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些人一下子就變成麻吉?
有些人認識一輩子,卻無法推心置腹?
原來關鍵在「認識初期」是否有製造「高峰經驗」!
本周日7/14(日)台北場新書分享會,將以《青春正效應:新世代應該知道的人生微哲學》中的「高峰經驗」、「共振效應」、「依附效應」、「心理防衛機轉」、「蝴蝶效應」與職場實例,講解現在最火紅的「人脈學」,分享如何讓彼此「內在小孩手牽手」的方法!歡迎大家報名來鬧熱喔!
跟對的人同登高峰吧!--高峰經驗
「加油!加油!」你喊得聲嘶力竭,然後一道黑影衝過終點線,你衝過去,接住他,讓他癱在你的肩膀上,你在他耳邊哭喊著:「第一名,第一名,我們大隊接力第一名。」或者,沒有任何名次,你仍然狠狠抱著他:「你是世界上最快的最後一名!」
爾後,你只要身邊有他,心就滿滿的;即使過了50年,他再看到你,也仍然可以開心地笑得像個孩子。你們都忘了,是高一那年運動會的高溫,快速將你們融在一起。事實上,你們才認識一個多月,但已相信可以共患難,一輩子。
我們每個人生命中,都有類似的朋友,才認識很短的時間,就成為終生的知己。弔詭的是,好多共事十幾年的同事,心理的距離,永遠是跨不過的天塹。
很奇怪,也很科學。「咫尺天涯」與「天涯咫尺」的差異就在於,你們是否有共同的情感「高峰經驗」(peak experience)。
以「需求層次理論」知名的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1908-1970)曾提出「高峰經驗」的概念。馬斯洛形容那是一種短暫的圓滿、幸福、興奮、充實、忘我的心靈狀態。共同體驗「高峰經驗」的夥伴,會暫時脫離小我,剎那融入大愛、完整的一體感,以後這些夥伴相聚時,會重複無比的喜悅。
以前當導師時,我會善用「高峰經驗」來帶班。在高一的運動會,一起揮動班旗,一起為班上的選手喊到燒聲。當一群人為了共同的榮耀,一起登上情感的高峰後,友誼的高溫就再也降不下來。
馬斯洛說得好,經歷過「高峰經驗」的人,人格會明顯的正向轉化。所以運動會後,我會發覺:「這是一個用激情當黏劑,團結、好帶的班了!」
然而,曾經自以為是老鳥了,在運動會時未帶學生全心投入,之後發覺,辦再多活動都沒用,整個班級還是一盤散沙。
終於領悟,要製造「高峰經驗」,最好在認識的初期。
過了不惑之年後,遇到許多人之大者,發覺他們都像馬斯洛形容的「自我實現者」:他們自發、有道德感、有幽默感與創造力,而且重視目的而非手段。這些人的俠心義膽深深吸引我,所以我開始善用「高峰經驗」,在認識初期,就毫不保留地釋放自己的光和熱。往往回他們一句話:「這是好事,一句話,我幫到底。」沒多久,對方就把我當成推心置腹的知己。
往往在很多年後,他們回憶時,才會納悶道:「好奇怪,我們好像一下子就變成好朋友了。」
這幾年,常常被濃濃的幸福感圍繞,然後對老婆傻笑:「我好幸運,我有一堆很厲害的朋友,他們都對我好好。」
老婆也會笑著回答我:「因為你對他們也很好啊!」
原來幸福就這麼簡單,去找到對的人,然後用你的熱情與純真,快速帶他衝到一座高峰,一起坐下傲視寰宇,感受到人我界線消失、天地一體、無時間感的狂喜。然後,視界越過岡巒疊嶂,世間白雲不再蔽日。你的人生,再也沒有低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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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淇華2019最新著作
《青春正效應:新世代應該知道的人生微哲學》
本周日7/14(日)台北場新書分享會 歡迎大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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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一本書,以心理學為圓心、以成長為半徑、畫出完美的青春之圓。讓人生地圖有了座標軸。」──歐陽立中(SUPER教師.作家)
「期待每個世代,都能在這本書中找到你相信的價值,成為生命系統中的新參數。此後經年,會有一個魔幻瞬間,在你身上爆發正向效應。」──蔡淇華
戍守教育現場近三十載的蔡淇華,以文字呼喊,傳承他所信仰的核心價值,為新世代尋找突破困境的解答。
他深信,好的價值若得不到傳承,一個世代就能消失;
他期待,將價值轉為信仰,再從實踐的信仰中,活出力量。
40篇文章,涵蓋50種心理、教育、社會、生物、物理、管理……等經典理論,並以真實生命故事闡述佐證,爬梳自我、友誼、學習、愛情、夢想等人生奧祕。
📣 蔡淇華《青春正效應》
新書分享會活動 看這裡:
▶台北場
時間:7/14(日) 14:00-16:00(13:30開放入場)
地點:國家圖書館文教區 國際會議廳(台北市中山南路20號3樓)
立即報名:
https://reurl.cc/Yrn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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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場
時間:7/27(六) 14:00-16:00(13:30開放入場)
地點: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 際會聽(高雄市前鎮區新光路61號7樓)
立即報名:
https://reurl.cc/Knv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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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場
時間:8/3 (六) 14:30-16:30(14:00開放入場)
地點:東海大學銘賢堂(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
※台中場活動場地在校園內,不開放汽機車入校。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或將車停在校園外。
立即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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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說明:
1.活動免費報名,現場座位有限、不劃位,請盡早報名、入場。
2.會後蔡淇華老師將保留時間為讀者簽書。
目錄
推薦序 別說道理——或,更高明的說道理/歐陽立中(作家‧教師)
學生喝采 青春教戰手冊/陳冠華(桃園高中學生)
作者序 啟動生命的正向系統
一、原力覺醒
1. 暗示效應:強大的正向與負向力量
2. 能量不滅定律:當個「原力覺醒」的天行者
3. 冰山理論:快樂是「如實的內外一致」
4. 心理防衛機轉:「我們」比「我」大
5. 中度干擾假說:「微不幸」是「小確幸」
6. 成本效益:精算人生成本
7. 馬太效應:組合「弱勢強項」成為「超級強項」
8. 腦內啡效應:運動是送給自己最好的禮物
9. 踢貓/踢狗效應:暴力可能會被模仿,甚至遺傳
10. 生死驅力:我們與毀滅的距離
二、醞釀化境
11. 化境效應:喬丹的致勝之道
12. 阿基米德與醞釀效應:靈感來自責任感
13. 選擇的悖論:限制,讓你更自由
14. 騙子症候群:裝久了,就變成真的
15. 目標設定理論:「有點難又不會太難」最容易成功
16. 環境效應:宰控你的意志力
17. 大魚小池效應:當小池裡的大魚,更有動機
18. 推桿效應:Never Up Never In
19. 半途效應:放棄者永不成功!
20. 比倫定律:積小敗為大勝
三、高峰共振
21. 共振效應:選擇朋友,就是選擇擺動的方向
22. 高峰經驗:跟對的人同登高峰吧!
23. 依附效應:當彼此柔軟的依附
24. 刺蝟效應:叔本華尋覓的刺蝟
25. 吸引力法則:給最多的人,拿走了全部
26. 三明治法則:用兩片讚美,夾一片批評
27. 螃蟹效應:爬出桶子,橫著走!
28. 黑羊效應:誰都可能突然成為被霸凌的「黑羊」
29. 同溫層效應:誰是該被獵殺的巫師?
30. 僕人領導:因為小,所以大
四、醒著做夢
31. 外溢效應/邊際效應:不僅做了又做完,而且做對又做好
32. 「月暈效應」與「破窗效應」:當人人追捧的「百靈油」吧!
33. 蔡格尼效應:用筆記本「醒著做夢」
34. 知識轉換率:用「知識轉換率」戰勝「遺忘曲線」
35. 鍛鍊潛意識的冥想法:成功,可以「擴增實境」
36. 序列位置效應:善始,也要善終
37. 蝴蝶效應:你感覺到蝶翼搧動的風嗎?
38. 系統動力學:每一刻都輸入愛的參數
39. 從眾效應與沉默螺旋:立場夠硬,就是核心!
40. 核心競爭力:有四核心,才能核爆
後記 將來都要還的
東海大學 班級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譴責香港政府暴力鎮壓 立刻退回送中條例】
我們在此呼籲香港政府克制你們的行為,並再次要求政府立即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程序,及對示威者的暴力行為。
聽取市民、聽取法律界、聽取世界各地的意見,以香港為優先作出任何行政措施。
超過100個團體連署
【譴責香港政府暴力鎮壓 立刻退回送中條例】
香港政府今日(12)宣佈議會時間更改,只是重施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的拖延法,欲再次將香港人的情緒和熱情慢慢磨減。自2003年起,香港政府不斷想推行有關中國國家安全法的條例,當時是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也因「反二十三條立法活動」號召了50萬人上街,那時候香港才回歸了6年。
時至今日,隨著中國政府任命特首機制,香港當局早已變成中國政府的代理人之一。因此,香港政府亦因有北京政府支持而視民意為無物,並積極配合北京政府的意志。所謂的「一國兩制」,如今,只是一顆包著糖衣的毒藥,甚至今年習近平表明中國跟香港就只有一國,然而中國的「法治」一直是以扭曲的「中國模式」進行,完全不符合國際標準,也可以看得出習近平對於香港打算採取強硬的態度。
今日,香港警方以全副武裝攻擊示威者,以水砲車、胡椒噴霧、警棍、催淚彈,甚至是裝填布袋彈、橡皮彈的霰彈槍,對待手上只有雨傘的示威者,警方僅因部分示威者戴有頭盔、手套等護具而稱之為故意衝擊、暴動,可謂罔顧事實、顛倒是非。
我們在此,嚴重譴責香港警方,請恪守作為一位警察的職守,嚴格遵循包括《警察通例》在內的法律管理治安,而非無理攻擊手無寸鐵的市民,也請個別警察作為一個人,恪守身為人的道德底線。亂棍毆打沒有武裝的示威者及記者,香港警方今日的行為,就算在任何國家的道德觀也是無法被接受的。
作為一個已經批准《禁止酷刑公約》、已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納入《基本法》的地區,香港政府必須尊重人民的集會遊行權,禁止香港警察使用武力對付民眾。更具體的規範在聯合國1990年通過的《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基本原則》(Basic Principles on the Use of Force and Firearms by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中,也有「對非法集會執行公權力」章節第13條的明確規定:「在驅散非法而非暴力的集會時,執法人員應避免使用武力,或在實際無法避免時應將使用武力限制在必要的最低程度」,觀諸今日香港警方的作為,面對手無寸鐵的香港民眾,竟冷兵器種類盡出,甚至使用霰彈槍這種熱兵器射擊示威者頭部,完全違反這項原則明示的標準!
我們在此呼籲香港政府克制你們的行為,並再次要求政府立即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程序,及對示威者的暴力行為。聽取市民、聽取法律界、聽取世界各地的意見,以香港為優先作出任何行政措施。
發起團體: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
連署學生團體: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國立政治大學學生議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會、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會、國立東華大學學生會、輔仁大學學生會、高雄醫學大學學生會、真理大學學生會、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學生會、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會、國立臺東大學學生會、東海大學學生會、國立中興大學學生會、臺北市立大學學生會、中山醫學大學學生會、淡江大學學生會、東吳大學學生議會、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議會、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會、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會、南華大學學生會、國立金門大學學生會、國立金門大學學生議會、臺北醫學大學學生會、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議會、長庚大學學生會、高雄醫學大學革命星火社、國立台灣大學濁水溪社、東華烏頭翁社、東華烏勇社、東吳跳馬社、東吳難容社、臺大意識報、臺大台語文社、國立臺灣大學女性研究社、北大議會改革連線、北大翻牆社、政大野火陣線、東吳跳馬社、台大濁水溪社、臺大法律系學會、台大社科院學生會、靜宜尋根樹、思潮刊物、政大學聲、北大尋寶社、國立中央大學綠聚人社、國立中央大學瑪潮關懷社、國立中央大學真善美社、全國中學學生權益研究會、中正大學公共事務研習社、台灣學論議題論壇、東吳大學政治系系學會、臺大哲學系學會、臺大歷史系學會、臺大社會系學會、朝陽科技大學傳播藝術系學會、成功高中班級代表聯席會、臺中家商學生自治會、慈濟大學性別同心社、家齊高中學生自治會
連署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永社、青平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經濟民主連合、監所關注小組、蜜蜂公民、臺灣自由圖博學聯、台灣教授協會、華人民主書院、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台灣勞工陣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聯合國協進會、鄭南榕基金會、陳文成基金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民主維新協會、國會調查兵團、臺灣青年民主協會、中部共生青年組合、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獨立青年陣線、台灣共生青年協會、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會、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臺灣公民幹細胞、公投護台灣聯盟、自由台灣黨、Formosa青年議會籌備處、北鳥:歌唱革命、島國前進、綠色逗陣、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獨立媒體-草根青年發聲網、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反迫遷連線、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自由選舉觀察協會、李明哲救援大隊、無國界記者組織、1095文史工作室、人本教育基金會、慈林校友行動小組、慕哲人社、點亮咖啡、台灣陪審團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東海大學 班級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譴責香港政府暴力鎮壓
#立刻退回送中條例
香港政府今日(12)宣佈議會時間更改,只是重施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的拖延法,欲再次將香港人的情緒和熱情慢慢磨減。自2003年起,香港政府不斷想推行有關中國國家安全法的條例,當時是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也因「反二十三條立法活動」號召了50萬人上街,那時候香港才回歸了六年。
時至今日,隨著中國政府任命特首機制,香港當局早已變成中國政府的代理人之一。因此,香港政府亦因有北京政府支持而視民意為無物,並積極配合北京政府的意志。所謂的「一國兩制」,如今,只是一顆包著糖衣的毒藥,甚至今年習近平表明中國跟香港就只有一國,然而中國的「法治」一直是以扭曲的「中國模式」進行,完全不符合國際標準,也可以看得出習近平對於香港打算採取強硬的態度。
今日,香港警方以全副武裝攻擊示威者,以水砲車、胡椒噴霧、警棍、催淚彈,甚至是裝填布袋彈、橡皮彈的霰彈槍,對待手上只有雨傘的示威者,警方僅因部分示威者戴有頭盔、手套等護具而稱之為故意衝擊、暴動,可謂罔顧事實、顛倒是非。
我們在此,嚴重譴責香港警方,請恪守作為一位警察的職守,嚴格遵循包括《警察通例》在內的法律管理治安,而非無理攻擊手無寸鐵的市民,也請個別警察作為一個人,恪守身為人的道德底線。亂棍毆打沒有武裝的示威者及記者,香港警方今日的行為,就算在任何國家的道德觀也是無法被接受的。
作為一個已經批准《禁止酷刑公約》、已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納入《基本法》的地區,香港政府必須尊重人民的集會遊行權,禁止香港警察使用武力對付民眾。更具體的規範在聯合國1990年通過的《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基本原則》(Basic Principles on the Use of Force and Firearms by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中,也有「對非法集會執行公權力」章節第13條的明確規定:「在驅散非法而非暴力的集會時,執法人員應避免使用武力,或在實際無法避免時應將使用武力限制在必要的最低程度」,觀諸今日香港警方的作為,面對手無寸鐵的香港民眾,竟冷兵器種類盡出,甚至使用霰彈槍這種熱兵器射擊示威者頭部,完全違反這項原則明示的標準!
我們在此呼籲香港政府克制你們的行為,並再次要求政府立即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程序,及對示威者的暴力行為。聽取市民、聽取法律界、聽取世界各地的意見,以香港為優先作出任何行政措施。
👉 發起團體: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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