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三重客運公車駕駛疑因為打瞌睡衝撞人行道,撞倒24台機車,造成1死1傷的悲劇。
上個月底,桃園監理站接獲檢舉,二度稽查桃園客運卻查無不法,直到新竹區監理所所長夜間親自帶隊,一舉查獲245件使用人頭USB造假工時的違規,預計開罰245件。
今天我針對客運業者長年違反勞基法、公路法,罔顧駕駛勞動權益,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的亂象,質詢蘇貞昌院長。
#客運業者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
以桃園客運、三重客運、基隆客運這三家縱橫北台灣的違規大戶來看。
桃園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62次(開罰133.2萬元)、勞基法3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779萬元)。但是,在這五年之間,桃園客運領取中央、地方補助共計4.63億元。罰款總額只占補助的4.13%,根本不痛不癢。
三重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08次(開罰97.2萬元)、勞基法13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263萬元)。同樣的,在這五年之間,三重客運領取中央補助6,493萬元。罰款總額又只占補助的4.05%,根本九牛一毛。
基隆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89次(開罰170.7萬元)、勞基法2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92萬元)。
為什麼業者肆無忌憚,屢次違法仍不改善?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罰款只是交通部給的補助款項的零頭。桃園客運五年來接受中央、地方的補助共計4.6億元,三重客運四年來接受公路總局補助共計6,493萬元。這四年來,交通部一共發了43.81億元給全台灣的客運業者。
以車輛汰舊換新為例,最高可補助購車費用的49%,此外還有營運虧損補貼、防撞警示系統、擴大徵才就業安薪方案補助計畫,連客運上的電子驗票機都有編列預算。
#交通部補助不能只給蘿蔔沒有棒子
這些數字顯示,客運業者高度倚賴政府補貼,政府則讓業者負擔公共運輸的任務,給予相應補貼。政府與客運業的關係,其實有政府委託私人辦理公眾運輸事務的特質,難道不該督促業者守法,維護道路安全嗎?
我認為,要讓客運業者面對問題,不再違法的釜底抽薪之計,就是針對違法業者,減發甚至停發補助。然而,公路總局在9月27日告訴我:「尚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酌減補助之規定」。
毫無疑問,這就是現行補助要點的缺漏,交通部一定要強化手上的政策工具,讓業者領取補助的同時,務必遵守相關法令。
#其實公路法可以重罰停業廢照
完全沒辦法要求業者,也不盡然。公路總局的裁罰懲處,不足以嚇阻業者也是一個問題。
依照公路法規定,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罰鍰9千至9萬,這個9千的最低額,從2002年至今沒有調整過。
更驚悚的是,公路總局決大多數的案件,都只罰最低額9千元。然而,同樣是超時工作,勞基法的罰鍰卻是2萬至100萬,面對累犯還可以加計罰鍰。
再者,依照公路法第47條以及77條,業者違法限期未改善,可以停照甚至廢照。結果這10年來,汽車客運業者只有四件被吊扣牌照1個月到3個月,而這個吊扣牌照只是針對違規的車輛,業者還是可以使用其他車輛營業。也就是說,公路總局從來沒有針對汽車客運業者予以停照或廢照。
對此,蘇院長表示:「涉及公共安全、司機勞動條件,政府會嚴格要求,如果有涉及作假,就是偽造文書,他會責成交通部長,把邱顯智列的事項嚴查,如果有這種現象一定要有效遏止。」
#公路法違法紀錄應公開上網
面對嚴重違法的客運業者,民眾如果想要自保,搭乘安心的業者車輛,可以如何選擇呢?答案是:完全沒有資訊揭露。只能透過監理服務網,查詢法人違反道交條例的資料。
勞動部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環保署則有「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及「即時監測資料」,消防署則有「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但是,今天民眾所搭乘的公車或是國道客運,有沒有違反公路法的紀錄,被罰了多少錢,網路上完全查不到!
#別讓客運駕駛成為馬上路的不定時炸彈
最後,我要再次提出「駕車時間」的荒謬規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這等於是讓客運駕駛每天都加班,如果加上整備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動輒超過12小時,這是一個文明國家對待客運駕駛的方式嗎?這是一個有勞基法的地方嗎?
我必須說,是誰讓這些司機冒著超時加班的風險,在公路上變成不定時的炸彈?就是長年放任不作為的公路總局!
因此,我問蘇院長:「每天都要加班的車安全嗎?」院長回答:「這件事情真的很需要被重視,不能被大家認為無政府,我們一定會嚴加處理」。然而,可惜我講到這邊,質詢時間就中止了。
以上這些問題存在已久,透過這次質詢的機會,我希望蘇貞昌院長帶領的行政團隊,拿出魄力,重視公共運輸的安全,重視客運駕駛的勞動權益,好好整頓屢罰不怕的業者!
我們的訴求:
🔈呼籲交通部🔈
l 公路總局應檢討累犯業者之補助金額,視違法情節調降甚至刪除。
l 修改公路法第77條及第79條,制定公共運輸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
l 比照勞動部及環保署,公佈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業者名單。
l 落實公路法第47條、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勒令累犯業者部分停業,直至改善。
l 比照勞基法,違反公路法第77條應至少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呼籲勞動部🔈
l 不得將駕駛排除勞基法第36條之適用
l 針對工時相關違法的裁罰上限,應再提高
l 針對交通運輸業之專案勞檢,應再提高檢查頻率及次數
新竹監理站罰單 在 張珈源 用心竹北.守護家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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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六(8/15)行動監理站將開進竹北文化公園為各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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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監理站罰單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4.15 經濟委員會質詢】
台糖董總賣地自肥,年終狂領7個月;台電降載數據膨風、非洲豬瘟防疫破洞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今日於經濟委員會質詢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經濟部長沈榮津、台糖公司總經理管道一、關務署副署長彭英偉。徐委員指出,蘇貞昌院長日前在個人社群媒體上表示行動支付不能繳納罰單,但新竹監理站卻發聲明表示全國各監理機關都可以使用行動支付繳納各項交通罰單,顯見中央及地方機關溝通發生問題。徐委員強調,若政策宣傳有誤應盡快澄清,國發會也應將行動支付可補助手續費的項目一併向國人說明清楚。陳主委回應,會在本周的會議當中釐清行動支付可補貼手續費的項目。
徐委員提到,台糖公司2018年若扣除販賣土地的營利,台糖公司的本業是虧損的。徐委員認為,台糖公司本業經營狀況是虧損,突顯台糖經營績效不佳,不應再耗費國庫10.4億元將年終獎金編滿4.4個月。
另外,徐委員質疑,台糖公司除一般年終獎金外,另編有重點獎金發給高層,致使董事長及總經理的年終獎金超過7個月,明顯不符合經濟部規定。沈部長坦承,並不知道台糖公司設有重點獎金,會請國營會了解,也承諾經濟部的國營企業以後的年終獎金不會超過4.4個月。另外,2018年台糖董事長及總經理的年終獎金超過4.4個月的情形已經要求國營會處理,2018年不會溢領超過4.4個月。
徐委員提到,台電之前宣稱為減少空污,台中火力發電廠一年降載次數佔全台電廠50%以上,但進一步追查發現,2019年初至今,若扣除因歲修而降載的次數,中火實質為減少空污而降載的比例只有6%,顯然不符合台中市民的期待。徐委員認為,經濟部對於中火的燃煤發電應有明確的立場,台電也不應將中火降載次數灌水欺騙人民。
徐委員最後指出,近來為防範非洲豬瘟,關務署嚴防中國豬肉製品輸入台灣,但如今網路購物平台卻可輕易買到中國豬肉製品,防疫出現大漏洞。徐委員認為,關務署防疫作業不應該只做表面功夫,必須全面積極防堵。彭副署長承諾,會進行徹查。
新竹監理站罰單 在 來看看檢舉達人的水準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謝謝關心不過罰單算是台中監理站的所以應該只能從監理所那邊申訴還是從桃園市的交通警察大隊也有用? 0. 引言; 留言. ... <看更多>
新竹監理站罰單 在 新竹市監理站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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