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天她可能就說家人得癌症需要錢了(誤) (#MM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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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性侵防治中心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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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樸的鄉村,傳出重大性侵棄屍案,讓當地居民相當氣憤,還一度包圍嫌犯住家,甚至砸破玻璃,林嫌的家人還一度躲到派出所請求保護,因為涉嫌殺害國二女學生的林姓男子,出獄不到一個月又再性侵殺人,週三法醫進行解剖,初步認定女學生可能是窒息而死。
事實上這名嫌犯在服刑期間,就曾經由專家做過七次評估,都認為有再犯的可能性,但雲林縣社會處表示,他在二月二號出獄後,直到二十三號警方才通知,要他去性侵防治中心接受評估,而且法務部也還沒有將他列為有治安顧慮的人口,整個防範機制出現嚴重漏洞。
對此雲林縣長蘇治芬相當震怒,認為轄區內有重大治安危險人口,卻沒能掌控並即時回報,突顯公務人員警覺性不足的問題,決定將衛生局的承辦科長調職,承辦人也被免職。
近來多次為性侵被害人發聲的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則批評,這起案件根本就是制度殺人,因為性侵累犯刑滿,沒戴電子腳鐐管控,加上矯正單位,沒有落實治療和管束,才會讓這樣的悲劇,一再重演。
記者王威雄雲林報導"

性侵防治中心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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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殺害國中女學生的,就是這名有多項前性侵前科的林姓嫌犯,原本他還否認,跟女學生的失蹤案有關,但因為說詞前後矛盾,在警方不斷對疑點查證確認下,林嫌終於坦承犯案。
上周日十三號雲林某國中的一名女學生,騎著腳踏車離家後就失蹤,家人報警協尋,警方透過監視器找出目擊證人,指證最後與這名女學生有接觸的林姓男子涉有重嫌,但他只承認將女同學帶回家,還幫她保管腳踏車,但因林嫌供詞反覆,檢方日前先將他聲押獲准,週一晚間再進行借提,終於讓他坦承殺害女學生後,棄屍在彰化溪洲。
這名三十四歲的林姓嫌犯有性侵前科,曾因為性侵案入獄服刑九年,今年二月才出獄不久,依法三個月內必須向縣府的性侵防治中心報到接受評估,沒想到還沒開始又再犯案。
純樸的鄉村,傳出重大性侵棄屍案,不但讓女同學的父親原本一直還抱著一絲希望落空,上百位村民還一度氣憤包圍嫌犯住家,也讓警方原本要進行的現場模擬緊急取消,以免場面失去控制。
記者王威雄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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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犯下兩起性侵案,林姓嫌犯坐了九年牢,但出獄才一個多月,卻又犯下性侵殺人罪,這樣犯罪傾向,醫師認為是精神和心理上的問題,如果沒有持續接受治療,做嚴格管制,再犯率很高。
林姓嫌犯才剛在二月服完刑出獄,原本四月該到性侵防治中心、接受評估是否該輔導治療,沒想到卻在二個月的矯治空窗期內犯案,加上他並非是緩刑或假釋的保護管束人,也無法進行電子腳鐐管控,難道性侵犯再犯問題,真的無法遏止嗎?其實刑法在94年就修定,性侵受刑人在獄中,經過評估有再犯危險時,出獄後必須執行在固定處所強制治療,但礙於林姓嫌犯是在91年犯案,因此無法適用這項規定。
由於法律無法溯及既往,等於是在94年前的性侵犯,服完刑後,就算是有再犯的危險性,也無法強制治療,種種問題,突顯出現行法令對性侵犯的管束,還存在著不少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