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9月25日迫遷凌雲里
11點40分到12點10分 抗議
179戶不知道何處何從政府有責任想辦法安置他們8次開直播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574669007321241/
110年8月21日迫遷凌雲里179戶不知道何處何從政府有責任想辦法安置他們8次開直播
開直播
https://fb.watch/7w8q1D5ZNl/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51332064917268&id=100001215589335
凌雲里迫遷179戶453人含農地收回面積約16甲憲法15條保障人民生存權.財產權都市計畫法不能高於憲法
110年4月17日迫遷凌雲里179戶不知道何處何從第七次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469744917677873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80233268693818&id=100001215589335&sfnsn=mo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80233268693818&id=100001215589335&sfnsn=mo
110年3月20政府迫拆凌雲第6次開直播
抗議縣政府3次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277431177184408/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094586290591850&id=100001215589335&sfnsn=mo
110年2月27政府迫拆凌雲里第五次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5034406476630146/
110年1月23日即將消失的凌雲里第四次開直播上午10點到10點半
109年12月13日
即將消失凌雲里村莊文化第3次開直播
109年11月日
即將消失凌雲里村莊文化第2次開直播
109年9月日
即將消失凌雲里村莊文化第一次開直播
主旨:屏東市凌雲里雲鵬段989地號,規劃為屏東縣運動休
閒園區,佔地約17公頃,其中9.8公頃,建設經費
22億,將開闢棒球場,查迄今教育部體育署,尚未核
定經費補助案,開闢棒球場標案8千多萬,9月1日
出標,敬請貴府提供中央核准經費公文案,棒球場規
劃計畫書,環評計畫書, 請查照。
說明:
一.108年8月7日至8月10日八八風災,六塊厝凌雲
里附近武落溪潰堤,造成凌雲里地號989,面積約
19甲地淹水,目前縣政府亦在凌雲里地號989規劃
國際體育產業,環評能通過嗎?
二.位在市中心法院旁的棒球場,縣政府亦否規劃將目
前棒球場場地,地目變更為商業用地,亦轉售給財
團,將現階段棒球場位置,移至六塊厝凌雲里曾
八八水災淹水的地方。
三.有關屏東市凌雲里雲鵬段989地號,規劃為屏東縣
運動休閒園區一事,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臺教
體署設一字第1090002299 66號函,查迄今教育部
體育署尚未核定經費補助案。
四.目前縣政府委託張耀文代表,程清水代理市長處理
有關凌雲里查估地上補償金額,近日補償金入戸個
人戶口,質疑中央尚未核定經費補助,補償金額的
錢從哪裡來?請說明。
正本:內政部.行政院.教育部.屏東縣政府
副本: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雲鵬989還地於民正義聯盟
中華民國 109 年8月14日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70316高雄拉瓦克部落迫遷陳情新聞稿 高雄近年屢屢傳出迫遷案件,本(16)日當天上午在高雄市議會,來自高雄前鎮區拉瓦克部落十數位居民,在市議員陳麗娜、唐惠美陪同下,舉行記者會並向入場備詢的市長陳菊攔下陳情,陳麗娜表示,拉瓦克是全國唯一都會地區保有原住民文化的部落,居民生活條件普遍困苦,上周也...
憲法 生存權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釋字第803號解釋針對槍砲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處罰原住民持有獵槍打獵之規定是否違憲做出解釋,並啟發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究竟屬於個人權利或是族群集體文化權之討論。許育典教授在本文中,以加拿大司法判決為例,深入淺出剖析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的特殊性,肯認保障原住民族集體權之重要,並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作為將狩獵文化權作為原住民族文化集體權之依據。
✏關鍵詞:釋字第803號解釋、原住民族文化權、狩獵文化權、文化集體權、比例原則
✏摘要:
聲請人王○祿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稱「槍砲條例」)等罪案件,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3年度原上訴字第17號刑事判決,所適用之槍砲條例第20條第1項有關自製之獵槍部分規定、依同條第3項規定授權訂定之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與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第21條之1第1項規定、第2項前段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下稱「原住民族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及同條第4項第4款規定等,有關:壹、原住民持有供作生活工具用之槍枝,限於「自製之獵槍」始有免除刑罰規定之適用;貳、系爭規定三至六限制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有違反憲法第15條生存權、第22條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第23條比例原則、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第12項前段肯定多元文化存在價值並促進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發展之意旨。另系爭規定二將自製獵槍定義為「原住民傳統習慣專供獵捕維生之生活工具」、「其結構、性能須逐次由槍口裝填黑色火藥於槍管內,以打擊底火或他法引爆,將填充物射出」等情,增加法律所無的限制,已逾越法律的授權,有牴觸憲法的疑義等語,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試讀
🟧個人權利或集體權利的爭點
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利?還是集體權利?
當然,在這裡我們有必要釐清一個問題,究竟能不能從個人權利出發,藉由體系解釋的方式,讓現有的規範完全實現原住民族的保障,並確保每個人民都能達到最大可能的自我實現?如果有這種可能,那麼,只要透過憲法解釋,讓傳統基本權將原住民族的保障納入即可,而無須採用集體權的模式。對於此一問題,我們可參考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案例:奇爾科廷族對不列巔哥倫比亞省(Tsilhqot’in Nation v. British Columbia)。奇爾科廷族自稱是「河流的民族」(People of river),長期世居在加拿大威廉湖及其週邊流域,並以傳統的漁獵、伐木為生。他們並不完全定居在一塊土地上,而是根據季節、漁群,而進行一種巡迴、半遊牧的生活。在加拿大被英、法二國殖民後,其居民曾多次與政府爆發流血衝突,自1983年起,加拿大政府畫出一部分土地作為原住民保留區,使該民族居民可於保留區內營其傳統生活,但由於漁獵生活需要廣大土地,且捕獵活動常可能越界,奇爾科廷族仍常和當地省政府產生衝突。2012至2013年間,省政府與該民族對簿公堂,並要求法院判決當地原住民不得越過其保留區邊界、或進入邊緣區域的公、私有土地內進行經濟活動,只能在其「定居範圍內」進行。而原住民則主張自己應就其傳統的活動區域,有完全漁獵、伐木、或其他土地利用的權利。2013年11月,該省的上訴法院判決,奇爾科廷族可以擴大其漁獵範圍,無需地主或政府的同意,但仍然要求原住民「具體、清楚的將區域邊界定下」。該族人民認為,上訴法院的判決忽視了他們傳統文化的特殊性,企圖以歐美文化對所有權的概念,規範他們的傳統生活。因此,他們繼續上訴最高法院,而加拿大最高法院則判決:「奇爾科廷族人就其傳統生活領域,享有土地的『占有權』及『使用權』,而不受限於其『定居』的土地、或因此必須明確的畫分其生活區域」。在這個判決中,我們可以注意幾個特殊之處:
(一)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並非針對「所有權」而是「占有(occupation)權」。由於原住民的文化差異性,當地原住民並不打算取得所有權,而獨占週邊的廣大土地。他們想要得到的結果是「無論誰擁有這塊土地,我們都能在這個區域內經營傳統生活」。因此,他們得到的權利並非排他的、將其他人驅趕出該地的權利。相對的,他們所要求的,是傳統文化、生活模式被尊重的權利。也就是說,開發案並非被完全排除,但必須在不破壞自然環境的前提下,和原住民討論後進行。
(二)此一判決並非將土地判給「一人」或「幾人」,而是給予全族人自治、自決土地利用方式的原住民集體性的權利。在這裡,訴訟的當事人是一個原住民族,而其所得的成果,只能也必須由全族討論、全族共享。
從此一案例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傳統基本權的不足。原住民在這種情形下,單一的個人在一二代人權的體系下,因為並沒有具體、明確的基本權受到侵害(該族人只有在一小塊保留區域內有土地的所有權),因此不具當事人適格。而其所追求的,過傳統生活的「權利」,也無法由傳統的基本權賦予,因為這種權利,只有在整個民族能共同享有自治自決的生活時,他們所爭取的內容才得以實現。在此,我們可以看出,透過社群共有的「集體權利」,而讓一群人能主張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並得以成為訴訟的主體,此一理念具有實益。而應用在原住民族社群,意即他們可以以原住民部落為主體,主張其文化、教育、環境……等權利的自主自治,並能以整個部落作為訴訟的當事人,由此觀察,我們可以肯定對原住民族集體權的保障有其必要。
🗒全文請見: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評釋字第803號解釋的釋憲同理心,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6
📢訂閱 #月旦雜誌,最新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憲法 生存權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立法院新會期將於9/17開議,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邱顯智委員、 王婉諭委員、立法委員 陳椒華於昨(14)日召開 「即刻修憲!邀朝野共同連署」記者會,公布時力黨團憲改主張,並呼籲修憲委員會於新會期儘速運作,讓修憲案進入實質討論,以趕上 2022 年公民複決綁大選時程。
時代力量的憲改主張包含:
📙#降低修憲門檻 #落實還權於民
我國修憲門檻高不可攀,距離上次修憲已16年。特別是現行公民複決門檻同意票必須達到 965 萬才能通過修憲案,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將現行「立委3/4出席、3/4同意」及公民複決的超高門檻,下修為「立委2/3出席、2/3同意」再加上「投票人過總投票人數半數且同意票過半數」的門檻,使修憲成為可能,並讓憲法能更貼近時代脈動與人民意旨。
📙#國會選制改革 #促進多元參與
現行的立法委員選舉是採「單一選區兩票制」,也就是一票選人、一票選黨的「並立制」,但缺點是未忠實反映政黨政治精神。
時代力量主張台灣應參考德國的「#聯立制」,將立法委員席次重新調整為156席,包含區域及不分區立委各73席,以及10席原住名立委,並進行調和避免「超額席次」的產生。而政黨的總席次會在尊重區域及原住民立委選舉結果的前提下,透過不分區席次的調整,盡量接近政黨的得票率。
此外,目前不分區席次的當選門檻5%,難以呈現臺灣的多元民主,因此,時代力量主張不分區當選門檻應適度下修至3%。
📙#廢除考監兩院 #增進制衡效能
我國現行的五權憲法,將考試權從行政權中獨立,並將彈劾權從立法權中抽離。行政權與立法權過度分割,不僅造成權力分立界線爭議,也讓行政與監督的效能不彰。例如「考用分離」造成機關用人需求爭議、監察院已無民意基礎,卻仍擁有調查、彈劾及審計等權限,等種種不合理的現狀。
時代力量主張,在國家正常化的方向與前提下,廢除考監兩院,回歸三權分立的民主憲政架構,既讓政府的考選和用人更順暢,也讓國會的實質監督更有力。
在職權調整部分,監察院的「彈劾權」應歸入立法院之職權,而審計部所職掌的審計權依其性質,另成立「國家審計委員會」。至於考試院的考試權,則回歸行政權,避免考用落差的問題。
📙#勞動 #兒童 #環境基本權入憲
從我國憲法頒布的1947年至今,國際憲政潮流對人權的保障已有長足進步。然而,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卻沒有隨人權發展而修正。過去,雖然有以「增修條文」或「個案釋憲」的方式進行補充,然而保障程度仍然有限。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透過修憲,系統性地補足包含勞動權、兒童權、環境權等人民基本權利範圍。
在勞動權部分,現行的憲法第十五條未完整呈現在實現勞工的生存權及工作權上諸多勞動權的不同面向。例如:沒有組成工會的團結權、協商權和包括爭議權在內的團體行動權,導致勞工難以和雇主進行集體、對等協商。為了正面肯定勞工的勞動基本權,時代力量主張應將上述權利入憲。
在兒童權部分,由於兒童和成人間存在資源和權力落差,讓兒童的意見和需求常不被重視,甚至可能危害生存和發展的權利。聯合國 1989 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建立「兒童生存及發展權」等四大保障原則,臺灣也在 2014 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將「兒童權利公約」基本原則入憲,以保障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身心暴力侵害。
至於環境權部分,環境權是規定國家、社會、個人與環境之間關係的重要權利,不只是請求權,更有集體共同參與的意涵,讓國家以人民參與為本位,保障人民參與程序、共同決定的權利。
時代力量在修憲委員會雖然僅有一席,但絕對會在國會裡頭扮演好程序把關和督促進度的角色。為了讓本次修憲能順利在2022年地方選舉進行公民複決,我們呼籲修憲委員會於開議後儘速開會,讓修憲案進入實質討論!
憲法 生存權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070316高雄拉瓦克部落迫遷陳情新聞稿
高雄近年屢屢傳出迫遷案件,本(16)日當天上午在高雄市議會,來自高雄前鎮區拉瓦克部落十數位居民,在市議員陳麗娜、唐惠美陪同下,舉行記者會並向入場備詢的市長陳菊攔下陳情,陳麗娜表示,拉瓦克是全國唯一都會地區保有原住民文化的部落,居民生活條件普遍困苦,上周也已赴監察院遞交陳情書,監委承諾會妥善調處此事,市府如於本月20日後冷血拆遷,不僅不尊重監院憲法職權,對原住民文化保存以及生存權侵害都會是一場浩劫﹔唐惠美則表示市府跟原民會完全不設法解決問題,屆時原住民族人有任何狀況,市長陳菊要負全責!會後兩位議員續在質詢時間遞交陳情書,但陳菊僅表示當地曾有火災事件,另外也曾安排集體安置計劃,會繼續與居民溝通,並未針對20日是否強行拆遷表示意見。
陳麗娜認為,拉瓦克存在有其歷史背景與存在價值,而就地安置並非首創,全國原住民協助重建的案例不少,基隆八尺門海濱國宅、新北市三鶯部落及溪州部落、台中市花東新村及自強新村等都會區原住民聚落,都有原地重建、安置的案例,為何別的縣市能,高雄卻不能盼市長請暫緩拆除。
唐惠美則是主張,與其讓全體居民走投無路,為何不思考就地開發為原住民文化市集或文創園區,之前開協調會就有請原委會跟相關局處把意見帶回研究,但至今仍無回文表示,居民要的不多,只要給他們一個免於恐懼的家園,如果市府跟原民會完全不設法解決問題,屆時原住民族人有任何狀況,市長陳菊要負全責!
拉瓦克漢人代表石道顯無奈的說,漢人在此居住,已經是迫於環境, 如有高樓大廈可住,何必委身破房子高雄市府20年前進行迫遷時,漢人竟無人聞問,連遷拆補償金都無法領取,如今市府再度強硬催促自行拆除,只會逼死居民,而且當地並無開發急迫性,更沒有緊急公安疑慮,希望市府拿出良心,坐下來跟居民好好溝通協商。
拉瓦克原住民代表康義仁表示,原住民不管在山地原鄉,還是拉瓦克,永遠都得不到政府基本的重視,文化上的弱勢使得原住民傳統風俗幾乎殆盡,經濟上的弱勢讓其不論求學、就業工作都很艱辛,現在連小小幾坪的破房子也要失去,一半以上的居民都是老弱婦孺,未來該如何過活市府一定要將拉瓦克居民逼到絕境現場一度群起哽咽。
高雄市府已發文全體居民,要求在本月20日前,主動且儘快配合遷移,否則將不發放相關救濟獎勵金,並隨時可執行強制拆除行動,態度十分強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