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兩家北部不同醫學中心急診醫師FB上的對談
醫院對自己同仁的全力支持,是同仁努力繼續打拼下去的動力
A醫師
去年的肢體暴力除了當天去警局做筆錄,其他的就由院方的律師出面處理,我並沒有出庭,最後依傷害罪判刑,所以我還留在現在的醫院
昨天的言語暴力,我去警局做了筆錄,以恐嚇罪提告,如果院方仍如去年一樣全力捍衛醫護、全力支持,那就算現在領的薪水還是低於水準,仍值得留下。
至少昨日向院方高層和主任表達要提告後,得到的是全力的支持。常常要的不多,要的是有人相挺,這就夠了。
B醫師
A醫師很幸運,在一個有上頭支持的地方工作,而同樣遇到暴力事件的我,雖然作了筆錄已表明提告,院方並無任何支援動作,警方也毫無消息...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賴士葆 Abao Channel,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抨擊政府濫訴,恐嚇人民,涉嫌違反刑法125條,被約談民眾如無罪,可向政府提告!...
恐嚇罪提告 在 賴士葆 Abao Channel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抨擊政府濫訴,恐嚇人民,涉嫌違反刑法125條,被約談民眾如無罪,可向政府提告!
恐嚇罪提告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路邊舉牌理性訴求的老婦人
#遭20警濫權盤查強帶回偵訊
這兩天因中秋將近
排滿歡慶中秋的活動
昨晚在跑完所有行程
接續在和律師團確認要幫人民上訴的狀紙
一直忙到半夜⋯
接到民眾慌張的求助電話
說為了稅災戶等稅改問題
他們這段時間
在全國各地都會站路邊舉牌
理性表達訴求
今天有一位60歲的志工媽媽
也是在路邊舉牌,理性表達稅改訴求
準備離去時,突遭20名警察攔住斥責交出身分證
其他附近舉牌志工見狀
都過來關心發生什麼事
據現場志工表示
因警察一度對該志工媽媽吼叫
甚至未經志工媽媽同意
翻包包將牌子拿出
其他志工便拿出手機搜證
警察見狀便恐嚇拍攝志工是妨礙公務
並要求拍攝志工拿出證件
且嗆誰拿手機錄影就盤查誰
不配合的就帶回派出所三個小時⋯
雅芳非常驚訝
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人民有言論自由
況且牌子上寫的
都是可受公評的事情
現竟成警察治國,濫權迫害人民
2017年時任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往超商購物時,遭5、6名警察包圍要求看證件臨檢,怒批台灣是「警察國家」,而警察濫權行為台引發外界抨擊,法院對多起警方盤查事件,判定是違法執行勤務
後來該志工媽媽直接被20名警察帶回派出所
因志工們至派出所抗議
警察才說是因為有人提告
至於提告罪名說法一直在變
一下說是恐嚇罪
一下說是妨礙名譽
志工媽媽在派出所待了至少六小時
又被警察移送新竹地檢
#結果⋯無保釋回
但是⋯志工媽媽因過度驚嚇昏倒
現在還在醫院治療。
#台灣還能說是個民主國家?
警察明顯違法濫權的行為為
1.無明確表明盤查原因,用大聲斥責方式迫使人民拿出證件
2.未經人民同意,而強行搜索人民的私人物品
3.未有明確證據提告妨礙名譽,不應以現行犯逮捕
4.妨礙名譽為一年以下之微罪,可以用函送,警察違反比例原則,堅持移送⋯
#行使職權應遵循比例原則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第1項已明確規定:「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對於這些違法的警察,雅芳今天陪同志工們至新竹地檢署提告,端正警察執法行為,尤為重要,人民受憲法保障,有權拒絕違法公權力的侵害。
#當遇到警察無故盤查時,警察應主動表明因何原因需進行盤查,若警察都無說明,人民可以要求警察必須表明何原因要盤查。如果警察說不出所以然,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各款的話,警察的行為,就是違法盤查,人民可以嚴正拒絕出示證件。
#法稅改革聯盟
是關心在台灣不同角落暗自哭泣的稅災故事,傳布不可不知的法稅基本權益,力邀不同領域學者專家提出改革建言,要制約暴走的公權力 要喚醒法稅權利意識,為人民爭取公平正義的團體。
#應嚴懲違法警察,讓真正保護人民的好警察不被拖累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需要預約服務請點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恐嚇罪提告 在 律師談吉他- 【口氣差,就會成立恐嚇嗎?】...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恐嚇罪 的成立條件恐嚇罪要成立,有兩個條件: 1⃣針對「生命、身體、自由、名譽、 ... 如果該名檢察官或員警,告訴工作人員或幼童說「我一定會提告、不給影帶我就聲請 ... ... <看更多>
恐嚇罪提告 在 被慶記恐嚇,顏清標也怕怕,怎樣才能提告恐嚇罪? #shorts 的推薦與評價
台中市副議長顏莉敏與顏清標二人收到一封威脅信,他們認為信的內容涉及危害其生命、身體安全,於是向清水分局報案表示兩人心生畏懼, 提告 對方涉及 恐嚇 ... ... <看更多>
恐嚇罪提告 在 [新聞] 渣男射後不理害懷孕女友怒嗆「告你強姦-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