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臉書經營8年以來,
第一次即將公佈棄標者的名單!-翁小姐
(雖然要是別的賣家早就截圖公告了⋯⋯)
#這件皮背心其他賣家的代購價為7000元
#我們幾乎成本的代購價為5880元
商品已經到台灣很久了,
這位買家一直已讀不回⋯
這是最後一次給您的機會,
週二上班前如果沒有收到回覆,
我們即將公布您的臉書名字、並不排除透過法律求償!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每天都背著寶寶在店裡上班,
我們店員小姐幾乎上班都沒有時間吃飯,
大家賺的也是辛苦錢,
如果您要這樣子裝傻下去⋯⋯
一直忽略我們給您的機會,
那就這樣吧!
請將心比心❤️❤️❤️
如果有人要收留這件皮背心的話也請私訊跟我們說!
L號現貨一件!
5880元含運、匯款後即可寄出!
#相關法條
一、刑法第355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二、刑法第357條:「第三百五十二條、第三百五十四條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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