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屏東縣政府修剪規範明文禁止斷頭修剪
幾個月前,聯繫縣府希望能修正屏東縣樹木修剪規範,將錯誤的修剪方式於規範中明文禁止,以提升修剪合約對品質不良廠商的罰則和約束力。
結果縣府對樹木保護的態度非常積極,於本月,縣府招開第一次討論會,我們受邀參與討論,並協助提供草案與建議,與會的日本樹木醫-劉東啟教授也說:「如能依照草案內容去制定規範,屏東縣的規範將會是領先全台灣,最好的規範。」以下是會議中的建議:
1. 給予明確的紅燈條款:過去的修剪規範完全沒有紅燈條款,針對諸多的錯誤修剪方式沒有在規範中明文禁止,將導致錯誤修剪不用受罰。故希望增列禁止斷頭節幹、獅尾剪(內側分枝過度剪除)、過度提升樹冠(下方枝條過度剪除,導致活冠比低於50%)、修剪5-10公分以上直徑之健康枝條、修剪過貼、殘留枝炳(直徑3公分以下不受限制)、收口鋸齒或撕裂、修剪結構枝(主幹、主枝、亞主枝)。原本希望放修剪葉量不得超過25%,但考量驗收難以有明確標準,可以改成「每季修剪葉量原則小於25%」,以避免爭議。
2. 明定特例修剪申請流程:上述明確的紅燈條款把通例寫清楚,其他少數特例(如遮蔽路燈、紅綠燈、人車通行)則可以已計畫書申請審核後,得超出禁止的範圍進行修剪,也不至於導致特殊情況無法進行修剪作業。
3. 針對規範的法規效應:會議中景觀公會要求把「修剪規範」,改成「修剪要點」或「修剪原則」,因為台北、台中、高雄都是寫規範,本會認為維持規範即可,但重點是要有行政命令的約束力,這是要被要求在所有工程都要放進合約內的,做出違反違犯內容的少數劣質廠商要能因此受到懲處,以保障樹木修剪品質與多數優良廠商的權益(以免面臨劣質廠商低價競爭)。
4. 希望建立驗收清單與機制,把錯誤修剪的樣態列出,讓驗收時勾選,落實監督不當修剪。
5. 提供正確的不良枝修剪定義:過去的12不良枝,其修剪定義非常模糊,很多不良枝都並非真的需要修剪(比如下垂枝),實乃過度定義,如果依照其定義12種不良枝都修剪完,樹常常不成樹形。其定義方式也相當模糊,常常導致修剪者誤解,好像不管怎麼修剪,都能符合其定義,也變溝通、執行與驗收的困難。
本會建議的新版樹冠清理,只有斷枝、乾枯枝、破裂枝、幹生枝、分蘗枝、徒長枝、交叉枝、夾角枝、嚴重腐朽枝條。其中夾角枝、交叉枝有定義傷口若大於直徑10公分不應剪除、樹瘤和癒傷組職不應剪除。
6. 提供正確的疏剪方式:不應常態性進行疏剪,修剪後整體樹型姿態不會改變,只是略為增加透光而以。一般的樹冠疏剪,通常只需將「樹冠清理」配合「修復式修剪」即可。若有特殊需要,可模擬枝條自然枯死之現象,少量修剪樹冠外側生長過密的細枝條(修剪健康枝條直徑建議小於3公分,不得大於5公分)。除了「樹冠清理」外,不應修剪樹冠內側的健康枝條。修剪後樹冠透光率不得大於30%,活葉量剪除超過25%。
7. 提供正確的樹冠縮小方式:只修剪外側直徑3-5公分內的枝條。
8. 提供正確的樹冠恢復方式:不能過度剪除傷口旁的枝條,以免影響傷口癒合,加速傷口腐朽。也不能剪除癒傷織或樹瘤。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規劃設計不踏實,浪費公帑又惹民怨 本日工務處業務報告,各項質詢重點如下: 日前,森堡受理烈嶼地區民眾陳情,因烈嶼國中市地重劃案,設置的臨時AC廠 (混凝土廠),大車出入影響學生安全甚巨,因此森堡附議洪鴻斌議員稍早質詢所提的工地臨時AC廠應該要依合約內容,在工程完工後就要拆除,請縣府不要縱容違法!...
景觀工程合約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城規「新秩序」?】林鄭要精簡城規程序 是要精簡什麼? #肢解城市規劃 #8月專研
近日林鄭一反過往「香港缺地論」,指「香港有足夠的土地,但(發展)速度要加快」,以「程序繁複」的理由,開始將土地問題的矛頭轉戰「壓縮城規發展程序」。有大量近年已開始/即將落實就建築物高度限制、園景及綠化上蓋面積、樓宇間距及樓宇後移等精簡審批的措施,亦有各種地產界、建制政黨及智庫提出更激進建議,包括修改城規條例、《收回土地條例》、《道路工程條例》,甚至揚言「簡化」公眾參與程序、「改革」補地價制度等,近日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更提議大規模放寬濕地緩衝區周邊的高度限制,向既有城規制度進行大手術,以期加快土地發展。
以上精簡流程的討論,流於實際的技術操作討論,艱澀難明,所以目前民間缺乏面向公眾的說明,使大家無法掌握相關技術改動,究竟正將香港城市規劃帶往何方。是次 #肢解城市規劃 專題特意邀請了幾位富有參與規劃程序的前線專業人士,透過深入小組探討各項精簡措施的關鍵課題,深入淺出解讀以上精簡城規措施對土地發展的成效、含義與潛在影響。
▌現行城規流程簡明透視
要掌握精簡措施的關鍵,需要先知道現時一個土地發展項目,由白紙一張到取得新地契,直至完成樓宇興建整個發展流程,究竟需要經過多少部門、法規及程序。
簡單來說,一般住宅發展申請主要涉及三個審批部門:規劃署、屋宇署及地政總署。
一、由規劃署支援的城規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審議發展申請的各種內容,當中會有公眾表述及聽證會表達意見。
二、地政總署會負責就該發展項目,製訂/修訂一份用以發展管制的地契條款合約,有需要修訂地契條款就要計算出補地價的金額,樓盤發售前,須獲得地政署同意地契條款已經完成的「滿意紙」(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過程中亦會因應不同情況牽涉不同部門 (例如運輸署、環保署等) 的參與,包括在城規會審議及批出許可條件或者在製訂地契條款時徵詢部門與局方的(技術)意見。
三、建築圖則的審批就會由屋宇署作部門協調,主要檢視圖則是否符合規劃申請時的訂下的要求,與及有否符合《建築物條例》標準,及後會獲批建築圖則 (或叫「開工紙」),工程便可以正式動工,最後工程完成滿足《建築物條例》要求,項目取得「入伙紙」屋宇署的角色就大致完成。
現在不少審批程序,例如高度限制、園景設計等,規劃署、屋宇署和地政總署之間被認為「疊床架屋」,且準則不一,故此政府先透過「簡化」尤其地政總署參與在內的「重覆審批」,從而加快土地供應。
可是,即將出爐的精簡修訂建議,卻不止是關乎城規流程的重覆審批,亦透過修例或放寬發展限制,聲稱能達到加快土地供應的效果,但這個聲稱的目的真的能夠達到嗎?
▌精簡程序 是否重疊 有否加快?
一個發展項目主要涉及三個審批部門,過往被批評部門審批角色重疊。現時精簡規劃程序有意刪走地政總署參與在內的審批角色,為求加快審批效率。
以建築物高度限制為例,以往一直以法定規劃圖則和地契兩方面規管,精簡安排後除了特別情況,建築物高限制不會出現在新訂立或修訂的地契內。
有建築業界覺得是項精簡某程度上合理,因為有時地契上的高度限制,有時來自舊的規劃圖則,規劃方面而言,分區規劃大綱圖不斷修改,不必又再重新找地政修改地契,只要規劃署把關就可以了。有規劃師甚至會提出地契中「建築物高度限制」本身多餘,因本身已有總樓面面積和地積比等規劃工具控制建築物的體積。可見,以上業界人士普遍認為目前的精簡程序措施是嘗試應對處理規劃申請時職能重疊的「官僚化」問題。
問題是,透過精簡審批這個少少的程序,是否能加快整個房屋發展的過程?
有業界人士質疑,現時地政審批地契條款的程序,會多大程度影響房屋工程的進度。因為地契其實只是政府與發展商之間的一紙合約,不會令工程不乎合法規要求,似乎不太會影響工程進度。發展商只要在最後階段賣樓前滿足地契的要求就足夠,簡單刪去幾個條款,會有多大程序影響整個工程時間表?結論是,到目前一刻的精簡城規流程措施,對加快建屋過程有多大幫助,仍然是個大問號。
過往亦有就地政層面的「加快」嘗試,效果亦是一個大問號。以發展商極為關注的補地價問題為例,政府早於2014年推出的「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嘗試加快處理農地改劃為住宅用地的地契修訂申請,但直到2021年的6月,地政總署回應立法會質詢時,卻沒有備存實際處理申請個案時間的整體統計數據,並解釋指「每宗申請的時間取決於該個案的複雜程度及所牽涉的問題」。就此,似乎政府都無法評估「加速」措施前後的成效。
▌審批程序以外的建屋能力限制
現時精簡規劃程序的措施,似乎就不能簡單地加快整體房屋供應,因為建屋步伐其實更多是受制於其他大環境因素,而非地契上的幾條條款。根據業界人士的觀察所得,舉例說現時公營房屋供應的速度更多跟工程部門的負荷能力有關。
過往公屋工程進度緩慢,其實不是全然是覓地問題,更多是覓地後卻無人可跟進工程。據業內人士稱,由於很多「靚地皮」已被政府賣地予私人發展商起豪宅或商廈等,剩下可供建公屋的地皮若不是「盲搶地」得來,就是先天條件不佳,需要平整土地。而負責平整土地的土木工程拓展署,內部有今年工程量的清單,若超出今年工程量的話,就會排後一年再處理,結果房屋署不是沒有土地建屋,而是有了土地,卻等了一整年才得以開展工程。
業界人士推測工程部門長期欠缺人手,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政府大型基建過多,當然這亦包括公眾所理解的「大白象工程」。如果將政府工程部門的人手吸引到明日大嶼等大型基建,似乎亦會令到整個工程界別的人手短缺,倒過頭來拖慢房屋供應,猶如搵石頭砸自己隻腳。
以上的例子顯示,現在政府「發展速度太慢」的定調似乎忽略了規劃程序之外的其他決定性因素,單單強調精簡加快城規程序,或者無助改善現時房屋供應不足的問題。
▌犧牲質素的「精簡」趨勢?
政府除了推行現時一系列的精簡措施外,不斷加快審批整個發展流程亦成為各個部門內部的首要任務。此時需要思考,這個「谷催加速」趨勢會對政府部門對於城市發展的把關及引導角色帶來什麼的負面影響?會否削弱本身監管下應有的質素?我們的城市景觀及生活質素,會否因而下降?
以園境規劃程序為例,過往一個發展項目的「園景設計總圖」(Landscape Master Plan)分別交由規劃署及地政署審批。2019年發展局發佈聯合作業備考第3號(Joint Practice Note No. 3),提出精簡園境的規劃申請程序,將規劃申請中園境設計一般交由規劃署作為主要審批,並交由屋宇署審批綠化覆蓋率(Site Coverage of Greenery)。
有園境建築業界觀察所得,過往規劃署及地政署的審批準則不一情況時有出現,亦有批評政府部門審批發展項目的園境設計十分主觀。上至發展項目的通風、園藝移樹、園境美化以及開放空間的佈置,下至會追問項目中種植一顆樹的品種類型,當中不時涉及主觀的判斷。相應地,這亦反映出部門會仔細監管園境的具體設計。若將審批準則統一,精簡成「點心紙式」的硬性要求,會不會使發展商出現「湊數交貨」的情況?
對於現時政府「總加速」的綱領下,除了精簡規劃程序,有部門因審批不透明屢次被官媒狙擊拖慢土地供應,而政府部門內部亦被要求加快工作效率,否則將輕易「中槍」,成為現時「鬥官僚」的目標。有業界亦表示公營房屋項目的園境設計也需要配合加快,我們必須小心,會否因而犧牲園境設計時應有的全面質量。
有園境業界人士有聽聞,政府部門為求加快公營房屋供應(或需要彌補因土木工程署工程吸納量不足而導致的延誤),現時在制定某些公營房屋的園境圖則時,往往鼓勵採用「直線型」的模組化(modular)設計,嫌其他風格(包括曲線型)的設計興建速度慢,而這些曲線型設計對於整體景觀很多時有助益作用,甚或乎是個別地盤的實際需要。
透過犧牲因地制宜的園境規劃考量,而所換來的「精簡」成效,卻只是加快數天的制定工作,省時很少。這樣只會製造出更多倒模型公屋屋邨,而屋苑社區亦欠缺特色及變化,在地住戶的生活質素相信隨之而會被「精簡」。
▌公開補地價計算的雙面刃
發展商開發項目時,必須經歷修訂地契上的限制條款/改變土地用途等申請,因而須向政府就修訂前後的土地價值進行補地價,有發展商指這太浪費時間了。
現在開始有媒體吹風,政府正考慮列明「補地價」不同細項的計算方法,作為精簡城規流程的一個辦法。然而,「補地價」牽涉公帑收入,公眾利益影響極大,所以政府需要謹慎的補地價計算程序,避免公帑損失或招致官商勾結嫌疑,花這些時間站在公眾利益立場看似是必須的。
但現時,發展商正積極撼動這個多年來的安排。有不少發展商指很難預計政府會提出的補地價水平(業界一般理解是扣除所有成本後,政府會預留發展預期收益的20%給發展商以訂出補地價的金額,大型項目補地價金額可動輒上百億),所以以當發展商察覺到某些時期有條件接近的地皮的補地價金額便宜時,就會出現一窩蜂為數個不同項目申請補地價的情況。
因此有業界認為,對發展商而言,補地價計算準則更透明,發展商理論上有機會更主動向政府申請補地價。但同時,正如前面所述,「補地價」牽涉公帑收入,公眾利益影響極大,如果被地產商得知補地價的計算準則,亦可以預期發展商會針對每個細項數字向政府「拗數」,若然發生,這將必然拖慢發展程序,有發展商甚至會有理據,就政府開出的補地價及其安排司法覆核(相對於補地價的天價金額,司法覆核的律師費用可說是九牛一毛,若然覆核成功一次半次,發展商已經「賺到有突」,增加了發展商挑起法律挑戰的誘因),引起更長時間的爭拗,所謂「精簡」程序能夠加快發展的期望落空,欲速不達。
而無論是對政府還是地產商,補地價問題也是兵家必爭之地,前者是關乎龐大的土地收益,後者是巨大的土地利潤,若然挑起補地價的紛爭,這爭拗將沒完沒了,除了公帑有機會蒙上損失,更要命的是,發展商看似很關心的發展速度,很可能會被拋諸腦後。
▌最壞的還未到臨
最後,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現在正考慮推出最具爭議亦係土地利益核心﹕涉及總樓面面積以及補地價方法的精簡措施。連同一系列政府官員以及建制團體,針對濕地緩衝區大幅度放寬的發展管制,以及城規程序的民主參與部分。精簡發展管制小組的動態,即將成為新界北及明日大嶼等大型發展計劃以外,直接改變本地土地發展玩法,具相當技術性,同時亦最具爭議性的城市議程之一。
--
8月專研系列 #肢解城市規劃 全集:https://liber-research.com/steamlining_planning/
💪 研究自主 月捐撐起最新專研系列:https://liber-research.com/support-us/
FPS ID:5390547
HSBC PayMe 捐款支持:https://bit.ly/32aoOMn
Podcast:https://liber-research.com/podcast/
義工招募:https://bit.ly/2SbbyT3
景觀工程合約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規劃設計不踏實,浪費公帑又惹民怨
本日工務處業務報告,各項質詢重點如下:
日前,森堡受理烈嶼地區民眾陳情,因烈嶼國中市地重劃案,設置的臨時AC廠 (混凝土廠),大車出入影響學生安全甚巨,因此森堡附議洪鴻斌議員稍早質詢所提的工地臨時AC廠應該要依合約內容,在工程完工後就要拆除,請縣府不要縱容違法!
金門大橋要如期完工通車已然無法,但森堡更關心的是未來落成後的道路管理單位,以及後續的維修管理費用從何而來?澎湖跨海大橋的管理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希望縣府能盡力爭取仿造澎湖模式,由中央管理維護!
金鑽進士路網問題多,履約進度落後近60%,絕大部分原因都出自原先的規劃設計阻礙農地使用,在周遭農民陳情後,不得不變更設計,造成後續工程延宕,工進落後。工務處應於規劃設計階段,建立檢核機制,避免因設計不當,造成公帑浪費、工程延宕、民怨四起的狀況一再發生。
湖埔國小新建幼兒園教學大樓,預計於5月13日完成,目前進度為70.15%,但縣長日前去視察的影片內容卻是97%,請工務處以後送議會報告,相關進度應統一,以免議員誤解,造成質詢上的困擾。
太湖路變更設計另案發包,路段的施工難度高,但建築成本卻比同路段的前後兩側低,工務處應效法高雄收集道路興建成本的統計資料,並以它為參考依據進行相關工程預算編列的基準。(附帶說明,墓道碑早就在細部設計中明確標示出來,森堡在2018年時也針對墓道碑提醒務必小心,不知金湖鎮公所為何是最近要爆破岩盤時才發現。)
金門自大陸引水計劃,每日支援西半島水量3500CMD,雖然已減少地下水減抽,但事實狀況仍然存在,西半島也無相關的地下水源挹注計畫,森堡希望自來水廠要儘速規劃。
最後,金門的路燈量再創新高16364盞,很多路段不僅上方設路燈,下方又設景觀燈,無疑是資源的浪費!請養工所要好好檢討,不要讓「落實低碳島願景」成為口號!
景觀工程合約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規劃設計不踏實,浪費公帑又惹民怨
本日工務處業務報告,各項質詢重點如下:
日前,森堡受理烈嶼地區民眾陳情,因烈嶼國中市地重劃案,設置的臨時AC廠 (混凝土廠),大車出入影響學生安全甚巨,因此森堡附議洪鴻斌議員稍早質詢所提的工地臨時AC廠應該要依合約內容,在工程完工後就要拆除,請縣府不要縱容違法!
金門大橋要如期完工通車已然無法,但森堡更關心的是未來落成後的道路管理單位,以及後續的維修管理費用從何而來?澎湖跨海大橋的管理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希望縣府能盡力爭取仿造澎湖模式,由中央管理維護!
金鑽進士路網問題多,履約進度落後近60%,絕大部分原因都出自原先的規劃設計阻礙農地使用,在周遭農民陳情後,不得不變更設計,造成後續工程延宕,工進落後。工務處應於規劃設計階段,建立檢核機制,避免因設計不當,造成公帑浪費、工程延宕、民怨四起的狀況一再發生。
湖埔國小新建幼兒園教學大樓,預計於5月13日完成,目前進度為70.15%,但縣長日前去視察的影片內容卻是97%,請工務處以後送議會報告,相關進度應統一,以免議員誤解,造成質詢上的困擾。
太湖路變更設計另案發包,路段的施工難度高,但建築成本卻比同路段的前後兩側低,工務處應效法高雄收集道路興建成本的統計資料,並以它為參考依據進行相關工程預算編列的基準。(附帶說明,墓道碑早就在細部設計中明確標示出來,森堡在2018年時也針對墓道碑提醒務必小心,不知金湖鎮公所為何是最近要爆破岩盤時才發現。)
金門自大陸引水計劃,每日支援西半島水量3500CMD,雖然已減少地下水減抽,但事實狀況仍然存在,西半島也無相關的地下水源挹注計畫,森堡希望自來水廠要儘速規劃。
最後,金門的路燈量再創新高16364盞,很多路段不僅上方設路燈,下方又設景觀燈,無疑是資源的浪費!請養工所要好好檢討,不要讓「落實低碳島願景」成為口號!
景觀工程合約 在 陳致曉願同弱少鬥強權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全國最大焚化爐渣底處理公司「映誠」販售高度摻合「未事前處理」的焚化爐渣底的砂土給各工程公司。映誠在2016年遭起訴、判決的10個汙染案件中,案情最重的都集中在台南,包含各台南路平專案、重劃區、景觀工程!最可惡的是,南鐵居民被浮濫強徵、掠奪家園後,竟然還被驅趕至有毒土地上!
這些「焚化爐渣底」是各式爐渣中,具最高毒性。其富含強鹼、重金屬與世紀之毒戴奧辛。市民不慎接觸後,將使孕婦生下畸形兒、幼兒發育不全、青少年不孕、提高致癌率、觸發老年癡呆症!
賴清德作為醫師,非常清楚「焚化爐渣底」對市民健康的危害。但是,在知情之後,不但沒有根據合約要求承包商改善、刨除,竟然還「付錢驗收」這些遍布台南路平專案、重劃區、景觀工程的有毒工程!這些劇毒物至今仍在台南土地,地下水及雨水又使被汙染範圍擴大。廣泛的台南市民繼續被毒害!
賴清德的行為,明顯違反《刑法》第 130 條瀆職造成公眾災害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瀆職圖利罪。
本人揭露此訊息後,台南市政府的辯白漏洞百出,明顯不符司法調查所得事實,甚且誹謗在下乃為個人私利而揭發此公共議題弊案。林俊憲委員為了包庇賴清德的違法行徑,竟然輕挑地將此毒害市民的嚴重公眾問題扭曲為本人「刷存在感」。為了捍衛台南土地安全與市民健康,並逞治官商權貴勾結,本人將至台南是地檢署提告。
景觀工程合約 在 Dd tai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港珠澳大橋Hong Kong-Zhuhai-Macau Bridge是連接香港大嶼山、澳門和廣東珠海的大型跨海通道,於2009年12月15日動工,2018年5月23日完工,2018年10月24日上午9時(UTC+8)通車;設計壽命為120年。現為世界最長的沉管隧道以及世界跨海距離最長的橋隧組合公路。港珠澳大橋全長55公里,主橋全長約29.6公里。為橋隧結合結構,包括一條長約6.7公里的海底隧道及兩個人工島。其中,海中橋隧主體工程(粵港分界線至珠海和澳門口岸段)由粵港澳三地共同出資建設;海中橋隧工程香港段(起自香港國際機場人工島,止於粵港分界線)由香港方面建設,三地口岸和連接線由三地各自建設。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舉辦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大橋主體部分的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的組織實施等工作。港珠澳大橋啟用後,穿梭香港、珠海、澳門三地的交通時間將銳減,行車時間僅需一小時左右,而且不需要再繞經虎門大橋;而港珠澳也會形成「一小時生活圈」,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有象徵意義。大橋的使用者進入香港後亦可經香港的快速公路,包括深港西部通道前往深圳。港珠澳大橋是中國新的地標性建築之一,被譽為世界橋樑界的「珠穆朗瑪峰」,英國《衛報》稱之為「現代世界七大奇蹟」之一。新華社報導國家級建設港珠澳大橋創造外海築島的「中國速度」,使用221天完成兩人工島築島的世界工程記錄,縮短工期超過2年,並實現了綠色施工,又形容大橋是「中國乃至當今世界規模最大、標準最高、最具挑戰性的跨海橋樑工程,被譽為橋樑界的「珠穆朗瑪峰」。橋樑總長約23公里,按照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行車速度每小時100公里。橋樑工程於2012年6月全面展開,劃分為5個工程合約進行施工。橋樑由非通航孔橋和通航孔橋相連組成,通航孔橋共有3座斜拉橋,自東向西依次是:青洲航道橋、江海直達航道橋、九州航道橋。其中,青洲航道橋主跨458米,為3座斜拉橋中最長,採用雙塔雙索麵鋼箱梁斜拉橋,全橋採用半漂浮體系,索塔採用雙柱門形框架塔,塔高163米,共設有14對斜拉索。橋下通航等級為1萬噸級,淨空高度42米,有效通航寬度318米。於2016年4月12日合龍。整體造型及斷面形式除了滿足抗風及抗震等要求外,將會充分考慮景觀效果。而江海直達航道橋主跨516米(2x258m),索塔採用3個海豚狀的框架塔;九州航道橋主跨268米,索塔採用2個風帆狀的框架塔,塔高1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