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一位讀書會學員跟老師掛急診,客戶遇到一些狀況無法處理,請我給一些建議。
相關情況是這樣:
公司的員工因為負債,要求公司不要幫他投保勞健保,薪資也匯到他指定的親人帳戶。公司依照員工的要求辦理,但同時將他加入公司的團體意外險及僱主補償責任險。這名員工則自行到工會投保勞保。
這名員工最近在工作中受傷,左手骨折,醫生建議要休養四個月,他的妻子向公司請求職災補償,並聲稱如果公司不願照辦,將向勞保局檢舉該公司未替先生投保勞保。
❓學員問:公司該如何處理?保險公司要求該公司辦理理賠時要提出員工投保勞保的證明,怎麼辦?
🔎上過讀書會的學員都跟我在上課中做過案件的攻防訓練,現在我們再來練習一次。
員工主張勞動基準法的職災補償權利,公司這邊該如何思考這個問題呢?
⭕第一步當然是否認有職業災害發生
在邏輯上,相對人主張的權利,把它反過來就是客戶的主張。
大家思考一下,否認職業災害的攻防點有哪一些?
1、沒有雇傭關係?
2、.........
3、..........
⭕接下來,如果沒有辦法否認職業災害,公司的職災補償責任有哪些?
1、醫藥費用
2、原領工資
3、..........
4、.........
⭕再來,員工自己要求不要投保勞保,現在又威脅要去檢舉公司沒有幫員工投保,保勞局會如何處理?
⭕自行到工會投保的勞保,員工若有領到相關給付,公司可不可以拿來抵充職業災害的補償責任?
🔎 法律上的評估做這裡後,公司是否比較清楚該如何面對威脅要檢舉的要求了?
⭕再來,如果公司無法避免職業害責任,在處理過程中,要小心什麼狀況,減輕自己的風險?
例如員工會不會在四個月後又不來上班,說傷勢還沒復原?
也就是說,在處理現況的過程中,如何一次性解決未來所有可能發生的問題?
⭕最後,在給付職災補償時,公司要注意什麼,來確保將來相關保險的理賠會到位?
如何處理保險公司要求勞保投保證明的要求?(因為拿不出來)
🎯這是一位保險顧問要幫客戶規劃職業災害補償相關保險時,本身就要具備的能力,否則,保單成交後,一旦真的發生職業災害事件,你將無力幫助客戶。
除了上述的基本能力外,老師考大家一個進階的問題,針對原領工資的補償責任,如果確定要給,怎麼給對公司最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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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講.資產傳承.贈與稅(完整內容影片在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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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因為每天來問問題的人太多了,所以目前老師以回答讀書會同學問題為優先。不好意思不然會忙不過來
未替 員工投保 在 林俊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踢爆勞檢大漏洞
#俊憲捍衛勞工權益
#勞檢必須主動稽查勞保勞退項目
列為勞檢重點的「勞保」、「勞退」項目,居然只給雇主一張「確認清單」讓他自行勾選?這樣形式主義的官僚心態,真能確保勞工權益嗎?
青少年深夜打工遭斷掌、蝶戀花賞櫻團翻車事件,雇主未替勞工投保勞保事件,層出不窮。類似事件頻傳,正是因為政府不會主動稽查,反正也不會被抓到,所以許多業者也就都抱持僥倖心態。
俊憲深入調查後發現,勞動部對於「勞保」、「勞退」項目,根本沒有主動進行稽查。萬一發生職災,勞工將求償無門,嚴重影響勞工權益。
離譜的是,勞動部還在去(105)年11月公告將「勞保投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項目列為「檢查重點」,但是實際上,除了專案檢查或是勞工檢舉外,勞檢根本就不會檢查勞保、勞退,最多只有發給雇主一張「確認清單」讓其自行勾選回覆有無替員工投保勞保、提撥勞退,虛應要求的官僚心態,令人不敢苟同。
俊憲在調查過程中也發現,勞保局與負責監督勞動檢查的職安署之間,並未建置資訊共享機制,導致勞檢員無法即時確認違規狀態,因而無法主動查處,形成勞檢大漏洞。
俊憲要求要求相關單位必須將現行缺失澈底檢討改進,務必讓每一次出勤的勞檢人力,發揮其最大效益。
未替 員工投保 在 黃珊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大嘜鐵板燒不給薪 不投保 不理勞動局 累計28人次申訴 勞動局為何不發布勞工警訊?:::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 - 2013/10/07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7日(一)於民政部門質詢時指出,在台北市內湖以及天母地區都有分店的大嘜鐵板燒,從去年以來就陸續傳出苛扣員工薪水,不付薪水,甚至未替員工投保勞、健保等情節,尤其在今年(102年)7月開始,就有10幾位員工陸續向北市勞動局,或是經由我們辦公室向勞動局反映,大嘜鐵板燒發不出薪水,也未替其加保,其中還有不少是暑假去打工賺學費的學生,結果事隔至今2個多月,勞動局還只停在「函查」階段,不僅這些民眾權益到現在沒有下文,甚至還有不知情的打工族在暑假繼續受騙上當,難不成勞動局在暑假前呼籲打工要「5不3要5到」都是喊假的,一旦有民眾申訴遇到狀況了,勞動局就只能兩手一攤嗎?
勞動局在今年5月就陸續辦理一系列的就業安全宣導活動,甚至在6月19日還召開記者會推「5不3要5到」求職安全守則,其中暑期工讀5到(工資到、工時到、休假到、保險到、安全到),問題,當民眾遇到不遵守5到的公司,又該怎辦?向勞動局申訴能夠討回工資嗎?
根據投訴民眾表示,這家鐵板燒的老闆娘什麼都不怕,電話告知將循法律途徑要回薪資,還能嗆聲「儘管去,勞工局、勞動局、媒體都不怕」。民眾無奈之下,只能依循勞動局的程序,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果真,這家公司連來都不來,更令人氣結的是,申請書上要寫資方公司名稱以及負責人姓名,這些員工因為未有投保資料,根本也不確定究竟是哪家公司?哪個負責人來雇用他們。而勞動局受理申訴至今,也曾要求該公司勞動檢查,一樣未出席,甩都不甩勞動局,鐵辦板燒至今仍繼續營業,實在想不出怎麼台北市現在還有這種惡劣的公司,而勞動局卻還拿他沒辦法的。
黃珊珊進一步表示,這案子就算勞工局「積極」作為,這些勞工要從墊償基金拿回來一毛錢都很難,因為這些員工從未有加保紀錄,最後恐怕只有訴訟一途。問題,勞動局面對這麼惡質的公司,難道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勞動局針對這家公司違反勞工保險條例一事,也曾於101年11月23日移請勞保局處理,但顯然就像老闆娘說的「沒在帕」,所以才會今年持續不幫員工投保,勞動局也曾裁處5件,依然達不到效果,甚至可能這5筆罰款連繳都沒繳。
最後黃珊珊議員要求勞動局不要只在事先喊原則、喊口號,也要比照消保官發布消費警訊一樣,建立一套「警示機制」,一旦有民眾申訴相關案件經查確認無誤後,就公布這些店家的名稱、地址等,提醒其他勞工不要又誤入虎口,徒生更多爭議,這樣才是完善的保護勞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