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國人學學什麼叫做對司法的基本尊重】
日前有學長姊、同學在分享辦案經驗時,一位學姊抱怨曾經承辦一件相驗案件,死者的大官親戚、亂入的記者有多大牌——竟然還「指定相驗時間」、要求檢察官何時到場、「指定程序」、「指揮」檢察官、動輒以官威或醜化的報導來脅迫司法人員……等誇張的行徑。
類似經驗很多檢察官都有,我也曾經收到法務部國會聯絡組「轉知」立法委員意見。
不過我想到我相驗過的外國人死亡案件,可以做個對比。
我有遇到幾次外國人死亡的案件,要說「最高層級」的外國家屬代表, #歐洲某國駐台代表 層級夠高了吧?夠國際化了吧?(相較之下,台灣的地方民代很大?)
我還記得那天上午,法警告知歐洲某國駐台辦公室人員委婉請求一件外國人死亡的案件是否可以儘量早一點相驗,因為駐台辦事處當天下午有重要外交活動,但也沒講太多,只有問我們大概出發時間。
我到殯儀館後,1位西裝筆挺的外國大叔非常嚴肅地站在殯儀館門口等我到,隨行者還有一位翻譯、另一位隨行人員。
重點是,他是 #站在門口等我來,警方告知大叔已經 #等了快一小時 了,我向他表示不好意思,因為前一站在另一個殯儀館,有些狀況,又剛好有點塞車,
那位大叔以英文回答我:「沒關係,我們理解,我把下午的活動推遲了。」
並且將完整的文件,包含家屬委託書等交給我。
我以為他是歐洲某國駐台辦事處派來的職員,依照一般相驗程序,都是在殯儀館偵查庭進行一般訊問確認文件與家屬委託後,才能發交遺體。
他也很配合地接受訊問,書記官要跟他收證件,他表示忘記帶,只有攜帶職員證,於是他將職員證交由警方轉給書記官。
我看到家屬委託書上是委託該國駐台辦事處「代表」全權處理,於是我訊問時問他有無該國駐台代表出具的委託書與簽名(我以為他是職員),他跟我說:「#我就是代表」。
我愣了一下、書記官也愣了一下,我趕忙拿他的職員證一看,傻眼,他們派來處理相驗的代表是駐台代表本人。
我問承辦員警:「你們怎麼通知代表本人過來?」
承辦員警也表示傻眼:「我們就是聯繫他們辦事處,我們也不知道他們會找代表本人過來啊!」
後來閒聊幾句:
我:「其實應該不用通知代表本人過來。」
代表:「家屬是委託我們辦事處處理,我問過我的其他同事,他們說如果是司法程序的相驗,#有檢察官到場所以我來處理比較尊重。」
我:「我這邊沒有收到外交部或法務部告知您要來。」
代表:「#為什麼要透過貴國其他單位告知?」
從頭到尾,人家沒有透過任何管道施壓法務部「指定時間」、「加速處理」。
我從外國駐台代表的動作,可以看出人家尊重司法的態度。因為他們是以對於自己國家司法的態度,來處理與外國司法交涉的事務。
反觀台灣人的態度是如何呢?台灣人動輒施壓、關說、走旁門左道,出國以後敢這樣鴨霸嗎?
請問我國的地方民代,與其他國家外交代表相較之下,你們有特別大?
PS.照片是路邊隨手拍的,我也很想走進去收驚。
有檢察官到場所以我來處理比較尊重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向外國人學學什麼叫做對司法的基本尊重】
日前有學長姊、同學在分享辦案經驗時,一位學姊抱怨曾經承辦一件相驗案件,死者的大官親戚、亂入的記者有多大牌——竟然還「指定相驗時間」、要求檢察官何時到場、「指定程序」、「指揮」檢察官、動輒以官威或醜化的報導來脅迫司法人員……等誇張的行徑。
類似經驗很多檢察官都有,我也曾經收到法務部國會聯絡組「轉知」立法委員意見。
不過我想到我相驗過的外國人死亡案件,可以做個對比。
我有遇到幾次外國人死亡的案件,要說「最高層級」的外國家屬代表, #歐洲某國駐台代表 層級夠高了吧?夠國際化了吧?(相較之下,台灣的地方民代很大?)
我還記得那天上午,法警告知歐洲某國駐台辦公室人員委婉請求一件外國人死亡的案件是否可以儘量早一點相驗,因為駐台辦事處當天下午有重要外交活動,但也沒講太多,只有問我們大概出發時間。
我到殯儀館後,1位西裝筆挺的外國大叔非常嚴肅地站在殯儀館門口等我到,隨行者還有一位翻譯、另一位隨行人員。
重點是,他是 #站在門口等我來,警方告知大叔已經 #等了快一小時 了,我向他表示不好意思,因為前一站在另一個殯儀館,有些狀況,又剛好有點塞車,
那位大叔以英文回答我:「沒關係,我們理解,我把下午的活動推遲了。」
並且將完整的文件,包含家屬委託書等交給我。
我以為他是歐洲某國駐台辦事處派來的職員,依照一般相驗程序,都是在殯儀館偵查庭進行一般訊問確認文件與家屬委託後,才能發交遺體。
他也很配合地接受訊問,書記官要跟他收證件,他表示忘記帶,只有攜帶職員證,於是他將職員證交由警方轉給書記官。
我看到家屬委託書上是委託該國駐台辦事處「代表」全權處理,於是我訊問時問他有無該國駐台代表出具的委託書與簽名(我以為他是職員),他跟我說:「#我就是代表」。
我愣了一下、書記官也愣了一下,我趕忙拿他的職員證一看,傻眼,他們派來處理相驗的代表是駐台代表本人。
我問承辦員警:「你們怎麼通知代表本人過來?」
承辦員警也表示傻眼:「我們就是聯繫他們辦事處,我們也不知道他們會找代表本人過來啊!」
後來閒聊幾句:
我:「其實應該不用通知代表本人過來。」
代表:「家屬是委託我們辦事處處理,我問過我的其他同事,他們說如果是司法程序的相驗,#有檢察官到場所以我來處理比較尊重。」
我:「我這邊沒有收到外交部或法務部告知您要來。」
代表:「#為什麼要透過貴國其他單位告知?」
從頭到尾,人家沒有透過任何管道施壓法務部「指定時間」、「加速處理」。
我從外國駐台代表的動作,可以看出人家尊重司法的態度。因為他們是以對於自己國家司法的態度,來處理與外國司法交涉的事務。
反觀台灣人的態度是如何呢?台灣人動輒施壓、關說、走旁門左道,出國以後敢這樣鴨霸嗎?
請問我國的地方民代,與其他國家外交代表相較之下,你們有特別大?
PS.照片是路邊隨手拍的,我也很想走進去收驚。
有檢察官到場所以我來處理比較尊重 在 離職檢察官的思辨日誌- 【向外國人學學什麼叫做對司法的基本尊重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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