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伶提醒您:勞動部110學年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始申請,即日起至110年10月17日截止。
針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者,配合學校開學期間,每年2月及9月辦理就學補助,補助金額從每名4千元至2萬4千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者(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有需求者,請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
📌相關資料可至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服務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各辦事處、各就業服務中心(台)免費索取。
📌或至「#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申請及下載相關資料:https://uwes.mol.gov.tw/login。
🎯申請資格:
1.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0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2.或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110年10月14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3.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其及配偶須符合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申請人於110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
🎯補助金額:
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4,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另外,為減輕桃園市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 #私立大專校院者 之經濟負擔,提供「#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申請條件:設籍桃園市滿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並通過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領有2萬4,000元補助後,可向本府申請,最高再補助11,800元。
☎洽詢電話: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03-3322101轉分機6802、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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