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議會的工作報告質詢,上午針對教育處、文化觀光局做質詢,下午則是對行政處、計畫處做質詢。
教育處:
1.日前收到有教師反映,縣內設有藝才班的學校因沒有設藝才組長或召集人來綜理藝才班事務,查全台目前已有多個縣市皆有為藝才班業務設立「藝才組長」,我也建議教育處應增加設立,避免教師過多的行政業務造成壓力及負擔,處長允諾將進行研議。
2. 一些位處市區邊緣地帶的學校,例如頭份市信德國小,他鄰近三灣鄉及新竹縣等偏遠地區,取得資源本來就不易,政府在「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都有編列專款協助均衡城鄉教育資源,但像信德國小這樣的小學,卻未被納入「非山非市」的計畫中,建請教育處協助其爭取非山非市的資格。
3. 日前接到多人陳情,廠商疑似以很低的標金得到南庄國中操場改善工廠的標案(最低價標),在工程開始之後,整個操場進行大規模破壞,廠商卻突然對於施工設計有異議,並要求增加經費變更設計,校方為求謹慎,找來操場體育委員會專家、學者來評估皆認為問題多大應可繼續施工,但廠商執意用各種手段杯葛工程的進行,我要求教育處必須介入,處長回覆將協助學校「解約」並依照政府採購法101條提報廠商為「不良廠商」。
4. 六合國小分校預定地直排輪場年久失修必須由家長教練自行出資修繕,縣政府雖有編列經費準備執行,但選手的訓練等不得,請教育處協助辦理會勘,做暫時之補強。
文化觀光局:
日前我到聯大參加了學生的紀錄片發表會,發現這些學生的作品在老師的指導下具有相當不錯的表現,在場做影評的學者甚至評為有可以參加比賽甚至得獎的水準。查苗栗縣政府文觀局有獎勵「研究苗栗文史專題論文」實施計畫,建請文觀局不要只將獎勵範圍侷限在學位及專題論文,現今研究所的畢業門檻也不一定是以紙本論文寫作為唯一認定,應與時俱進納入其他學術上的作品,讓更多苗栗人才可以做出更多有益苗栗各項發展的計畫。
行政處:
苗栗縣地方有線電視台費率過高卻無法提供好的服務品質,甚至插播蓋台廣告問題仍嚴重,行政處連年開罰卻未見改善,我在2016年就要求降費率,後來成功爭取到費率審查時刪減10元,幾年過去了,如今還是差不多的狀況,我建議縣府下一次的費率審查,要再做刪減的建議,處長允諾研議。
計畫處:
計畫處身為研考單位,負責管制考核所有縣政工作,並提出供各局處做研究、發展的辦法,我在計畫處的工作內容中並沒有發現有給各局處什麼具體的建議?如果只是資料的彙整,我認為計畫處的功能是稍嫌薄弱了,我要求計畫處必須要加加強管考內容的具體研究建議,處長允諾改善。
#專業問政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桃園從大園到觀音沿海8.1公里為濕地法所保護之國家重要濕地,而草漯沙丘為桃園第一個地質公園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處發包景觀設施工程 要施作停車場 違反區域計劃法農地違規使用 也未做變更設計與追加減預算 廠商直接進行整地工程 此舉不但違反採購法更可能涉及圖利 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也視而不見 本席鍥...
採購法變更設計 在 柯文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奪走50條人命,許多人深受重傷還在醫院,這麼慘痛的教訓,還不足以撼動這個體制嗎?
今天媒體來問我,對於政府採購多採最低價標的看法?
#政府採購法 出發點是基於防弊,許多公務員擔心司法問題,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只要最後不被抓去關就好,導致現在台灣大約有超過80%的政府採購案都是採「最低價標」,那是最簡單、最不會有爭議的方法,卻不代表工程品質可以經得起檢驗。
我擔任市長之後,發現過去低價搶標的結果,經常有包商倒閉、工程延宕、變更設計、追加預算、等等,最低價只是自欺欺人,反而更貴,整個體制都在虛耗。於是我下令,台北市政府只要兩千萬以上的工程,要用最低價格標必須經過市長專簽同意。我要求所有首長對於標案要有擔當、敢負責,不能用最低價格標躲避責任。
重大工程要有人負責,這個國家要建立有人願意負責的文化。
採購法變更設計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建築設計是藝術與文化專業
#應適用藝文採購辦法 #感謝部長具體承諾
#提升國家公共工程美學 #尊重創作者
前兩天知名建築師簡學義投書媒體,描述文化部「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新建工程」的設計監造採購案評選過程亂象,例如評委大聲聊天、隨意變更流程等;這背後所隱藏的,其實是政府機關在 #政府採購法 架構下,對建築設計產業的不尊重。
的確,政府已經針對文化或藝術產業的採購的特殊性,另外訂定 #文化藝術採購辦法,透過以下不同的採購過程,希望做到 #充分尊重文化藝術價值、#保障藝文工作者權益:
-評審專業程度要求高
-優先評定投標者專業及執行能力
-保障創作者著作權
-設獎勵金鼓勵投標以提升品質
-友善的經費撥付期程及比例
依據「文化基本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等法,「建築設計產業」 #依法適用 藝文採購,但目前卻因為「建築設計產業」一定金額(約500萬元)須開放 #外國廠商投標;加上公共工程「設計」與「監造」標案時常綁在一起,所以在「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被排除。
但公共工程的建築設計關乎國家整體形象建構與美學,不該僅以「土木工程」視之,也不該以「行政需求」取代「設計文化」。
如果只把建築設計產業及建築師視為採購法中的「廠商」,忽略建築的文化性與藝術性,將嚴重影響國家整體文化提升,也傷害創作者的心血及整體設計產業環境。
尤其是,這次的案例還是我國文化最高主管機關 #文化部 主責委託營建署辦理的「華山2.0」計畫,光設計監造預算已8千多萬。如此重要的文化設計,卻不適用藝文採購,不合理。
我今天在教文委員會就本議題質詢文化部李部長,感謝部長具體承諾,將指派次長帶領部內相關單位,研擬 #將建築設計產業適用藝文採購辦法,2個月內提供報告。
制度的改變,將能夠帶領台灣公共工程走向美學提升的道路,也會讓更多有公共理想的建築師及相關產業願意一同投入國家建設。
#文化部應整體規劃
#帶動政府機關優先運用藝文採購辦法
另外,文化部身為帶動國家整體文化素養與美學的最重要部會,對於國家每年上百上千億的藝文採購預算(包含各種創作、行銷、公共工程、建築設計等),應有更具體得以落實的作為與規劃,帶領及協助各採購單位了解藝文特殊性,更有原則和仔細辦理藝文相關採購。
因此我也要求文化部,要針對藝文採購涵蓋範圍,整體規劃促進機關優先適用的方法,具體方式包括:
-請文化部與藝文採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等)研擬藝文採購的特殊性與共通性文件。
-請文化部確實提升承辦人員藝文採購知能,保障創作者權益,建立良好文創環境。
-請文化部研擬補助、獎勵、考核或評鑑辦法,促進機關使用藝文採購。
我會持續追蹤,我們一起提升台灣的公共建設美學❤️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採購法變更設計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桃園從大園到觀音沿海8.1公里為濕地法所保護之國家重要濕地,而草漯沙丘為桃園第一個地質公園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處發包景觀設施工程
要施作停車場
違反區域計劃法農地違規使用
也未做變更設計與追加減預算
廠商直接進行整地工程
此舉不但違反採購法更可能涉及圖利
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也視而不見
本席鍥而不捨的監督之下
赫然發現廠商竟違法回填廢電線廢鋼筋廢木材等事業廢棄物
6/2-6/20將近1個月的時間,在3筆國有土地上填好填滿3千多立方的事業廢棄物
俟本席調查後,環保局才將自己移送保七總隊,但將公文列為密件,10年方能解密....企圖掩蓋事實真相?還是想吃案?
是誰給了環保局如此顢頇的腦袋?如此肥大的惡膽?
這究竟是人謀不臧?還是制度缺失?
市政府的施政又有多少是假借環保公益之名而做雞鳴狗盜、貪贓枉法之事?
極其離譜~
要不那神通外鬼
廠商膽大妄為匪夷所思
簡直就是在太歲頭上動土
在如來佛的手掌心撒尿
#守護桃園美麗的海岸線
#環境保護你我一起
#市議員舒翠玲
#我的用心您看得見
#議會戰將
【我是舒翠玲,您的聲音我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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