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公司日前將旗下位於林口的高爾夫球場進行企業分割,將員工轉任3家子公司,引爆勞資爭議,而目前工會罷工已超過百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委員、立法委員 陳椒華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陳姳臻副執行長於今(19)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勞動部和新北市勞動局為勞工把關,並要求政府對於美麗華資方紓困要從嚴審核,核實勾稽。
為了解事件迄今的狀況,本次記者會邀請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葉瑾瑜顧問說明罷工 101天以來所遇困境,與相關行政機關的失職怠惰,並邀請體育署、勞動部及經濟部官員列席回應。
美麗華高球場爭議摘要: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過去曾作為 LPGA 等多項知名賽事場地,相關賽事也受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多達 7,720 萬元。然而,自 2015 年美麗華工會成立以來,勞資爭議不斷。
🔺2021年 4 月,資方以企業分割為由,資遣工會理事長及多位成員,引發美麗華工會二度罷工,資方甚至在罷工期間,繼續違法解雇員工。
🔺勞資雙方於罷工期間多次協商,資方代表曾多次缺席協商,最後也因此未達成協議,資方甚至因此遭新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譴責。
🔺8/12 協商時,工會代表已現場確認協議內容無誤,資方代表表示需再內部研議後,16 日卻再度缺席協商。近日資方甚至提出要求:工會幹部道歉、要求工會修改媒體報導內容、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發現,美麗華在國內疫情期間涉嫌以不實資訊向體育署申請紓困補助,而體育署似未釐清事實,給予補助 348 萬元。
據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表示,工會罷工期間,勞動部、新北市勞工局、新北市經發局及體育署的作為,讓工會成員只感受到政府不斷助長資方氣焰。
🔷勞動部的勞裁會從4月送案至今仍未裁定,讓資方持續打壓工會。
🔷新北勞工局放任資方反悔罷工期間的協商,甚至恣意缺席協商。
🔷新北市經發局無視資方明顯違背企業分割原則,堅不駁回美麗華公司的企業分割申請
🔷教育部體育署無視美麗華勞資爭議及資方違法事實,竟在 7 月底給予美麗華公司高達 348 萬元的紓困補助。
工會顧問葉瑾瑜更進一步指出,罷工期間共召開 11 次協商會議。第 10 次會議時,雙方均已就工作權保障、取消曠職並復職、重新留用方案、撤告方式等事項達成共識,資方事後卻全盤推翻,甚至追加「工會道歉」、「不得協助工會成員抗爭」、「限制工會言論自由」等不合理要求。
令人憤怒的是,每一次協商,勞動部均有派員參加,卻未提醒資方涉嫌不誠信協商,以及支配介入工會之不當勞動行為。此外,美麗華左手以公司分割名義打壓工會成員,右手卻又向體育署主張,以原公司全部職員 88 人請領紓困補助,而體育署竟予以核准,明目張膽地提供一再打壓勞工之企業更多資源。
先前,時代力量曾多次主張政府應從嚴審核有違反勞動法令、明確損害勞工權益企業之紓困補助,甚至不予補助,但從美麗華勞資爭議來看,政府顯然無法有效勾稽。
時代力量要強調,美麗華球場勞資爭議,不僅是惡質資方對於勞工的打壓,爭議持續的結果,進而衍生出消費者購買球證卻不能兌換服務的消費糾紛。
針對此案,時代力量呼籲政府,既然美麗華公司違法事實明確,且又在勞資協議屢次缺席、對達成共識的事項翻案毀約,進而要求「工會道歉」等不合理條件,已涉嫌違反《團體協約法》及《工會法》相關規範,勞動部就應該明確表態,要求資方誠信協商並不得再有涉嫌支配介入工會的要求,同時,也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能儘速針對解僱案給勞工一個公平正義的裁定,不要讓美麗華工會成為資方惡意打壓下的犧牲品。
此外,我們呼籲新北市經發局應駁回美麗華公司的違法分割。而體育署也應該儘速依照紓困須知進行稽核,若美麗華違反紓困規範,體育署就應該儘快追回核發的補助,不要讓打壓勞工的惡霸,左手違法在先,右手卻又繼續領政府補助!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670的網紅侯友宜 houyuih,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北市在面對 #新型冠狀肺炎 (#武漢肺炎),很多經濟體系都受到嚴重的衝擊,尤其對觀光產業以及地方市場、商圈店家和觀光夜市,傷害很大。#侯Sir 週日晚上到 #新北蘆洲 #湧蓮寺夜市 關心商家的景氣和防疫狀況,老闆們告訴我們人潮明顯減少,業績掉了大約2至3成,更慘的甚至到6成,可見受到疫情的波及,影...
新 北市 消費 協商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美麗華工會罷工已逾百日:體育署金援資方,勞動部遲不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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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8/19)日舉行「美麗華工會罷工已逾百日:體育署金援資方,勞動部遲不表態」記者會,邀請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葉瑾瑜顧問說明罷工 101天以來所遇困境,與相關部會的失職怠惰。時代力量黨團立法委員及新北黨部陳姳臻副執行長也出席呼籲新北市勞動局要為勞工把關,對於美麗華資方紓困要從嚴審核,核實勾稽,勞動部則應對於資方是否涉及不誠信協商與支配介入工會明確表態,因此也邀請體育署、勞動部及經濟部官員列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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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未先會商勞動部即發給資方補助
#勞動部應針對資方不誠信協商與支配介入工會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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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時力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說明,美麗華高爾夫球場過去作為舉辦 LPGA 等知名國際賽事,相關賽事也受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多達 7,720 萬元。然而,自 2015 年美麗華工會成立以來,勞資爭議不斷。今年 4 月,資方竟以企業分割為由,資遣許多工會成員,引發美麗華工會二度罷工,資方甚至在罷工期間,還繼續違法解雇員工。同時,時力黨團發現,美麗華涉嫌以不實資訊向體育署申請紓困補助,而體育署似未釐清事實,即補助了 348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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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勞資雙方於罷工期間進行多次協商,最後都沒能達成協議。資方代表多次缺席協商,還因此遭新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譴責。甚至於 8/12 協商時,工會代表已現場確認協議內容無誤,資方代表表示需再內部研議後,16 日卻再度缺席協商,已經涉嫌違反《團體協約法》第 6 條的「不誠信協商」規定。資方近日甚至提出要求:工會幹部道歉、要求工會修改媒體報導內容、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也都涉嫌違反《工會法》第 35 條的雇主不當勞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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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捍衛工會權行政機關卻拖延
#立即修改企業併購法避免勞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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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接著表示,罷工迄今已超過百日,期間只有感受到政府不斷助長資方氣焰。自從資方宣布企業分割、違法解雇工會黃文正理事長及會員,美麗華工會為了捍衛勞工工作權,被迫展開罷工行動至今,勞動部的勞裁會拖延,讓資方繼續解僱罷工會員;新北勞工局放任資方反悔罷工期間的協商,甚至恣意缺席協商;新北市經發局無視資方明顯違背企業分割原則,堅不駁回美麗華公司的企業分割申請;教育部體育署亦無視美麗華違法將員工以分割為由轉任至子公司的爭議,竟在 7 月底給予美麗華公司高達 348 萬元的紓困補助。張鴻銘理事也呼籲立法院,應針對《企業併購法》漏洞所衍生的勞工權益侵害,即刻進行修正,以避免下一個像美麗華工會一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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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應更積極作為
#別讓資方覺得我高興花錢消滅工會有甚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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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工會葉瑾瑜顧問表示,罷工期間共召開 11 次協商會議。第 10 次會議時,雙方均已就工作權保障、取消曠職並復職、重新留用方案、撤告方式等事項達成共識,資方事後卻全盤推翻,甚至追加「工會道歉」、「不得協助工會成員抗爭」、「限制工會言論自由」等不合理要求。每次協商,勞動部均有派員參加,卻未提醒資方涉嫌不誠信協商,以及支配介入工會之不當勞動行為。美麗華工會期待,勞動部勞裁會給勞工一個公平正義的裁定,讓美麗華工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不要讓資方覺得「只要我高興,花錢消滅工會有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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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解雇不補助
#解雇時就分割申請補助時又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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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瑾瑜顧問質疑,美麗華工會不斷呼籲「違法解雇不補助」,美麗華公司分割案根本不符合體育署紓困要件。自 5/8 分割後,美麗華公司即在裁決會書狀裡證稱:員工人數 22 人,其餘轉任子公司。在勞資談判的關鍵時刻,體育署竟於 7/27 核准美麗華公司申請 88 人、340 萬的營運資金補貼,明目張膽地提供一再打壓勞工之企業更多資源。美麗華工會在此質疑體育署如何確定美麗華公司提供的資料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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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瑾瑜顧問進一步質疑,美麗華公司面對自己的分割案,可以在解僱勞工的時候主張「即便同一雇主,公司仍具不同法人格」,堅持執行企業分割,解僱勞工。但到了申請紓困時,又可以沒有分割時一樣,把子公司員工人數一併申請。美麗華公司如此行徑,不是針對工會成員違法解雇,什麼才是?不是惡意瓦解工會,什麼才是?此外,新北市經發局也應駁回美麗華分割案,以維護企業獨立經營的原則,否則未來《企業併購法》將在資方解僱勞工時,成為最好規避勞基法保障工作權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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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經發局應否決分割案
#新北勞工局應更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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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陳姳臻 副執行長表示,美麗華公司左手以公司分割名義打壓工會成員,右手卻又向體育署主張,以原公司全部職員 88 人請領紓困補助。時代力量多次要求政府應從嚴審核有違反勞動法令、明確損害勞工權益企業之紓困補助,甚至不予補助,但政府顯然無法有效勾稽。新北黨部呼籲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積極檢視並處理,美麗華公司是否僅為打壓工會,而進行不確實之公司分割。美麗華公司對中央及地方機關有不一致之宣稱,甚至未妥善處理分割而生之勞資爭議,經發局應否決該公司的分割案;勞工局應落實承諾,召開勞資雙方均出席之有效協商,而非雙手一攤,表示無能為力。這場罷工案,已非單純是勞工無法溫飽,甚至衍生出消費者購買球證,卻不能兌換服務的消費爭議。時代力量認為行政機關之間不應割裂處理,應更積極協助這場因資方杯葛協商,無法落幕的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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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勞動行為事實明顯呼籲儘速裁決
#資方不誠信協商勞動部應表態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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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召陳椒華委員則指出,美麗華工會從 4/12 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申請兩案裁決(最後分案成 3 案),至今只開過 2 次調查庭,歷經超過四個月,與其他案件相比顯然較長, 可理解過去裁決會並未針對雇主用企業併購法不留用工會幹部及會員是否涉及不當勞動行為有過認定,因此需仔細審理,但我們也認為既然已歷經多時審理,最後可以裁決出保障勞工權益的結論,畢竟資方違法事實非常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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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委員接著表示,上週資方指派律師代表跟工會密集的協商團體協約,但 8/12 工會代表也已於現場確認協議文字完全沒問題,資方代表卻說要再研議,後於本週一(8/16)完全缺席協商,該現象已非第一次資方缺席,早在 5/14 及 5/18 的當時,資方就因兩度缺席官方邀集的協商,恐涉嫌違反工會法「不誠信協商」的規定,而遭到新北市政府公開發新聞稿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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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資方最新提出的要求,包括要工會幹部道歉、修改媒體報導內容,以及要求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恐將涉嫌違反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中對工會的支配介入。因此時代黨團認為勞動部應清楚的表態,甚至參照新北市政府發新聞稿公開譴責,以免讓資方覺得可以繼續這樣不誠信協商及提出支配介入工會的新要求,讓資方認為無視法規不來協商官方亦不會表態,這將無助於促成勞資雙方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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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呼籲資方親自參與協商不應事後反悔
#勞動部反對團協內容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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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美麗華工會的質疑,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劉政彥科長表示,針對資方決策層沒有參與協商,事後再反悔協商中的共識,會傷害勞資雙方的信任關係,勞動部呼籲資方應親自參與。勞動部也嚴正聲明,團協的內容不能違反《團體協約法》和《工會法》,若要求限制工會協助成員、工會需公開道歉等協商條件,無益於爭議解決,勞動部也嚴正表達反對。至於裁決會,勞動部也已經開始處理,而工會要增加裁決標的的請求,則協助以新案處理,以避免時間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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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承諾儘速依法稽核資方紓困申請
#若違反相關規定將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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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張儒民科長,則承認雖然立法院有主決議要求針對美麗華紓困應先會商勞動部再進行審議,然後考量整體紓困是為了救急,以及紓困方案有更多是要保障勞工,仍然依據資方提供的資料於7月27日,但8月份已經有再跟勞動部核薪北市勞工局開過會,針對目前包括工會、立院及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資訊,也同意儘速依照紓困須知進行稽核,看資方在5月到7月間是否有依規定發給基本工資以上之薪資、離職員工是否未超過1/6、以及是否有違反勞工法令情節重大,若資方違反紓困相關規範,也會依規定追回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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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爽約無力可管 工會陳情拒於門外
新北市政府真的盡力了嗎?
今日(8/18)新北黨部副執行長陳姳臻出席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記者會,今年5月工會成員因公司分割案遭到非法解僱,發起罷工至今已經一百天,但期間公司屢屢爽約協商,甚至還在今年7月以未分割的員工數申請體育署紓困補助。
這一百多天的罷工行動,資方協商誠意不足,協商進度拖延,除了忽視勞工基本的溫飽,也已經嚴重影響到購買球證的消費者權益。消保官日前也出面呼籲資方應儘速解決勞資爭議,避免消費爭議不斷。但資方卻仍在8/16的協商直接放大家鴿子。
該爭議涉及資方疑似濫用企業併購法、不當打壓工會、領取紓困資格惹議且引發消費者權益受損,各方面問題都來自資方為了瓦解工會的強硬手段。
除了體育署之外,爭議面向廣泛牽涉到新北市經發局、新北市勞動局、新北市消保機關,請問新北市政府真的有橫向聯繫好,要共同處理這起在新北境內長達100天的罷工了嗎?真的用盡一切行政權限積極處理了嗎?還是繼續任由資方缺席、有做就好?
更令人驚訝的是,在經發局與勞動局代表出面接受陳情後,工會代表希望以第三方方式向消保官陳情,轉身卻被層層警力阻擋。我們想問什麼時候市民要入府陳情,還會被拒於門外?甚至還舉了兩次行為違法的牌子,請問現在是什麼時代了,民眾只是要入府遞送陳情資料,要被當成鬧事?質問現場誰是指揮官,大家依照防疫規範入內為何不行?又是依什麼條文舉牌指控工會代表行為違法?警察在執行的公務內容又是什麼?卻遲遲都得不到警方正面回應。甚至現場有警官表示進入室內要盤查在場民眾是否有染疫事實,請問這是衛福部哪天公告的規定嗎?
我們必須對新北市政府處理該案的誠意提出質疑,新北市政府是民眾有公務需要就可入內的公開場所,人民的父母官本該傾聽民意,為何會讓阻擋陳情資料的景象發生且毫無轉圜餘地?我們沈痛的呼籲侯市長,不應濫用警力阻擋手無寸鐵的民眾,無故引發警民衝突,而應該廣開大門,接受民意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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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在面對 #新型冠狀肺炎 (#武漢肺炎),很多經濟體系都受到嚴重的衝擊,尤其對觀光產業以及地方市場、商圈店家和觀光夜市,傷害很大。#侯Sir 週日晚上到 #新北蘆洲 #湧蓮寺夜市 關心商家的景氣和防疫狀況,老闆們告訴我們人潮明顯減少,業績掉了大約2至3成,更慘的甚至到6成,可見受到疫情的波及,影響實在不小。為了讓有需要的人得到即時的幫助, 新北市政府提出 #六大原則紓困計畫 ,期盼讓地方產業和市民的生活儘快回到正軌。
🔺「急」: #急難救助 方面,若因疫情導致生活陷困或產業歇業,未能領取相關補助民眾,只要備妥文件即可向社會局提出申請,給予每戶最高1萬元申請補助。
🔺「速」:要求各局處 #減少行政流程 ,務必以最快速度解決民眾問題。
🔺「寬」:幫助業者和銀行協商 #放寬貸款期限 ,解決企業短期現金流收入銳減狀況。
🔺「減」:針對公有市場攤商2月份 #租金 ,將減收2成,後續視情況逐月檢討。
🔺「補」:3月起受理商圈和市場 #行銷活動提案 ,提供經費補助。
🔺「平」:協調 #購物電商平台 搭建虛擬通路平台,讓業者可經電商尋找機會,也降低疫情對民眾生活的衝擊。
提出有效的紓困方案,帶動更多人潮、促進發展,是市府的責任。在兼顧防疫措施和防疫工作的情況下,大型活動照常舉辦,帶動人潮消費,希望可以讓新北市經濟活絡起來。也希望中央能儘快研擬出 #振興抵用券 最佳使用方案 ,讓大家走出戶外,刺激消費。大家一起努力讓疫情對生活的衝擊降到最低,加油!
#新北好貼心 #以人為本 #安居樂業 #侯友宜 #新北市超前部署

新 北市 消費 協商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2)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交通委員會針對電信資費合理化及有線電視收費標準修訂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石世豪。林佳龍要求NCC應盡早協調出合理的網路互連機制,促使網路市場合理競爭,並立即協調中華電信降低價格,擴大公共頻寬。他也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修訂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應全國一致,不應特定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及離島等地區強制其居民受不利的差別待遇。
國內網路互連協商機制失靈,目前是由中華電信主導單方面向其他ISP業者收取互連費用,林佳龍質詢NCC近期所召開的「網際網路互連之管理機制立法規範案」聽證會,NCC預期將規劃讓電信三雄彼此免費互連。他問石世豪,依照NCC的預期規劃,將可以為市場帶動多少資費下降?石世豪表示,降低三雄之間免費互連的門檻之後會形成一種新的趨勢,三者之間會形成流量形式,另外業者與三者之間還是要從量計費,NCC並沒有向業者能精確算出有多少資費可以下降。
林佳龍質詢石世豪,讓電信三雄彼此免費互連,會不會造成國內電信市場從中華電信的垂直整合稱霸市場轉變為電信三雄均分市場寡佔型態? 他認為,中華電信坦白來說是國營,還有可能要求中華電信降價,三網免費互連後,可能影響台哥大、遠傳降價嗎? 消費者盼不到降價,也沒有好處。 在管理的政策工具上,林佳龍也指出,交通部也認為應遵循國際慣例,採國際慣例「低度管制、高度商業協商」,NCC強制立法一定要有明確正面的效應計算來說幅大眾。
林佳龍強調計費原則應本於業者間的協商機制,他提案要求NCC應盡早協調出合理的網路互連機制,促使網路市場合理競爭,並立即協調中華電信降低價格,擴大公共頻寬。
針對有線電視收費標準修訂,要等到106年NCC才要實行分組付費以及降低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月費為500元。林佳龍問石世豪,目前有線電視每月每戶收費介於新台幣500元至600元間,而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購買頻道的成本每戶平均介於117元至227元間,裡面藏著龐大業者利益結構,NCC有沒有掌握業者收的錢跟付的錢到哪裡去?
林佳龍再問,石主委任期到105年7月31日為止,監察院早在99年糾正NCC長期坐視費率制度日趨惡質化,該做的事要馬上做,「真的需要這麼久嗎?」為什麼要等到石主委下台才要做?就責任政治而言,應該要在自己任內推動完成,要有時間概念,「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目標是否調整於任期內完成。石世豪表示,過去對推動民眾數位化機上盒進程表現不佳的業者已經逐年調降了,明年開始就會具體發生效果。
林佳龍拿出監察院99年糾正文指出:「NCC與各地方政府不管頻道內涵,只評價格,只是在費率上限審議核減,無助於民眾收視品質的改善,NCC長期坐視費率制度日趨惡質化,扭曲媒體自由化生態。」NCC未針對現況立即改正,反而繼續延宕到2017年以後才正式實施分組付費以及降低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月費為500元,犧牲消費者權益,完全無視監察院糾正。林佳龍呼籲石世豪,「做一個有理想的政務官」!
NCC擬規劃花蓮縣、臺東縣及離島等地區,仍維持現行基本頻道費率上限每月新臺幣600元之管制模式,林佳龍不滿的表示,NCC有線電視數位化在花東止步,NCC方案排除花東和澎湖、金門馬祖實施新的收費標準,換句話說,愈是偏鄉弱勢,要負擔的收視費用將是台北市民眾的2倍! 如果沒有在這一波跟上,花東地區與其他地區之間數位落差情況在2017年之後幾乎無可挽回。
石世豪表示,花東及離島人口少、建設區域大、所需要光纖長度長,無法一併在這一階段處理。林佳龍於是提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服務不力,修訂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竟擴大城郷差距,在花蓮縣、 臺東縣及離島等地區,仍維持現行基本頻道費率上限每月新臺幣600元之管制模式,讓離島偏鄉居民及弱勢,負擔更高收視費,明顯受差別待遇,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修訂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應全國一致,不應特定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及離島等地區強制其居民受不利的差別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