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又跑來台中大肚看市議員陳世凱主辦的:
美力台灣3D行動電影。
廟口戴眼鏡看3D電影,有趣!
戴眼鏡看3d電影 在 NowThis 新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用戴眼鏡,你也可以看3D電影!
戴眼鏡看3d電影 在 詹太太的轉行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說VR是媒體潮流有點言過其實吧?
因為它目前還無法克服人體的生理極限,也不利於匹配使用者行為。所以應該不會夯太久。
我還差點吐了。
話說我去參加了一場行銷活動。最大的梗就是在一個空房間體驗VR。大家魚貫排隊入場。我也是。
先說明一下我的視力狀況:我有一點老花(暗,這樣你們就知道我的年齡了),150度散光與400度近視。VR體驗有三段影片,所以第一段我把眼鏡摘下,裸視看。第二與第三段戴上眼鏡看。
它是這樣用的:把一部iPhone放入VR目鏡的匣內,扣好。它上面是VR monitor頭套目鏡。旁邊有個插孔插耳機。戴上頭套目鏡與耳機,就開始VR體驗。
三段影片品質不壞,沒有劇烈晃動。我裸視看第一段影片,基本上是糊的亂七八糟,比日常走路不帶眼鏡還要大朦朧,但沒有頭暈想吐。第二段與第三段,分別是一段戶外旅遊影片與鬼片預告。我就戴眼鏡看。影片超清楚,但竟然還看到畫面的液晶顆粒。第二段還行,但我的眼睛已經在硬撐。到第三段尾巴,我已經暈得要吐了。
「這東西很有噱頭,但會是今年的媒體潮流嗎?」我問同行的麻吉。他帶著眼鏡看。頭暈想吐的情況沒我那麼嚴重。但他不停抱怨看到影片的液晶顆粒。
每個人的視力條件都不一樣。這也就是你鼻樑上的眼鏡必須客製化的原因。既然如此,VR頭套目鏡不太能如肉眼直視YouTube般,取得視覺「最大公約數」。這樣的話,就不可能做到「One Size Fit All」。既然不能一體適用,就不可能便宜量產,人人合適。那麼,它就不會是一個「大眾工具」。
目前市面上VR產品,只要是「必須借助外物而非肉眼可直視」,恐怕都撐不久。它無法克服人的肉眼障礙。又或者是說,凡是無法成功引導最終得以改變消費者行為,或是無法匹配人類既有生理條件的產品,最終都無法持久,而變成失敗的產品。
VR眼鏡最大的障礙就是「肉眼視力條件」與「一般眼鏡」。
智慧手機成功是因為它改變(簡化)了使用者行為的最大公約數,並因為這一連串的行為改變,而產生一系列可匹配的新產品(如APP)。但VR頭套眼鏡不會成功是因為無法改變消費者行為,更無法匹配人類的生理條件。另一個先烈就是Google Glass。
但那些屬於「最大公約數」的可肉眼直視VR(如在Youtube上的360度全景影片)會夯一陣子。那些行銷趨勢報告上說「VR影像潮流」指的應該是這一種才對,而不是那些需要額外花俏器材(如頭套目鏡)才能達到的VR。
過去這幾年,新奇古怪的影像硬體技術的確是一個成功攬客的行銷噱頭。像是「我去看了3D電影ㄟ」曾經是很好的餐桌社交話題。但大家卻很少認真看待產品「好不好用」。甚至連影片本身的行銷者,也是用一種在科技大拜拜旁湊咖吃飯的心情看待自家產品。從Google Glass 以降,每當有新的影視玩具出現,誠實討論新產品好不好用的人少,但會說「我用過了ㄟ」的人多。這應該不算是有效的UX吧?
BTW,下次有沒有人要陪我去「看電影抓兔子」啊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