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罷韓成功,最後的同意票高達93萬票,很多高雄人非常的驕傲。因為罷免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台灣史上第一次直轄市長罷免成功,你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人羡慕,我們家就有一個,我那老美老公蘿蔔頭,聽到高雄罷韓成功,羡慕到流口水流滿地,我都要去拿拖把來拖地了,他就很不平衡為什麼台灣可以罷韓,這個人還可以天天在白宮...
憲法 74 條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自從五月份疫情爆發以來,因為3+11相關爭議,我鮮少對外發文,但對民眾的服務從來沒有停歇。對於3+11的爭議,如我之前所說,我為機組員開協調會,出發點是擔心機組員身心狀況導致飛安疑慮。對於相關決策與疫情關聯,除了指揮中心多次說明,我也相信行政院與監察院分別進行的調查,會釐清相關爭議,我也會盡全力協助相關爭議釐清。
非常感謝這段時間關心和鼓勵我的朋友,我會繼續做好我的工作,今明兩天我也想向大家報告這幾個月我們的工作成果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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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工作成果報告(2020/02-2021/07)
✅ 深化民主,守護主權
守護主權,防範紅色滲透
進入立院後,推動台灣成為正常國家,與建構防範中共滲透的防禦工事,是我與過去在街頭守護民主的夥伴們共同努力、不敢懈怠的重要工作。我一上任,就積極處理中研院士應為本國籍,以及中研院外文名稱正名討論的開啟。接著,包括成功推動影音串流平台OTT要合法納管才能落地、數位身分證要先立法再實施等,都是為了要防範中共在科技、媒體、教育、學術等領域的紅色滲透。
深化民主
除了防範紅色滲透,我努力推動深化台灣民主,建立一個保障人權的民主台灣。我提出了憲法增修條文草案,一方面確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職權,二方面強化人權保障,將社會權、文化權入憲。為了去除威權文化,我提出「宣誓儀式民主化」三法案,希望未來台灣民選公職不用再對國父遺像敬禮。
針對平等參政,我也提出選舉公共化的修法,期待經濟資源不再成為人民參選的門檻。看到香港人爭自由所遭受的迫害,我也提出「跨國全球人權問責」法案,希望能讓台灣為國際民主自由同盟盡一份力。
✅ 團結!看見每一位勞動者的辛苦
作為一個教育領域的勞動者,我希望能補上勞動權益的拼圖缺角,也希望能協助解決非典型勞動工作者的困境。
今年五一勞動節前夕,我與15個工會勞團共同呼籲職災保險專法(我提出本屆立院第一個草案版本)、公益揭弊法、勞動教育促進法、最低工資法、性工法中陪產暨親職假等五大勞權法案,應盡速立法或修法。我的辦公室也提出了相關法案。
我也協助了包括外送員、專櫃銷售人員、駕駛、教師、護理師,以及藝文工作者爭取他們應有的勞動權益。
✅ 讓各領域的女性都能平等發展
投入婦運超過三十年,我是性別運動的終身推動者。進入立院後,我與婦女團體站在一起,持續努力修法處理權勢性侵、跟蹤騷擾、數位性別暴力、遭遇雇主性騷擾求助無門、弱勢女性處境包括月經貧窮,以及還國際慰安婦正義等議題。
性別議題深入社會文化,從人身安全的侵害到厭女現象的日常,以制度與政策確保界線是最根本的。我的團隊積極協助在不同領域中的女性所面對的環境不友善,目前有具體處理的包括運動領域、科技領域,以及金融領域。針對政治領域,我也提出了行政院組織法修法版本,明定未來政務官任命單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親子友善,讓家長與孩子一起快樂成長
友善家庭
台灣社會的家庭樣態非常多元,我進入立院後,就努力推動從孕育孩子、誕生、養育到求學每個階段的改革,希望讓各種家庭樣態中的每一位家長都能與孩子一起快樂成長。
我提出陪產親職假、七天有薪家庭照顧假、補正幼兒園虐童罰則漏洞,也實質透過質詢、溝通與預算審查,敦促政府提升幼托公共化與家外送托比率。
友善親子環境
我也推動了包括圖書館、藝文場館與故宮的兒童近用與親子友善環境;積極協助家長一起努力改變小孩可能遇到的霸凌或性別刻板就學環境。從親子共讀、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教學的把關到教育部家庭教育網站內容的檢討,我與團隊積極努力,與家長們一起打造親子友善環境。
✅ 責無旁貸!做助人工作者的後盾
出身社運,我一直感謝「助人工作者」支撐台灣社會各個角落人們的辛勞!因此我進入立院後,就努力與這群人並肩作戰。
我的辦公室處理過社工、護理師、醫師、心理師、照顧人員等助人工作者所遇到的不合理的對待,其中包括醫師面對的天價違約金、專輔人力的不足、照顧人員應有全新疫苗照顧假、日間精神復健機構納入紓困4.0等協助與爭取,我跟團隊都是日夜兼程全力以赴。
我的團隊最近成功為台北榮總的護理師爭取到加班費,感謝退輔會因此建立了全國各地榮總系統護理師「事後申請加班」的合理程序!
✅ 性別平等不能退守,攜手同志對抗歧視
婚姻平權法案為台灣建立了人權立國的國際形象,但因為保守勢力的抵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對同志家庭權益的保障仍不完整:同志配偶無法共同收養、部分跨國同志配偶仍無法在台灣成家等,仍需持續推動。
此外,這個社會對同志的歧視與偏見並不會立刻改變,過去這一年多內仍然發生友善同志的童書繪本「國王與國王」被抹黑以及大學「性別平等專題研討」邀請反同言論講師等事件。
我與團隊除了緊急協助處理了多起歧視同志的案件,也督促教育部在推廣教育、社會教育、師資職前培訓、教師在職進修、教科書審查、身心障礙及特殊教育、家庭教育等面向,都必須避免針對同志的偏見與歧視;也要求包括體育、國軍、金融業、勞動職場各領域推動性別平權措施。
✅ 推動讓學生成為學習主體的教育:
守護學生權益、保障學生自治,落實校園民主
作為一個學生運動參與者,我認為校園民主就是讓年輕人成為學習主體,展現自己想法的重要過程。因此進入立院後,我就與新世代學子緊密互動,從制度面協助解決學生權益不受保障的困境,包括檢討黑心校規、健全學生申訴機制、補足學校諮商輔導資源、縮小數位落差以及完善學校飲食教育。
我跟團隊在處理學生求援的議題時,都會反覆確認各種社經背景、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與氣質、族群、身心狀況的學生會面對如何不同的處境。未來任期中,還有二個議題需要全力以赴的:十八歲公民權入憲,以及讓黑心校規真正從校園消失。
✅ 一步一腳印,服務各地民眾不分區
我的團隊常常說我辦公室是名副其實的「不分區」立委,地方選民服務有我從政以來深耕的台北市大安區、有我認養的花蓮、還有我的老家淡水和故鄉雲林等地;也跟各地友善議員合作,將地方問題但屬於中央權限的議題,和各部會討論與處理。
過去這一年半來,我們辦公室成功協助各地民眾處理問題,例如成功協調各單位,完成台北車站街友家當安置處理,讓北車環境整齊,同時也保障街友生存空間。
其他還有督促道路標示改善完成、促使衛福部醫院移除埋設於民眾土地上會造成汙染之管線、使大學重要地震帶研究取得場址、爭取地方閒置公家宿舍作為居民活動場所、敦促大學校園改善校內危險斜坡道、召開協調會處理地方瀝青廠長期空氣噪音廢棄物污染問題等。
民眾的小事,就是民意代表的大事,我和團隊會繼續為地方服務。
✅ 轉型正義,讓台灣成為正常的民主國家!
我們那一代的青年,是在威權教育與對抗威權中長大。我一直相信,只有當國家願意公開威權時期壓迫的真相,社會也不會選擇迴避,才會有真正的和解。
進入立院後,我努力促成政府一步步公開威權時期的各種檔案,包括:擴大解密並開放政治檔案、推動威權時期大法官解釋會議紀錄公開,以及促成國安局長承諾正視威權時期國安局過錯等。
在這麼多的政治案件中,讓我念茲在茲的是林義雄案與陳文成案的真相釐清與究責。直到這一刻,當年國家有系統介入的真相仍未能完整公開與被究責。我會繼續努力,因為唯有真相與究責,台灣社會才能得到和解與正義。有了歷史正義,這個國家也才能成為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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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簡要問政報告。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再看附圖中的具體內容。
讓我們一起加油,為弱勢、為公益、為台灣,繼續風雨同路。
憲法 74 條 在 看見世界天氣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Yahoo新聞本來想帶風向讓眾藍信善們攻擊邁邁,沒想到底下留言不論藍、白、綠,一面倒的支持邁邁🤣。
非常時期本來就要用非常作法,從各種數據都顯示武漢肺炎是種非常聰明的病毒,它可以今天藏在體內篩檢出陰性,過幾天又出現篩檢成陽性,這病毒不確定因素這麼多,我完全支持陳其邁的作法。
全社區隔離是各自隔離在不同的房間裡,為了全高雄的安全,我認為這是有必要的,又不是像馬英九當年把人全部隔離在和平醫院裡,裡面有許多健康的人就被強迫送進去醫院然後確診Sars,這才叫真正的沒人權。
這位律師你又不是醫生也不是防疫專家,出來講邁邁這作法違反憲法有事嗎?都什麼時候了還在拿法條出來靠北,書是死的、人是活的;法條是死的、腦袋是活的,是不會變通嗎?
你在那捍衛憲法,請問社區感染造成疫情擴散,你要負責嗎?搞清楚,盡信書不如無書。還有Yahoo新聞少在那帶風向,藍成這樣還可以帶風向失敗,真的是可蓮哪!
憲法 74 條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高雄罷韓成功,最後的同意票高達93萬票,很多高雄人非常的驕傲。因為罷免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台灣史上第一次直轄市長罷免成功,你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人羡慕,我們家就有一個,我那老美老公蘿蔔頭,聽到高雄罷韓成功,羡慕到流口水流滿地,我都要去拿拖把來拖地了,他就很不平衡為什麼台灣可以罷韓,這個人還可以天天在白宮正事不幹,天天在....發推特 ?
像蘿蔔頭這樣在搥胸的人,全球至少有一億多,差不多美國一半的人口而已啦。
最近有很多美國人的挫折達到新高點。先是成為全球最大疫情國,讓大家懷疑美國的醫療制度,失業率高漲,讓大家懷疑美國的經濟制度,非洲裔佛洛伊德的死亡事件,讓大家懷疑美國的警察制度,後續的暴動,讓人懷疑美國的教育制度。
6月1日傍晚,民眾在白宮旁的拉法葉廣場和平示威,原本一切好好的,但就在6點半的時候變了調,大批全副武裝的軍警,突然開始向示威者推進,丟催淚瓦斯和閃光彈驅趕人群,武警和士兵手持盾牌、強力清場,連澳洲記者都莫名被揍。
就在示威者驚慌逃竄時,川普在白宮裡召開記者會,強調「法律與秩序」,揚言派軍隊鎮壓,講完還一路走去拉法葉廣場隔壁的「聖約翰教堂」,高舉女兒伊凡卡幫他準備的聖經「擺拍」,連聖經都沒打開,也沒進去禱告,單純像網美一樣拍拍照,拍完收工。
看到這裡大家才恍然大悟,你叫軍隊向人民動手,只是因為你想要在鏡頭前看起來很威武 ?想看起來很威武就學我們善子去修片就好了啊,幹嘛要搞得像軍事強人 ?
不幸的是,川普就是喜歡軍事強人,他說俄羅斯的普丁有男子氣概,羨慕習近平成為終身主席,連北韓的金小胖他都說是既能幹又成熟,成熟 ?really? 至於菲律賓杜特蒂,他還是個俗辣。
但這件事情發生後就讓很多人開始擔心,這是不是美國走向強人政治的開端 ?
為什麼美軍在示威中扮演的角色那麼敏感呢?我們來看一下「使用手冊」。
我們先講大前提,美軍成立245年來一直是無黨派、不問政的,他們維護的是憲法,保障的是美國人民,不是專門替總統服務的部隊,更不是川普的私人保鑣。這幾點在入伍誓詞裡就說得很清楚了:
「我范琪斐鄭重宣誓,我將支持和捍衛美國憲法...我將依據《軍事司法統一法典》,服從美國總統的命令,服從軍官對我的命令...」
幫各位畫個重點,第一:美軍支持捍衛美國憲法;第二:服從美國總統和上級命令,前提是要遵守《軍事法》。而士兵也會被再三告知,他們被容許抗命,拒絕「非法、不道德或錯誤」的命令,所以才會有像大美國英雄主義片裡面演的,士兵勇敢違抗上級指示,結果成功化解危機這樣的情節。
就是因為超脫黨派的傳統,再加上制度設計上,讓美國軍人多了一些能抗拒的空間,這使得美軍在人民心中形象一直非常崇高,根據蓋洛普年度民調顯示,有高達73%的美國人信任軍隊,是榜單中最受信賴的單位。比公務員,甚至司法系統還要更中立。
所以當天川普,只為了擺拍就叫軍隊打人的做法,很多人就開始質疑,軍隊的中立性是不是也開始鬆動了。像是清場當天陪川普走向教堂的,除了把城市稱作「戰場」的國防部長埃斯柏,還有身穿迷彩服的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麥利,麥利身為上將、總統的高級軍事顧問,卻在清場當時穿戰鬥服和川普「同框」,被外界質疑軍方悄悄選邊站,讓軍方形象跌到谷底,逼得麥利寫公開信重申捍衛憲法、保障集會言論自由。
既然美軍本來應該要聽憲法的,那憲法怎麼說呢?
其實要維持各州州內秩序,基本上是各州州長才有這樣的權限。根據1878年「民兵團法」(Posse Comitatus Act)的規定,聯邦軍隊是不能拿來用在國內執法的,最多只能用來被動防禦,或是在有警察的情況下,從旁協助執法。
但凡是規則必有例外,1807年《暴亂法》規定,萬一發生嚴重動亂,美國總統有權不經過州政府同意,直接派出「正規軍隊」在國內維穩。不過歷史上美國總統只要動用《暴亂法》,都是爭議無法擋。最近一次是1992年老布希派兵平定洛城暴動,但當時是加州州長說他罩不住了,向中央求助。而2005年卡崔娜風災後,紐澳良陷入無政府混亂局面,但當時的總統小布希就糾結了,他不想讓外界覺得他凌駕於地方首長上,最後還是拒絕動用《暴亂法》。所以萬一川普真的要援引法條「強行派兵」,鎮壓示威者,也不是不可以啦,但就會很難看,不只州政府會覺得自治權被損,軍方也一萬個不願意。
清場爭議後,國防部長埃斯柏,趕快說他不支持動用《暴亂法》,顯然感受到軍方壓力。既然聯邦軍隊不能用在國內執法,這次清場的是誰?
其實當天出動的主要是「國民警衛隊」,俗稱「國民兵」。但這些國民兵,既是國民又是兵。但是這只是後備軍力,平常各有各的職業,利用周末時間進行訓練,緊急時才調用。訓練跟正規軍隊不同,但有時也會出正規軍隊不會出的包。像電影藍波裡,最後跟藍波對峙的就是國民兵。美國50州加上華盛頓特區以及海外領地,都有自己的國民兵,而且各州可以透過法律調派,和需要總統授權的聯邦軍隊不同。不過當時維州、紐約州聽到川普打算徵調數千名國民兵,覺得苗頭不對,叫停了派遣計畫,因為對川普來說,徵調國民兵只是「象徵性」的秀秀肌肉,但已經被各界視為「獨裁分水嶺」,尤其被退役軍官痛批「越界」。
當天動員的執法人員包羅萬象,街上還能看到美國緝毒局人員,是打算清場順便抓毒販嗎?有些武裝人員甚至連制服都沒穿,不知道替哪個單位效力,難道是黑警嗎?
當我們在討論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的時候,我們看的不是這個國家的投票機制,而是看這個國家能為人民保障多少自由, 以及能防止多少來自政府的暴力。
這是為什麼川普用軍隊來清場,即使沒有太多人傷亡,都可以造成軒然大波,因為在很多美國人的民主素養裡,這件事已經跨過了紅線,必須要馬上被制止。所以你覺得美國在走上極權國家嗎 ?歡迎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你的想法。
這週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拉法葉清場 #美軍選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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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74 條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15)天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江宜樺,林佳龍表示,除了用公投的方式停建核四外,至少還有三個方法可以停建核四,分別為「行政院發動停建,多數立法委員同意」、「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發動停建議案獲得支持」及「核四不追加預算的自然停建」,他並呼籲江宜樺應該與人民站在一起,盡快停建核四,避免國政一直空轉!
林佳龍表示,台灣智庫12日所公布的民調顯示,74%民眾認為即使核四公投沒過,政府仍應停建核四,馬英九及江宜樺不應該與人民為敵,其實,現階段就有三種解套方案讓江宜樺可以不違憲又停建核四。
林佳龍強調,第一種方法為行政院主動發動停建,依照520號大法官釋字,只要由行政院長向立院提出核四停建的專案報告並備詢,立法院多數委員同意停建後,就可以停建核四,絕對沒有沒有馬英九所謂冒然停建會違憲的問題。
林佳龍說,第二種方法為立法院主動發動停建議案,根據憲法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可將核四爭議視為「國家其他重要事項」,提案停建後逕付二讀,多數委員同意就可以讓核四停建。
林佳龍強調,不用公投就可以停建核四的第三種方法為「自然停建」,因為現在核四的狀況與民進黨執政時期不一樣,核四已經將原列預算花光,試圖不斷追加預算,只要立法院不讓核四的追加預算通過,核四會因為沒錢蓋不下去,自然而然就會停建。
林佳龍質疑江宜樺,行政院如果真的與人民站在一起,至少有這三種方式可快速的停建核四,不知道為何行政院仍堅持使用鳥籠公投法來解決此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