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是一個早上6:30高鐵的日子…
而且提早半小時就到法院,結果拖庭…🥲
不過因為後續要送鑑定單位做鑑定,下次開庭時間未定,短時間應該不用再搭6:30高鐵到橋頭地院了吧(?
題外話~再跟大家簡單複習曾經談過的車禍事故損害賠償🚨
1.提出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得一併請求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刑事告訴時效為6個月、民事賠償為2年,時效的問題也很重要啊‼️
2.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須先繳納裁判費用,約為請求數額1%)
3.賠償內容包含:醫療費用、就醫及後續復健交通往來費用、看護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精神損害賠償(有任何就診單據及乘車證明皆需妥善留存,否則恐無法獲賠💸💸💸
#高雄一日快閃👣
#法官喜歡開早會
#橋頭地方法院
#坐早班高鐵開庭的日常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12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Y9vqxKK2rxs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民事開庭時間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齋主之前寫文章被告的案件,近期二審宣判,有幸能維持一審判決的幸運勝訴。自去年中被告以來,基於尊重司法程序,我從未想過要公開討論案情。如今想來,雖不知是否會有三審,但這次的法庭經驗和為開庭而作的準備,著實有不少值得分享之處。在分享開始之前,我得謝謝這一年多以來,所有曾為我提供諮詢和鼓勵的朋友,同時要特別謝謝我的律師 Jin-Yo Lin,林晉佑律師。
我有幸因過去所撰寫的文章而認識林晉佑,我特別感謝他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不厭其煩的回答我一個又一個法學問題,主導及撰寫答辯狀之策略方向,並非常感激他透過解釋案件的過程中,讓我的法學常識有所增加。我很推薦律師 Jin-Yo Lin,他是位稱職的律師,更是個善解人意的好友。
故事要從2020年5月27日開始說起。那是個接近午餐的週間上午,一通來自台北地檢署的電話打進我的手機,書記官詢問我為什麼昨天下午沒來刑事偵查庭。我當下不明所以,畢竟全然沒有需要前往開庭的資訊。礙於在電話中不能透露更多資訊,書記官只告訴我下次開庭的時間地點,並表達傳票會再行寄給我,便掛斷了電話。掛斷電話以後,隨即問了問幾個法律朋友,他們表達這肯定是地檢署經費不足,導致此些芝麻案件的經費短缺,乾脆就連掛號信的經費都省了。
那時慌亂非常,因為離刑事偵查庭的日期尚久,但我卻連案件是甚麼都不知道。好在幾天後,來了民事庭的傳票,我才知道到底是因何緣由捲入此次訴訟。
事件背景是這樣。2019年10月,有位台灣女性於菲律賓長灘島觀光遊玩,因為下身穿著了只有一條線的泳褲,遭到當地警方開罰,也有當地遊客拍下該名台灣女性的照片,上傳至社群媒體上。後來菲律賓媒體也報導此新聞,甚至在警局內拍攝該名女性與其男性友人,並不知怎麼地拍攝了該名女子的台灣護照資料,以無遮掩的方式,呈現了護照內頁。頓時整個台灣社群網路,都從該報導中得知了該名女性的本名,網友瘋狂轉載。
此次被上訴人有三,分別是某知名媒體、子迂的蠹酸齋以及某知名婦產科醫師,除知名媒體被求償120萬,知名醫師和我皆被求償60萬元。齋主我就只針對自身情況作說明,媒體和醫師的部分,若有機緣再找機會向齋友們說故事。
子迂的蠹酸齋。我因為轉載了該菲律賓媒體的影片,並於貼文中寫出當時早已傳遍網路的女子本名,貼文內容並非詆毀,而是全以稱讚該名女子勇於衝擊社會傳統價值觀為主軸。而後另一媒體轉載了該篇提及姓名的文章,之後又出現網友將該篇新聞轉載至PTT,底下網友一片針對該名女性的辱罵。我被告侵犯個資。同時對方以我詆毀女性、鼓譟民眾對女性進行汙辱等理由相當不滿。
該貼文的內容如下
「…原來台灣女孩『甲○○』,是個勇於追求人類天然本心的前衛主義者。透過單線型兩件式比基尼,讓全世界的男男女女體會到,『甲○○』所表達的訴求,是尚不被社會所允許的…甲○○,你是齋主我的英雄!」
刑事部分,自然是以不起訴處分。
重點在民事上,我也很幸運的連續兩個審級都勝訴。
說起來,我雖引用該媒體,但並未作任何加油添醋或顛倒是非,而只作些個人的意見陳述和表達,應該仍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範疇內。
當中訴訟的過程,也發生過不少細節,礙於篇幅就不多提了。我至今印象都還很深刻,於2020年六月初次刑事偵查庭時,我見到了該名女性。庭後我沒有遲疑,隨即上前攀談,並指出如果該篇貼文造成了她生活上的困擾,我感到遺憾和懊悔,並隨即彼此留下了聯絡方式。我追求的還是彼此和氣,若能少一事則少一事,但很遺憾的是善意多半石沉大海,就這樣到了二審宣判。說起來心中確實有些遺憾,未能將此事更圓滿的善了。
此次法院經驗,確實使我有不少經驗。首先自然是往後用字遣詞得更多費心。法院經驗真正告訴我的,是法律攻防雖然重要且必須,但相較之下真正折磨人的反倒是沒消沒息的等待。這一年來因為疫情之故,地檢署和法院的效率都因此降低許多,一審時因為疫情狀況不嚴重,所有訊息溝通和交流還算順暢。待至二審期間,因適逢三級警戒,室內人數有所限制,因此言詞辯論程序只能沒消沒息的等待。收傳票的感覺不怎麼,但是等待傳票的感受卻是相當煎熬。經此一遭,也理解當年各大名人都害怕被李敖告的原因了,跑法院麻煩又沒意義,若不是得請律師代行,就是得親身去說明情況。雖說此次訴訟的經驗,讓我對法律的認識加深,也更能拿捏言論自由模糊尺度,還跑了遭高等法院。至少還能出門自嘲,說因為寫文章被告過。
不管如何,終究是個經驗。
有經驗是好,但跑法院是真折磨。
希望眾位齋友此生都能遠離法院。
最後,深深感謝司法對言論自由之維護。
民事開庭時間 在 艾瑪好辣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很乖乖聽話,但我錯了
第一次上法庭我乖乖聽律師的話
提告所有說謊侮辱的所有事情(告了很多項)
但上法院後檢察官罵我的律師很不專業
說我告的其中一項"髒話"很難告成
於是我乖乖聽檢察官的話
跟律師說照檢察官的說的撤回
提告他亂講我因性騷擾男生被告導致被建工開除
還有亂講我跟男學員互拍屁股的毀謗罪
但我花錢請的這個律師光是證據給檢察官都可以寫錯位置
甚至檢察官再度說這個律師很不專業,要我換律師
經過幾番波折,我發現律師連我去警局提告的兩個事件都未曾記住
我律師也坦承從未觀看我提告的影片證據
於是我找了第二個律師(是的,我請兩個律師)
新律師告訴我,館長說的髒話都可以造成公然侮辱
問我知不知道撤告之後就無法再提告?
我表示舊律師沒有告訴我
於是我把公然侮辱(破麻,臭雞掰 摸男生懶覺…等)重新寫在訴狀上
檢察官起訴了
但第一次開庭,我以為法院更注重證據
沒想到法官跟檢察官反而花了更更更多!!非常非常非常多的時間要我和解,連金剛經都唸出來了,要我退一步海闊天空…等等
新律師也叫我和解看看
於是我乖乖聽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話
我願意和解,只要館長道歉說我沒有性騷擾男教練被告而被解僱,也有沒有跟學生互拍屁股
因為我乖乖地相信館長說他說錯話就會願意道歉
我只希望還我一個清白!
調解當天
館長沒來,他律師說要館長道歉不可能!給妳五萬取消民事刑事告訴!
館長信誓旦旦說我性騷擾男教練是我在健工的同事跟他說的
而且這個人跟我在成吉也是同事
於是李小姐出現了
她在法庭說了一堆謊言,
謊言之一是我跟他在成吉是同事
(我進去健工之前她很早就離職了,有人會不知道自己同事是誰?)
謊言之二
編造了一個健工男教練說我性騷擾他,但我卻跟公司投訴他性騷擾我
(滿頭問號,完全是普通同事,這位男教練從未騷擾我,我也不可能能性騷擾他)
下一篇再詳細說明這滿嘴謊言的女人
勞工局公文可以證明我的離職原因
還有江大胖都說從監視器看到是正常的教學行為
江大胖表示對於館長說從監視錄影看到互拍屁股的事情不清楚(但館長說他的員工都可以證實我跟學員會互拍屁股,結果館長的沒一個員工證明)
館長另一個員工證人還直接推翻館長說詞,說是一開始是會員投訴我講"被會員性騷擾"(館長說詞:我跟會員互拍屁股後,到櫃台投訴被性騷擾,主管說要報警,結果看監視器是互拍屁股)
後來傳喚了舊律師詢問我是否撤回告訴
舊律師表示她沒有告知我"撤回,就不能再上訴的法律責任"
法官詢問我確定是否提告這些
我說確定提告!因為館長不願意道歉還我清白
沒想到解封後的這週三開庭
法官拿出我之前我乖乖聽檢察官要求我叫舊律師撤告的簡訊
一個一個問是不是我寫的
法官說你現在"不能說"其他的,只能回答"是或不是"
簡訊上寫著我一開始乖乖聽檢察官要撤告髒話的內容
法官問:這是我寫的嗎
我乖乖聽法官的話,說是
法官繼續追問我一開始乖乖聽檢察官要撤告髒話的內容
於是我說了簡訊的內容:髒話
我乖乖聽律師、檢察官、法官的話得到的甚麼呢?
檢察官說是我親自說要撤告
所以等於全部撤告
而且法官就是要我在記者前講撤告
所以他就能理所當然的判因為我提撤告
所以等於全部都不告了~~~~~
法官週三還把記者都趕走留下我跟對方律師要求我們談和解,繼續講他能懂我的心情自己也被罵過,繼續再提起第一次法庭的金剛經..
說館長不用正式道歉,稍微說個什麼代表一下,因為他是名人傷害很大
反正事情都過那麼久,再提起也是雙方的傷害
是,我是小蝦米
法官要我看著自己的簡訊不斷回答是妳說的嗎?
這個日期正確嗎?這
是律師寫的嗎?
撤告是你寫的嗎?
律師第應你撤告正確嗎?
8/17日期對嗎
8/11日期對嗎
髒活撤告這句是你本人寫的嗎?
最後一句
你要撤告什麼?
是我乖乖聽法官的話
中了他的圈套,講了我之前乖乖聽檢察官話而傳的簡訊
就是因為我乖乖聽了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話
進而讓法官曲解我
扭曲我的意思是要撤告
所以館長犯罪證據充足的案件就這樣沒了
這是法院故事之一
之後讓我慢慢道來法院的故事
可能有人看不懂我是進了甚麼圈套
做個比喻
老師跟大雄說:你得說「干!」,才不會被揍
大雄乖乖聽老師的話說「干!」,依然被揍了
還好校長來了
校長跟大雄講說:你知道說「干!」,就會被揍嗎?
大雄回答不知道後,乖乖聽校長的話不再講了
幾天後,校長突然問大雄:你有沒有"說過"「干!」?你只能回答有跟沒有!其它廢話不要講!
大雄乖乖回校長:有
校長接著問:那之前你說的那句是?
大雄:「干!」
聽完答案的校長對全校宣布:大家都聽到他說「干!」了
於是大雄被揍死了
民事開庭時間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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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15歲少女陳彥霖死因研訊,陪審團在排除「非法被殺」及「自殺」這兩個選項下,一致裁定死因「存疑」。去年9月陳彥霖浮屍海面,正值反修例風暴,八三一太子站「打死人」等流言傳個不停,陳彥霖之死惹來很多猜測。由於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足以確定死因,陪審團只能得出存疑裁決,不過研訊過程還原的一些事實,還是有助澄清部分荒謬謠言,諸如有人假冒陳彥霖母親等。死因研訊顯示,陳彥霖自殺或溺斃存在疑點,然而這不等於相關疑點可以作為他殺的證據,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陳彥霖去年9月19日失蹤,3天後有人在海面發現其浮屍。當時不少人仍在談論八三一太子站「打死人」的流言,又有人聲稱新屋嶺拘留所發生「輪姦案」,海上出現裸屍,即時惹來一些人的想像,有網民言之鑿鑿,懷疑是「先姦後殺」,甚至將矛頭指向警方。
蘋果頭條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明,美國已撤銷逾千名中國留學生和研究人員的簽證,原因是相信他們與解放軍有聯繫。四川成都一名95後、已獲美國大學取錄修讀計算機科學(Computer Sciences)碩士課程的Winnie(化名),準備今年負笈海外留學,但碰到武漢肺炎疫情、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關閉,以至美國收緊F1學生簽證。困難重重下,她向《蘋果》慨嘆自己成為中美外交風波的犧牲品:「尤其是作為2020年第一批不能拿到Visa(簽證)的想到美國留學的學生。聯想一下民主黨黨政甚至中美蜜月期的中國人,出國留學、綠卡排期、留在國外的過程都比今天順利。給我一種『晚生三五年,人生大不同』的感覺。不過,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只能另尋人生方向。」
東方正論
保就業計劃成為大小企業予取予求的提款機,第二期申請即將截止,絕大部分在第一期獲批補貼的企業都繼續申請,唯獨獲批補貼金額全港最多的國泰航空,居然率先跳出來表明不會申請第二期補貼。原因當然不是嫌錢腥,更不是良心發現,而是急欲擺脫保就業計劃不能裁員的緊箍咒,密謀大規模裁員。意味既獲港府補貼又獲港府注資的國泰,兩邊通吃後拒絕履行社會責任,打完齋不要員工,毫無道義可言。眾所周知,國泰因為管理不善而令國際排名拾級而下,乘客投訴不絕如縷,高層數年前炒燶期油,更令國泰出現嚴重虧損;去年又因為反修例黑暴縱容員工反中亂港,旗下機師及空服員紛紛淪為暴徒,遭國家民航局發出重大航空安全警示;今年則因為新冠肺炎疫情來襲,徹底打殘航空業,國泰載客量暴跌九成九,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星島社論
十五歲少女陳彥霖死因研訊昨落幕,裁判官高偉雄排除自殺及非法被殺的可能性後,要求陪審團只能選擇彥霖「因意外致死」,抑或是「死因存疑」的裁決。陪審團退庭商議約四小時後,裁定彥霖於去年九月十九日至二十日期間受傷並死亡,惟死前情況、地點及時間不詳,更因屍體腐化而不能確定其死因,終一致裁定彥霖死因存疑,分別建議醫管局及衛生署法醫科檢討現行機制,以免重蹈覆轍。高官作結時慨歎,希望裁決「至少還你(陳母)少少公道」,讓公眾知悉真相解除疑慮,陳母聞言後數度拭淚。高官甫開庭即感歎,彥霖死亡時年僅十五歲,加上被發現時全身赤裸,令人相當難過。高官重申,死因庭只負責找出死亡原因、事實真相,繼而作出結論,惟無權過問民事或刑事過失,相關責任只能交由其他法庭處理。
經濟社評
國泰航空 (00293) 公布不會申請第二輪保就業計劃,變相預告裁員。疫情重創航空業,情況比能想像的更差,國泰節流固然是商業考慮,但在年中獲政府大幅注資後現在卻考慮裁員,就要面對未履行社會責任的質疑了。疫下航空業復甦路漫長,尤其歐美持續爆疫,港府更應盡快控制疫情,加快與周邊地區恢復通關旅遊,既助航空業度寒冬,亦助經濟復甦。國泰昨證實與港龍航空不申請第二輪保就業計劃,但附屬公司香港快運、香港地勤服務及國泰航空飲食服務等則會繼續申請,並強調這是為第四季向董事局提交營運規模建議時保持靈活性。由於保就業計劃涉及不裁員協定,國泰這項決定意味最快下月啟動裁員行動。
民事開庭時間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65 #反詐騙
遇到詐騙,請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 發現有異狀,不要遲疑,「立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 越快報案,取回款項機率越高
2⃣️ 告知165「匯款時間」「匯款金額」,以及「對方帳號」
⚠️ 資訊越完整,就越快凍結對方帳戶
3⃣️ 前往165專線指定的分局或派出所做筆錄
⚠️ 記得留下正確的聯絡方式,才能收到退款通知
4⃣️ 等待檢警辦案
5⃣️ 收到通知後,親自前往銀行辦理退款
⚠️ 一定要臨櫃辦理,不要再被騙了
6⃣️ 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出庭
⚠️ 不想出庭也可以,不影響退款
也許有人看到新聞了,對,我是詐騙案件被害人。
而且我的被害資訊還被強迫曝光登上新聞,成為整件事情唯一被處罰到的人。
信任政府,循司法途徑處理,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想想還滿黑色幽默的呢。
新聞的報導跟事實有些出入,有些甚至亂下標。還是我自己講比較清楚,大家也不用去看那些不精確的報導囉。
其實這件事說起來也是沒什麼好說的啦。
我匯款後不到5分鐘察覺有異就打165報案了,款項已經全部取回了,案件已經基本上結束了。
我了解媒體總是需要一些八卦或獵奇的題材來衝流量。不過,平常認真問政都沒什麼人要理,倒是這種跟公益無關的事就有新聞。
是不是我的努力方向錯了呢?有點傷心呢😂
我問記者,這種事到底有什麼新聞價值?
記者竟然回我「你看起來很聰明,沒想到會被詐騙」
原來我就是詐騙案件的非典型受害者嗎?原來社會大眾認為只有某些人會被詐騙嗎?
其實這是很大的迷思喔。
現在詐騙這麼氾濫,遇到詐騙簡直和遇到交通事故一樣常見。一般人,任何人,只要一時不察思慮欠周,也都有受害機會。
像我的案子是這樣:
去年七月底,我的手機摔壞了,想找一支備用機。剛好在臉書上看到臉友貼文出售,便用訊息聯絡確認。這是一件小事,當下我有別的事情在忙,因此我很快做了決定並且匯款。
但在匯款後,我立刻察覺對方回訊的語氣有異,因此在5分鐘內就打165專線報案。而事後也證明臉書好友的帳號,確實遭盜用。
即使都拒絕跟不認識的人接觸,還是會栽在朋友帳號被盜的情境。
認為只有特定類型的人會被詐騙,只會讓人遇到詐騙不敢聲張、不敢報案,或是覺得自己這麼聰明怎麼可能會被騙,因此不願意報案。
被詐騙並不可恥,就像遇到交通事故一樣,遇到了就立刻報警,不要遲疑,165專線都可以幫你解決問題。
我就是因為在幾分鐘之內就打165報案,凍結對方帳戶,就順利取回全部款項了。
只要明快報案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沒必要搞得像獵奇八卦一樣。
這個案子只查到人頭帳戶,沒有查到上游詐騙集團。對方是有兩個未成年孩子的單親媽媽,沒有任何前科,只是因為需要用錢,一時不察,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
我和另一位被害人都向法官表示,願意給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請法官給予被告緩刑。
我在庭後和對方說,希望他好好扶養兩個孩子成人,做孩子的好榜樣。就回議會處理工作了。
對我而言,這件案子本來在開完庭後就告一段落。但被強迫曝光,又帶來新的困擾。
其實我在報案當時就已經想過:以我的公眾人物身分,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放消息,帶來更多困擾,甚至造成我名譽的損失。我花時間處理這些事的成本,都可能超過我取回的金額。
但如果我不報案,就會有下一個人繼續被騙。我報案,雖然會為自己帶來麻煩,但至少可以趕快凍結帳戶,讓其他被害人把錢拿回來。因此我還是選擇走司法途徑解決。
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律人,我願意用最大的善意和耐心去同理司法系統裡面的我的同儕。而且我願意用正向思考來解決這件事情。
但我還是要呼籲司法機關,保障告訴人(被害人)的隱私,還需要再加油!
這件案子還沒宣判,其他記者都查不到相關資訊。最初那篇獨家的報導,有幾個細節是起訴書沒寫,開庭也沒有提到的,記者寫了,顯然是有接觸到卷證(而且還寫錯!)
講更白一點,如果是別人遇到像我這樣的狀況,詐騙集團首腦都還沒查到,媒體就找上門,問你受害的感想,寫成新聞讓你被所有人品頭論足一番,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消遣。
你從頭到尾配合司法程序,換來的是這種第二度受害的結果,你會信賴政府嗎?你以後遇到被害案件,還敢報案走司法程序嗎?
我們的司法相較於過往,已經有很多進步。
我曾經當過民事案件被告,也當過刑案被告、刑案告訴人。檢察官、法官的辦案品質很好,態度也很好。
但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檢察官、法官的努力,最後因為一個莫名其妙的媒體曝光被害資訊,整個都走味了。
我是法律人,都有點「早知當初認賠,免得今日麻煩」的感受。更不用說其他人若有類似遭遇,會怎麼想。
總之,還是要非常感謝檢警和法官辦案的認真。此事已經告一段落,也請大家給予人頭帳戶媽媽一個自新的機會。
也請大家至少幫忙訂閱youtube頻道,那裡有很多很多比這個小詐騙案更重要的事,需要大家來關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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