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升官之前,人人平等
這是公司的真實事件,我的鋪陳描述可能有點長,但是總是得先交待一下背景。
之前提到老闆升官到電子商務部總監一職,他的舊職務需要找人來接,職務包含的範圍有網頁設計design team,產品銷售online trading team, 以及 web merchandising team,相關聯又獨立的三個單位。 老闆的選擇有三種:
1.Like-for-like replacement 找資深人來接一樣的職務,但是實際上有些困難,內部沒有適合人選,得向外尋求
2.找內部資淺的人來接,但這會是個很大的跳級,需要有很有潛能與野心的同事,才能罩的住
3.把這三個的責任拆散到合適的內部人選
在升遷與職務調動時,公司的主張是如果有內部潛在適合的人選,以內部人選優先,如果需要支援或培訓已升任職位,務必給予相關協助。 這是因為這樣的做法是個人職場生涯規劃的一部分,公司要能協助員工成長
日前組織調整完畢,老闆選擇了第三種方式,把Design team分給資深的User Experience經理帶,最核心的業績銷售trading 跟 merchandising交給了web analytics網站分析的組長,重點來了,這位組長是個已經懷孕6個月的媽!! 他已經有兩個小孩了,肚子裡第三個小孩沒多久就要來見世面,換句話說,她再三個月就要請產假跟育嬰假。 她預計育嬰假要請半年。 (英國育嬰假最長一年,大家通常都請10-12個月的長度)
這代表什麼意義呢?
她在新職務三個月後,必須再把她的職務內容分給代理人,通常英國的做法是一年的育嬰假會請約聘人員來代理職務maternity cover,但是因為她育嬰假只打算請半年,就把職務分給內部人員。
我覺得這件人事升遷很有勇氣也很公平,並沒有因為她是個孕婦就否定個人能力與她的職場生涯規劃,也沒有因為考量她未來的家庭生活變化而阻擋她的職場發展。雖然六個月期間的任務代理分配上是有點複雜,團隊內短期要面臨兩次調整與適應,但是仍給予公平機會升遷。
職場上很多地方,不論大小事情,對孕婦或是有寶寶小孩(young family)的父母都是不太友善的,我認為英國是對於這樣的情況比較包容與有同理心,在台灣有更多可以改進的空間. 例如,政策法規孕婦利用上班時間去醫院檢查是不算個人休假也有薪水的.
在英國的工作環境,政府有equality and diversity policy 平等與多樣多元化條款,平等指的是每個人都被平等的對待,而非有意識型態的評斷,不管是性別,性向,身體殘障或健康,種族與膚色。。等等差異化。All people are treated as individuals without judgements being made of them based on stereotypes。 在薪水salary、用人招募recruitment、升遷promotion、福利benefits這些上一律平等。
Diversity就是尊重個體的差異性,工作場合有不同膚色、種族、宗教、性別、殘障...等等多元化。
如果你覺得有被不平等的對待,可以提出證據上法院打官司。最有名的例子是某一年英國誰是接班人的贏家,之後似乎在贏得競賽後的工作場合上班,覺得有被不平等看待,被分配到責任不大的任務及視為花瓶,就上法院告了老闆,鬧得沸騰騰的。
感覺上在臺灣的工作場合,很多多元化都是隱形人,例如殘障人士,孕婦與媽媽,更不用說不同膚色的外籍人士(大概除了白色)
也許現實上一切的平權還有段距離要走,依然常聽到些歧視的言語與觀念,例如男警不能留長頭髮,男生頭髮那麼長心理不正常。在每天面對的辦公室環境裡,用人約聘與升遷不是看個人而是看關係,觀念推展辛苦漫長,還是要多多推廣與力爭才行。
照片是周日清早的院子雪景,這幾天好冷,週六夜晚就下雪了.不過沒有積雪太深,大概10點就融不少了.好險是星期日不用出門,也不用透早鏟雪把車子挖出來去上班!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