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上保證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747條規定>
各位好,我是賴川,此為睡前在法源裁判檢索系統讀到的精選裁判,涉及物上保證人與民法第747條的問題,本則裁判極有可能改編成考題,請大家注意。文末附上簡單要旨說明。
▌最高法院 107 年度 台上 字第 85 號民事判決
(一)按以抵押權擔保之請求權雖經時效消滅,債權人仍得就其抵押物取償,固為民法第 145 條第 1 項所明定,但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如長期不實行其抵押權,不免將使權利狀態永不確定,有害於抵押人之利益,為維持社會交易秩序,故同法第 880 條規定: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5 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又保證,乃在擔保主債務之履行,具有從屬性,是同法第 747 條規定,向主債務人請求履行,及為其他中斷時效之行為,對於保證人亦生效力。惟此僅以債權人向主債務人所為請求、起訴或與起訴有同一效力之事項為限,若同法第 12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之承認,性質上乃主債務人向債權人所為之行為,既非同法第 747 條所指債權人向主債務人所為中斷時效之行為,對於保證人自不生效力(本院68 年台上字第 1813 號判例意旨可供參考)。而物上保證人以擔保物為限負「物之有限責任」,保證人則係以其全部財產負「人之無限責任」,二者在責任本質及成立基礎上雖未盡相同,然物上保證人以自己之所有物,為債務人設定擔保,其法律上地位與保證人無異,對擔保主債務之履行而言,均係以自己之財產清償主債務人之債務,且擔保物權亦具有從屬性,故於債權人長期不實行其抵押權,而涉及民法第 880 條規定之適用時,就請求權時效是否消滅,應得類推適用同法第 747 條規定,即僅以債權人向主債務人請求履行,及為其他中斷時效之行為,對於物上保證人始生效力,倘債權人未向主債務人為中斷時效之行為,而僅債務人為承認者,對於物上保證人不生效力。
(二)查系爭抵押權係為擔保系爭債務而設定,陳源發為系爭債務之債務人,上訴人因受讓系爭土地而為系爭抵押權之抵押人。系爭債務之清償期為83年2月28日,依請求權時效15年計算,時效應於98年2月28日完成,陳源發於97、98年間向被上訴人承認系爭債務等情,為原審所認定。倘被上訴人於時效完成前未曾向陳源發為請求履行及其他中斷時效之行為,則上訴人主張陳源發向被上訴人承認系爭債務而中斷時效,其效力不及於伊,系爭債務已於98年2月 28日罹於15年消滅時效,被上訴人迄未行使系爭抵押權,依民法第880 條規定,系爭抵押權已消滅等語,是否毫無足取?非無研求之餘地。乃原審未詳加審究,遽謂陳源發承認系爭債務而中斷時效,系爭債務既未消滅,系爭抵押權即未消滅,而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自有可議。
▌要旨說明
物上保證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 747 條關於保證人時效中斷之規定,即僅以抵押權人向主債務人請求、起訴或與起訴有同一效力之事項為限,對於物上保證人始生中斷時效之效力,若抵押權人未向主債務人為中斷時效之行為,而僅主債務人為承認而使時效中斷者,對於物上保證人不生效力。
#民事裁判速讀
抵押權消滅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抵押權重點必讀文獻
🔸抵押權內容/謝哲勝 教授
🔸抵押權範圍/謝哲勝 教授
🔸抵押權效力/謝哲勝 教授
🔸抵押權消滅/蔡明誠 教授
🔸空地抵押建築物之併付拍賣/吳光陸 教授
🔸抵押權人受償範圍/林洲富 法官
🔸抵押權對抵押物用益之拘束力/溫豐文 教授
更多抵押權專題文獻
📘http://qr.angle.tw/j53
GB圖書📖http://qr.angle.tw/o1t
🏃♂加入元照出版line官方帳號,最新優惠、文獻不漏接👉https://line.me/R/ti/p/@ziw8648r
抵押權消滅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月旦匯豐專題🔆
▍抵押權專題研究
【作者】 陳榮隆.謝哲勝.吳瑾瑜.吳光陸.蔡明誠.劉宗榮.溫豐文.林清汶.陳洸岳.林洲富等教授
📚實體書➔http://qr.angle.tw/j53
💻電子書➔http://qr.angle.tw/yjc
🔸【收錄專題】
🔹新普通抵押權法之評析/陳榮隆 教授
🔹抵押權內容自由原則/謝哲勝 教授
🔹抵押權所擔保債權的範圍/謝哲勝 教授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記載的債權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70號民事判決評釋/謝哲勝 教授
🔹抵押權標的物之範圍與拍賣標的物之擴張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4號民事判決評析/吳瑾瑜 教授
🔹拍賣抵押物之範圍/吳光陸 律師
🔹抵押權效力是否及於從物及附屬物/蔡明誠 教授
🔹民法物權編修正後,
抵押物的滅失與保險人代位權的行使/劉宗榮 教授
🔹抵押權設定後其他權利的設定/謝哲勝 教授
🔹抵押權對抵押物用益之拘束力/溫豐文 教授
🔹對於民法第867條抵押權追及性之研究與建議/林清汶 教授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或拋棄/溫豐文 教授
🔹後次序抵押權人請求塗銷先次序抵押權之可否/陳洸岳 教授
🔹抵押權人之優先受償範圍
──以增建建物為中心/林洲富 法官
🔹空地抵押建築物之併付拍賣/吳光陸 律師
🔹民法第877條第2項適用之商榷/吳光陸 律師
🔹因除斥期間經過而抵押權消滅的問題/蔡明誠 教授
📚月旦匯豐目錄專題系列➔http://qr.angle.tw/i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