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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回--兄弟
「我們有多少年沒有這樣的聚會了?」
「我想也有差不多五年了吧,當阿曹也結婚了,以前我們總是在他家這樣聚會,但他結婚了,場地也沒有了吧,大家平時見也最多是吃飯,有時候出去喝兩杯,但這樣真的坐在一起聊天真的很久很久沒有了……」
「對啊,太久了,可能年紀大了,真的很懷念那時候的年輕,這樣跟你們在一起,就像是永遠不會結束一樣啊……」
「嗯……要不是嫂子……她的遺願是如此,我想我也很難跟你們再像這樣的聊天喝酒了……對了,少崇,這是你的挑戰之一吧,內容是什麼啊?」
我把曉如的視頻播放出來。
「各位各位,是小妹我,有想我嗎?這次要你們出來,是為了圓我的一個夢,少崇他現在回復單身了,平日他是個很無聊的人,他的朋友就只有你們,你們都有家室,要聚在一起很難,我希望這次你們可以有一晚很放鬆,可以暢所欲言的一晚。
我不在了,不知道各位做了多少帛金給他,也跟你們說聲多謝好了,但少崇這個人,不缺錢,只是缺朋友,我不在,希望你們可以多陪陪他,他應該也有很多話想說的。
今晚,我給他的挑戰只有一個,就是不醉無歸,他要是沒有醉得不省人事的話,那便是挑戰失敗了,要是他醉了,那請你們找我的好朋友岑律師,她會將少崇安全的送回家安頓好。
好了,我知道你們的聚會都會說女人們的壞話,應該也有說過我不少吧,放心,我不會知道的,你們自便吧,好好的過一晚,讓少崇醉得徹徹底底吧!」
一班兄弟看畢曉如的留言,大家也沉默了一會兒,終於胖子開腔說:「嫂子真是……聰慧……少崇你真的娶了一個好太太,這陣子你應該過得很不好吧……」
Jeff也接著說:「雖然我跟嫂子見過不多,但我覺得這段片,真的真的……唉……她這樣就走了……當年給你們結婚時當兄弟的情景還歷歷在目,人啊,真是化學……我想要是Lily她有什麼三長兩短的話,我想我也接受不了,唉,少崇,來,喝一杯,這杯敬嫂子的,你就代喝吧!」
阿曹也舉起杯子說:「對對,我也要敬她一杯,像她這樣的女人,可惜啊!對了,我們敬的,你要分開喝啊!這晚我們三個為了幫你完成任務,真是豁出老命陪你啊!」
我苦笑了好一會,拿起啤酒打開,咕嚕咕嚕的喝光了三罐,把罐反過來,捏緊,我呼了一口氣:「我代曉如多謝你們!兄弟們,多謝你們今晚陪我完成這挑戰,這也許是這麼多挑戰之中最輕鬆的一個了,你們比起那走死的人毅行者要可愛得多了,認識你們這樣多年,真是第一次覺得你們如此的可愛,跟你們在一起喝個爛醉,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啊……」
酒乾過以後,Jeff有點難以啟齒的問:「對了,少崇,你……還好嗎?」
「吓?我有什麼好不好,我現在很好啊,回復單身,這得有多好?難道你們覺得不好嗎?」
Jeff點了支煙嘆氣道:「大家是兄弟,是男人,不要跟我們收藏了,只有有事的人才會這樣說自己很好,你要是傷感,我們還不太擔心,但你太平靜了,平靜得太可怕,你以為我們看不出來嗎?其實你是很在意曉如的吧。」
剛剛生了小孩的胖子接著說:「你要是很好,我把酒瓶吞下去也行,唉,兩個人能結婚,能相處十年,總是有原因,世界上這麼多人,為什麼是她,我們在你的婚禮上看到你哭成淚人,你有多在意曉如我們很清楚,幾乎你工作以外的生活就只有她了。」
阿曹自己再乾了一杯:「對啊,兩個人生活久了,那生活就是兩個人的生活,好像我現在一回家便要抱一下老婆,然後陪女兒,接著洗澡吃飯,吃完飯便要洗碗,洗完碗就是親子時間,幾乎每天都一樣,如果有天,我老婆不在了,我女兒不在了,這種生活便不復存在了……
雖然我們男人聚會通常都會說老婆的不是,但說真的,世界上哪有完美的人,我們接受她們的不完美,因為我們的不完美她們也會接受,就這樣一邊接受一邊改變,活著活著,便走完一生了……」
「喂,兄弟們,我還好啊,真的,其實兩個人在一起,總會有一個先走,生活再怎樣變,也是要繼續活下去吧,這不是我想不想的問題,而是我不得不接受這個結果。」我很清楚他們擔心的是什麼,應該說,他們說的話,不是第一次聽到,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聽到。
胖子用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看著我,然後把酒倒滿了:「曉如這次的挑戰真的沒有錯,你這個人,就是把一切都收在心中,當不當我們是兄弟了,你不需要在我們面前裝沒事啊,我們就是知你有事才出現,兄弟就是有難時,第一時間出來支持你,看來你的嘴,不灌點屎水是不行的!」
三個人一杯接一杯的敬我,每敬一次,便問我,現在有事了沒有,我說沒事,他們繼續灌,我一直在笑,說他們真的很無聊,來吧來吧,今天我便是來醉的,他們加速也沒所謂。
酒過三巡,短時間內九杯,差不多三支啤酒,真的有點醉意,但在醉意的驅動下,喝得更多更快……
「好啊,你們想我醉吧,來,即使今天我要醉,我也會拉你們一起上路!」我舉起杯,雙眼矇矓的道。
「怕你啊?」「你一打三這樣有勇氣,我欣賞你,來,再敬你一杯!」「雖然還早,但我不介紹早點完成任務。」
在我喝了第十六杯時,我終於忍不住的跑到廁所,抱住馬桶胃部抽搐著,我伸了一根手指進喉嚨,像是按下了開關一樣,發洩在馬桶內。
吐完我軟攤在地上,靠著牆壁,迷迷糊糊的看著燈光,曉如,我以為醉了可以忘記你,但原來醉了,會更想你,哈哈,你就是想我想你吧!你成功了,我真的真的很想你……
嘭嘭嘭嘭,幾聲拍門聲,外面的兄弟問我需不需要幫忙,我爬了起來,開水漱口洗臉,然後裝作若無其事的走出去:「沒有,就是吐了一些,好讓我繼續將你們灌醉,你們也知道我很少會醉到不省人事吧,今天,我就想張開眼睛完全想不到自己為什麼會在這裡醒來,兄弟們,行嗎!」
胖子拿著啤氣搭著我的肩:「知嗎?男人對著女人才會總是說行!現在全部都是男人,所以你有不行,你……你要說不行啊,對男人說不行才是正常啊!」
「胖子說得對,你看胖子他以前滴酒不沾,今天是為了你才醉成這樣,我啊,早幾年驗到脂肪肝,我戒酒好幾年了,今天,也因為你,章少崇,我破戒了,所以,來,乾!」Jeff搭著我另一邊肩說道。
阿曹看到也站了起來,走過來擁抱著我:「兄弟,我們都老了,認識你們應該有二十年了吧,那時候我們每天都很快樂,呃……那時候啊,我們放學便去打籃球,然後便會去便利店買東西喝,說說笑笑便回家,然後第二天便上學,假期也是打球,玩耍,真開心啊,現在我真的覺得以前自己一個人很簡單,很快樂,現在,四十多了,每天上班下班,便是陪女兒,陪老婆,雖然也很快樂,但不再是屬於自己的快樂了……」
男人都是小孩,總想著以前快樂的日子,真的,男人很簡單,快樂就可以,但我們卻像是愈來愈不快樂了,以前什麼都沒有都很快樂,現在什麼都有,卻像不再快樂,因為生活中不同的角色,都給予自己壓力,上班有壓力,跟老婆相處有壓有,照顧小孩有壓力,壓力迫使我們成長,我們成熟了,我們做好了,但這一切一切,真的快樂嗎?
每次我們的聚會,也總會說著自己有什麼煩惱,跟老婆相處的煩惱,工作的煩惱,孩子的煩惱,每天都好像有新的煩惱要去解決,沒完沒了,煩惱解決了,沒有獎勵;解決不了,懲罰卻會等著你。
跟他們,我說了不少曉如的不好,說了大家相處上的問題,這一點曉如很不喜歡,她常常說要是有什麼不滿的話便直接跟她說好了,可是有時候男人很清楚明白,這不能直接說……
原因很簡單,因為那是正常不過的事,就像是小時候父母要求我們做好功課、好好溫習,那是我們應該要做的事,但要做的事,不代表我們喜歡,有多少人可以跟父母說我不喜歡讀書,我想做自己喜歡的事?
男人很簡單,大家都明白那些很難很痛苦的事是必須的,說過了便發洩了,伴侶要求我們做的事,不一定是錯的,兩個人相處總有些事要忍讓,就像是洗碗,這是一件工作,很少人是由衷的喜歡洗碗,但事情總要做,最後做的人便是付出了,另一個人便享受了服務,即使是一人一次,也會有先後,更何況現實總不是對等的,公平的,像曉如說的,這是愛的表現,但愛,是需要付出,需要代價的。
對於男人的愛,我們並不是需要平等,因為付出,男人會有一種被需要的感覺,那是每個男人必須要有的感覺,面對一個凡事都不需要自己的女人,會有種莫名的不安感。
而女人要做的也很簡單,那就是用自己的方式去稱讚,去感謝就可以。
可是對於曉如來說,那是份內事,正如你每天呼吸,每天喝水,你不會去感謝,因為那是必須的。
也許兩個人在一起久了,便會養成習慣,習慣了對方做的事,第一次謝謝,第二次謝謝,到第一千次,也會說謝謝嗎?
太見外了吧,所以便會開始不說,但問題是,可以久不久說一下,讓男人知道,你還是很在意他的付出,而不是再也不說了。
「少崇,你醉了嗎?」
「嗯……我想……我醉了,但我還想喝,我好像沒有試過斷片,所以……我選擇繼續喝,你們……你們也要陪我一起喝!Jeff你吐了,阿曹你還可以喝吧,來,跟我喝!」
「對了,其實曉如不在,你有沒有想過要再認識其他女生?我知道半年不夠,你還沒有放下曉如,但你總不能說這輩子再也不再喜歡別人吧?」
「唔……我也想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沒有讓我再次動心的人……兄弟們,愛一個人已經不易了,當你愛過,又失去過,你還敢再去愛嗎?」
「我懂……我也不會……兄弟,雖然我沒有體會過你的感受,但我想像得了……」
「可是,一個人,這輩子就自己一個,你不想有個伴嗎?始終人都需要陪伴,對了,你之前不是說你的前度,那個大學時的……對了對了,趙可寧最近有找你嗎?她怎樣了,知道你回復單身所以想舊情復熾嗎?」
「想得太多了……她嘛……最近的確常常找我,我也有跟她吃過飯,但那種感覺像是個好朋友吧……」
「如果,我說如果,她真的對你有意思,你會再次選擇她嗎?」
「喂……你不記得那時候我們是怎樣分手的嗎?」
「我們記得,那時候你哭得像豬頭一樣,比起現在還要傷心的樣子。」
「不不不,那不一樣,那時候的我還小,我都可以肯定,現在我比之以要傷心得多了。」
「好了,章少崇你終於承認了吧,我們也很清楚,你愈是不說便愈是傷心,以前的聚會,你說得最多便是曉如,要是不在意,便不會說吧,只有在意的才會說,我老婆也有問過我,要是她有日比我先走我會如何,我也想像不了。」
「有些人,離開了,卻會永遠存在,我想曉如便是這種吧……我用了很多方法去忘記她,但真的……真的……愈想忘記,便愈會想著她……」
「我想和失戀一樣吧,當你發展一段新戀情時,便會忘記那個人。」
「對對,趙可寧不行嗎?她離婚了,你喪偶了,機會來了少崇,要好好珍惜啊,是緣份啊!」
「你忘記了那時候他們為什麼分手了嗎?趙可寧要工作也不要少崇,這根刺能放下嗎?我絕對贊成少崇他再尋找一個伴侶,但我對她不太有好感,始終我覺得她是個自私的女人。」
「我覺得她不是自私,而是她很清楚自己要的生活是什麼,我亦可以說,要不是她,也不會有今天的我,她讓我學會經濟是感情的前設,她教會我的很多,她也很懂我要的是什麼,只是,當年的我不值得。」
「看來你對她還是有情感,不然你不會給她說好說話,那個曾經傷害過你的女人,你不但不恨她,還替她說話,好吧,也是好事,對了,你們現在發展到什麼地步了?」
「別胡說了好不好,我跟她只是朋友,她離婚了很閒,我半退休了,也很閒,所以才會聯絡得比較多,你們不要想太多,讓我醉了好不好,我不想再想這樣費神的事了。」
「好的好的,來,喝吧!」
再喝下去,我真的每次張眼,也像是過了很長的時間,然後記憶像是斷斷續續的,我看到岑佩兒,看到我在車上,看到我回到家中,看到岑佩兒替我餵了阿曉和小如,看到自己坐在沙發上,然後一杯薑茶讓我的神智稍為清醒了一點……
「章先生,你真的超額完成了這任務,你知不知道你有多重,我要付錢給司機,讓他跟我一起把你抬進屋,真是的……我真心覺得作為一個律師要照顧醉酒漢是一件需要付出高昂費用的行為,曉如付給我的錢可遠遠不夠!
清醒了一點嗎?這次挑戰你完成了,我要給你曉如的片,她千叮萬嚀我要讓你今晚看,來,你再不清醒也要給我看啊!不然我的工作便是失敗了,真是搞不懂你們兩夫妻……」
岑佩兒把我的電視打開了,然後將片段投影到電視上。
「少崇,回家了嗎?今晚你開心嗎?
醉的感覺如何,再醉,也需要回家,只有家才是最舒服的,認識你這樣久,好像也沒多少次見過你醉,你啊,就是個很穩健的人,你怎麼會讓人看到你醉,你甚至連情感都不會表露出來。
這陣子你應該很傷心吧,要是不傷心的話,傷心的應該是我了。
我知道,你和兄弟的聚會總是說我的壞話,對吧,現在我不在了,以你性格,你應該不會說一個死人的壞話吧,所以今晚,你應該是說我的好話對不對,你有想我了,對不對,你很想回家,可以見到我吧……對不對……
以後,你無論開心,傷心,憤怒,痛苦,回到家中,也只有你一個了……
兄弟的聚會,他們也會回到自己的家中,和親人一起,再醉也有人照顧,這次有佩兒照顧你,也是我安排好的,下次便沒有了。
以前你去聚會,總會比我想像中夜歸,你知道嗎?每次我也在等你回家,我想著你會什麼時候回來,回來會不會吻我一下,跟我說說你今晚聊了什麼,可是你都比原定時間夜歸,那意味什麼,你覺得和兄弟相處的時間,比起我更有價值吧。
你想說,這兩者有不同,對吧。
我知是不同,但我的直覺很準,你要放鬆,你要自己時間,你要發洩,很正常,但那時候家中有一個人等著你,你又有沒有珍惜過這個人?會不會欣賞這份等待?
答案很清楚吧,今天你回家,沒有人等你了,你可以想想和以前有什麼分別,其實我比你想像中重要,現在知道這答案,太遲了。
章少崇,我不在了,你要好好的生活,從今開始你要再次學會自己一個,我相信,你可以的。
問題在於,你要用多長的時間去重新適應這種感覺。
我曾經問過,兄弟重要還是我重要,你沒有回答我,答案是兩者都重要,而我走了,所以,你現在的答案一定是我比較重要吧。
可是,也是同一句,太遲了。
但遲,也總好過不知道,我有點慶幸是我先走,那你才會真正的知道這答案。
少崇,好好休息,沒有我的日子,你更要照顧自己。
直到你找到另一個願意照顧你的人之前,你要好好照顧自己,不要讓我一直以來的照顧白費,好嗎?
老公,晚安,希望今晚你玩得開心。」
兄弟們的聚會,應該是很開心,但聚會的快樂,要延續下去,便是回家有個一直等待自己的人,岑佩兒走了,我撐起身體去洗澡,這個熱水澡,再熱的水也溫暖不了這個空洞的家。
她不在了,真的不在了,這事實我能接受,也迫著去接受。
有人說,兄弟如手足,女人連衣服,但沒有手也能活下去,四肢都沒有了,也能活下去。
可是,如果沒有衣服,面對寒冬,能活嗎?
沒有衣服的我,很冷,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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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回-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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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聽了這張新發行的SACD:Gary Moore《Still Got the Blues》專輯,碟內第四首Still Got the Blues可以說是Gary Moore的代表作,這首歌曲不止好有味道,而且音效也相當之好,這種結他的聲音,可以觸動心霏,加上Gary Moore的憂怨的歌聲,還有不知道是不是SACD的加持,這首歌曲絕對可以用作試音之選!
聽了這首使我感動的大碟,我自然想了解多一點Gary Moore的事蹟,之後找到了一篇相當詳盡的資料,是來自台灣的【獨立評論】,作者黃怡的一篇文稿,我覺得相當詳細,亦可以使大家更加了解這位結他高手Gary Moore的逸事,所以我引用這篇文章和大家分享!最後,這張SACD是我近期一聽再聽,所以一定要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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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
Gary Moore──我的吉他在空中哭泣
作者 黃怡
蓋瑞摩爾(Gary Moore,1952~2011)逝世已6年了,這些年來,他在流行音樂界的聲望不減反增,從youtube連綿不絕的上傳,無論是單曲或專輯,錄音室灌製或現場錄影,以及閱聽者的熱烈反應,大有凌駕Eric Clapton,成為藍調搖滾吉他王的架勢。
摩爾是聽Eric Clapton長大的,記得John Mayall and the Bluesbreakers嗎?晚近的藍調搖滾迷,很少不是聽該樂團中Clapton的吉他主奏,才開始知道實心吉他如何結合藍調與搖滾。酸民常認為Clapton從不敢與Moore同台演出,Clapton倒一向淡定,只說:「Moore彈奏速度實在太快了,我哪裡跟得上他呀!」這是真話,即使Moore不是流行樂壇最正點的吉他手,至少也是最快的吉他手之一,雖然Moore常強調,快是炫技,只是為了帶給歌迷緊張與刺激,他個人滿喜歡聽Roy Buchanan的慢板藍調吉他。
Moore與 Clapton的歌迷特別喜歡比一比兩人的功力,不比吉他,也要比比歌喉。但歌喉是天生的,要比,只能比感情與技巧,Moore去世那年的5月,Clapton唱起Moore的Still Got the Blues,以鋼弦吉他伴唱,配上單純的電子琴聲做背景音樂,雖不如Moore的原唱那麼扣人心弦,卻還是很有味道。不過,Moore做為一個歌者,過了中年嗓音越渾厚,與他的吉他聲兩相唱和,效果越見不凡,這是歌迷普遍的定論。
事實上,彈奏吉他起家的Moore,自己組樂團時是因為找不到適當的主唱,才勉強唱起歌來。剛開始他也唱一點搖滾,「我討厭死了唱搖滾,後來走藍調搖滾路線,我才越來越喜歡唱歌。」他說,「我往往把曲子的主調降下來,因為我吉他不彈主旋律部分,歌唱本身成了主旋律,我再以吉他部分的變化來應和,這樣有趣多了。」
感謝啟發他的Phil Lynott
有些樂評家認為,Moore的吉他聲線不僅性感,簡直是淫蕩,才會那麼顛倒眾生。Moore的歌迷應該會十分同意這點。他的彈唱風格,若從8歲最初彈奏的那把吉他算起,整整花了將近30年,直到1990年他自作、自彈、自唱的Still Got the Blues問世,才大致建立。
Moore生於1952年4月4日,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人,有一個哥哥、三個姊妹,父母嚴重失和,連累他也提早輟學,15、16歲就到了都柏林,想成為一個音樂家,一年之後父母離婚,北愛暴亂,他無家可回,決定浪跡天涯。1969年加入名為Skid Row的合唱團之後,他認識了人生第一個貴人 Phil Lynott(1949~1986)。Lynott高高瘦瘦帥帥,黑白混血兒,魅力百分百,是個色鬼,據Moore說:「你絕不能把女朋友留給他照顧,幾分鐘都不行。」
Lynott像媽媽般的照顧Moore,早起燒飯給他吃,介紹這個、那個給Moore,開啟了Moore包括吃中國菜在內的各方面味蕾。初進入樂壇的Moore,由於年紀小,大家覺得他是憨憨的鄉巴佬,只把他當成琴藝高超的小弟弟看待,唯有Lynnot認他是音樂上的同道,願意與他同甘共苦,一起成長。Moore在Skid Raw待了2年(1968~1970),樂團嘗試各種搖滾樂風,從放克到重金屬,例如Night of Warm Witch,這是Moore第一個正式的音樂學校,但有很多樂迷認為,團員中只有Moore的彈奏可聽,其他人的演出簡直一塌糊塗。
Moore離開Skid Row之後,1973年自組樂團,推出Grinding Stone,這是Moore歌迷必須珍藏的唱片,當時Moore才21歲,已展現不凡的氣勢。然後他三度進出Lynott組的Thin Lizzy,和Lynott共創的佳績如Waiting for an Alibi、Out in the Field,都是搖滾經典之作。
Lynott以主唱的身份組團,後來才學了貝斯及作曲,Thin Lizzy是少數被歐美樂迷承認的愛爾蘭搖滾樂團,Lynott去世後,他的雕像立在都柏林市中心Grafton Street街頭,可見受擁戴的程度。Lynott的白人媽媽未婚生子,黑人父親屢向她求婚未果,但一直有供給這對母子贍養費,Lynott由外婆照顧,從小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他是事業有成之後才嗑藥成癮,最後母親發現他染上海洛因癮,逼他進療養院做勒戒,幾天之後,突然身體狀況直轉而下,死於多重器官衰竭。
Moore談起這段經過,不禁黯然,「雖然他誰的話都聽不進去,至少我力勸過他。當時Lynott的兩個女孩還很小,我問他,難道不想看到她們長大成人嗎?他會謝謝我,然後依舊我行我素。」1985年冬天,Moore和當時的妻子去外地探望岳父岳母,有人告訴他Lynott病重,沒想到,第二年的1月4日就死了,才36歲。
Moore回想當年,說好幾天過後才承認Lynott真的走了,「我從來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卻真的必須以酒澆愁,在一家酒吧裡,有人播放我們樂團的歌,一個傢伙走過來說『請節哀』。我回到家,不禁放聲大哭,痛苦極了。」
2005年8月20日,都柏林市為Lynott銅像揭幕,他的媽媽來到現場,過去Thin Lizzy的老戰友幾乎全數到齊,晚上以演唱會向Lynott致敬(見Gary Moore & Friends one night in Dublin:A Tribute to Phil Lynott)。這場演唱會是Moore促成的,他找來待過Thin Lizzy的三位主吉他手,加上他自己,本來Thin Lizzy就以雙主吉他手聞名,Moore與其他三人分別搭配,唱了10首他們的暢銷名曲。可以看得出來的是,Moore的實力遠在三人之上,當時他已如日中天,許多樂迷甚至認為,他是全球最頂尖的電吉他手。
有意思的是,這個演唱會的前後經過有個紀錄片,片中Lynott老友們講述他的舊事,說他文質彬彬,待人接物顯出教養良好,思想上比較不像是個rocker,而像是個知識份子,尤其對愛爾蘭的歷史了解得鉅細靡遺,是他們每個人的啟發者。不過其中有一人說,Lynott的音樂偶像是Jimi Hendrix、Elvis、Janis Joplin和Brian Jones,這四人個個早死,而且死因都和藥癮有關,也難怪Lynott會步上他們的後塵,提前向閻王爺報到了。
尋找自己的聲音
Moore很早就曉得自己和Lynott不一樣,他對女人不是那麼有興趣,對藥物也是,如果酒不包括在內的話。搖滾樂吉他手必須全神貫注,指板上的音符很容易閃失,藥物上癮,絕對無法勝任主吉他手;而且吉他像是重型武器,像機關槍,需要一個控制力強大的人,才能讓它為自己所用。Moore在演奏搖滾樂時,必須是個小心翼翼的戰士;閒下來時,他神經還緊繃著,酒這時是最好的朋友。
他右臉頰到下巴的一道長疤,據說是酒後打架,醒來時都想不起來怎麼受傷的。
1974年,Moore加入了英國鼓手Jon Hiseman的 Colosseum(1975~1978),是個fusion樂團,即興意味很重,融合了爵士、放克、藍調等,這是1960年代興起的樂風,較偏爵士的例如Mile Davis、Chick Corea,偏搖滾的如Frank Zappa、Caravan、Soft Machine、Spirit等,Colosseum也算是其中佼佼者,既然志在做實驗性的音樂,當然很難兼顧市場。
「比較起來,Thin Lizzy像是打爛戰,大家想到哪裡做到哪裡,起床、喝個爛醉、上台演出等等,相反的,Colosseum的成員很嚴肅,很團結,很專業。」Moore說,「我跟他們在一起的3年,大家搭著迷你巴士,到處住便宜旅館,就為了可以跟歌迷演奏我們想演奏的音樂,不是為了錢。然而很幸運,還是有唱片公司願意幫我們灌唱。」
但Moore並不覺得與Colosseum的合作,使他得到充份發揮。「從他們那裡離開之後,有時單飛,有時再回到Thin Lizzy,我常常感到,自己的適應能力似乎有些太好,好的讓自己四分五裂,不曉得哪個方向才是我應該努力的,而我的歌迷也應該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這樣變來變去,哪個才是真正的我呢?下週我會跑去彈爵士吉他了嗎?」
逐漸的,Moore在不工作的時候,或在後台,總是彈奏著藍調,有人就說:「你彈得滿像回事了,該去灌張藍調唱片……」這話說中了Moore的心事,為什麼他鍾意的都是藍調歌手,很少搖滾歌手呢?例如Jimi Hendrix、Roy Buchanan、Peter Green等,為什麼這些人那麼吸引他?
來自Roy Buchanan技法的影響
先說說Roy Buchanan(1939~1988)吧。這位早年演奏時總是穿著一件土土的花格西裝褲,上身隨意搭配的先生,可是包括Moore在內許多樂壇名吉他手在技法方面的導師,也是至今仍受到電子吉他界無限尊崇的吉他手。他那把1953年型的Fender Telecaster,在他的操弄之下,可以發出幾十種聲音。早年,他從模仿Jimi Hendrix和Chuck Berry的歌起家,後來他的音樂類型頗多,有恬靜的Sweet Dreams,也有狂野怪異的You Are Not Alone。
從早期Buchanan灌製的唱片,便知道他絕對是個自由自在的音樂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吉他聲裡,能夠演奏吉他,就是他每天最大的快樂。熟悉他的人說,他平常幾乎是不笑的,除了彈奏班鳩琴他會笑之外,很少看到他展露歡顏,他這時笑,是因為他雖然吉他彈得出神入化,卻完全無法掌握班鳩,他在笑自己笨。
「吉他已攝其魂魄」,很多朋友這麼形容Buchanan,這位來自美國阿肯薩州、在加州長大的音樂家,父親是農場契約工兼當地五旬節教會牧師,由於教友中黑人比例不小,他很早就迷上靈歌。他和Moore一樣,14、15歲便開始以彈唱為生,有時跟團伴奏,有時脫團做個人秀;他也幾乎和Moore一樣待人慷慨且溫和,只在對音樂有要求時,才會發點小脾氣。不一樣的是Moore比較開朗自信,Buchanan則內向自卑,縱然已成吉他高手,因家計繁重,近30歲還想改行做理髮師。
1971年是Buchanan的轉運年,美國公共電視製做了《世界最頂尖的無名吉他手》(The Best Unknown Guitarist in the World)紀錄片,引來披頭四John Lenon和鄉村歌王Merle Haggard的讚歎,也為Buchanan贏來寶麗金唱片公司的一紙合同,那年他已32歲。自此到他48歲去世,出了13張專輯和3張現場錄音。基於他的「存貨甚豐」,去世後又出了17張專輯。
雖然Buchanan有好幾張金唱片,算是成名的吉他手,卻承認每次上台都還緊張得很,並不是大家看見他那樣的悠閒自在。聊到外傳1969年滾石合唱團曾找他去替代Brian Jones,他說確有其事,但他有自知之明:「I don't feel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look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think like a Rolling Stone.」並說,最危險的就是人人都誇你為世界第一的時候。其實並沒有什麼世界第一。
有一次人家問Buchanan,請他評量一下幾個他的年輕崇拜者(大概意指Jeff Beck或 Gary Moore),他只回答:「彈得快又好是一回事,但演奏總是還要回到歌曲的基本面,看看你究竟想表現什麼。你有辦法,就表現得出來,這時無論你被別人如何評價,你都自知是成功了。」
Buchanan有6個小孩,本來是個愛家護子的父親,然而成名讓他必須不斷的上路做巡迴演出,經年累月下來,習慣性嗜酒腐蝕著他的肉體,有時表演會出現突如其來的恍神。他最後一場演出,是1988年8月7日在康州新海文,因為酒醉砸鍋,他還信誓旦旦一定要戒酒,可是8月14日又因酒後鬧事被捕,地點是維州的Fairfox郡,他被送進警局的牢房,第二天早上,守衛發現他以自己的襯衫上吊自殺了。
Moore雖承襲了很多Buchanan的吉他技法,兩者的真正不同,在於Moore上台後絕對為了觀眾賣力演出,而Buchanan常說,他演奏多是為了給自己聽的,是為了讓自己得到滿足,雖然在他生涯末期,變得比較能夠與觀眾互動,但是他與他的吉他之間有一種極其神秘且私密的關係,在他表演時,觀眾永遠感覺得到。
雖然Moore與Buchanan一樣,都不是那種常常通宵達旦開趴的藝人,即使現場演出及唱片銷路表現耀眼,他們生活仍一如常人,但他們承受的精神壓力迥異於常人。娛樂業是競爭白熱化的行業,尤其藍調搖滾是比較特殊的樂種,觀眾對音樂本身的要求更高,也是壓力的主要來源之一。
Peter Green的致命吸引力
Buchanan與Moore兩人的精神向度不同,Buchanan是對內深掘,Moore是朝外展開;前者追求返璞歸真的美感,後者嘗試建構華麗的情感戲劇;前者大方保留音樂的不足缺憾,後者力圖羅織音樂的完整敘事。Moore不公開認Buchanan為他的老師,是有原因的,因為他不認同音樂只是個人靈魂的養料,而是必須能夠與眾人產生身心共鳴的一種實質力量,他希望觀眾能瘋狂、沸騰起來,所以特別痛恨在那種觀眾無法站起來舞動的場合表演。
相反的,Moore承認自少年時代便受到Peter Green吸引,白人吉他樂手中,可能唯有Green真正捉住了藍調搖滾的精髓。Moore曾出過一張專輯獻給Peter Green(Blues For Greeny,1995),他在Green的吉他聲中發現一種溫柔的安慰,Green無論唱歌或彈奏,都令人有滴水能夠穿石的感覺,只要你聽過一次,永遠不可能忘懷,Moore對這種精神境界心嚮往之。這張專輯中,Moore使用的就是當年Green以1,000元美金廉讓給Moore的'59 Les Paul,有別於Moore的其他專輯,他以相當含蓄的演奏法,模仿Green的演奏法,來表現Green的作品。
Green比Moore大6歲,是個英國倫敦東區長大的吉他手,Moore第一次聽到他演唱是在貝爾法斯特一家小酒館,Moore當時才14歲。當然不只Moore為Green著迷,這個猶太小子才氣縱橫,除了給自己的合唱團Fleetwood Mac寫了無數歌之外,可能很多人不知道,Santana聞名世界的Black Magic Woman就是出自他的手筆。
Green出道時被John Mayall帶到他的Bluesbreakers合唱團,頂替Eric Clapton留下的吉他手缺,並預言他的成就會超過Clapton。起先,尤其是Fleetwood Mac氣勢當好時,不知多少人都唱過他寫的歌。然而Green在1971年沾上毒品LSD後,不出3、4年便報銷了,例如Heavey Heart、No Way Out等歌,都可以看出藥物的影響。
1970年代中期,Peter Green常常陷入昏睡,也不時發生譫妄的情形,醫生診斷他因吸食LSD導致精神分裂症狀,他足足在勒戒單位待了2年,才「乾淨」的回到流行音樂界。他算是幸運,雖沒有東山再起,直到今天仍活躍於藍調搖滾界,也不時參與巡迴演出。
Green的吉他琴聲依然美麗動人,繼續保有B.B.King常盛讚他的「甜滋滋」的味道,而且,現在他的「迷幻」是清醒的。人不可能有兩個人生,實相的人生仍值得期待與經歷。他變成一個胖胖的、笑容可掬的70歲老頭兒,接受訪問時常答非所問,聽他嘴裡唱著:「Give me back my freedom.」時,你會哀傷的想到,這是一個我們務必珍惜的、劫後餘生的人。他的悲劇成了我們的享受。
倒是Moore在2011年死了,2月6日,他和女友到西班牙一個海灘渡假,半夜死於心肌梗塞,時年58歲。他吃了一頓安安靜靜的晚餐,兩人還去沙灘上散散步,回到旅館;半夜4點,他女友感到Moore好像很不對勁,曾試著給他做按摩。死後的檢驗證實,Moore不僅是「喝多了」,他死時身上有0.38%酒精,是酒駕限制的5倍含量,通常,人體內酒精含量在0.4%至0.5%便足以致命。
Moore下葬於英國Sussex的瑪格麗特教堂墓園,喪禮只有少數親友參加;他結過一次婚,共生下3個孩子,2個兒子是前妻生的,女兒是他同居了11年的女友生的。他的經紀人發布消息後,全世界的大報都刊出過消息,連台灣都不例外。
沒有人知道他為何要喝下那麼多酒,事實上,我們對Gary Moore的生活所知不多,他是個非常著重隱私的人。或許他冷硬的臉龐只是一張面具,面具下是個異常柔軟脆弱的男人,唯有他的吉他、他的藍調搖滾,足以負載他易感的魂魄。
以上文稿原文可按以下連結: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95/article/5558
Gary Moore - Still Got The Blues (Live):
https://youtu.be/4O_YMLDvvnw
#Lee388
#GaryMoore
#StillGotTheBlues
有女朋友卻對別人動心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童年的種種脆弱與傷痕,會深埋在我們的心田。
在某種程度上,把過去的經驗複製到現在,是人很自然會做出來的事情。對此我們唯一擁有的防禦工事,就是要在事情發生的當下意會到有哪裡不對勁,然後阻止自己(或者阻止別人)。
我們可以善用的線索是注意自己正在體驗的情緒是否異常地原始,異常地失控。具體而言,這類情緒會觸動人哭泣、抑鬱,或是過度樂觀。被這類情緒下了咒語的個體,會很可能表現出與平日大相逕庭的說話口氣與肢體語言,看起來就像他們真的回到了過去,重新把當年的人生再重演一次似的。
在這樣的情緒來襲時,我們必須努力把自己抽離出來,細細思索其可能的來源──兒時的創傷──還有這情緒將我們鎖進了什麼樣的模式。對自己與自己的弱點取得深刻的理解,是我們能夠變得理性的關鍵。
取自《人性18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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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早安:
我們所展現的強烈愛、恨,常常是童年經驗的重現。
但各位即便看了這一段摘文,就要能夠對自己保持清醒的覺察,這相當困難。心靈成長,本來就難以速成,我們常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控之後,才能慢慢摸索出個所以然,進一步才能透過先知先覺,來對自己喊暫停,停止來自過去的投射,回到當下的現實。
這一段摘文異常重要,我相信對心理學有一定了解的朋友,大概可以深刻體會。但我再次強調,就我的經驗來說,因為一方面是文章長,二方面是要能好好閱讀,需要對自己的探索到了一定的程度,才可能懂得文字的涵義。所以只要您讀完了,請給自己一個大大的肯定,我猜,大部分看到這篇摘文的朋友,很難專心看完。
對我來說,我看相關內容的文章,可以幫助我回到動心起念處,減少掉入思考陷阱的可能性。不只是認識自己,這本書對於理解人際,也有相當的價值。
祝願您,能藉著這本書,多看見自己腦中的虛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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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羅伯‧葛林】
低階的情緒會終年無休地影響我們的思緒,而這些情緒源自我們自發性的衝動──包括我們(腦中)想要聽好話的需求。相對之下,高階的情緒會現身於特定的時機,強度猛烈,並通常是由某個外在的火種所引起──那可能是個徹底把我們惹毛的人,也可能是一個特定的環境。高階情緒撩撥出的情緒更激昂,網住我們注意力的程度也更徹底。我們愈是滿腦子都是這種情緒,這種情緒就會愈發強勁;而這種情緒一變強,我們又更沒辦法把它從腦裡趕出去,一個惡性循環於焉成形。我們的心靈會以這種情緒為目標鑽起牛角尖,大小事都要我們別忘了自己有多生氣,多不肯罷休。我們變得只能被動反應。最終因為過程中的壓力,高階情緒往往會促使我們草率行事,最終招致災難的發生。在這樣的情緒爆發中,我們往往會覺得自己遭到附身,就像有個邊緣腦主導的第二分身將我們的意志架空,真正的我們反而對一切都束手無策。
理想的狀態下,我們要能對這些誘發因子有所警覺,以免我們的心靈一路從鑽牛角尖走到爆炸的終點,到時你一定會後悔的結果將已無法挽回。同一時間,你也要慎防別人心中的高階不理性,你要麼躲得遠遠的,要麼日行一善把他們從虛妄中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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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童年早期的引爆點
童年早期,是我們人生中最敏感、最易受外界影響的一段。愈是往回推,與父母親的關係就影響我們愈深遠。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任何人生早期的重大經驗。童年的種種脆弱與傷痕,會深埋在我們的心田。時不時我們會出手去壓抑這些過往的記憶,因為它們可能帶有負面的影響力,那或許是種深刻的恐懼,或許是曾遭受到的羞辱。但也有些時候,這些童年片段會連結到正面的情緒,像是被愛、被關懷等我們會想不斷重溫的記憶。在日後的人生當中,記憶裡的某個人或某件事會成為引信,觸發兒時某個或好或壞的回憶,並一併引發強力化學物質或賀爾蒙的釋放。
比方說,一名青年可能有位疏離而自戀的母親。在嬰兒或兒童時期,他把從母親處感受到的冷漠解讀為被拋棄或被「放生」,而會被放生,一定是因為自己哪裡不好,所以不值得母親去愛。或者在另外一個平行宇宙裡,一個新的弟弟或妹妹來到世上,讓母親對他的關心無法像原本那樣全心全意,而這對他一樣會產生被拋棄的感覺。等他長大成人了,談戀愛了,女朋友可能會暗示自己不滿意他的某個特質。原本這都是交往關係裡健康的磨合,但對青年而言,這也可能會成為他心中雷的引爆點。他內心的小劇場會是女友注意到自己的缺點了,下一步就是要放生自己了。他內心的情緒激動起來,他感覺到自己即將遭到背叛。這情緒的源頭他看不見,這一切已不再他的控制之內。於是他開始反應過度、開始無的放矢、開始變得退縮,而這一切都像自我實現的預言,倒過來造成他最不樂見的結果──女友提出分手。他的行徑,只是被內心某種回憶所激發的反應,現實並不是他行動的根據。什麼叫不理性,這就叫不理性。
要提早注意到自己或別人內心出現這種的狀況,你可以觀察對方是不是無來由地孩子氣到一個境地,是不是突然變得很不像他平日的自己。這樣的變化,可能以任何一種關鍵的情緒為核心,那可能是恐懼──恐懼失控、恐懼失敗。而說起恐懼,我們的反應會是從環境中將自己抽離,讓眾人看不見自己,就像小朋友把自己縮成一顆球。往往強烈的恐懼若讓人一病不起,我們就有了再正當也沒有了的理由脫離戰線。
這種關鍵情緒也可以是愛──或許因著某人讓我們模糊地想起那失去的快樂園地,我們便會在當下義無反顧地去設法複製自己與雙親或手足的緊密關係。這情緒還可能是極度的不信任,因為我們可能在幼時被某個權威角色給辜負過或背叛過,如做父親的就是常見的罪魁禍首。這經常是人態度突然轉趨叛逆的原因。
此間埋藏著的一個風險,是在對現在有所誤判,同時又以過去做為對象來進行反應的過程中,我們會製造出衝突、失望與不信任感,而這些東西只會傷口上撒鹽。在某種程度上,把過去的經驗複製到現在,是人很自然會做出來的事情。對此我們唯一擁有的防禦工事,就是要在事情發生的當下意會到有哪裡不對勁,然後阻止自己(或者阻止別人)。
而想要把「引爆點」逮個人贓俱獲,我們可以善用的線索是注意自己正在體驗的情緒是否異常地原始,異常地失控。具體而言,這類情緒會觸動人哭泣、抑鬱,或是過度樂觀。被這類情緒下了咒語的個體,會很可能表現出與平日大相逕庭的說話口氣與肢體語言,看起來就像他們真的回到了過去,重新把當年的人生再重演一次似的。在這樣的情緒來襲時,我們必須努力把自己抽離出來,細細思索其可能的來源──兒時的創傷──還有這情緒將我們鎖進了什麼樣的模式。對自己與自己的弱點取得深刻的理解,是我們能夠變得理性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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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瞬之間的得與失
突然的成功或獲得,是很危險的事情。從神經學的角度去看,化學物質會在大腦中猛烈釋放,讓我們感覺到興奮與能量在心中爆發出來,進而讓我們產生想要複製這種體驗的欲望。任何一種上癮或瘋狂的行為,都可以以此為起點出現。另外當成就一下子就到手的時候,我們往往會忘記一項很基本的智慧,那就是真正能夠長長久久的成功,都需要先下足扎扎實實的苦功。我們會無視於暴紅或一夜致富中的運氣成分。
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要重新捕捉到那種賺大錢或一夕成名所帶來的快感。我們會開始目空一切,對任何想要上前警告我們的人心存抗拒──他們不懂啦,我們會這麼告訴自己。但因為爆紅很難持久,我們終將墜回平庸,而爬得愈高,摔得愈痛,這個循環也會自此展開令人憂鬱的階段。雖然說對這種過程最熟悉的莫過於賭徒,但其實有另外兩種人也不會對這樣的心路歷程感到陌生,一種是歷經經濟泡沫時的商人,一種是新時代瞬間爆紅的各種紅人。
意想不到或是一連串的挫敗,也跟成功一樣會引發我們不理性的反應。我們會想像自己遭到厄運詛咒,而這種厄運將永無止境。我們會心生恐懼而開始心存猶疑,而這又會引發更多的錯誤或失敗。在運動競技上,這會導致勝負關鍵時所謂的「軟手」(choking),主要失敗與失手的記憶會讓選手心裡產生陰影,他們的肌肉會無意識地緊繃而造成失誤。
這一體兩面的問題,並不難解:每當你意外成功或失敗的時候,也就是你該向後退一步,用一些該有的悲觀或樂觀來平衡一下的時候。其中突如其來的名利你更得小心──天降的錢財與名譽都是沒打地基的空中樓閣,而且具有強大令人上癮的拉力,一旦打回原形,你就會在無可避免的痛苦中扮演自由落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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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暴漲
身邊的人在你看來,永遠都是那麼理智,對自己的人生那麼有把握。但只要把他們放在充滿高壓的情境中,隨著壓力水漲船高,你就會看到一幕幕令人意想不到的現實上演。自我控制的冷靜面具會剝落,他們會突然在暴怒中幹話狂噴、會顯露出有受迫害妄想症的那一面,還會變得超級玻璃心、超級小器。壓力或威脅的出現,會讓我們大腦中最原始的那部分興奮與活躍起來,進而壓過人類的理性力量。事實上,壓力或緊張會掀開人類精心藏好不讓人看見的缺點,所以真的要觀察人,就要選這樣的時候,因為這種時候你才看得到他們的本性。
一旦注意到自個兒生活中的壓力值上升,你就必須要仔細的觀察自己,注意自己是否表現出與環境因子不成比例的脆弱、敏感、多疑,以及恐懼。觀察的時候要盡量跳脫自己,盡量騰出時間與空間獨處。你需要拉出距離來創造更好的視角。千萬不要自以為你是那個可以在壓力下面不改色的練武奇才。那是不可能的。但透過自我的覺醒與反省,你可以避免自己做出日後會後悔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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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形引信
因著個性,所以有些人天生就會觸動其周遭所有人的強烈情緒。這些情緒包括極端的愛意、恨意、自信與不信任。歷史上的這類案例包括《聖經》裡的大衛王、古代雅典的阿爾西比亞德斯(Alcibiades)、古羅馬的凱撒、法國大革命期間的喬治.丹頓(Georges Danton),還有美國前總統柯林頓。這種人往往有著幾分個人魅力,他們能辯才無礙地表達出自身的情緒,而這些情緒又會彈無虛發地挑動起旁人心中相同的漣漪。但這類人當中也有一部分很自戀;他們會把內心的劇場與煩惱向外投射,將旁人捲入他們一手創造出的漩渦。這樣的特質,會讓他們令人又愛又恨。他們會讓一堆人黏過來,又會讓某些人閃得遠遠的。
像這些彷彿人形引信,到處放火的人,我們理想上是不要等到自己受影響,最好在他們影響到其他人時就先注意到而有所提防。沒有人能與他們的影響力徹底絕緣。只要他們在場,很多人就會暫時喪失與人講道理,或與人保持安全距離的能力。甚至連他們不在場的時候,這些人都能讓你對他們念念不忘。他們就是有這種令人著魔的天分。一不小心,你就會被他們領著去幹一些走偏鋒事情,不論是以死忠追隨者的身分,還是以死敵的身分。在這道光譜上的兩個極端──受他們吸引或對他們排斥──你都會傾向於不理性,都有必要立刻讓自己與對方拉開距離。一個不錯的辦法是要看穿他們端給人看的表象。他們會想方設法讓自己散發出某種光環,讓你無法視他們為凡人,你會因此覺得他們有種神祕的特質能使人自慚形穢。但事實上,你是人,他們也是人,也跟人一樣都在意某些事情,有著某些弱點。試著專注在這些弱點上,提醒自己他們不是男神或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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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效應
群體效應是一種高級的群體偏誤。當身處於其中的團體人數夠多時,我們就會變得跟平常有點不同。你可以趁參與運動賽事、演唱會、宗教活動或政治造勢場合時注意一下自己與旁人。基本上,你不可能不覺得自己被群體的情緒感染。你會心跳加速,會一不小心落下喜悅或悲傷的淚珠。身處於團體裡,不會促進你獨立思考的判斷力,反而會強化你對歸屬感的渴望。這一點也同樣可能發生在職場上,尤其如果你有一位善於「帶心」的主管的話。這類領導人善於撩動人的情緒去激發我們的求勝心與攻擊性,或是創造出一種「我們vs. 他們」的敵我有別。群體效應不見得需要一大群人在場。社群媒體的力量一樣可以引誘我們加入在網路上口耳相傳的行列,讓分享的意見像病毒一樣散播出去,而且這時被分享的往往不是溫和的情緒,而是像暴怒這種重口味的東西。
群體情緒的刺激,也有其可以振奮人心的正面效應。有些狀況下,我們可以在群體效應帶動下去做有利於公益的事情,但要是你注意到的群體效應是對應到負面的情緒,比方說彼此仇恨、病態的愛國主義、攻擊傾向、一元的世界觀,那你就必須要幫自己接種好抗體,避免自己被強大的群體風向給帶過去。通常為了維持自身的理性與判斷力,我們寧可對群體環境敬而遠之;如果非置身險境不可,我們也必要把質疑的防護罩開到最強。
民粹領袖特別善於利用群體效應,並習於刺激人的非理性爆發,所以是我們格外需要提防的對象,而有些東西是他們固定會使出來的招數。在群體的場合下,他們首先會把氣氛炒熱,搬出一些大家有共識的觀念與價值來講,創造出一種和樂融融的認同感。他們會倚賴模糊但曖昧的語言來煽動人的情緒,由此像是公(平正)義、真相、真理、某某優先、某某價值等愛國主義用語,都是他們愛用而琅琅上口的字彙。他們開口閉口都是抽象而崇高的理想,但就是不會講到怎麼用具體的行動去解決明確的問題。
媒體或政壇中的民粹型人物的目標,是讓人心中持續感覺到焦慮、慌亂與忿忿不平。民眾的情緒高亢而激昂,他們才有條件繼續登場。對此你想見招拆招,難度其實不高,你只需要懷著一個念頭,那就是把理智、判斷力與為自身著想的能力,全部視為你最珍貴的財產,這樣就行了。任何人想要侵門踏戶,進犯你獨立的心智,你都要一律以敵人視之。所以一旦你的雷達上顯示某個人物是民粹屬性,你馬上要做的事情就是加倍警醒,加倍理性。
關於人性中的非理性,我最後想說的是:不要自顧自地以為進步與啟蒙已經不知怎的將比較極端的不理性給消滅殆盡。歷史已經一再證明非理性或許會有起伏高低,但你永遠看得到它的身影。伯里克利的黃金時期不乏哲學大家與蠢蠢欲動的科學精神在萌發,但繼之而起的年代卻充斥著迷信、邪教與排斥異己。同樣的現象,也發生在義大利的文藝復興之後。這種循環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是一種必然,也是人性中的一環。
不理性不會消散,只會改變其外觀與裝扮。我們或許不會再有與字義相符的「獵巫」行為,但在不久之前的二十世紀,我們還是在三○年代的俄國目睹了史達林主政下的「莫斯科審判」、在二戰後的美國看到了參議員麥卡錫的反共聽證會,還在六○到七○年代的中國見證了名為「文化大革命」的集體迫害。邪教的代代相傳,從來未斷,對某名教主的人格崇拜或對於某個名人的偶像崇拜都層出不窮。科技如今也誘發了更多的宗教狂熱。現代人急切地想要找到一樣東西可以寄託他們的信任,必要時他們會飢不擇食。民調顯示在二十一世紀,相信鬼魂、神靈、天使的人不是變少,而是變多。
只要地球上還有人類的一天,不理性就不會默不出聲,也不會停下擴散的腳步。理性是個人才得以去追求的能力,無關乎群眾運動與科技發展的風起雲湧。感覺高人一等,感覺無所不能,就是不理性在你內心作祟的錚錚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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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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