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中天 捍衛新聞價值
一直以來,時代力量投入媒體改革的決心,從未改變或是動搖過。我們深切體認,媒體是社會公器,新聞是專業,要替人民服務。尤其是 #屬於特許事業的新聞頻道, #更該充分發揮第四權的力量,不該為特定政黨服務,更不該為特定財團服務,要秉持不偏不倚的立場,以理性為基礎,打造出媒體的公共領域。
令人遺憾的是,台灣自解嚴之後,媒體開放並未達到如預期般建立多元文化,反而形成所謂「媒體亂象」,惡性競爭的結果,讓財團介入媒體經營。在「所有權」干預妨礙「經營權」的情況下,加上中國資金挹注特定財團,媒體的專業自主,蕩然無存。
中天新聞台自創台以來,各種荒腔走板的表現,國人應該記憶猶新。附負擔條款的遲遲不履行,2019年總統大選時為特定候選人服務,蔡衍明恣意指揮主管決定報導內容,一次次的激怒台灣人民,去 (2019)年反紅媒大遊行,十萬人走上街頭的怒吼,清楚表達已經 #受夠紅色媒體,大家要一起 #守護台灣民主,要求NCC對中天新聞台進行撤照處分。
而對於中天新聞台這些違反法規、違背新聞倫理的惡狀,時代力量前任主席黃國昌、現任主席立法委員 陳椒華及現任立法委員邱顯智 、王婉諭,多次疾呼NCC應對中天撤照或不允以換照處分。
我們欣見身為獨立機關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將人民的怒吼聽進去了。對於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能以專業、服膺法規的精神,進行獨立審查。根據NCC所公布中天新聞台不予以換照的原因有以下四項:
1️⃣ 中天新聞台屢次違規與遭到民眾投訴,顯見中天新聞台無法落實新聞專業。
2️⃣ 中天新聞台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
3️⃣ 新聞製播遭到大股東蔡衍明介入製播,明顯牴觸「中天電視新聞自主公約」。
4️⃣ 給予中天新聞所提補充意見與承諾的機會,中天新聞卻未能具體說明改善的可能。
媒體改革的腳步,不應停歇。時代力量對於新聞專業意理的堅持,創造多元環境的訴求,一直以來,不曾改過。此次中天新聞台換照審查,NCC所展現獨立機關的精神,我們予以肯定與敬佩,在未來,時代力量會繼續堅守「 #媒體是社會公器, #為人民服務」的立場,以專業意理、相同標準來監督其他新聞台的換照審查。
最後我們呼籲,身為主管機關的NCC,對於後續中天新聞 #員工勞動權益,以及 #訂閱收視戶權益,要能提出保障做法,並切實監督與執行。
|延伸閱讀|
王婉諭委員發文
https://npptw.org/0lyUBM
邱顯智委員發文
https://npptw.org/df1nnh
陳椒華委員發文
https://www.facebook.com/ironprofessorchan/posts/230584598410230
時代力量第四屆決策委員選舉 在 林易瑩 台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感謝在前兩篇留言中,許多夥伴給我的暖心支持及意見,我都收到了❤❤❤,對於大家提出的問題,我把它們整理出來回應幫大家解惑,如果還有其他想法都可以留言跟我分享,我會在看過後整理回應喔💪
Q:「一個領有補助款的國會第四大黨,怎麼會在非選舉年也有嚴重財務危機?」請問您指稱的「非選舉年」的確切時間是什麼時後?您擔任決策委員的這一年半,都是非選舉年嗎?而且您所提的期間,您身為決策委員,對於黨內財務狀況居然提出這樣見解!令人疑竇、匪夷所思。黨部財務難到都未告知決策?而決策也都未曾質疑?還是決策充耳不聞?選擇性攻擊?
A:原文「#非選舉年」之確切時間係指,陳志明秘書長於黨員社團中提出「本黨發不出黨工薪水因而向私人借貸發薪」的部分。本黨的財政紀律以及組織健全化確實還有許多需要努力的地方,也正因如此才會有本次的決策總辭改選,倘若如您想像的「黨務報告」、「決策會議」業已完善,決策委員又何須總辭改選,希望您能夠理解。我在上屆決策委員會中多次提出 #本黨財政紀律問題,但當時我提出的辦法沒有被採納,並且後續無論是成員退黨還是既有結構難以撼動也都成為財政紀律問題無法被解決的根本原因,這也是為何本次我會再次競選決策委員的原因,也是決策委員總辭改選的重要起因。
Q:「地方黨部主委應代表地方黨員傳達基層想法、佈局在地發展,甚至接觸在地潛在候選人」以上權責事務,身為黨代表的您,也可以做到。請問當有黨員提出意見,甚至提案需求,您有任何回應嗎?
A:事實上黨員提出的意見、提案,在我知曉的部分,我都會與黨內夥伴溝通討論、提出想法,這也是時代力量創立之初的重要精神,倘若僅因討論並未得出支持結果或未參與聯署就抹滅過程中的努力,恕我不能夠認同,時代力量不是一言堂,更不應該是一言堂。
此外,您的想法認為黨代表就足以做到 #佈局在地發展、#接觸潛在候選人,這部分將會與 #黨部主委權責高度重疊,徒然耗費時代力量的人力配置。簡言之,如上開事務皆可由主委以外之人決定,那耗費鉅額開設黨部聘任主委及黨公職的目的何在?本黨經費有限我們應該慎加思考如何使用。
Q:「杜絕放話文化」
時代力量決策機制為共議制,所有決議都應共同承擔,您身為時代力量決策委員,卻在本次總辭之後,公開質疑決策會議之決議,在沒有任何決策會議紀錄公開的情況,這不也是一種放話嗎?這種切割自己與決策決議的發言,真的還適合擔任決策委員嗎?
A:要杜絕放話文化,首先要了解 #放話文化的核心問題為何,許多人誤以為只要發表看法言論、公開質疑會議決議,就是「放話」應該被杜絕,#這絕非我的想法,也不是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台灣會出現的狀況,質疑會議決議就被消失應該只會出現在集權國家。放話文化的關鍵在於「#匿名」,對於黨內事務透過隱藏身分的方式做出真假相摻、甚至與事實不符的言論,這種言論才是真正應該被討論及處理的核心,過去我的言論皆具名且可受公評,或許您認為質疑決議就是不正確的,但我仍需重申#時代力量不是一言堂,我們擁抱且尊重多元的想法。再者,我亦不會切割我與決策委員會決議,總辭正是我對於委員會決議的負責,但這不代表會議決議不可以被批評討論。
Q:總辭的11位 要再參選 那請問在任的一年多為什麼不做 如何說服大家?在給機會可以做的更好? 作為議員至少看到對於政策努力建議與監督 但決策委員這一塊要說服黨員 我覺得要加油 邱顯智 林易瑩 曾玟學 都一樣
A:在多數意見根深柢固難以撼動時,少數意見縱使聲嘶力竭也難以改變,正因了解到現行委員組成所提出的決議(多數意見),並無法符合黨員期待、爭取社會大眾的信任及支持,所以提出總辭,希望透過新的委員組成讓 #真正貼近時代力量理念、#支撐時代力量向前行的想法 可以被實行,這是身為上屆少數意見派的我再次參選的主要原因。
時代力量第四屆決策委員選舉 在 林易瑩 台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夜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會全體委員通過總辭案,身為本屆決策委員,對於總辭我心中確實五味雜陳,回到台南後即趕赴數個重要市府會議與議題討論,抱歉晚了些和大家報告。
首先,在邱顯智委員提出總辭案的第一時間,其實我仍然在啟動補選與總辭之間考量,並非戀棧任何位置,而是辭職對我而言是無法完成當初黨員交付的責任。但身在決策會議的時間,我又不斷地發現困境,例如昨日我在會議中提案表達對秘書長陳志明在案情尚未明朗、前主席仍在北檢接受調查的狀況下,於臉書社團發表「借錢發薪水說」的不滿,我認為此舉損害黨之聲譽,嚴重傷害黨之形象,這應當送交紀律委員會以及不適合繼續擔任秘書長職務,不應只是代理主席一句「不適當」帶過。然最後僅我一人同意此提案故遭否決,我尊重其他委員,但真的不免要問這樣子的發言和危機應變機制,真的可以嗎?
決策委員會應該代表黨內民意,然而此次秘書長失言事件,相信若如實反映黨內民意至決策會議,不會只有我一名委員同意送交紀律委員會或停止秘書長職務,類似這類事件,也是我同意總辭的原因。期待新的一屆決策委員,能有大破大立的權力結構改變,不再讓黨員覺得委員會雙標、失能。
從參選至今,我不斷被歸類分派,也出現過看新聞才知自己是某派的狀況,我向來認為可笑至極,一笑置之以後就事論事處理。但這個政黨的資源分配確實有待改進之處。自2018選後,我不只一次循黨內管道反應台南黨部可以考慮直接和議員辦公室合併,或以其他方法將黨內資源做到最精簡,以及其他節省開支、資金有效運用的可能,但當時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本次事件也直接顯示了本黨一直都有財務上的窘困狀況,但一個領有補助款的國會第四大黨,怎麼會在非選舉年也有嚴重財務危機?我希望新任的決策委員會,可以全面檢視財務分配問題。
投身地方政治後我更清楚合作、溝通與檢討的重要性,在台南市議會我就是只有一席的完全孤鳥,許多事務的推動不要說困難,憑藉一己之力根本不可能。在許多議題上都仰賴不分政黨的溝通、論證與說服才能起步,在議會中跨黨是如此,更何況對內同黨夥伴之間,已經是小黨,怎麼還禁得起戰友一個個離去?
過往一年半擔任決策委員,我都認為有委員身份就應該在會議中處理,盡量不對外發言,但現在既已經總辭,我也要對當初交付此任務給我的黨員有所交代,說出我在決策會議中的想法與經歷。
以上並非引戰,而是看見、釐清問題是解決問題的開始,這次風波確實重創本黨,誠實面對黨現有問題才有可能真正的改革,有錯當改,大破大立。若連點出問題都要被清算,那才是最可悲的,這個當初提供年輕人參政的平台,應能兼容並蓄不同的黨內聲音。
祝福決定離開的兩位議員,但在這艱困時刻,我會與留下的夥伴持續並肩戰鬥,撐住初衷、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