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
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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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罪人系列又來了:騙徒手法層出不窮 》🧨💸💸
近日有點一言難盡的煩瑣家事,和友聊起兩年前曾發現「疑似假護膚品騙局」,一直以為已寫過,原來無 (哈哈),在此分享一下提醒大家。
和某家美容公司合作試做醫美療程,第一次是PR A找我,體驗過程很好 (無論是療程效果或推薦文的free style任你點寫)。據說feedback不錯 ( 🧎🏻♀️下跪感謝大家),因此在PR A離職後,PR B再找我合作另一療程。
療程後美容師幫我塗上防曬用品,質地清爽透薄。美容師聊起這是近日賣得火熱的防曬產品,是🇬🇧英國品牌、物理防曬、防敏感、六個月以上嬰兒或孕婦均可使用、由皮膚科醫生推薦 (.......很完美是不是?),她也買了給寶寶用。我的防曬剛用完,因此離開時也入手一支 ( $600/50ml )。美容師是我的讀者,還打趣說好用的話你可在「星期五的無聊小物分享」推薦啊。
由於打算和小丫共用,認真拿出說明書研究成份,竟發現說明書英文錯漏百出。但,某些入口產品香港代理會重新包裝(例如加入繁體中文說明),有可能只是代理誤找英文不好的人。
說明書內有網站 (現已沒了),某版面有堆金髮藍眼外國人拿著產品拍照推薦。去找這幾個外國人的IG,發現他們全數住在香港。
網站內有公司英國地址📮
打開google map查找,發現地址是一家英國連鎖診所叫York Medical Group ( 港台有些醫療集團有生產自家護膚品,但英美醫藥分家這情況較少見)。我打長途電話詢問,負責人說集團沒出產護膚品,從前也見過fb或ig有用戶拿著護膚品tag過他們地址,但內容是中文看不明白以為搞錯。
把以上情況告訴PR B。她最初聽後感事態嚴重,說會問問代理那邊拿取更多資料。
第二天她轉發一張品牌在英國註冊TRADEMARK的証書說我搞錯了,這真的是英國牌子。大佬呀,TRADEMARK係人都可註冊,只証明註冊了名的專利。
然後,PR再發給我「產品入口証明」(見圖),看到時驚嚇指數一億。那是去英國郵局寄小郵包時「報關」的貼紙 ,嗯,即是香港綠色的那張呢,隨手去郵局可拎一疊。HELLO? 你覺得這是出入口証明?!📦📦
叫PR B直接給公司的英國聯絡方法或地址,我親自了解。她說問了代理,英國那邊可能寫錯網站地址,晚點給我正確地址 。
💀來到這階段相信PR B已好想殺死我。她提過多次這兩張不是足夠証明嗎?(個性天真單純),如我對產品有懷疑她可直接退款。別傻了,我要的不是退款,我要查明防曬的真相 (握拳))。
及後她們再給一個英國地址📮
網上查看是英國辦公室,嗯,共享的,虛擬類別月租28磅 (現在要33磅),公司會給一個辦公室地址幫你收信聽電話,香港現在也流行啊。但,他們做事不認真又沒恆心,打去細問發現共享辦公室沒續租。給我的地址寫著三樓某室,人家的大樓只得一層。
🔍 用TRADEMARK資訊查到「真正的」註冊地址是香港一家在加連威老道的樓上小美容院 (不肯定現在是否還在),店主L小姐是註冊人。
🔍公司名叫Global Resource Network Limited,也在尖沙咀。但從香港註冊公司查證後該公司狀況是「已解散」(見圖)
🔍2018年幫她申請英國trademark的,則是一家叫Accolade IP Limited (卓遠)的知識產權公司,只要付$5500便可申請十年英國trademark (卓遠在英國地址也是virtual 共享辦公室,但卓遠是合法正當經營,就是中介申請服務的一種)
L小姐的美容院當然有賣這「皮膚科醫生推薦的英國品牌」。除了防曬,還有面膜,近年賣得最火熱的是豐胸產品。
轉交以上調查資料後,PR B應感到本人煩膠到癲😂 開始說不清楚公司入手產品的過程 (簡稱「單野唔係我跟開」),把我轉給另一產品部經理。
產品部經理態度正常很多 (並非PR B那種禮貌地hea9me),說了解後會回覆我,如有問題產品會下架,也感謝我查証了這麼多 。
由於那次醫美療程是不錯的,我最後有寫分享 (但中間被PR B瘋狂要求改稿又乜又乜,要改的部分並非資訊錯誤,我堅持不改,這枝節與案情無關不多述,總之肯定已被黑名單)。
再,私下有聯絡那天的美容師讀者告訴她防曬產品可能有問題,不要再給小寶寶用。
+++
也順便說明一下護膚品市場的運作。
除了大牌,現在很多所謂醫學美容或clean beauty的小眾品牌 (主打純素/天然/沒動物測試)是以OEM的代工形式生產。
例如某兩個I字頭和s字頭的大牌,創辦者是香港人,產品在美國實驗室工廠代工生產 (有江湖傳聞說他倆用同一家廠)﹐formula由創辨人自行加加減減。他們也多數沒外國公司地址,但細問一定有詳細實質出入口証明或美國公司資訊查証,絕不會隨便找別人的診所扮成公司地址。
OEM產品不一定不好,就視乎用哪家工廠和原材料。當然有害群之馬只用了1%的瑞士原材料,其他內地貨再亂找內地黑心工廠廉價代工再包裝成「瑞士美容品牌」,在美容業界朋友口中聽不少這種奇怪事。
老老實實從前飛日韓也會貪得意買些一百幾十蚊的面膜仔粗用,我不會誇張到每用一樣東西也尋找他鄉去找公司背景和研究成份。
🧸 但,這產品說明是幼兒和孕婦可用,如果是黑心產品,影響可大可小 (市面有些某些產品就曾驗出類固醇或激素)。
他們說是「皮膚科醫生推薦」,哪位醫生推薦呢?!無講囉,這已是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 有趣的是發現有醫療集團在賣,致電向醫生查詢再分享疑惑後他們才下架 )。
再說,醫美療程是我推薦的,雖說沒推薦產品,但如美容師說「ah-yo也買了這給小丫用啊」,大家爭相搶購 (誇飾手法~)但原來產品有問題,我也有一點點的責任嘛 (淚)。
事情的後續是醫美公司經理說會回覆,等了數月也又不了了之。
📝 我同時報了消委會但作用不大,情況是用後敏感、爛臉才能作出投訴或退款 (對方答應退款,但我不要)。這產品只得我投訴過,証明大家不看說明書,更有某些媽媽KOL推薦。
也報過海關,對方說產品用假地址肯定有問題,但很難証明是否「英國製造」,始終現在很多oem產品。2019年我也好忙,沒去再追問醫美公司是否把產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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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月前經過那家醫美公司時想起這事,好奇去望望他們還有在賣這品牌嗎?
仍有呀 (暈倒)。轉了新包裝、產地有美國/法國,但寫invention UK ( invented in UK/UK invention啊),跟員工說這牌子好像有問題,他們一臉黑人問號 (唉)。
更奇趣的是PR B事隔兩年後完全忘了我是那位偵探ah-yo (誰叫我不紅),前排竟像「初次見面」般詢問有沒有興趣試做他們的醫美 (再次暈倒),當然拒絕了。
🩸我發誓平日選合作公司超小心,有些美容院網上讀到太多負評或硬銷也一定拒絕;這家醫美公司療程不錯的,但報告產品有問題仍是隨性處理,心中已扣晒分 byebye(但重申:療程不錯的,可惜啊。。。。)
這事告誡自己要更慎選醫美公司、網上購買什麼也不要人云亦云別人說好就衝 (女生常見之毛病)。疫情關係已很少上美容院 ( 都無開 ),如心水清少少也會發現我這兩年來來回回只去某家S字頭的醫美店,看細節位表示很可靠 (賣的產品都正常),近日做了個療程,找天分享。
💥醫美公司的名就不透露了,始終有合作過,除了這產品事件外,整體經驗不錯的。
💥那個疑似有問題的牌子,叫:
Dr. mXX Cxxxxxxxxxx
牌子近日火紅的產品是豐胸膏。那位「現已投身保險界的打拳KOL大律師」的日本漂亮女友曾推薦過,影片中更是大律師幫她搽豐胸膏的啊。好奇的話自己去找吧。
人微言輕的我上次也沒做到什麼伸張正義 (都叫你退款啊你又不退),海關上次跟我說,你查完後他們花幾千蚊註冊另一家公司另一個trademark換個包裝又捲土重來的。
只能說香港美容產品監管很寛鬆,大家日常購物也小心啊🌸
投訴醫生有用嗎 在 記者陳曉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病人家人不同看法
文:陳曉蕾
有一位女兒額外著緊腦退化症媽媽是否能夠說話,特地有一本記事簿,記下每一天媽媽說過的話,可是隨著病情發展,媽媽還是漸漸失去語言能力。這對醫生也很難受,但腦退化症就是如此,要調整期望。
當照顧者無法接受病情繼續發展,甚至變成投訴,醫生有時也沒法說服照顧者,唯有等時間,讓照顧者接受。
曾經有研究在院舍訪問晚期腦退化症患者的家人,如果病情再差無法進食,會否考慮插鼻胃喉,很多家人都說插。醫護人員解釋就算使用人工導管餵飼,也只能撐幾個月,可能會有肺炎,生活質素並不理想,之後再問家人,有一成多人聽了解釋後放棄插喉,可是仍然有大半數家人堅持。
醫護人員再問,如果不止是晚期腦退化症,並且是不可逆轉的昏迷?依然有六成家人選擇插喉——同期我們在院舍訪問了超過一千名院友,這些院友仍然神志清神有足夠能力作決定,超過八成都說不會接受人工導管餵飼。
家人和病人的看法,差異很大。雖然這兩個研究都是十多年前進行,也許近年家人對腦退化症認識多了,可是仍然很難放手。就像人們都知道會死,但沒預計自己真的會死,明知病人已經退化到接近臨終,仍然感到錯愕。
我最近有一位年過七十的朋友患癌,本來打算紓緩治療為主,因為家人要求,同意做手術,手術後兩個月仍然擴散,朋友要求嗎啡減少氣促不適。「你會想保持清醒,多點時間見家人嗎?」我問,朋友坦言寧願舒服一點:「還有什麼沒交待的?我只想舒服一點地離開。」如果家人不捨得,要等到很差很差時才放手,那病人就要捱過這段過程。
知道另一間院舍有一位兒子,堅持要人手餵晚期腦退化症的媽媽,說媽媽以前最喜歡就是吃東西,但媽媽吃不下,他仍然會勉強塞進去,迫得醫護人員申請監護令阻止兒子。
重點其實是能否舒服地離世:耆智園也有一位院友住了十年,一直都只是記性不好,但最後一年健康退化很快,不能走路。家人最想的,就是病人可以「舒服地去」。院友一兩個月都吃不好,家人不想插喉,偶然就吊鹽水,最後有肺炎,也沒有用抗生素,最後因為氣促,給點麻啡,也就舒服一點地離世了。
。
撮自《好好地老》逢周五刊登
。
人人都會老,但在香港安心老去並不是易事。
記者陳曉蕾透過與賽馬會耆智園總監郭志銳教授,連月訪談結集成書《好好地老》,讓我們了解到醫院的限制,繼而探討社區的支援,再談到個人如何面對年老、面對死亡。醫院本應是個「救命」的地方,但為何長者進醫院後反而健康更差?護理服務如何能夠「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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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醫生有用嗎 在 Re: [問題] 請問大家都怎麼看待病人投訴- 看板medstudent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suchcnn (...)》之銘言:
: 臨床看診幾年,前幾年完全沒接過投訴,最近換區域工作,沒幾個月接到兩個投訴
: 有一個是看診了至少五分鐘,覺得檢查都做了沒我們科的問題,請他看別科,而且沒給他收
: 費=沒醫德
: 另一個是也看了五分鐘,幫他排檢查被他拒絕其中一項,另一項則是檢查完還解釋了=醫生
: 冷漠覺得我裝病
: 我不會生氣或酸溜溜的講話,該區確實也以奧客多出名,不過醫院主管總是要你解釋的
: 至少有五年都沒被投訴,或許是我運氣好?
: 不知道大家都怎麼看待或調適這些投訴
: 謝謝
大叔我是心臟內科醫師
一年多前曾被一位阿伯投訴
原因是阿伯「自認為」血壓很標準不想吃藥
甚至搬出許多坊間傳言說「老人家血壓150左右是可接受的」
最後我決定不開藥(反正他也擺明了回去不吃)
但是也不退掛(拜託,盧了我快30分鐘還想免錢!??)
他就氣炸了
「沒開藥也沒得到有用資訊,竟然還要付錢!!?」
當天門診還沒看完
就接到院方關愛的電話了XDDD
我立即回了一篇文章
之後院方也沒再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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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血壓的問題,因為孫先生有糖尿病的問題,根據2017中華民國心臟學會(TSOC)
、2017美國心臟學會(ACC/AHA)與2018歐洲心臟學會(ESC)的建議,收縮壓應該控制
在130mmHg以下(如下面附圖所示),所以本人所言:「130-140還算可以,但是如果
能控制在120-130之間會更標準」依據現行證據而言並無重大錯誤,孫先生僅依坊間
流言就否定專業心臟科醫師與各國準則之建言,且因不符己意就大鬧診間擾亂看診
秩序,本人深屬遺憾。
另外,醫師已給予專業建議,若患者堅持不肯接受,本人認為不能算是醫師的過失,
更不能因此要求退費。就如同去餐廳點餐,即便味道不合味蕾,只要餐廳沒有髒亂惡
臭等情事,我們也不能要求退款。
醫師看診的專業,不是在於有沒有開藥或是有沒有卑躬屈膝配合病人要求,而是在於
我們這十數年認真工作照顧病人、努力研讀各國論文研究,最後融會貫通將精華與患
者分享的這十分鐘,如果因為患者不滿或無法接受而給予退費,無疑是將醫院與醫師
的專業踩在腳底,更是令整體醫療體系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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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雖然大家應該都很清楚了
我還是不知羞恥的跟其他非心臟專科的醫師叨擾一下
(以下簡化,只單提收縮壓)
「所謂高齡者血壓可以放寬至140或150的說法,在2013-2015年間確實是真的,那時候
不管ACC、ESC、TSOC都是同意的,但是因為2015血壓重磅研究SPRINT Trial結果出爐,
這個刊登在NEJM的9000人大型RCT證實了把平均血壓控制在121比起134,能夠額外下降
25% MACE(重大心血管事件),所以從2015以後,高齡者血壓不再到150,ACC認為要130
,ESC認為要140,但總而言之就是下修,所以不再存在血壓150甚至160都可以的說法」
「去年(2021)中國與台灣兩國合作了一個類似SPRINT Trial的實驗,叫做STEP Trial,
也有人戲稱是亞洲版本的SPRINT Trial。它是個收錄8000人的RCT,結果也類似。平均
血壓127比起136可以降低26% MACE,證實東亞人種一樣有類似好處。」
「今年(2022)台灣心臟學會的新版高血壓指引即將公佈,大約再過一兩個月,不過初步
看來,大體仍以無風險者140、有共病或高風險族群130為主,詳情還請各位期待。」
2015 SPRINT Trial https://www.nejm.org/doi/full/10.1056/nejmoa1511939
2021 STEP Trial https://www.nejm.org/doi/full/10.1056/NEJMoa211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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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最後還這麼多話
希望能對大家有些微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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