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第五次定期會 #都市發展局
許多機車業者向家齊反映,桃園市的機車行設立標準過於嚴格,導致尋找店面不易,甚至有開業很久的業者,因為店面所在地的道路寬度不足,罰單繳不完,大馬路的店面又租不起,只好外移去新北市開業。
《#桃園市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4 條: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十)汽車或機車修理業者。
但從事汽車之清潔、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車輪定位、汽車電機業務或機車修理業其設置地點面臨十二公尺以上道路者,不在此限。
這個問題曾經也同樣發生在新北市,因為桃園跟新北的都市樣貌很相像,繁榮地區的巷道空間都很窄、居住人口密集、住商混合密不可分,加上都市計畫一直變更,已經開的店、蓋好的房子,追不上城市變動的速度。
新北市原本也是規定住宅區面臨12米以下道路不得從事機車修理事業,違者處以6至30萬元罰鍰,但因此扼殺了新北市7成的機車行業者生存機會,於是新北市在2019年鬆綁他們的都市計劃施行細則 ,允許「機車修理業可於住宅區面臨10米以上道路的地點設置,營業樓地板面積小於150平方公尺的小型機車行,則僅需面臨6米以上道路即可設置。」
考量桃園市交通系統的路幅條件,仍存在許多12米以下的道路,這些巷道的民眾缺乏汽車停車位,多以機車當作日常代步工具,機車壞了總是需要修,於是機車行應運而生,總不可能要民眾牽著摩托車走到大馬路上去找機車行。
我希望能創造住宅品質與生活便利,兩方雙贏的局面。所以本席建議都發局~
1、調查本市機車修理業開設在住宅區、且設置地點位於12米寬度以下的業者數量。
2、研議修法,比照新北市,修正《桃園市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4條,讓住宅區得以有條件設置「機車修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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