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外網:民視股東會前 田再庭董事長等呼籲股東票投台派
獨家:民視股東會將召開......高層放話「郭倍宏害民視淪政黨工具」 挺郭派發文反擊了!
呷新聞 2020年4月24日
民視去年高層人士大震盪,時任董座郭倍宏遭撤換,原總經理王明玉4月開始接掌民視,並在隨後幾個月中,將公司內部郭倍宏時期任命的人馬通通開除。今年5月民視又將召開股東會,傳出挺郭派有意捲土重來,民視董座王明玉大動作寫信給民視股東,直接點名前董座郭倍宏讓民視嚴重偏離創台宗旨、淪為政黨工具,還讓民視嚴重虧損,捍衛經營權的意味濃厚。而挺郭派今(24日)也大動作反擊,拿出證據開嗆,「台灣的眼睛如何看到未來?」
包括民視創辦人暨前董事長⽥再庭、前民視監察人李素貞、前民視董事陳廷鼎及民視母公司民間投資公司董事李南⼭共同撰文一篇題為〈台灣的眼睛如何看到未來?〉的文章——
(請看這兩個網站上的詳細內容:
https://www.eatnews.net/article-2/20200424-1
https://static1.squarespace.com/static/5d043ef5e62d0e000189981a/t/5ea2b369fdc8966e196af527/1587721115727/%E5%8F%B0%E7%81%A3%E7%9A%84%E7%9C%BC%E7%9D%9B%E5%A6%82%E4%BD%95%E7%9C%8B%E5%88%B0%E6%9C%AA%E4%BE%86.pdf
開頭就再度痛斥郭倍宏被荒謬地以三分鐘突襲式表決,拔去董事長職位,並稱不僅違反法定會議程序,而且所推舉的新任董事長黃明展根本不具民間投資公司董事資格,其中過程已被法界一般認定為非法。隨後,意圖摧毀郭倍宏人格誠信的一波波黑函及抹黑報導在全國到處散發,至今尤盛;郭倍宏三月底離開民視後不到一個月,2019年4月22日,台灣唯一具備媒體風骨、敢於直諫當權的政論節目《政經看民視》立遭「新科董事長」王明玉下令腰斬斷播,至此本土媒體再無監督掌權者、為弱勢和公義發聲的管道。
內文還稱,2019年4月9日,在郭倍宏董事長離開後一個禮拜內,民視總部大樓外牆上原本高掛「台灣就是台灣,台灣不是中華台北」的大幅標語亦被「新科董事長」王明玉指示撤下;
5月19日,民視新聞傳播群副總胡婉玲在民視新聞的鎮台節目《台灣演義》,為「眷村孩子、書香世家」、「善誦古文、爽朗機靈」的高雄市長韓國瑜作特別善意的深度報導;
8月9日,胡婉玲再度親手操刀,為黑心油財團魏氏兄弟漂白,聲稱黑心油事件是「社會誤解」;
9月4日,總統蔡英文在王明玉陪同下參訪民視,侈言要傳承蔡同榮「顧台灣」的遺願,而同年底總統大選競選期間,這位號稱要抗中保台的辣台妹在造勢場合當眾高呼,「中華民國台灣是最大共識」。
內文痛批,「台灣人的國家意識和民族認同,在最後一座本土媒體碉堡失守後,徹底混淆! 這樣的民視,還是當初三萬名小股東集資支持,秉持來自民間、堅持台灣主體的『台灣的眼睛』嗎? 」
針對《鏡週刊》引述民視現任總經理廖季方的話稱,郭倍宏2016年起接任董事長的前二年都還賺錢,但前年郭發起喜樂島聯盟後首次出現虧損,過去每年約2億左右的獲利,該年度僅勉強打平,不僅廣告客戶不捧場,觀眾也認為民視走偏了。廖還說,依他個人估計,1年業績影響5%到10%。還說民視林口總部第二期(影城)及第三期(影音文創大樓)工程,估計投資規模達20億,對民視會是很沉重的負擔,大膽的財務操作讓股東相當心驚。對此,挺郭派則反擊,2017年及2018年,民視在郭倍宏董事長領導下決定重返金鐘,努力的成果是豪取6座金鐘獎項,並連續二年榮獲亞洲最佳無線電視頻道殊榮,反觀2019年郭倍宏離開後民視在金鐘獎又全部槓龜,回到早年空轉局面。
內文大動作反擊稱,民視2018年10月也在全國企業爭相競逐的國家品牌玉山獎獲頒傑出企業全國首獎,時任董事長郭倍宏個人則獲頒傑出企業領導人全國首獎。2016至2018年連續三年,民視公司除了收視率持續維持全國第一外,盈餘也屢創新高,每年實際獲利均達三億元以上,其中由郭倍宏董事長親自出馬直接爭取的利潤約佔三分之一強,而他這個董座卻是不支薪的義務職,且自掏腰包支付各項花費。此外,民視總部大樓耗時三年半興建,當時與民視毫無任何關連的宏昇營造公司經評比後,以第一名承攬本工程,不僅如期如質完工,還為民視節省新台幣2億8000萬元的成本(與競標第二名廠商相比),其品質奪得當年度國家建築金質獎辦公大樓項目的全國首獎;並且在維持不斷訊的情況下,無縫接軌地將公司遷至林口現址。
內文也稱,就在完全執政的民進黨越行越偏、日漸荒腔走板的時刻,郭倍宏傾力相挺當權者視為眼中釘的政論節目,給予最大自由度;並且在中國霸凌台灣的當下,善用媒體優勢,本著台灣民族意識發動反制活動。此外挺郭派還指控,「我們期許民視內部經營清廉健全,然而民視高層沿襲前朝,許多不清不楚的舊帳無法交代;郭倍宏董事長企圖匡正,卻遭到主謀者王明玉的暗算,功敗垂成」。
挺郭派拿出證據指控,前民視總經理陳剛信在任時,以民視資金在中國投資「北京永展公司」造成鉅額虧損,此項虧損一直掛在帳上,但王明玉向時任董座郭倍宏謊稱資金早已收回,要郭不必介入此案;然而郭倍宏在檢查2018年度財務報表時,才發現王明玉和財務部楊明書經理居然連續三年暗中將公司部分盈餘逐年用在塗銷這項早年呆帳。經仔細查帳後,民視董事會認為會計師有配合作假帳的嫌疑,因此在董事會正式決議徹查此事,並通過改換會計師事務所,但在郭倍宏董事長離開後,此事就不了了之。
內文稱,郭倍宏任內將合計總金額達數億元之舊帳,均靠其獲利逐漸打消,同時補貼新建總部大樓的鉅額折舊,並且讓薪資被涷漲十餘年的民視員工平均調薪5%以上,更每年分發股利;然而在郭倍宏離開後,王明玉勾結實際已被董事會解任的會計師趁機作帳,將2018年盈餘挪去貼補上述陳剛信時代的呆帳及虧損,並惡意嫁禍郭倍宏,宣稱係其經營失敗而不發股利,以此抹黑方式欺瞞股東來逃避責任。
此外,挺郭派還指控,王明玉用弟媳王李玲珠名義成立資本額僅一佰萬元的「富冠全球公司」,用五鬼搬運的手法、在民視大小股東渾然不覺的情況下,藉著其掌控財務部之便,由「民視文化公司」暗中挪用民視資金累計十一億元公款(無擔保轉帳143筆,自2009年4月起持續9年,淨額經常維持2、3億元左右,最高4億元整)來經營炒作民視及民投股票的生意,趁機中飽私囊。而王對外宣稱此事係經五大股東授權,但過去好長一段時間陳清福(穎川建忠代表)、宋文洲兩大股東委託黃明展律師以此事對她提告背信及業務侵占。
內文還指控,王明玉能夠如此任意動支民視公款,主要是因她一直掌控民視集團的財務部;郭倍宏初上任民視董座時,發現王明玉和廖季方兩位前副總經理居然長年都用各部門公關費或其他公司費用發票來報銷副總特支費,每月領取不當收入,中飽私囊,才明令制止這種揩油公款的作法;另外,支領近千萬元年薪的倆人還自訂高額退休金辦法,量身定制,全公司只適用他們兩人。
針對去年王明玉指控郭倍宏5億元借貸、財物交代不清,挺郭派怒轟,「王明玉為了正當化其背叛郭董的醜陋行徑,一再利用『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向台新銀行融資的五億元貸款,到處造謠中傷郭倍宏董事長;根據媒體報導,她瞎編郭董竄改董事會決議內容為『不限金額、不限銀行借款』,並說郭董將此項貸款存在私人帳戶,以作為拉下郭董的藉口」。挺郭派認為,「事實上這筆由民投公司向台新銀行的五億元借款不僅從未動用,最終也如數歸帳、結清銷戶,銀行單據清清楚楚,但王明玉對外還是要放話說這是郭董歸還其私人借款」。
挺郭派甚至爆料,「由於本項貸款經民投董事會核准後,郭董即交待民視王明玉總經理全權處理,因此經辦手續皆由民視財務部接手,郭董並未介入,而資金取得後分存民投公司三個帳戶,其中依董事會決議專款專用的兩帳戶印章和公司其他銀行印章一樣,自始至終都留存於董事長室印章盒中。此事於2019年3月14日民視董事會開會時,當場由王明玉長年密友施雪秋監察人及林秋宜董事至董事長室查驗後確認無誤,獲得出席絕大多數董事表態支持,並使當時亦在場胡亂指控的王明玉及其弟王大源啞口無言』。
另外針對廖季方指控,民視影城計畫是個大錢坑,挺郭派反擊,「民視影城工程由董事會特別小組主導發包,劉金柱常務董事和洪貴參律師主負其責,而當時的王明玉總經理和廖季方副總經理親自議價,整個過程郭倍宏董事長皆未參加;但卑鄙的是,王明玉在發包程序進行中主動推薦郭倍宏董事長的『宏昇營造』參與競標,被郭董直接裁示『宏昇』不得參與,然而郭董離開民視半年後,在總統大選特別資金挹注之前,王明玉、廖季方因經營不善,無力顧及民視未來發展,乃先後停止影城二期工程的設計及一期工程的施工,卻刻意又對外界散播停工係因懷疑郭倍宏董事長在發包時有所介入」。
內文最後呼籲民視股東,「請大家一起努力,把民視這個原屬於台灣人民監督政府、確保民主以及追求當家作主、對抗中國併吞的重要武器,重新還給台灣人民」。據悉,該文將大量散發至民視母公司民間投資公司的股東手中。看來股東會召開前,兩股勢力已經全面開戰。
——原載:https://www.eatnews.net/article-2/20200424-1
田再庭董事長等人的文章結尾的內容是——
郭倍宏擔任民視全職董事長時分文不取,既不領薪也不編列任何特支費用,所有花費全都自掏腰包,而王明玉擔任董事長支領千萬年薪,且為了掩人耳目,索性再加個不必上班的副董事長黃明展也坐領高額乾薪,兩人一搭一唱,沆瀣一氣地揩油民視同仁辛苦賺來的血汗錢;
回推王明玉和廖季方擔任陳剛信之「副總經理」時,連區區幾萬元的副總特支費,都要求民視財務部作假賬來變成實質薪水,這樣貪財又違法的行徑經郭董指正後不知痛加反省,從「王副總」升「王總」再升「王董」後,這位王「董事長」為了合理化自己因戀棧 「總經理」職位的利益而背叛昔日盟友的卑劣行徑,到此抹黑及攻擊郭倍宏董事長係因財務處理不當才被拉下台,此事若無法水落石出、還給一心顧民視大局及台灣民主前途、忍氣吞聲的郭倍宏董事長清白,天下豈有公理?!
悲建國無期、怨公義不行、怒司法不公、嘆官箴不靖;長期支持民視的朋友們,您覺得現在的台灣需要什麼樣的媒體呢?民視原本是台灣人自行打造來對抗威權的武器,現在的民視卻因為掌權者的不肖而失去神兵的光采!關心台灣前途的朋友,請大家一起努力,把民視這個原屬於台灣人民監督政府、確保民主以及追求當家作主、對抗中國併吞的重要武器,重新還給台灣人民!
如果您是民視或民頭的股東,請珍惜您出席即將在5月15日舉行的股東常會委託書,將您的委託書於5月5日之前寄給民視創辦人田再庭榮譽董事長所領導的團隊(台南市東區裕忠路362號),讓這個團隊有力量制衡民視走向正途,成為台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第四權!謝謝!
田再庭 :民視全民電視公司創辦人、董事長及榮譽董事長
李素貞:民間全民電視公司 監察人
陳廷鼎:民間全民電視公司 董事
李南山: 民間投資公司 現任董事
——轉自《台灣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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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完交件時間就可以來著手準備要交上去的文件了! 建議孩子們在準備之前上德協官網確認一下所需文件是否有變更喔~
以下為2014年所需文件:
1. 一份完整詳細填妥之單國德國長期簽證申請表及親自署名之聲明書。
這部分沒什麼困難。德協網站上下載下來寫一寫,簽一簽即可
2. 二張三個月內(3.5*4.5公分)正面照片。
去照一下就有了~
3. 有效之台灣護照正本及一份影本,須有至少二頁空白頁,護照有效期須比預計於德國停留之期間多三個月以上。
換句話說就是基本上你的護照要是有效期低於一年半你都該去重辦了!
4. 來回機票英文訂位證明。領取簽證時須出示機票正本。
只需要交上"訂位證明"。也就是說訂好機位就可以了,先不用付錢開票。畢竟你無法控制你何時能拿得到簽證。
5. 財力證明(如:銀行存簿或是財力擔保聲明書)正本及一份影本。
於德國一年之停留須至少出示2000歐元(約九萬台幣)之財力證明,該筆款項必須存於帳戶內超過三個月以上。若您僅持有單程機票,則須出示雙倍之財力證明。
這部分我是丟10萬在戶頭超過三個月,影印存摺封面跟餘額那面交上去。當天德協的人有要求要看正本,所以正本也要帯去。
重要: 在交件的前幾天,切記要往戶頭裡存一點點錢(我是存100。這樣德協才能確定在你交件的時候,你戶頭的餘額是多少。
6. 英文或德文履歷表一份。
我準備的是德文的。但是英文的也可以。
7. 英文或德文書面闡述停留之理由及於停留期間內之活動列表一份。
這個項目是我花了最多時間準備的,也花了最多的錢(彩色列印!!)。有時間我再把檔案貼上來。
8. 語言學校/實習/進修課程參加證明或雇主之同意函(亦得附上其他證明或同意函)。
我有跟四間語言學校連絡。內容就是問問價錢跟地點,以及我預計什麼時候會到德國,也明確表示我想先試聽再報名。把這些來來回回的EMAIL都印出來當作證明文件交上去。
#德國打工渡假簽證
9. 健康保險證明,保險期須涵蓋於德國停留之期間。最遲得於領取簽證時提出。
這個先不用準備。等收到簽證結果的通知信之後再買即可。
擔保函英文 在 [問題] 請高手幫忙看看履約保證函的翻譯- 看板intltrade 的推薦與評價
We have been informed that our customer partA hereinafter called the seller
and your client s partB hereinafter called the buyer have entered into a
contract no. / purchase order no. XXXXXXXX on sale and purchase contract for
indonesia iron ore .the total value of usd3,540.000.00(the contract)
我們已經告知我們的客戶partA 以下簡稱賣家,以及你的客戶partB以下簡稱買家,訂定
一個 合約編號/訂購同意單編號:XXXXXXX的買賣合約書 於印尼的鐵礦 ,總金額為美金
354萬
We also understand that it has been agreed between you and the seller that
the later has to provide a bank guarantee in favor of the buyer.amounting to
2% of the monthly cargo value i.e. Usd cover due fulfillment of their
obligations resulting from the above contract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foresaid.we,hereby irrevocably undertake to pay xxxxxxxxxxxx coal
co.,ltd without delay the sum or totality sums up to the maximum of usd70,800
(seventy thousand eight hundred united states dollar) upon receipt of your
first demand in writing wherein you declare simultaneously that the
contractor/seller failed to meet his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我們也了解"它"同意你跟賣家...從這邊開始我就看不太懂了>.<
Our liability under this guarantee will expire upon receipt of the buyer’s
written declaration that the contract / seller has fulfilled all tis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but whatsoever the latest validity date of
this guarantee is not later than 60 days from the lc issuance date.
這段我也不是很了解
This guarantee is issued in english in case of inconsistency.the english text
shall prevail.
這保證函是用英文發布 再不一致的情形下以英文原文正本為準 這是這樣翻沒錯嗎??
This bank guarantee is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set forth by the icc.paris.france.and latest revision of
publication icc458.
這是在說這履約保證受到ICC的法律效益嗎??
This guarantee is not transferable and in the buyer’s favor only.
麻煩各位國貿高手幫幫忙~"~
第一次處理這種東西
另外想請問像這樣的履約保證函有沒有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呢??
感謝各位大大摟
因不清楚分類標題是否有用錯 請版主告知正確的分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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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rtoise0111 來自: 114.44.149.190 (10/23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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