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東京奧運,號稱是「性別平等」奧運,你知道為什麼呢?
這得從歷史來看。
前天我去參觀「探索明天:運動中的女性」展覽,看到一百年來女性在運動上的推進,相當感動。
#54年前女性仍被禁止參與馬拉松
Kathrine Switzer是一位熱愛跑步的女性,雖然她的教練堅持女性無法完成馬拉松,但她仍努力訓練並代表俱樂部報名1967年的波士頓馬拉松。
Switzer以原本貫用的中性縮寫註冊成功、取得參賽資格,進行賽事。但跑到一半時,被賽事人員發現她是女性,試圖阻礙她、要將她趕出比賽,但Switzer仍堅持跑完全程(你可以想像那畫面嗎?)
當時波士頓田徑協會主任對此表示:
「女人不能參加馬拉松比賽,因為規則禁止這樣做。我們不遵守規則,社會將陷入混亂。…..如果那個女孩是我的女兒,我會打她。」
這次賽事後,勇敢的Switzer和其他女選手努力與田徑協會溝通,希望開放女性參與的機會。
在她們的努力下,五年後,波士頓馬拉松終於開放讓女性跑者正式參賽,而且,連之前努力要把Switzer趕出比賽的賽事人員也幫助推動女性參賽!
#奧運的性別平等推進
其實不只是田徑,許多現在大家習以為常、女性能自由參與的 #運動空間,都是這樣一步步辛苦爭取而來,並非從天而降。奧運中的女性,當然也經歷了這樣的過程:
1896年 首屆奧運有女性運動員,但無參賽權。
1900年 女性取得少部分奧運項目的參賽權。
1928年 奧運首度開放女性參與田徑項目。
1981年 國際奧運組織首次出現女性委員。
1991年 奧委會制定的新規章,所有新增加的項目必須男、女選手都可參與。
1997年 國際奧會首位副主席由女性擔任。
2012年 首次所有奧運參賽國皆有女性參與。
2014年 國際奧會改革議程中,將性別平等列為重要議題,將參賽選手男女性別比各佔50%列為目標。
2020年 首屆「性別平等」的奧運。
東京東奧在性別平權上的突破包含:
🏅女性運動員達48.8%,為歷屆奧運最高。
🏅增加9個男女混合項目,總數提升到18個。
🏅獨木舟、賽艇、射擊、柔道、帆船、舉重項目,首次實現男子及女子項目一致。
🏅首次開幕式上鼓勵各代表隊任命各一名女性及男性擔任掌旗官(以往旗手一位且多為男性)。
🏅規定每個代表隊運動員至少有一位女性及一位男性運動員(過去曾有部分代表隊禁止女性參加)。
🏅在《奧林匹克憲章》中通過納入禁止性傾向歧視。
🏅為歷屆奧運中最多出櫃LGBTI+選手(據Outsports統計共168位)。
本次東奧開始前,國際奧會便宣示:
「不分性別、年齡或體育技能的高低,都能參與體育活動,作為奧運的領導者,國際奧會正不斷採取行動促進性別平等。」
#台灣男女選手都傑出
#台灣女性選手超亮眼
台灣過去歷屆奧運共得到24面奧運獎牌,其中女性共獲15面(4金、4銀、7銅),佔62.5%。
本次東奧,台灣68位參賽選手中有35位女性,人數超過一半。
台灣獲得的12面獎牌中,女性獲得6.5面(1金、1銀、4.5銅,銅牌包含混雙),可見不分性別,台灣選手表現皆相當傑出,和東奧設定的標準比,台灣女性選手的表現,又更為突出!
#從基層開始支持更多女性進入運動領域
奧運是一個重要的指標,但 #體育深耕 不能只停留在奧運,更要從小且從基礎做起。
我在立法院內多次對此質詢及提出預算案,便是希望能從基層體育開始,在學校教育、全民運動到選手培訓等面向,打造更加友善、更加平等、不受暴力傷害的運動環境。(歡迎參考:https://bit.ly/2XIX7v5 , https://bit.ly/3qk4cec , https://bit.ly/3D1BfLB , https://bit.ly/2N6a8Kf , https://bit.ly/2W7r3As , https://bit.ly/3D34ihN , https://bit.ly/3szL3rb )
只有每個孩子不分性別,都愛運動,都能擁有平等的機會以及支持來發展,台灣的體育潛能才是真正發揮!
#遺憾與歧視仍然有
#改革和突破要繼續
這些年來,台灣體壇和奧運在性別平等上都有進展,我們很開心看到許多女性自在發揮運動專長,不再需要像過去許多女性選手,必須刻意隱藏自己的女性身分。
但,性別平等這條路上,仍有許多需要努力的空間。像本次東奧籌備及舉辦期間便發生許多重要的性別事件:
🔎東京奧運主席因發表歧視女性言論,在輿論批評下辭職,改由前奧運選手橋本聖子接手,東京奧組委因而檢討將朝增加女性參與決策的方向邁進。
🔎美國體操隊核心運動員Simone Biles在比賽期間察覺需要先處理自己的身心狀態,所以在決賽前決定退出比賽。
她的決定和說明,促使大家更加重視心理健康議題,以及體育領域的性侵害、性騷擾問題及 #MeToo 運動。(2017年美國體操隊爆出史上最嚴重的性侵案,上百位選手站出來指證遭隊醫性侵,Biles是其中一位長期受害者,也是唯一一位現在仍繼續參與國際賽事的倖存者。)
🔎為了抵制體操界性化女性的現象,德國體操隊選擇穿著覆蓋大腿的長褲型緊身衣上場。
🔎韓國射箭選手安山(An San),只因為剪短髮、就讀女子大學,便遭許多韓國網友列為「女性主義者」及「仇男」,並被嚴重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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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列出的,只是有被報導的部分事件。
在台灣,我們偶爾還是會看到針對女性是否賞心悅目、男性運動員是否能有陰柔動作等各種爭論;也還是有女性運動員遭遇性騷擾等事件、從小訓練期間遭受性侵害的事件;各種數據也顯示女性在基層參與運動的比例仍然較低。
這些現象都提醒著,我們不能只停留在當下,前方還有更多的路要大步邁進。
就像勇敢「破壞社會秩序」報名參賽的女選手Kathrine Switzer在跑道上被驅趕的50年後,再度參與波士頓馬拉松時所說的:
「看看過去50年我們做的改變,未來的50年,我們肯定會做得更好!」
下一屆2024巴黎奧運的Logo已經揭曉,法國作為主辦國,決定用一張女性臉龐,向女性運動員致意,並呼應1900年的巴黎奧運,就是首度開放女性參賽的奧運!
曾經是大學田徑校隊的我,親身體會過運動帶給我的許多挑戰、成長與快樂。期待三年後的巴黎奧運,以及未來台灣基層的各種運動場域,都能看到更多人,從小到大,不分性別,在運動場上自在翱翔,揮灑汗水,為更好的自我而突破。
也提醒大家,帕運會緊接著將在8月24日開幕,歡迎大家和我一起關注,繼續為台灣選手加油!
最後,一定要向大家推薦我去看的這個「探索明天:運動中的女性」展覽,花半小時到一小時的時間,去了解與感受女性參與運動的突破過程。
讓我們一起努力,讓台灣的體育發展更加平等、友善與茁壯!
【探索明天:運動中的女性】
展期:2021/08/05-12/12,09:00-18:00
地點:國立中正紀念堂中央通廊
費用:免費
主辦單位:中正紀念堂 Chiang Kai-shek Memorial Hall管理處、臺灣國家婦女館、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性傾向歧視 台灣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晚報:中國國務院任命李家超為港政務司長、鄧炳強為港保安局長】https://bit.ly/3h327Az
工作一天後,看看今天不能錯過的新聞:
1. 中國國務院公佈港府高官人事變動,三名獲得晉升的官員均出身於警隊——李家超獲任命為政務司司長、鄧炳強為保安局局長、蕭澤頤為警務處處長,原任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則被免職。
- 林鄭月娥否認新班子是「警察政府」,強調今次任命是不論背景、用人唯才。她解釋,政治任命的官員沒有背景限制,不論職系出身、還是政府內外,過去十多年有不同背景人士加入政治團隊,四成以上的公務員屬於保安系統。
2. 張建宗被免去政務司司長職務後見記者,但只簡短回答一條問題便返回辦公室。
- 張建宗今早離開官邸時已經遇到傳媒追訪。他當時稱未能確認最新人事變動的消息,強調自己身體健康、全心工作。
3. 香港衛生防護中心公佈,昨日(24日)確診的一名27歲男子帶有最先在印度發現的變種病毒(世衛稱 Delta 變種病毒),為香港首次在本地源頭不明個案發現該種變種病毒。
4. 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公佈,日方將再向台灣捐贈100萬劑「牛津大學 / 阿斯利康疫苗」。
5.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裁定,房屋委員會禁止居屋住戶將在海外註冊結婚的同性配偶列為家庭成員,以及只容許異性配偶之間免補地價轉讓業權的政策,屬於性傾向歧視,並且違反香港《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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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傾向歧視 台灣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近日媒體再度討論代理孕母法案,曾在專欄書寫這個已經討論數十年的議題,不知直到我退休了,都還是繼續討論?
(文長,耐心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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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女人的子宮》/賴芳玉(全文刊登於非常木蘭)
「D擁有健康的子宮,但她想要用子宮共同孕育生子的人並沒有精子,而是只擁有子宮的女人。
D和女友規劃生子許久,最後決定省吃儉用地存了一筆儲蓄,到國外人工受孕。
我問:「大法官終在2017年5月24日作出釋字第748號,宣告民法婚姻章未納入同性婚姻為違憲,立法機關必須在兩年內完成修法。《人工生殖法》有可能修正,為何不等修法?」
她說:「我覺得我們已確定的規劃中,無法接受法律的不確定性。」依照現行法,即便她有伴侶,依然是未婚生子的狀態,甚至無法透過收養的法定程序,讓女友和她共同成為這孩子在法律上的雙親。
D的說法對我有相當說服力,因為關於代理孕母制度,自1985年台灣第一位試管嬰兒誕生後,就進入法律與社會的多次對話與論辯,如今已然33年仍無定論。
國民健康署曾對代理孕母制度進行三次民意調查。2015年民調結果59.1%贊成開放代孕,22.6%贊成禁止,因此政府去年(2017)12月再度召開「代孕生殖之施行專章討論會議」。
縱然這次修正案增訂關於代孕者的權益,諸如代孕親權、反悔權、代孕子女身分告知、居間機構、廣告等議題、代孕子女的探視權、代孕者醫療紀錄及通報規範及違反實施代孕生殖相關罰則等納入法案。
伴侶盟代表也把該會主辦的《人工生殖》論壇結論帶入這次會議,希望開放代孕制度,並認為現行法的不孕定義,不侷限在生理上的不孕,也應考慮「社會性的不孕」,即包括同性伴侶,以避免性傾向歧視。「針對同性伴侶及單身女性,也應放寬並享有平等施行人工生殖的機會。」但該會議仍未對代孕制度達成共識。
為什麼反對?我問一位反對代孕的朋友,她說:「為何要女人用她的子宮承受公共政策?」
但我更困惑了⋯」
http://www.verymulan.com/column/女人的子宮-14649.html?tag_id=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