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不是少數人鬥爭的工具 在野黨不該成為幫凶】
在立法院眾多法案中,有兩項議題是我們這代政治人物不可迴避之重,一個是憲政改革,另一個就是司法改革,從1999年司法改革會議以來的20幾年,我都一直站在歷史的現場,立法院修正了法官法、大法庭制度、憲法訴訟法等等重要法案,當中的遺珠之憾就是人民參與刑事審判。
「為什麼民主進步黨在1986年11月10日第一次全代會時,把陪審制放入行動綱領呢?」
戒嚴時期,國民黨制定刑法一百條(內亂外患唯一死刑)、懲治叛亂條例(唯一死刑)以及檢肅匪諜條例(唯一死刑)作為整飭異己的工具,動輒以內亂外患罪判決政治犯死刑,高壓統治,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更以軍法法庭審判政治犯,包括黃信介、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呂秀蓮以及陳菊(花媽)等人,檢察官都以唯一死刑的叛亂罪起訴,後來是因為美國的壓力才改判有期徒刑,1986年民進黨成立時,為了避免國民黨持續利用內亂外患罪來壓迫人權,在行動綱領中,通過內亂外患罪案件的審理中,必須以政黨代表、國會代表以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陪審團進行公開審判,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後,黨禁與報禁也一併解除,民進黨成立正式合法化,1990年3月爆發野百合學運,主張廢除刑法一百條,更促成1991年5月1日終止動員戡亂時期、5月17日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同月21日廢除檢肅匪諜條例,刑法一百條也在1992年5月16日被廢止,臺灣民主化更邁進一步。
「轉型正義已法制化,時空背景早就不同」
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我也自隔年開始擔任立法委員,不斷推動促進轉型正義相關法規,終於在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會撤銷四波有罪判決,當中也包括美麗島事件受難者、監察院院長陳菊,從黨外一路走來,臺灣逐漸民主化,通過行動綱領的白色恐怖已然不再,內亂外患罪的陪審團制度也失所附麗,更遑論當時的陪審團亦非現在在野黨的陪審團,請國民黨、民眾黨跟時代力量認清事實,不要別人說什麼,你們就跟著說什麼,立法委員要做自己!
「司法院從來都沒有提出陪審制的相關法案」
司法院最早在1987年3月黃少谷院長任內,就在該院第二次首長會議決議「我國不宜採行陪審制,並建議派員考察參審制度」,後來在1988年,林洋港院長任內,認為臺灣可以參採歐陸的參審制,並開始研擬草案,終於在1994年3月完成「刑事參審試行條例」草案,但卻因為各界意見仍然相當分歧,因此未送交立法院審議。
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議決「專家參審制」,司法院根據此決議,在2000年翁岳生院長任內,頒布「專家諮詢試行要點」,在當事人同意下,參與審判諮詢的專家學者可以提出意見給法院參考,但不能進行事實認定跟法律判斷,但後來因使用率過低而在2008年中止,此外,司法院也在2006年提出「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送行政院會銜,但卻因為行政院不同意,最後也無法送交立法院審議,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可說是一波三折。
「國民黨徒具形式的觀審制草案」
馬英九總統上任後,因為發生許多爭議判決,社會各界嘲諷法官是「恐龍」或是「奶嘴」,為了解決此問題,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曾經在2012年提出「人民觀審試行條例」,但是這項制度讓人民進到法院後,「可觀不可判,可聽不可說」,僅是讓人民形式上參與審判,跟法院旁聽沒有兩樣,根本沒有實質的意義,人民參與審判可謂是漫漫長路,始終走不到終點。
「民進黨為何同時提出陪審制與參審制的草案?」
為了抵抗國民黨提出的觀審制,民進黨黨團當時由我領銜,代表司改會提出「陪審團制度」,也請當初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吳宜臻提出「參審制」,本黨團委員間也相互連署,藉此來阻擋國民黨的觀審制,最後三種制度的草案都未在立法院審議,第八屆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後,也未再提案,在野黨不認清歷史脈絡,反而人云亦云,成為特定人士的傳聲筒,甚至是鬥爭的工具,立法委員失去個人自主意識,照稿讀稿不知所云,悲哉!惜哉!痛哉!
「漫長的溝通與審議歷程」
2015年,總統與立委大選前,我與許多民進黨委員,在基於不讓國民黨繼續推觀審制,受司改會之邀,也簽屬願意支持陪審制的連署書,時至今日我也從未否認此事,但情勢已然變更,主客觀條件早就不同,持續用過去的事情來抨擊本黨並沒有意義。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司法院在呂太郎秘書長的努力下,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但在立法院審議時,就到底要採行參審制,由人民與法官合審合判,或是陪審制由人民決定有罪與否,法官來決定刑度,而爭論不休,即使呂秘書長多次與各方溝通,也未有成果,立法院在第九屆結束前,仍然無法三讀通過。
「橘逾淮而為枳,移植美國陪審制將是法治史上的大災難」
民進黨作為執政黨,在草擬法案時,必須衡酌國內的審判體系、司法教育系統以及人民觀感,若貿然採行陪審制,我國的審判體系跟美國完全不同,美國是英美法系,是採行以判例為主的審判制度,有嚴謹的「刑事證據制度」以及「量刑基準」,與臺灣的司法體系不同,如果直接施行美國的制度,很可能出現如同移植手術後的「排斥現象」,反倒使我國的司法體系受到嚴重的傷害,而陪審團制度中,沒有判決書只有評決書,檢察官也無法上訴,更嚴重的是,陪審制中必須要所有的陪審團一致決定有罪,只要有一個人認為無罪,就會出現僵局陪審團(Hung Jury),必須解散目前的陪審團,重新啟動選任陪審員的程序,再次進行審判程序,若是再出現僵局陪審團,就必須再行解散,這樣一來一往,曠日廢時不說,我國重罪嫌疑人的羈押上限為15個月,如果陪審團審議超過這個期限,重罪嫌疑人就必須釋放,試問,臺灣人民能夠接受殺人嫌疑犯因為僵局陪審團而被無條件釋放嗎?
「變形的參審陪審拼裝車,不負責任的在野黨」
第十屆立法院上任後,司法院再次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在委員會與朝野協商時,在野黨無法回應陪審制的缺陷,於是提出許多奇怪的變形制度,或是一意孤行強力支持陪審制。
「時代力量的錯誤之處」
時代力量提出純陪審制,在審查時長篇大論,但卻未回答如何解決僵局陪審團的問題,特別是提出世界獨創的條文,只要最低本刑三年以上,就必須使用陪審制,時代力量號稱最在乎環保團體,最在乎臺灣的生態保護,空污法第5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5條以及水污法第37條,致死或致重傷都是三年以上的重罪,也就是時代力量認為必須適用陪審制的案件,請問這些破壞環境的嫌疑犯,如果遇到僵局陪審團,是不是就要無罪釋放?請問時代力量如何向最支持你們的環保團體交代?另外,時代力量也引入訴因制度,讓法官不能夠變更起訴法條,如果檢察官以傷害罪起訴,但最後法院發現犯人有殺人故意,在訴因制度的規範下,法院必須判這個人無罪,試問,公平正義何在?
「民眾黨的荒謬之處」
民眾黨代表司改會提出參審與陪審的兩制併行,最低本刑七年以上或是致死的案件是用參審,但是在第五條之一卻規定許多重大政治性的案件,例如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貪污、選罷法、內亂外患、反滲透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集會遊行法等敏感政治案件,都要適用陪審,這些案件在臺灣藍綠對立的社會氛圍下,非常容易出現僵局陪審團,所有的嫌疑人都可能因此被釋放,民眾黨也沒有告訴我們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台灣社會能夠接受嗎?
「國民黨的離譜之處」
國民黨在這個議案上的行為,更是荒謬中的荒謬,離譜中的離譜,起初提出跟司法院版非常類似的參審制,後來為了杯葛民進黨,又支持參審陪審兩制並行,表決時,突然提出第五條之一的修正動議,國民黨的版本比民眾黨的更加荒謬,在陪審的適用案件中,除了民眾黨版本有的敏感性政治案件外,還增加了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政黨法、促轉條例等,此外,也新增跟環境有關的案件,例如空污法,以及行政訴訟類的所得稅法等案件,都必須優先適用陪審,這些案件都會出現僵局陪審團的情形,而國民黨也只在該條文聲稱兩制並行,後續條文卻完全沒有陪審制的施行條文,顯然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製造出一台根本跑不動的拼裝車。
身為立法委員,必須擔負起責任,不能民間團體說什麼或是司改國是會議的投票結果是什麼,不加思索就照單全收,「司改會找義和團來當自己的御林軍,在野黨就成了被利用的工具跟打手。」
「兩制併行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如果採行兩制併行,除了陪審團制度可能的問題以外,還有司法教育上的疑慮,大學教授不可能同時熟悉兩套制度,並且把相關知識傳遞給學生,如果連大學老師都無法熟悉兩套制度,那未來將成為法官、檢察官跟律師的法律系學生們,如何使用這兩種不同的制度進行訴訟,又如何追求真相、如何保障被害人與被告的權益?我們不可能眼看著臺灣的司法體系,因兩案並行而陷入重大的危機,這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黨能夠做的事情。
「司改會、陪審團跟在野黨無所不用其極抹黑污名化司法體系是極大不道德」
司改會與在野黨,刻意透過所謂的權威效應來污名化法官,懷疑臺灣的法官不值得信任、都會貪贓枉法或是操守有問題,我必須說,司法體系確實有需要檢討的地方,但不是利用這種無限上綱的攻擊方式來進行,中間討論本來就是為了讓職業法官能夠在國民法官有疑問時,由職業法官回答國民法官,但在野黨卻不斷抹黑,民進黨的版本中,直接明定職業法官的釋疑只能在國民法官提出時才可以進行,民間原有的疑慮早該消除,而在野黨跟有心人士的扭曲抹黑,也該適可而止!
「實踐承諾的民進黨,進步的國民法官法」
蔡英文 Tsai Ing-wen總統在就職演說時,提到要進行司法改革,獲得臺灣人民最大的掌聲,身為執政黨黨團,我們也非常負責地提出「國民法官法」的修正版本,在這個版本中,實踐了許多進步的司法改革理念,包括人民參與審判、起訴狀一本以及全面證據開示等等,民進黨黨團始終站在改革的第一線,從不退縮,也從不盲從,今日三讀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更是民進黨推動司法改革的重大里程碑,期盼司法制度在人民參與審判後,能夠注入活水,讓人民願意信任司法制度,使臺灣的訴訟體系能夠更公平,更符合人民期盼!
謝謝所有黨團同仁以及助理們的努力,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國民法官法 #民進黨 #蔡英文 #鄭運鵬 #鍾佳濱 #周春米 #郭國文 #何志偉 #劉世芳 #吳玉琴 #司法院 #法務部
橘逾淮為枳行政學 在 君子馬蘭頭 - Ivan Li 李聲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崇優,就梗係唔再去海洋公園]一切由2004年嘅愚人節開始講起,放心,你唔會記得係乜。但嗰年發生咗件改變香港近代史嘅事
1. 之前好似在經濟角度寫過下海洋公園。今次用文化角度。唏,冇話你知,本人根本冇讀過Econ?本人係文青嚟的。金融呢啲,用嚟搵食,滿足我做文青但又唔使拎文化綜援嘅物慾。
2. TL;DR —服侍香港人又好張家港人都好,海洋公園都應該執。根本唔需要政府錢搞個主題公園。至於執咗佢起樓呀,大家分咗五十億呀,定係做隔離中心搬晒啲友去呀,後話。集體回憶?大劉先係集體回憶!
3. 古語有云,房間入面隻大笨象,冇人開口講,就我講。咁當然,話國王冇著衫個細佬千古傳頌,因為佢只係得罪國王啫。如果佢係指出所有人都冇著衫嘅,畀人亂棍打死啦(例如哥白尼)。
4. 尼采話齋,佢就係個著夜行衣嘅人,光天化日在市廣場(屯門嗰個?),畀人當傻仔。佢就只係話:我來得太早了。亦係尼采話嘅,白晝嘅光,如何理解黑暗嘅深度?
5. 先知就係早你少少知,但先知就係寂寞嘛。不過至少而家唔會畀人燒死,已經好文明。
6. 講完一大輪咩尼采,咁話你知,我半年前就知道海洋公園必死(當然嗰時唔知肺炎啦,知就發咗達)(https://bit.ly/3fCihPY),亦一早話執咗佢(https://bit.ly/2xRzVhw)。有舊文為證。唔係今日先拾人陳慧出嚟講。我亦唔介意好多其實平時同我完全唔同立場嘅人都咁講—大佬,人地食飯你走去食屎咩。Contrarian唔係咁做嘅,唔係人支持你就反對。
7. 但我由始至終,支持海洋公園執笠個理由,同好多人唔同。我個理據係基於右翼liberal思想,即係「市場撚」(*)「獅子山學會撚」(本人正係付費會員),嗰啲。根本就唔需要用公帑去run主題樂園。乜年代呀大佬?無論個海洋公園係for 香港人定for 大陸人定係for 馬達加斯加人,都係應該收檔。
8. 所以我並不同意嗰個「海洋公園背棄咗香港人」論調(好有「要不是乜乜乜」既大爺感恩feel)。首先,你啲稅收,大家心知肚明,嚟自邊啦。大企業,高人工人士,樓市股市印花稅。基本上都好大程度係「大陸有關嘅錢」。咁大陸錢救大陸公園,又好似冇問題喎?再唔係ring fence 佢,好似隔開啲企鵝波波咁,分開舊錢咯,咁滿意未?
9. 我唔滿意噃。就算係for 香港人,一樣應該執笠。而我好懷疑上帝可唔可以在香港做一個for 香港人嘅主題公園。因為呢樣東西同上帝舉唔起嘅石頭一樣咁上下。成班離地友仲在獻計人地應該點樣做生意,十分有趣。
10. 劉公子話海洋公園係香港人嘅集體回憶,本人不同意。我三十年冇去過。貼錢我都唔去(咁當然你貼幾千我就去嘅)。咁但,當然啦,唔好咁獨裁,你唔去大把人去。唔好自己唔鍾意就覺得唔應該存在,自己鍾意就應該周圍起。呢個係好多人嘅盲點,我地年代叫做A-Club思維(**)
11. 事實因為我唔係小朋友,我又冇小朋友啫。但我問返,其實身邊啲朋友係有人有同仔女去嘅。
12. 不過啦喎,我就問一個問題:你計下你過去十年去咗幾多次海洋公園,洗咗幾錢。然後又計下你過去十年去咗幾多次日本,用咗幾錢?
13. 咁你咪明點解海洋公園會執笠,亦都係必然要執笠咯!重視本地人my ass。冇大陸客死得仲快添
14. 一個字,就係而家啲小朋友好鍾意講嘅,崇優嘛。
15. 我有得去仙台餵企鵝,做乜要去海洋公園對住啲西口西面嘅員工呢?我就冇見日本動物園啲員工西口西面啦。就算有,人地都係講日文!話你知,香港呢,連啲企鵝都西口西面過人的。橘逾淮而為枳,住多幾十年啲企鵝都變晒燒鵝(或者獅頭鵝)。
16. OK,你係員工,你唔西口西面,但你老細西口西面嘛。況且成個配套都唔同啦。我去完海洋公園上Marriot爆房?
17. 事實呢,同香港眾多流行文化嘅消亡一樣,就係因為你「崇優」
18. 你得廿歲嘅唔怪你,但有三四十歲嘅,唏,你應該記得,有一段好長嘅時間(2000-2010?),香港人係以睇港產片為恥,聽廣東歌為恥嘅!而家忽然本土就自有其原因,但歷史不容抹殺嘛。你見嗰時上咩巨聲定乜嗰啲,十個有十一個都係英文歌,國語歌,日文韓文歌。嗰時你約女(OK,係我約女)睇戲,問佢睇乜,人地講明「冇所謂,不過唔睇港產片」。
19. See?呢啲就係高級女文青嘅崇優。
20. 冇錯喎。有人話,「唔通垃圾都睇咩」。正是。咁,唔通海洋公園唔垃圾咩。
21. 咩話?海洋公園好好?咁請你睇多第12段一次。
22. 有啲離題,但當年嘅咩香港流行文化,我敢話,好多都係過譽嘅。你嗰時冇比較之嘛。嗰時一樣有好多五音不全呃飯食得個樣嘅歌星(唔好開名),Beyond都要唱《醒你》,「那萬人迷 走音走爆咪 包裝多過一切」。呢啲咪係當時嘅樂壇面目咯。
23. 抄歌,抄造型,抄舞,抄MV,成套嘢抄晒。只係當時你冇得上youtube冇得睇原唱啫。到你有網上,你就發現你同人地原唱比,爭咗十幾班。
24. 無意討伐樂壇,但就係舉個例。以前好多嘢,你心目中嘅美好。一來因為你美化舊屎,二來係你目光未夠(正常,人會進步),三來你冇得比較。等於我細個都覺得椰林閣好好食,覺得百人一朱好high。
25. 但,打從2004年愚人節,潘朵拉個盒都打開埋,又好似《幽遊白書》個結界入口咁,群魔亂舞呀,一切都返唔到轉頭。
26. 2003年愚人節張國榮死咗,2020年係匯控忽然彈弓手唔派息。知唔知2004年愚人節發生咩事呀小朋友?呢件事改變香港近代史呀(***)
27. 就係,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可以免簽證到日本旅遊!(https://bit.ly/2WMA5PL)
28. 我話你知,呢件事真係改變香港近代史,直接間接影響幾多行業,搞到幾多人結婚離婚發達破產。我好奇怪呢件事並未獲得應有嘅重視。
29. 再加埋廉航當道,你除咗去日本仲可以去韓國去泰國去台灣。你有咁多比較,有競爭之下,大家咪崇優,唔掂嘅,咪被淘汰。即係你去過日本食人地啲象人精神日本餐,就唔撚會再食香港啲MK仔 奧馬卡些咁。同一道理。明冇?
30. 當然啦,如果用本土情壞,就可以蓋過好多嘢嘅。在華北(睇***)就叫做小粉紅民族主義,在華南咪叫本土情壞。即係明撚明間茶餐廳難撚死到仆街啲伙記又油頭粉面間嘢又有老鼠,但你一樣可以支持小店食得好開心。品味嘅嘢可以好主觀,特別係食嘢。
31. 但,你會唔會咁支持海洋公園?請睇多次第12段。同埋睇多次,2004年愚人節發生乜事
32. 其實亦唔只香港係咁,公平講句,你見優秀嘅日本人都係咁。N咁多主題樂園(唔好淨係去環球影城同迪士尼啦,雖然我兩個都冇去過)一樣冇人去養草。
33. 我記得我去阿蘇個動物園,真係熊啤啤多過人!我有數住!幾十隻熊!但遊客得十幾個!計埋職員都唔夠熊多!都未計啲企鵝刺猬之類。呢啲一樣係大白象,泡沫經濟年代下嘅產物,以為側邊起溫泉酒店就帶到遊客。結果溫泉酒店而家就啲小朋友去一泊二日美少女完全予約制爆房(香港貴嘛)。動物園啦喎,點吸當地人?你唔係靠啲大陸同香港遊客,點掂?固然其實有埋遊戲,養住咁多熊同人,都係用公帑。當然因為種種原因(主要因為投票),都係唔肯執。
34. BTW,一定要講。蒙朋友扯線,我在不同場合見過劉公子,聽過佢叫做私下講嘢。對佢印象其實幾好,我絶對唔會好似其他人咁批評佢之類。不過呢,都係要講,講「集體回憶」,劉公子老豆先係我地「集體回憶」!帶畀我地幾多歡樂呀!免費添呀!係咪抵過海洋公園好多先。我真心認為香港應該有更多大劉!
35. 係呀,大劉生性風流,買名牌,玩女人,食福臨門(而家冇食了)。但又如何?佢係咪用你啲錢?唔係嘛。咁關你春事?佢免費娛樂你,應該你多謝佢先係。所以,see the difference?
36. 實情,你估劉公子唔知咩。我好難得同意毛姨姨講嘅嘢:今次50億,但下年又點?大家都係人在江湖,柏木由紀啫(呢個gag永遠都credit返賴叔,係呀,嗰個賴叔)
37. 呢篇三千字嘅文,亦都係半個鐘左右。
(*)其實呢啲都好含糊。話自己右翼可能畀人當係新納粹,話liberal又會畀人當係LGBT美國民主黨大愛左膠(雖然我都算係,但唔係呢個context下),所以都係「市場撚」比較清楚
(**)A-Club,執咗幾十年嘅動漫雜誌。啲小朋友就日日寫信去,最撚好個個電視台廿四小時都播動畫,十分中二病。
(***)本人出咗世咪近代,正如深圳河以北(一說係界限街以北)就係華北。而西班牙就係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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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務:收費專欄已推出,支持埃汾高質文章。幾舊水睇三個月,一星期三篇
請去呢度訂:bit.ly/2wVXndj
課程編號填: CC01
科咗水後後有Login及Password畀你
逢一三五入去 homebloggerhk.com (見到就睇到《事先張揚》),亦睇得返以前嘅文。一般我都係會黃昏出文嘅。
橘逾淮為枳行政學 在 賴祥蔚 言論自由捍衛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NCC可以廢了。廢除之後,另有兩策:一策是因應數位匯流趨勢,改變現在部會太多、事權分散、政委有權無責、部長越做越小的弊端,從輔導傳播等產業發展的角度出發,整併相關部會,成立一個全新的部會,日本總務省之例可供參考。另一策更簡單務實,直接成立通訊傳播部,取代NCC,再收回一部分流落在文化部等部會的媒體職權。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0828004964-262104
橘逾淮為枳行政學 在 陳真老師行政學教室- 公共治理的核心課題:創新與分配的調和 的推薦與評價
另請教,是否亦可用“橘逾淮為枳”的說法來看待: 以日本來說,免治馬桶或許是不錯的方案,因為日本本身對於環境的整潔都很要求(無論街道、公共場所等),相信去過日本的 ... ... <看更多>
橘逾淮為枳行政學 在 [課業] 106地特行政學大意疑問- 看板Examin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五等一般行政行政學大意第3題
題目如下:強調因國情不同而進行的行政研究,在方法學上係屬何種取向的研究?
考選部答案為生態的研究,但國情不同的行政研究不是也稱作「比較行政」嗎?
「比較的研究」為什麼不行呢?想問問版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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