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林蔭下繼續沿古道緩行,一直到米亞桑駐在所遺址,整體路況都相當不錯;除了一些崩塌需要注意,還有路中央因為長期封山而堆積的大量枯枝以外。
米亞桑駐在所過去是大水窟駐在所的冬季行館,每當冬天冰封高山時,那裡的駐警會攜家帶眷「降遷到米亞桑過冬」,就跟黑熊一樣呢!
而「米亞桑」的布農語意為「老家」,著名的「米亞桑戶外中心」名字就是取自於這句話。
過了米亞桑駐在所遺址後,路況變得比較不好,但不構成阻礙。
「哇啊~~~」正當我準備鑽過眼前的倒木時,前方傳來隊員的大聲驚呼,原以為有人滑落邊坡,但聲調中絲毫沒有驚恐的成分,也沒有其他人隨之而來的大喊,讓我頗為好奇。
一當我鑽過倒木,所有疑惑都迎刃而解了:一隻大水鹿,倒在路旁,寂靜的好像睡著了一樣,是一具新鮮到尚未發出屍臭,擁有美麗鹿角的水鹿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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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登山圈子一直有一個論戰:水鹿角該不該拿?
基於生態的立場,從大自然裡取走任何東西都會對其造成影響,只是程度多寡之差。而取走的東西,又有很多面向,能不能再生?會不會影響其他生物生存?
而基於人與自然互相依存的立場,放眼全世界,所有原住民都是與自然共生共存,資源世世代代取之於自然,形成一種可以永續的關係,顯示了人也可以透過「合理取用」的形式與大自然互動。
以排灣族為例,他們視熊鷹羽毛為非常崇高的精神象徵,但取得方式只能用撿的。而撿回來的羽毛,也不可能「還給」大自然,因為都拿去做成頭飾,世代相傳去了(勇士被獎賞的會隨著下葬,但葬墓所用的土地是不是「自然」,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這有沒有造成自然環境的傷害呢?我想答案非常明顯。而水鹿的角和熊鷹的羽毛一樣,都是他們身上的附屬物,和我們的指甲一樣,是會不斷脫落、再生的。
我認為,人類不應該與自然環境切開,把自己看待成一種超脫的存在,那只會讓自己變得冷漠無感。
在自然之中取得一點點,對生態影響微乎其微的東西,我覺得是一種可以接受的「合理取用」。
尤其是像羽毛、鹿角這類沒有生命、營養價值極低,不會有動物專門賴以維生,而且每年都會再生一大堆的森林副產物。你今天撿走了,只要你沒有把鹿幹掉,明年1月換角的季節,他又會再給我們一堆,生生不息。
但是,凡事都有個But
臺灣水鹿,目前是三級保育野生動物,依法不得持有(因為無法證明是撿來的還是把他幹掉取得的,這個會產生爭論空間)。所以,僅管我認為無傷大雅,且就算真的因為撿來的鹿角而被罰也有機會還自己一個清白,但基於保育法規的立場,喜歡收集鹿角的朋友還是默默收集,不要在網路上高調比較好喔!
但還有另外一個but,那就是「國家公園」範圍裡「所有」的東西,都是不能帶走的,這個就沒有爭論空間了。因此喜歡收集鹿角的朋友,記得不要在國家公園裡面撿,那是有明確規定不可以的事情喔!
#八通關訪太魯那斯・路倒大水鹿
撿 水鹿角 在 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們在林蔭下繼續沿古道緩行,一直到米亞桑駐在所遺址,整體路況都相當不錯;除了一些崩塌需要注意,還有路中央因為長期封山而堆積的大量枯枝以外。
米亞桑駐在所過去是大水窟駐在所的冬季行館,每當冬天冰封高山時,那裡的駐警會攜家帶眷「降遷到米亞桑過冬」,就跟黑熊一樣呢!
而「米亞桑」的布農語意為「老家」,著名的「米亞桑戶外中心」名字就是取自於這句話。
過了米亞桑駐在所遺址後,路況變得比較不好,但不構成阻礙。
「哇啊~~~」正當我準備鑽過眼前的倒木時,前方傳來隊員的大聲驚呼,原以為有人滑落邊坡,但聲調中絲毫沒有驚恐的成分,也沒有其他人隨之而來的大喊,讓我頗為好奇。
一當我鑽過倒木,所有疑惑都迎刃而解了:一隻大水鹿,倒在路旁,寂靜的好像睡著了一樣,是一具新鮮到尚未發出屍臭,擁有美麗鹿角的水鹿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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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登山圈子一直有一個論戰:水鹿角該不該拿?
基於生態的立場,從大自然裡取走任何東西都會對其造成影響,只是程度多寡之差。而取走的東西,又有很多面向,能不能再生?會不會影響其他生物生存?
而基於人與自然互相依存的立場,放眼全世界,所有原住民都是與自然共生共存,資源世世代代取之於自然,形成一種可以永續的關係,顯示了人也可以透過「合理取用」的形式與大自然互動。
以排灣族為例,他們視熊鷹羽毛為非常崇高的精神象徵,但取得方式只能用撿的。而撿回來的羽毛,也不可能「還給」大自然,因為都拿去做成頭飾,世代相傳去了(勇士被獎賞的會隨著下葬,但葬墓所用的土地是不是「自然」,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這有沒有造成自然環境的傷害呢?我想答案非常明顯。而水鹿的角和熊鷹的羽毛一樣,都是他們身上的附屬物,和我們的指甲一樣,是會不斷脫落、再生的。
我認為,人類不應該與自然環境切開,把自己看待成一種超脫的存在,那只會讓自己變得冷漠無感。
在自然之中取得一點點,對生態影響微乎其微的東西,我覺得是一種可以接受的「合理取用」。
尤其是像羽毛、鹿角這類沒有生命、營養價值極低,不會有動物專門賴以維生,而且每年都會再生一大堆的森林副產物。你今天撿走了,只要你沒有把鹿幹掉,明年1月換角的季節,他又會再給我們一堆,生生不息。
但是,凡事都有個But
臺灣水鹿,目前是三級保育野生動物,依法不得持有(因為無法證明是撿來的還是把他幹掉取得的,這個會產生爭論空間)。所以,僅管我認為無傷大雅,且就算真的因為撿來的鹿角而被罰也有機會還自己一個清白,但基於保育法規的立場,喜歡收集鹿角的朋友還是默默收集,不要在網路上高調比較好喔!
但還有另外一個but,那就是「國家公園」範圍裡「所有」的東西,都是不能帶走的,這個就沒有爭論空間了。因此喜歡收集鹿角的朋友,記得不要在國家公園裡面撿,那是有明確規定不可以的事情喔!
#八通關訪太魯那斯・路倒大水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