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分鐘】香港退休金制度
作者:李宛蓉律師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簡稱強積金/MPF),是為香港就業人口儲蓄將來退休生活開支之目的,由私營機構管理的強制性供款計劃。於2000年開始推行,據統計截至2018年6月底為止,約有72%的香港就業人口獲得此計劃之保障。
除獲豁免人士以外,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一般員工、臨時員工以及自僱人士(如獨資經營者或合夥公司合夥人),均須參加此強積金計劃。每月薪資低於7,100港幣者,雇主之強制提撥(供款)額為薪資的5%(員工無須提撥);每月薪資介於7,100至30,000港幣者,雇主及員工應各提撥薪資的5%;每月薪資高於30,000港幣者,雇主及員工應各自提撥1,500港幣。雇主及員工均得於強制性供款額外,再自願提撥一定的金額至專戶中。就稅務方面,員工可就強制性提撥部分申請扣稅,但員工的自願性提撥部分則不可扣稅。
原則上是由雇主選擇經強積金管理局核准之受託人(信託業者),自2012年起開始推行「員工自選安排(Employee Choice Arrangement,ECA)」,亦即員工每年得選擇將帳戶內屬於自行提撥的部分,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受託人(信託業者),使員工於投資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權。
香港強積金制度與台灣勞退新制有許多相仿之處,皆由雇主與員工各自提撥一定金額至專戶內並得享有稅賦優惠,惟香港已於2012年開放勞工自行選擇投資標的,此一變革應得作為台灣勞退自選平台制度推行的參考依據。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萬的網紅Gavinchiu趙氏讀書生活,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趙氏曾任教於美國Bryant University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深圳大學、香港樹仁大學、臺灣中央研究院近史所等多間學府,歷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客座教授、高級訪問學者; 2018年獲中國經濟思想史優秀(一等)著作獎,研究題目包括經濟思想、經濟史、政治經濟學,出版著作二十一部,論文...
強積金管理局 在 創富路 Richroad.hk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自1998年成立強積金管理局及2000年實施強積金制度以來,當局一直未有向強積金受託人收費。由於積金局多年來持續虧損,政府正計劃向受託人徵收註冊年費,以支持該局的營運。消息指出,政府擬按受託人管理的資產規模收取0.05%註冊年費。截至今年9月底,強積金總資產8583.14億元,若以收取0.05%計算,每年涉及金額可達4.3億元。
強積金管理局 在 區諾軒 Au Nok-hi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商界強積金對冲建議 是全民退保B貨】
這篇文章不易寫,政策本身好複雜,拖了個幾月,構思期間甚至試圖推出勞福局秘而不宣的公式出來改,最後還是與主要論點無關拿走了。在此我想向垂詢過的各方好友一一致謝,還有些討論過的論點沒出,日後看還有沒有機會。
這篇算是寫報紙文復出之作。我自己在立法會的定位,是拿些民主陣營較少人關注的議題做,期盼在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問題上,能夠多點代表我們的聲音。
明報連結:https://news.mingpao.com/…/ar…/20180726/s00012/15325425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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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強積金供款的結不易解。最近因為強積金管理局經過檢討,建議調高僱主供款入息上限、下限,僱主代表一來藉此反建議聯同取消強積金對冲才一併檢討;再者,較早前勞顧會傳出消息指勞資雙方已取得「共識」取消對冲,資方代表開出的條件是由以往要求政府「永久包底」,改為「長期承擔」,換言之是要求取消對冲後的開支,僱主和政府各自承擔一半。
強積金15年間冲走打工仔318億元,能夠達成共識取消對冲,自是難能可貴。眾所周知,難度在於又要確保打工仔重奪長期服務金(長服金)和遣散費,又要避免對中小企造成太大負擔。特別是5人以下的微企,其僱主與打工仔無異,同樣是透過極長工時掙取微薄利潤。如果他們聘請的長年打江山的家臣辭職,所帶來的開銷,公司未必容易承擔。不過在權衡公共政策時,同時亦要考量公帑是否用得其所。筆者隱隱擔心的是,政府隨時為了達成最終共識向商界讓步,卻又進退失據,叫價還價先於政策合理性。
或許政府的建議太複雜,至今鮮見政策討論。其實一言以蔽之,方案就是用12年一邊讓老闆替僱員儲錢,一邊由政府資助不足數額。愈多員工、愈多時間供款,愈多公司能自理支付遣散費和長服金開支。方案有一點值得稱許的,是政府在12年過渡期透過邊際遞減政府資助,消解取消對冲帶來的裁員誘因問題。遞減率做到過渡期任何時間不會出現裁員特別「着數」,是數學對應公共政策的理性選擇問題的亮麗。
但到計算資助額的時候,算法便相當複雜(註)。計算兩層資助額好像製造了一個「黑盒」,日後僱主計算實務上既易生誤會,亦不容易說明公式真的能夠針對小企業援助。缺乏理念的計算方法,是難以推理,公眾亦難鑑別機制合理與否。
▍不是注資問題 而是分配問題
理論上,公帑本身應該在市場失效、政策達不到目的才注資援助,以圖匡正。我們要問的問題是:如果小企微企才是最難儲錢、最有風險付不起遣散費長服金的一群,兩層資助法是否已經「最優」地分配公帑到所需目標?附表是來自勞福局的數字,預計取消對冲後僱主所儲結餘能否全數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1至9人的微企無論10年還是20年,只有約半企業可自食其力;不過10人或以上企業則有約90%可承擔。
按照政府說法,第一層資助都不夠,企業才能申領第二層資助。那是否代表增大第二層資助比例,才能夠更加讓小企微企受惠?若大企業基於員工較多、供款條件較佳,究竟還多大需要政府資助?
我相信政府在祭出公式之餘,先闡明這些問題,會較有基礎達成社會共識。勞顧會絕對代表不了社會整體勞資利益,擺出多點理由的話,商界亦不至於乾脆不理計算方法,索性開價政府以後資助一半開銷了事。假使政府真的跪低採納永久注資,那便變相成為類近退休保障的怪胎了。稅款來自納稅人,結果經由老闆以支付長服金、遣散費之名,還給全港380萬打工仔,當然解決僱主難以承擔的問題;但強積金對冲畢竟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爛帳,拿納稅人的錢永久支付,不見得合乎財政公義。
▍永久補貼僱主 不見得是可行方案
周永新教授早前於本版笑言政府長者福利政策如「全民退保A貨」,依筆者看,刻下商界的永久注資倡議,假使政府採納,又成為「退保B貨」了。謂之「B貨」,次也。全民退保至少重視政府、僱主、員工三方融資;要政府永久肩負僱主本身要支付的員工離職帳,很難說得通。
180萬名納稅人要永久補貼28萬名僱主,不見得是可行方案。多年來,小企微企在傳統勞顧會式的角力上永遠被大老闆騎劫、代表,結果成為最失語的一方。取消對冲議題上,勞方也該明白解決小企微企的財政負擔,才是取消對冲變得可行的關鍵。資助多寡,政府尚有商討餘裕,但資助最終不能最有效幫助最需要的小企微企,小老闆便被「搵笨」了。
註:第二層資助計算方法是:應付遣散費/長服金-第一層資助-專項儲蓄戶口的累積結餘×當年資助率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香港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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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管理局 在 Gavinchiu趙氏讀書生活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趙氏曾任教於美國Bryant University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深圳大學、香港樹仁大學、臺灣中央研究院近史所等多間學府,歷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客座教授、高級訪問學者;
2018年獲中國經濟思想史優秀(一等)著作獎,研究題目包括經濟思想、經濟史、政治經濟學,出版著作二十一部,論文三十餘篇。英國權威出版社 Routledge給予 "中國和西方頂尖學者(leading Chinese and Western scholar)" 的評價。
《趙氏讀書生活》,一個歷史學者的視頻,分享學術、社會、政治經濟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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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管理局 在 [強積金] 應該整合強積金帳户嗎? 有什麼利與弊?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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