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周,有兩件有關居住正義的新聞,一個是中央積極推出各式「打炒房」政策、另一個是柯市長和蔡總統對於社宅一事隔空交火。
要先定義清楚政策目標,才能夠知道自己是否走在正確的道路上,「居住正義」的目標,不是讓大家都能輕鬆住豪宅、也不是讓大家都可以在捷運站旁買房子。這個政策目的是讓所有人都可以用合理、可負擔的價位買(或租)的起房子。
我認為房子本身不該是投資炒作的商品,因為它是所有人都需要的物品和權利。
這個目標乍看之下很難做到,特別是台灣在過去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及土地房屋可以保值的邏輯下,許多投資和金錢不斷湧入房市。許多台商、外商帶著資金回流或進駐台灣、許多人看到房價攀升急於進場的預期心理,也是近期房市過熱的原因。
所以對於許多追求居住正義的代議士和倡議者而言,看到近期政府終於出手,也不禁鬆一口氣。
由於針對法人和自然人,不限區域的限制貸款和無寬限期,確實會讓投資客基於自備款上升、後期還款利息增加,讓獲利空間變低而打消炒房念頭,預售屋紅單是有可能受到影響而降低許多;實價登錄三法(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以及預售屋納管等,可以看到交易和報稅透明、法律漏洞補齊等嘗試。
近期央行、行政院的種種政策及修法,可以看到政府的決心,我也給予肯定,來的遲總比不到好。地方議員的權限能做的有限,但只要中央可以落實承諾,檢討囤房稅率和針對法人購屋有更多限制,那地方上可以使用的打房手段也就變多了。
從這些政策手段可以看的出來,達成居住正義的管道是多元的,但每一個手段都用上的話,會離目標更近。
另一方面,社宅的興建則是我從上任前就追蹤至今的政策,每次質詢我都有問及相關問題,至現場工地和完工的社宅會勘、視察也都沒少過,這一塊就真的是地方做得多、中央後來才準備居上的政策。
截至目前為止,中央政策目標的12萬戶的社宅,已完成或規劃中的4萬戶,都是由地方完成的;8萬戶的包租代管,也僅累計完成1萬2千戶左右,是否真的能如期完成,還是讓人懷疑。
雖然中央打算在明年推出自建的1萬5千戶社宅,但我深知興建社宅的挑戰,也希望住都中心和地方可以保持相當的溝通、增加地方的參與、並汲取地方的經驗。而如果要增加興建社宅的效率,以市議員的角度出發,我希望中央盡速核定北市社宅管理行政法人的需求,以及針對住宅法等相關法規修法,讓社宅等公有土地可以減免國有土地租金、以及更多的租稅優惠。
和前幾天發文的概念相同,我認為無論是中央或地方興建經營的社宅,應該當成是政府社會福利支出的一環,永續的經營有其必要,但不能用「自償」的邏輯去思考,我們應該要想的是,正如同政府許多透過稅收才能達到的公共財一樣(各式津貼、警消等公共服務),社宅也理應是其中一項;可以透過針對不同收入的租客來調整租金,來達到部分自償,但追求社宅百分之百的自償、甚至期望政府無需支出任何一毛錢,出發點根本就錯了。
居住正義,政府可以做的很多,中央地方應該攜手合作,從供給面興建社宅、提供租金補貼、修法讓房東出面繳稅納稅,從需求面減少炒作投機,讓建商快速脫手、減少觀望和囤房等,多管齊下才能讓政策目標達成。
最後,除了政府的努力外,民間組織的倡議也相當重要,我們相當需要像崔媽媽基金會及OURs都市改革組織這樣的組織,我也支持他們所推出的「天龍房屋」募資案,用一個實體店面,讓一般民眾更容易獲得租屋資訊;也讓居住正義的法案,可以持續在國會和地方議會有所斬獲。希望跟我一樣支持囤房稅繼續三讀通過、租屋黑市可以透明揭露的你,可以一起支持NGO的倡議行動:
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CelestialDradonsHouse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