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發
你至今的人生,試過幾多次半途而廢?
大概每一個人,都曾經對未來有憧憬;「我大個之後要成為 _ _ _!」,幾乎是童年/少年/青年時代的必喊口號。結果口號真的淪為口號,只能掛在嘴邊,能夠實現兒時夢想的,沒有幾個。
「我大個之後要成為運動員!」
這句,就是我的「口號」。
*****我係比伍家謙更靚仔嘅分隔線*****
我小學就開始習泳。當初父母認為游泳為必要求生技能,就把我送到游泳班;慢慢下來,開始參加比賽,竟然有點成績,就被安排接受更專業的訓練;專業是嚴格的同義詞,晨操晚練太辛苦,加上遇上瓶頸,時間久久沒有進步,慢慢,我放棄了。
初中開始迷上籃球,和同學柴娃娃到街場跟隊很快樂;後來被選入校隊,再出外參加一些較認真的球隊,也很高興。我以為這次真的找到自己的志趣,找到我真正想做的事情了;可是到再長大一點,志趣敵不過現實,在籃球和升學就業之間,我只能合符大眾期望地選擇後者。
「都唔細啦,唔好發夢喇。」
當時廿來歲的我跟自己如此說道。
*****我係比伍家謙更靚仔嘅分隔線*****
如今回想,也不是沒有遺憾的。遺憾沒有當上運動員之外,我更痛恨自己的窩囊;我沒有為自己的夢想盡過全力,我不夠忠於自己。
男人未過三十,有許多事情未夠成熟體會。人生的比賽由球場移師生活,人大了,知道不能再半途而廢;縱然還是有很多事與願違,但至少懂得堅持不放棄。每天營營役役,連夢想也不再掛在嘴邊。因為我跟自己說,人生的比賽,我沒有中途放棄的資格,我不想到老來回憶舊時,只能不停重覆「如果我當年 _ _ _,我而家就 _ _ _啦。」
然後,我好像想通了一點事情。
「如果我當年繼續練水,我而家就代表香港啦!」
「如果我當年繼續打波,我而家就做咗職業球員啦!」
這種事,總是在我的人生反覆出現;
自己是那樣的喜歡籃球,如今我在遺憾廿年前沒有努力打球,到廿年之後,我想我還是會遺憾沒有趁四十歲還能跑時多打一點的。
不想留憾,惟一方法就只有全力以赴。那天我立即找同好商量,很快就在各方協助下成立了一支傳媒籃球隊 #Mediators;除了為把握能夠打球的有限光陰之外,我們還想用自身故事告訴大家:只要肯開始,沒有事情會太遲的;正如我們的口號 #NeverTooLate,不要再重蹈覆轍,別再讓未來的你如現在般只能對過去遺憾,讓自己成為一個最好版本的自己。
運動,是我的人生導師。如果我的文字能令你有熱血感覺的話,我誠意推薦大家留意ViuTV的原創劇《男排女將》。由文字轉成影像,由真正喜歡排球的鄧麗欣飾演球員,應該能令你有更深感受。劇中Stephy的角色是一名港隊前球員,因種種原因放棄運動,只成為一名普通OL,但最後選擇再次拾起排球。我相信那些追夢的情節,應該可以成為大家於現時低迷氣壓下的助燃劑。11月23日起,逢星期一至五晚上9點半於ViuTV 99台播出。
Btw,有意開拍籃球版的話,不妨找我,inspired by true story。
《男排女將》預告片:https://bit.ly/375TksW
#ViuTV #男排女將 #球不著地永不放棄
有感而發同義詞 在 電影文學希米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王爾德「不敢說出名字的愛」,就是他對小男友 Alfred 的深情迷戀。「不敢說出名字的愛」,也是後來同性戀的同義詞。Sappho 是生活於希臘時代的萊斯博斯島(Lesobos),是著名的同性戀女詩人。Lesbian 即是源於這位希臘女文青。
在 Symposium 這本書,柏拉圖所討論的愛情,其實不是現在我們認為的異性之愛,而是男男之愛。一群當時的知識分子,有藝術家、哲學家、劇作家、辯論家等等,一夥人和在一起,各自提出自己愛的理論,各有各自崇高的愛,但是最後還是當時的辯論大師蘇格拉底的愛的理論,最讓眾人接受且崇敬。
關於愛,無關乎性別,而在於高度,目標是擁有一切美好以及創造永恆的美好,無論是實體的美好(例如產出小孩),或是精神上與智能上的美好(spiritual or intellectual beauty,例如詩歌哲學文化藝術)。只要是創造,都能是愛的表現與最高目標。換言之,無論是透過異性之愛所產出的人間新生命,或是其他形式的愛(同性之愛,跨齡之愛等等)所產生文藝創作,都是創造美好,也都是愛的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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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愛的最終目標,並非創造家庭,而是創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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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創造出超越時空的美好,有幾個步驟,首先,得遇上一位美好的對象(無關乎性別年紀),然後再與這位美好的對象身心交往,提升彼此美好的高度。然而,即使相互提高美好高度,仍舊不足,最高的美好,也是愛的最高級,是共同經歷與建立絕對與神性的美好。那是一種宛如智慧神性的崇高之愛(不是男女雙方共創家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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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殊不知,時代愈是前進,官僚愈是愛管閒事;科技愈是進步,道德愈是緊縮;生活愈是便利,性慾愈是壓抑。直到十九世紀維多利亞時期,同性戀已經是種罪惡、罪行,會被審判坐牢,更甚者還當眾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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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明明是位偉大的詩人與劇作家,偏偏就是被審判定罪為同性戀,而關進大牢裡,活生生的被折磨到只剩半條命,而無法再創佳績。因為同志這樣的無名之罪,就消耗掉一代機智幽默劇作大師,真是歷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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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進入以下:
https://vocus.cc/sci_fi_movie/5be316effd89780001a3e3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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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這張選圖很辣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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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在2016年寫的,當時剛參加完同志遊行,有感而發之文。原本以為兩年之後的世界,應該會很不一樣,但是看來不僅沒有差別,好像還討論得更熱烈。於是,這篇舊文重修,改版到vocus。舊朋友就當作重溫,新朋友當然就以新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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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也是為我的好友所寫。我最好的幾位朋友,都是同志,他們不僅人好,也有學問,而我總以能夠認識他們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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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發同義詞 在 蕭叔叔英式英文學會 Uncle Siu's British English Club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蕭愷一:10大最爛英文學習法
【明報專訊】蕭叔叔成日講應該點樣學外語,學英文,好多時都係有感而發,看到好多同學誤走歧途,花好多時間精力,英文卻越講越爛,越寫越怪。蕭叔叔看過十大最差,最counterproductive的英文學習法,不得不叫大家引以為戒。
1. 背單詞
市面上好興什麼500必讀單詞,什麼讀了1000個單字就能流利說英文的教材。蕭叔叔得罪講句,英文唔係咁學的,語言唔係咁學的。學字學句,不能in isolation,completely out of context的學。即使背了字義,背了例句,真正要用時,其實未必用得出。要學,就應該在閱讀或對話或看劇遇到新字新句時查字典或問人,要記住該字所出現的context是什麼,例如什麼人對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用什麼語氣要表達什麼意思,會怎樣用某個字或某句。把所有有關資料都記下來,這樣才是學字的正確方法。
2. 背字典
把字典倒背如流,自然是個創舉,但對學英文幫助不大,原因如上。Out of context學的字,很大機會會用錯。當然,例句充足,解釋詳盡的好字典,是學語言的最佳學習工具。
3. 背同義詞表
同義詞辭典是很好的學習工具,但千萬別用錯。同義詞辭典,是用來remind you of words that you already know,而不是學新字的工具。有時候蕭叔叔見到坊間不少補習老師愛給學生lists of words that are supposed to be synonymous,要求學生用完一個,下一句就要用另外一個,講求「用字多變」,卻不求甚解,蕭叔叔最怕。就是那些sad等於depressed等於dejected等於heartbroken等於mournful等於bereaved等於despairing等於distressed那些。須知道英文好玩之處在於字詞多變,在不同場合,要表達非常subtle的分別,要用不同的字。例如bereaved是死人時才用的,亂用來取代list內其他的字,會鬧笑話。那不是說同義詞典不好,而是要用得其法,假如你本身已懂某字,卻一時三刻想不起來,這時候同義詞辭典會好有用。但記著,學字,一定要in context地學。
4. 狂做厚厚的grammar練習
好多香港人,尤其是老一輩的,都喜歡厚厚的grammar練習,花好多時間做,做得全對了,就很有成功感。其實學grammar同學字一樣,都要in context地學。篇幅所限,grammar書不能把所有某一個grammar structure的用法和含意都一一細列,要學得文法上非常subtle的地方,還是要靠多聽多分析,遇到問題時再查grammar的reference books如Oxford University Press出版,學者Michael Swan寫的Practical English Usage,這樣多學,再多看多聽,多分析,然後練寫同講,先係學grammar的正確方法。
5. 讀多D英文
上一輩嘅人常說,睇多D英文,每日睇報紙,英文就會寫得好,那是大錯。多聽人唱歌,不等於自己就會唱得好;多看英超,也不等於識得落場踢波。閱讀是一樣。要寫英文寫得好,沒錯,是一定要多讀,那是個necessary condition,但by no means sufficient。想寫得好,還要仔細分析,慢慢嘴嚼,多問自己點解呢段呢句要咁寫,然後盡量在練寫時應用從閱讀學來的東西;就像練打籃球,不要只打開電視看NBA,還要選最喜歡的球員,把他的精華片段錄下來,慢慢重播,甚至慢鏡分析,meticulously study球員的步法、手勢、站位、眼神,再每天落街場嘗試應用新學的招式,這樣球技才會進步。只靠「睇多D NBA」,等同「讀多D英文」,唔會令你進步。
6. 聽多D英文
多看電視,多聽電台,就會識得講?大錯,道理同上,多聽人唱歌不等於自己識得唱,多看人演戲不等於自己懂得演戲,還要自己分析,練習,不贅了。
7. 聽歌學講英文
蕭叔叔也喜歡聽歌,但聽英文歌,contrary to what many believe,對學英文幫助不大。歌詞的詞序、選字好多時候會因應歌曲節奏和押韻的考慮而同平時日常生活所講不同,歌詞練得熟,對日常對話沒有什麼幫助。Where English songs do help是引起對學英文的興趣,還有提高對英文節奏感和發音的領悟。
8. 專心上英文堂
老實說,雖然蕭叔叔也算是個英文老師,但我成日聽同人講,上英文堂,不論是學校的,補習社的,還是出面其他教學機構的,用處不是太大。我最喜歡跟學生講:You are your best language teacher。學外語,還是靠自己勤力練習有效得多。那老師的功用是什麼?我覺得是raise學生的language awareness,令他們留意到外語跟自己母語在文法上,發音上有什麼不同之處,然後學生最後能否acquire外語的那些features,還是靠學生自己平時努力。
9. 大聲讀報紙
假如你本身未學好英文發音節奏,每天找英文報紙大聲朗讀,對咬字發音沒有幫助。It will only reinforce your mistakes and make them harder to eradicate in the future。正確做法,想練好聽講,是找錄音練,你對時事有興趣,最好找同時有文字有聲音的材料,慢慢分析發音,節奏,這樣才會進步。蕭叔叔見過太多學生,在學好基本功之前太用心練,以致hypercorrection問題甚多,要糾正就麻煩。
10. 每天花一小時學英文
想學好英文,you’ve got to immerse yourself completely in the language. 不要只靠每天抽一兩小時出來練,要try and live in English。當然要努力學習,但學習之餘,還要令自己時時刻刻接觸的,都是英文:讀英文報、看英文網、煲英文劇、寫英文日記或essay、多同English speaking的同事朋友吹水、總之live as if you’re an English speaker, and soon you will become one. 加油。
作者簡介
蕭愷一,aka蕭叔叔。夢想做男神、現實是大叔的英文教學狂熱分子,law grad,哲學碩士dropout,語言學愛好者,以speak English like an educated native為教與學的終極目標。(facebook.com/siuhoiyat)
文︰蕭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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