家「中棪工程顧問」,李義祥在施工現場的告示牌上的角色其實是「#工地主任」,理論上是要由前兩家公司代表台鐵來確保施工安全和品質,「東新營造」則負責施工。但我們看到的是,李義祥在本來不應該進入工地施工的春假來到工地,並且讓 #非法移工操作怪手誤使工程車滑落到軌道上,才造成這場台鐵近年最大事故!由整個情況來看,就會發現本來的整個包商制度,應該要有中棪工程顧問公司負責管理工程進度,由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負責監造;李義祥要違規進場施工或看視,得有人負責阻止他進入工地,在工地現場開動停放工程車,應該也要有人確認他遵守停放車輛的安全措施,現在看起來「東新營造」可能根本不是真正的施工廠商,他只是 #借牌 給李義祥去投標,得標之後整個工程給他做。
李義祥不只有諸多施工不良紀錄,其名下所擁有的「義程營造公司」在2014年承攬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標案時,被查出製作不實的施工日誌,在2018年被地方法院判決有罪。虹安認為避免未來還有 #假分包真借牌 的方式,政府採購法裡應該將這種惡質的企業負責人也刊登公告,將他所擔任負責人的其他企業也列為拒絕往來對象。
▶️最後虹安表示,負責重大公共建設的工程會,也應該要擔起責任,主動建立檢索系統進行拒絕往來廠商的有效資訊揭露而非只會被動接受主辦機關提報!根據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執行注意事項裡面有明白提到「機關除自行發現廠商有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各款情形外,尚可留意媒體報導、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及法院判決書。各機關可向相關之地方檢察署洽索緩起訴處分書。」虹安在此呼籲,不只台鐵有責任,交通部有責任,公共工程委員會更是制度改革裡的重中之重,#杜絕假分包真借牌。
#政府需要積極面對
#理性監督
感謝媒體報導👉🏻👉🏻👉🏻
·自由時報-要求政院成立台鐵改革小組 民眾黨團擬修法揭露不適任廠商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99215
·蘋果日報-【台鐵究責】民眾黨批罔顧人民安全如「另類李義祥」 籲改革小組納第一線員工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10414/CRYWG7I3G5CMRJPI3XLWLUEHMQ/
·nownews 今日新聞-林佳龍請辭!民眾黨團:新交通部長應報告台鐵改革進度表
https://www.nownews.com/news/column/5237919
·中時電子報-民眾黨批蔡政府台鐵改革頻跳票 籲政院盡速成立推動改革小組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414002001-260407
·CTWANT-籲成立台鐵改革小組 民眾黨:政府也是李義祥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12161
工程會施工日誌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良廠商「借屍還魂」 我們還要再犧牲多少生命?
#太魯閣號事故 造成嚴重傷亡,台鐵及政府工程發包上的諸多問題也被一一挖出檢視,各界好奇為何有著諸多不良紀錄的廠商,卻能持續承包政府標案?
政府在招標、稽核、評鑑及管理上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所依循的法規是否出現了極大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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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不改,借殼上市的李義祥只是冰山一角...
李義祥2014年因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在2018年8月一審時遭判有罪,並於今年2月判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而根據《 #政府採購法 》101條、103條,「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者,1年或3年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而且依照工程會的函釋,本款屬「並未以司法機關泣訴或判決為要件」,也就是司法審判和採購停權是可以平行進行的。
然而政府電子採購網上的拒絕往來名單中,搜尋義程營造卻顯示「無符合條件資料」,但義程營造在2020年時,卻還有得標花蓮縣政府,以及交通部公路總局標案!
事實上,現行《政府採購法》的黑名單制度有著大漏洞,首先是法規主要處分「公司法人」, 效力不及負責人 ,即使廠商遭停權,負責人仍能透過手上其他公司的名義繼續投標、得標「借屍還魂」;另外,廠商雖然被停權,卻仍可與同業協商,協助履行部分標案,也就是所謂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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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會不能繼續睡,主動查核不肖廠商!
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民眾黨團會儘速就法規面,補起政府採購法的漏洞,將負責人也列入不良廠商的規範,根本解決這種「借屍還魂」的陋習;此外,工程會也應該扛起稽核的責任,與司法系統建立良善溝通管道,定時地主動查核並登錄不良廠商及其負責人,不該讓基層公務員單獨面對如此龐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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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的小問題都解決,就沒有大問題,許多悲劇就不會重複上演。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