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刊賞閱 #月旦實務選評
法院裁判數以百萬計,每每在實務工作、教學、研究、學習都需要耗費時間逐一篩選裁判,但所篩選出來的裁判,都需要時間判斷是否具有權威性、參考性。
月旦系列雜誌從創刊至今非常注重裁判評析、裁判精選的單元,每一期邀請各法領域在學術與實務上皆有專精的學者專家進行裁判篩選與評析。
有鑑於此,我們在2020年5月《月旦法學雜誌》第300期後,開始進行【月旦法律分析庫】的建構工程(《月旦法學雜誌》第301期開始封面做了改版,在刊名左下方增加了「法律分析庫‧大數據」的設計,不知道讀者有沒有發現?)。
【月旦法律分析庫】的內容以司法實務的權威見解出發,沒有冗長的事實內容,或是疊床架屋的論證過程,呈現給讀者的資料,皆是由長期關注實務發展的學者、院檢資深法官、襄閱主任以及律師等,篩選編纂最「即時」、「核心」、「精闢」的實務爭點及法院見解,以「結合學理」、「濃縮重點」、「方便閱讀」等模式,貼近司法脈動,提高知識獲取效率。
以「科學」的角度解決研習裁判的種種困難,對於從事法學研究、辦理實務工作、引用專家意見,抑或是學習考試而言,都會有深厚且長期的助益。
《月旦實務選評》作為【月旦法律分析庫】的紙本版,提供有紙本閱讀需求的讀者。包括月旦系列雜誌,一如既往,持續為讀者邀請深富學術實務的學者專家執筆撰文最新實務評析以饗讀者。
▪《月旦實務選評》第1卷第1期
【法學論述】
▪情事變更原則
──民法第227條之2:法釋義學的建構/王澤鑑
【裁判精選】
▪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
▪行政法裁判精選/李建良
▪刑事法裁判精選/林鈺雄、王士帆
▪土地法裁判精選
──市地重劃之公共設施用地負擔/陳立夫
【裁判評析】
▪憲法未列舉之「健康權」入憲論理
──以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為中心/李震山
▪稅法個案漏洞論/李惠宗
本期詳細內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80
🔥現在個人訂閱1年12期,贈送:
贈〈知識加值包〉一款(內含2本最新出版的新書!)
另享〈元照讀書館〉實體講座免費參加資格
🔥學生期間限定
贈送〈知識庫點數〉2000點
另享〈元照讀書館〉實體講座免費參加資格
🔥月旦知識庫購點10,000元(含10,000點)
另贈《月旦實務選評》一年12期。
訂閱方式→http://qr.angle.tw/1cs
月旦法學雜誌第301期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要成立中止犯,其中一個前提是「結果未發生」。不過,這裡的「結果」不能狹隘地指為「構成要件結果」,而應理解為「犯罪行為未既遂」(註1),否則只要是非結果犯的情形,一概沒有中止犯的適用,這個結論是蠻奇怪的(註2)。
既然犯行未既遂的情形都有可能成立中止犯,學說上進一步指出,刑法第27條第1項前段要求中止行為須防止結果發生,應指行為人阻止結果透過可歸責的途徑,其情形包含兩種:(1)構成要件結果沒有發生;(2)結果雖然發生但不可歸責給行為人,而行為人已透過其中止行為,排除、扭轉其原先製造的風險,這些都是刑法第27條第1項「前段」所要評價的對象(註3)。
至於行為人的中止行為沒有完全排除原風險,但最後卻因另一無關的新風險介入,而造成結果的發生,此時究應成立刑法第27條第1項前段的中止未遂,還是同項後段的準中止未遂,便有討論的空間。蔡聖偉老師認為,由於行為人原先製造的風險仍然存在,此時就算對於行為人要求較高,適用準中止犯的規定,亦屬可採之見解(註4)。
__________________
註1: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2020年9月八版,頁387。
註2:林東茂,刑法總則,2019年11月二版,頁273。
註3:蔡聖偉,絕命醫療站(上)——透過不可歸責之途徑所發生的結果與中止,月旦法學雜誌第173期,2009年10月,頁301-302。
註4:蔡聖偉,絕命醫療站(上)——透過不可歸責之途徑所發生的結果與中止,月旦法學雜誌第173期,2009年10月,頁303註28。
月旦法學雜誌第301期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釋字第786號解釋與行政罰法修法之趨勢/蔡震榮 教授
📌訂雜誌,實體講座免費參加,#好禮三擇一(新書兩本,知識庫點數1000點,線上影音2場)👉http://qr.angle.tw/eoo
近幾年行政罰處罰額度,常因人民違規情形仍未改善,在立法政策上不斷提高法定罰鍰之額度,對違規行為人而言,不但法定罰鍰最高額,甚至最低額罰則,都有過苛的情形,產生了所謂「責罪不相當」的情形,而此係基於釋字第716號及釋字第786號解釋所提出的「責罪相當原則」。
蔡震榮教授在本文將先探討此原則是否為憲法上之原則?再依據本號解釋之協同意見書與不同意見書之意見,討論行政罰法第5條之適用爭議?其次,再針對實務機關適用了行政罰法第8條作為酌減的要件,並依第18條第3項減輕處罰之處理,是否合於法律規定,深入探討。最後,探討行政罰法第5條以及第8條規定有無須修正之處,及刑法之規範是否可供行政罰法未來修法之參考。
◎本文出處:評論釋字第786號解釋與行政罰法修法之趨勢,蔡震榮(玄奘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月旦法學雜誌第301期
🔹7月購書節 #購書滿1500元加贈Coupon卷150元,#消費滿600元免運費:http://qr.angle.tw/jaj
💪「試」在必得,滿千贈《波斯納系列》書籍👉http://qr.angle.tw/y56
【#6月新書推薦】👉http://qr.angle.tw/t0u
【#7月新書推薦】👉http://qr.angle.tw/bbl
月旦法學雜誌第301期 在 元照出版- #月旦法學雜誌第301期#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方興未艾,#元 ... 的推薦與評價
月旦法學雜誌第301期 #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方興未艾,#元照出版謹祝各位法學先進與讀者出入平安、身體健康!...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