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時代力量五位候選人一起開記者會,批評丁守中的大撒幣政策,丁守中的回應是,「時代力量這幾位議員參選人,不要說選議員,選里長的資格也不夠」。
我是不太懂,一個市長候選人,面對市議員候選人的批評,竟然是用「你沒資格」當作回應。所以,如果,我說如果,丁守中當上市長之後,對於來自市議員的監督,也是這種態度嗎?
一、
丁守中聲稱,他的大撒幣政策、他發手機,是為了台北的科技化,是為了讓里長和市政接軌。
這是最「反科技」的思維,就像提振數位產業不該依靠蓋園區一樣,要讓里長與市政接軌,也不是依靠發一支手機。更何況大家早就人人一支智慧型手機了。
而且,以里長是民主體制中,在第一線處理里民問題的人,里長最需要的其實是鄰里空間來舉辦長青課程、銀髮共餐等活動。作為一個市長,要為里長著想,應該去盤點閒置的市有空間,提高空間的使用效率。這跟手機一點關係也沒有。
二、
丁守中又說,發放三節獎金,是因為里長很辛苦、沒有薪水。
但里長為何沒有薪水?是因為現行的《地方制度法》第61條規定,「村 (里) 長,為無給職,由鄉 (鎮、市、區) 公所編列村 (里) 長事務補助費,其補助項目及標準,以法律定之。」
阿丁丁你不是當了7屆立法委員,如果這麼在意里長的薪資制度,為何當立委時不修法?現在為了選舉,才又要無視法律、繞過制度,亂開大撒幣支票。
三、
台北市有456個里,手機、電腦、電動機車一套算起來至少大約10萬,這樣是4560萬的金額。
丁守中為這個大撒幣政策辯護的理由是「科技化」,但主責「科技化」的台北市資訊局一年的預算大約才7億(台北市政府一年預算約1700億)。如果是要促進「科技化」,這4560萬能不能有更合理的用法?
四、
最後,丁守中批評我們五位「不要說選議員,選里長的資格也不夠」,我只想說,黨產會處理國民黨黨產,是希望國民黨能學會正常的選舉方式,讓各政黨在財源上有公平競爭的基礎。
結果,丁守中現在沒了黨產,就把歪腦筋動到台北市民頭上。要用這種類似期約賄選、政策買票的手法綁樁,這種思維,更適合去準備競選下一屆的中國國民黨的黨主席,而不是在這繼續浪費自己和台北市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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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選里長非民代、公務人員 議員要求桃市府納入退休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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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選里長非民代、公務人員 議員要求桃市府納入退休金保障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8-03-27 13:56
為里鄰長們大抱不平,桃園市議員林俐玲質詢民政局長湯蕙禎,要求將里長納入評估,給予應有退休金加以保障。
村里長是台灣地方自治選舉中最基層的一環,但定位卻很模糊,不僅沒公保,更因為每月所領非屬薪資,連勞保都沒有。桃園市議員林俐玲27日在議事堂上為里鄰長們大抱不平,希望市府能夠重視他們的權益,在社會全面探討年金改革的此時,將里長納入評估,給予應有退休金加以保障。
桃園市議員林俐玲27日在議事堂上針對民政局業務報告時質詢指出,龜山區因應人口增長今年將新增設文青和楓福兩個里,大家都知道,里鄰長是最基層也是第一線和民眾接觸的「公家人員」,但是,截至目前為止,他們的定位還是十分模糊。依內政部解釋:「里長係屬地方民選之公職人員,非民意代表,亦非屬公務人員」。
林俐玲說,她發現里長這個職務很「庸俗化」,不管好事、壞事都必須參與,很像是鄰里中跑腿的人,更像是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橋樑,「沒有想像中的浪漫、高尚或有理想性」,但是,很多里民卻都很依賴里長,這是不爭的事實。
林俐玲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明定『村(里)長,為無給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其補助項目及標準,以法律定之』。而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所定『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臺幣4萬5千元。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
林俐玲表示,里長雖然每個月有4萬5000元的收入,但被視為事務補助費,但除此之外,不僅沒公保,更因為這個收入非屬薪資,所以連勞保都沒有。許多里長只好私下找職業工會「寄保」,未來退休金完全沒保障,因此,里長身分要先確立。里長由民選產生,卻不被視為公務人員,但若是涉及貪汙等罪責,卻要依公務員身分論處,「有功無賞、打破要賠」實在不合理。
為里鄰長們大抱不平,桃園市議員林俐玲質詢民政局長湯蕙禎,要求將里長納入評估,給予應有退休金加以保障。
林俐玲要求市府面對里長身分未明的問題,趁著現在全面檢討年金改革的此時,將里長納入評估,給予應有退休金保障。
民政局長湯蕙禎表示,里長是選舉產生的,責任也十分的重,但4萬5千元的事務補助經費是中央訂定支出的,如果認為工作辛若需要增加金額,需要向中央爭取。至於鄰長就沒有事務費,鄰長是協助里長的,會給予工作協助費每個月2500元,這項金額全國以桃園市最高。至於里長的呆險部份,在里長支給條例裡每年有1萬5千元的補助,里長可以自行運用規劃進行投保。至於退休金方面,里長可能要自己要做一個儲蓄型的保險。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里、鄰長無論那一種定位,都應該有年終慰問金,至於中央、地方分攤比例可以協商;鄰長部分,由於鄰長沒有薪水,可以用定額慰問金方式補助。桃園市首創里長100萬保險金、150萬互助金,總計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