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0.13
工務局、法務局工作報告
東勢國小大門前約 50坪土地,從民國60年代開始就在通行,現任地主在103年1月以1坪1萬5千元左右法拍取得。但此土地已提供學生或民眾通行達 20年以上,已是屬既成巷道。然地主取得土地以後,4月將原地目水利 用地,變更為乙種建築用地 。
並於四月中旬發存證信函給東勢國小,要求學校以每坪23萬元購 買,短短四個月就獲利十二倍,犧牲東勢國小師生逾千人行的權力,實在太離譜。
去年經本席要求下縣政府做出既成巷道的裁決處分,但地主竟向內政部訴願委員會申訴,內政部竟將縣府處分撤銷,更是離譜!
在此要求市政府再補充地政單位的實測圖、標明位置與範圍,並增加學校30年前的照片與校友見政資料、再次執行既成巷道的處分、以維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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