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迷惑的高中畢業生】大學畢業「第一份薪資」是高中生選校系的標準嗎?
依照遠見報導:「法政學群方面,台大、政大和北大三所此一領域的傳統名校分列起薪前三名。
老牌私校中原、淡江、東吳則都進入前五名,這三所學校也都是法政領域的傳統強者,其中東吳法律系以英美法為特色,和政大、北大同為國內司法界三大強權……」
(〈哪個系所最鍍金?遠見「2021起薪最佳大學」大數據報告〉:http://bit.ly/3byxLn5 )
然而,這份報告標題的 #鍍金說,有沒有什麼問題?
你的人生價值,要被以「金價」計算?
我們信箱和留言區一直都陸續有收到一些高中生與家長來訊提問關於法律職涯的問題,例如「怎樣才能成為檢察官」、「收入」,然而如同小編多次廣播的:
本粉專不是補習班,當然也不是學校生涯輔導中心,
至於要怎樣才能取得律師/司法官資格,這是法律明文規範的,只要用點心,在考選部網站都可以查到國家考試規定;
至於公務人員(包含司法官)薪資,也都是公開資訊。因此對於這類怠於做功課(查詢法規與政府公開資訊)的問題,小編一律不回答。
如果連查詢國家考試法規與公務員薪資表等資訊的能力都沒有,那 #或許你還沒有做好當個獨立的大學生的準備,所以就請不要再詢問此類問題了。
在法律校系選擇方面,小編看到一份《遠見》與104人力銀行公布的大學畢業生月薪數字,調查報告全文請見:http://bit.ly/3byxLn5
在這份調查報告中,公布了如圖所示的法政學群大學各校畢業生「第一份工作」的「實際月薪」數字。
當然,這份報告或許可以提供給:很在乎錢、把「大學畢業第一份薪資」當成人生唯一考量(?)的學生參考。
但是,只要法律系在校學生應該都知道,打從大一開始,就被教育要走上一條堅持憲法精神、程序與實體正義、抗多數暴力的孤獨之路——而這條理念之路與「唯利是圖」的想法背道而馳。
從最近的「權貴死亡筆記本」醜聞也可以看出,法律從業人員的操守有多重要。
所以,#如果你的人生唯一目的是錢,而不是看興趣、志向與信念的話,還是 #勸你不要來唸法律。
此外,人生的道路很長,大學畢業第一份薪資也不是人生終結點。
更重要的是,這份表格忽略了一個法律專門執業工作--律師與司法官--的重要門檻: #國家考試。
大學畢業的學歷,不管你是不是在這份調查報告所列的前幾名學校,如果沒有通過國家考試(司法官錄取率約1%;律師錄取率因400分門檻導致近年逐年下降到約6%;高考三級法制(公務機關法制人員)錄取率也不到1%),都不能從事這些職業。
沒有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資格,而執行律師業務賺錢(意圖營利)者,依照律師法規定是 #有刑責 的。
所以,高中生該做的事情,是好好了解各個校系的教學宗旨與環境、相關職業的真正意義與資格,問問自己的內心(而不是一味聽父母的或被「畢業第一份薪資平均值」迷惑,請記住:只有自己才能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擇你所愛,#愛你所擇,更要 #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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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至於網路上有些明顯看起來就是精神有些狀況、反覆創小帳號一人分飾多角還冒用他人照片的妄想重症「黑粉」,不斷攻擊校系,說什麼「高中學力」如何如何,大家也是笑笑就好。
畢竟,大學沒有被三二退學而拿到大學學歷的人,不會在乎高中學測或指考成績;
同樣,通過國家考試並受訓及格有專門職業能力的人,也不會在乎大學或研究所是哪所學校;
具有專門職業資格的人,不會當冒牌律師。
(只有大學被三二退學,還被法院認證「密醫」的黑粉才會計較高中學測成績,吃飽撐著在網路上造謠騙好騙的笨蛋)
東吳法律畢業門檻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笑死。
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
就同一個猛黑法官說人家法官改革失敗的人,仇恨司法要找替罪羊,不知為何找到我們這邊,在那邊亂,到處創粉專感染腦殘症候群啊!
怕染上腦殘症的人不必害怕,臉書有 #封鎖 功能。
不過這個真的很87,#腦殘無藥醫,分不清楚 #檢察官不是法官,到花錢亂黑人,還黑學校。
其實 #東吳法律的校友和學生笑就好了,這種腦殘程度的黑應該不值得生氣。畢竟,不管哪間大學畢業,比那個什麼戰戰神的被大學三二退學還上新聞來得好。
這種腦殘黑文還花錢下廣告,這告訴我們 #民法監護宣告的重要性。
PS. 誰說東吳法律一定要唸五年的?
也有機會4年提早畢業啊--當然,學校有嚴格的「每學期成績前百分之十」提前畢業門檻,而且不能像某到處黑人的戰戰神一樣被退學,他那個退學叫「畢不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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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http://bit.ly/34W969f
「對於網路上有一些粉絲專頁,總是利用去脈絡化的部分事實、片面資訊與聳動的文字來煽動網友的情緒。甚至有民眾官司打輸了,便成立粉絲專頁營造聲量,企圖以此挾持司法,司法流言終結者深感遺憾。這樣的舉動不但無助於人民真正的認識司法,更可能害其他民眾誤為採信,而耗費自己的時間打訴訟,最後無功而返,實在是害人不淺。」
--摘自:〈我國採真實惡意原則?兼談「中醫演講老師」遭指密醫敗訴案〉:http://bit.ly/3hLTkBw
【第2.5回_百鬼夜行番外篇_三盲粉專】http://bit.ly/3ctJyTs
東吳法律畢業門檻 在 國立臺北大學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記陳春生教授最終講義 ]
1991年9月,我就讀臺北大學(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司法組一年級。開學第一堂課就是「法學緒論」,授課老師是陳春生老師。大一憲法、大二的行政法、憲法專題研究;大三環境法專題研究的老師,也是陳老師。
陳老師是一位很有遠見的老師。我們大學時,他就給我們建議:除了法律的課業、保持身體健康之外(他也常常帶北大的同學們一起去爬山,一直到他擔任大法官以後也都還是持續),最重要的就是「學習第二外文」。
留學日本東京大學、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國史特拉斯堡大學的陳老師,在當年的大學課堂上時,就能夠一面援引德國法、一面援引日本法來教授我們,班上許多同學受到啟發,紛紛去東吳學日文、去德國文化中心學德文、去師大學法文。不僅如此,陳老師還商請當時就讀碩士班的學長來帶我們大學部的學弟妹研讀法學日文與法學德文。當年帶我們讀日文的學長,就是現在的東吳大學程明修老師,記得使用的教科書是原田尚彥教授的行政法要論。
當時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入學考試有一個特點,在過去可以說是全國獨一無二的,就是除了英文必考之外,第二外文也是必考,德、日、法文三選一。這必考的第二外文門檻沒通過的話,法律科目再高也是不會錄取,這是黃東熊校長擔任北大法律研究所所長的時候立下的規矩。也使得當年臺北大學法研所的學生,都以「具有第二外文研讀能力」而聞名。
記得當年就讀法研所碩士班時,每次陳老師的「行政法專題研究」課堂上的討論都欲罷不能,甚至到了中午十二點應該下課了,大家都還窩在研討室熱烈討論不願意結束,索性直接訂便當叫到教室來一面吃一面繼續加場演出。記得每次我們學弟妹們提前一週把論文打好,交給學長姊時,心裡都很「挫」,希望下週討論時不要被學長姊慘電。每次大家玻璃心之後,陳老師永遠都是給我們溫暖與鼓勵的那個人。
他是一位永遠都鼓勵學生的老師。總是對我們說:
「做任何事情,永遠都來得及。不可能來不及。」
他自己因為是先念清華大學核工系之後,又重考大學才念臺北大學法律系的,跟別人比起來,看似浪費時間,但實際上長遠來看仍有收穫;因為他可以融合理工科與法科的長處。
準備國家考試的同學,常常讀了這個就忘了那個,感到焦慮,陳老師也會給同學們打氣鼓勵:
「與其花時間懊悔,不如馬上把書拿出來翻閱,立刻就會熟。」
「要轉最弱為最強!」
「不要花時間懊悔,或一直認為自己來不及,只要你全心全力、專注,一定都來得及。」
「人的潛能,根據統計,一生只用百分之二十。如何開發你自己沒用到的潛能?這是重點。」
他總是勉勵我們,不要因為考試不順遂就看輕自己,因為,「我們的能力不只是在應付考試而已。考試通過之後,我們還有更高遠的理想要實踐。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找到自己的定位。志向要高!」
擔任大法官時期,陳老師在公事之餘,還在學校義務帶學生閱讀「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五十周年紀念論文集」裡面的文章,每週分配大家閱讀一篇,每週的報告人報告說明心得以後,大家相互討論、提出問題;老師再講解文章裡面的微言大義,以及德國公法學的內涵。讀過的同學,等於把很多公法學尤其是憲法學的基本問題又釐清了一遍,不能說是功力大增,但至少也打通了任督二脈。
他是一個踏實認真的學者。自己著作等身之外,在國際交流上也著力很深。常常與德國、日本、法國等國的學者交流,英文之外,也通曉這三國語言。每次要辦研討會,老師總是身先士卒,與我們大家一起研擬計畫、討論進行方法。永遠都是自己先挽起袖子做,帶著晚輩往前走。
他是一位學術前瞻的學者。二十幾年前所撰寫的學術論文,不論是行政法學的四大支柱的介紹、行政規則的外部效力、規範具體化行政規則、多階段行政處分,還是制度性保障、法律保留的漏洞、行政裁量理論等,到現在都還是國內學術界討論的重要焦點。
記得我出國唸書之前,陳老師送我四個字:「定、專、淡、慢。」心要定、志要專、名利要看淡、做學問要慢,深耕易耨。要確實把問題搞懂、研究清楚再發表。這些教誨,至今我還是深深記著。
我沒辦法代替別人說話。所以我只能就我自己的感受,分享給大家。陳老師在我回臺北大學開始擔任教職時,給過我一句話:「只要你能影響到一位學生,帶給他正向的力量,這就夠了。」他也曾在我覺得灰心的時候,引用德蕾莎修女說的話給我鼓勵:
「你多年來營造的東西, 有人在一夜之間把它摧毀;
不管怎樣,你還是要去營造。
或許把你最好的東西給了這個世界,
也都永遠還是不夠;
不管怎樣,你還是要把你最好的東西給這個世界。
你看,說到底,它是你和上帝與真理之間的事,
而絕不是你和他人之間的事。」
今天,在台下聽著陳老師的最終講義,我也一面想起自己的初衷,當年從巴黎大學畢業回台灣時在心底所發的願:
「要儘量實踐教育機會的實質平等。」
聖經上說,「這些事你要殷勤去做,並要在此專心,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提摩太前書四章十五節)雖然到目前為止,我一直都過得很隨心所欲,總是ワガママ,導致現在還是不長進,但我會努力,望不辱師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