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從2月份海端站道班工遭撞,4月份太魯閣號出軌死傷到武塔站工人侵入軌道,204個臨軌工程停工複查中。 因此,今日交通委員會質詢公共工程委員會,我要求政府採購法制面、執行面都要落實。
工程會訪查臨軌工地,提出缺失改善,包含:圍籬隔絕、警示措施不足!沒有護欄或防護網!物料堆置區沒有防護警示!沒有導水保護措施!板模支撐性不足!沒有防漏電設施!這些缺失,涉及勞工、旅客、工程安全,都應該立即改善!
此外,我要求工程會與勞動部職安署加強橫向聯繫,尤其營造工程減少職災,勞工職業安全衛生訓練很重要!所以我也要求落實在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從規劃設計編列費用,採購發包、監造階段、履約施工,都要落實職業安全衛生!
採購法第70條之1也要落實,工程會把關公共工程,不良負責人不能再承攬公共工程!不良廠商與負責人姓名要揭露!所以我要求工程會要與職安署資料嫁接,評估刊登採購公報!這樣才能與勞動部一同維護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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