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經濟戰役打響,台灣又双叒輸給韓國了】
上週,歐盟執委會提出一系列法案與綠色新政架構,設立具體目標:歐盟在2030時,需較1990年減少55%的溫室氣體排放
並且提供具體行動建議,包含在2030年前種植30億棵樹以增加碳匯、2035年所有的汽車都必須是零排放、在2030年前完成3,500棟建築更新、創造16萬個新的綠色就業,以及最受關注的碳邊境調整機制 #推行碳稅勢在必行,根據歐盟及美國的計畫,
⚠️最快2023年開始,分階段對鋼鐵、水泥、鋁、肥料、電力等產業課徵碳關稅⚠️
南韓總統文在寅去年7月14日正式宣布推出《綠色新政》(Green New Deal),
表明政府將帶領韓國企業在後疫情時代逐漸步回軌道的決心,
並宣示要從「高碳經濟」邁向「低碳經濟」,加快韓國轉型為環境友善、低碳排放經濟體
🇰🇷韓版綠色新政時程及內容
☑️2017年提出計畫:#2038年將核能反應爐數量從24座減少到14座、#2060年達成無核家園目標
☑️2020年10月,韓國政府首次公佈凈零排放時間表。文在寅在國會舉行2021年政府預算施政演說時提出,#韓國要在2050年之前實現碳中和
☑️2020年12月,文在寅發表「#2050碳中和宣言」全國電視直播演說,全程以黑白畫面呈現,凸顯低碳、環保理念
☑️2021年4月,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公布《新能源與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普及促進法》修正案,#給予綠色新政具體措施相關法源,已經國會通過並將於10月21日生效
☑️ #大型發電廠的再生能源發電配額上限 將由10%大幅上調到25%,以加速能源轉型,對抗全球氣候變遷。這是韓國在2012年規定再生能源配額標準後,時隔9年首次修法上調其上限
☑️ #再生能源配額制,利用法律對發電量500百萬瓦以上之獨立發電業,強制規定其太陽能、風電等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若業者無法自行生產達到法定配額,須向再生能源發電廠購買等額的綠電
☑️2021年7月14日, 文在寅主持韓版新政戰略會議第四次會議,最終敲定「韓版新政2.0」,將在2025年前為相關項目投入220兆韓元(1,910億美元),#預估創造250萬個就業機會
☑️原先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 20% 的目標,#將變更時程與提高占比,依照草案綠能比例2034年將增加到40%
☑️策略:靠先進的氫能等低碳能源技術、構建碳中和財政專案、推動綠色金融等綠色新政,立法並設立直屬青瓦台的「#碳中和委員會」
🇹🇼反觀台灣,若要達成2050碳中和,以目前措施根本不夠
因為台灣的減碳策略,欠缺 #國家領導人的決心、#欠缺完善法令、 #欠缺專責組織、#欠缺政策執行力
❌蔡英文多次於公開談話中提及氣候變遷治理,
現實卻很骨感,#台灣在2021年氣候變遷績效指標仍為全球倒數第五
❌依據現行的能源轉型規劃,2025年尚有80%電力來自火力發電,排碳量偏高
❌環保署把「溫室氣體管理法」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推動碳定價,施行碳費;
卻 #沒有把2050碳中和目標入法,也 #沒有跨部會的指揮機制,未能與國際接軌,無法因應氣候危機
❌目前國內沒有施行碳定價,許多高碳排產業連碳足跡都不清楚,更別說減碳;
未來台灣若想出口高碳產品至歐美,必須繳一筆碳關稅、成本大增
❌國內減碳機關如多頭馬車,台大教授周桂田及地球公民基金會都提出,必須 #先將行政部門的系統整合,讓企業的「氣候成本內部化」,碳中和目標才可能成功
歐美均企圖透過貿易政策來對抗氣候變遷,
對於高度依賴出口的韓國和台灣而言衝擊非常大,然而南韓早已做好萬全準備,
信心迎接這場減碳戰役
台灣卻是政府遲遲未跟進,
勢必將影響 #產業發展、#國際競爭力、#外資投資意願 #企業龍頭必須自己來
大佬們反而比政府更緊張也更具號召力
台灣必須體認到 #未來排碳必須付費,
因此減碳是必須走的路
不僅是為了下一代的環境權與生存權,
#更攸關台灣未來的產業及經濟生死存亡⚠️
#綠能經濟是國際普世價值及共同趨勢
#台灣只剩下一年半的時間解決問題
#不能再以虛應的態度面對
#保護環境也保護台灣的優良經濟
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案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SDGs】地方庶民都比你懂電費帳單!臺灣的能源轉型實踐模範「庶民發電學習社區合作社」(05/06/2021 storystudio故事)
人類正站在全球氣候劇烈變遷、自然資源漸枯竭、生物多樣性耗損、疾病頻仍等關鍵十字路口上。為此,2015 年時,聯合國發布了「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poment Goals, SDGs),敦促全世界在 2023 年以前為地球與人類社會努力,邁向永續。百靈佳殷格翰與故事 StoryStduio 攜手響應聯合國 SDGs,用故事來讓 SDGs 在臺灣的發展有根可尋,讓發展被記錄、被看見並可被壯大,與臺灣社會一同實現永續發展。
作者:鹹雜食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訂定後,三大國際永續發展研究組織共同發表《2050 世界願景 (The World in 2050, TWI2050)》,根據《TWI2050》,國家要落實永續發展目標,需進行六大轉型,其中,加速能源系統去碳化,提供眾人潔淨與可負擔的能源是永續轉型關鍵之一,也就是臺灣政府宣示要進行的「能源轉型」。
即將來臨的夏季是臺灣的用電高峰之季,每到此時能源的議題總不時浮上新聞版面,但大多停留在「電費會不會漲價」、「會不會缺電」的表面層次。民眾儘管關心電費會不會漲,許多人卻連電費帳單也看不懂,在電子化的時代,以扣繳方式付款的人甚至很可能根本沒看過電費單;人們擔心是否缺電,許多人卻連臺灣目前的發電比重為何也說不清。
然而,有一群地方的「庶民」,他們從看懂無足輕重的電費單做起、到實際走訪臺灣所有電力設施,瞭解發電比重,甚至經營一座公民電場──他們是三重蘆狄社區的「庶民發電學習社區合作社」(下稱「合作社」)。
從無感到凝聚共同理念,始於公民參與經驗
”我這個歐巴桑以前覺得按一下開關,電就會來,參與後才發覺有的電已經危害到我們和下一代的生活,像是空氣汙染,我的孫子都有過敏體質。“ 合作社理事李麗卿坦言。
蘆狄社區居民與能源的緣分,始於 2015 年新北市經發局所舉辦的「節電參與式預算」。不同於過往由政府機關擬定政策,參與式預算讓民眾自己提案預算,自己的花費自己訂。主持此計劃的蘆狄社大積極鼓勵社區居民,包括在地攤商、新住民、甚至高中生依照自身經驗提出能運用在自己生活的節電提案,還規劃許多貼近生活的能源課程,「看懂電費單」就是他們進入能源世界的第一張門票。
貼近生活的開放式參與,成功吸引了社區民眾的注意以及投入,更開啟了他們對能源及公共參與的想像,也讓居民從無感到主動持續地學習。此後,社大還舉辦多次的「能源旅行」,帶著居民全臺走透透參觀各式發電設施,「我們參觀了差不多一百多種喔!」李麗卿驕傲的說。
參訪各地的能源廠區、社區公民電廠以及能源選址地點,再再都讓居民的親眼所見,成為紮紮實有感的學習體驗。後來,社大更成立「蘆荻社區光電特工隊」太陽能工班,計劃培養「社區內的光電醫生」。
一名學員在培訓後,直接在合作社的太陽能案場運用所學,準確地指出太陽能工程鋼構方向的問題,及時挽救了案場往後二十年的發電效率。這些學習經驗讓社區民眾漸漸凝聚共識,認為環境和能源議題至關重要,需要他們行動起來,促進改變。
能源轉型是國際趨勢,也是各國的功課
他們所期望的改變,正與「SDG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永續發展目標)」中的第 7 項不謀而合:「確保人人都能享有可負擔、穩定、永續及現代的能源。」
SDGs 是 2015 年的聯合國大會中提出的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這些目標觸及社會經濟、生態環境以及公共治理,呼籲跨領域的整合,也強調國家、組織、企業與公民等不同角色投入形成同盟夥伴,系統性的思考社會問題,並共同配合改進。
然而,回顧臺灣的能源轉型歷程,臺灣的能源改革並未與 SDGs 同步啟動,而是在 2016 年總統大選期間才做為政策內涵被候選人提及。因為牽涉到政治,在許多民眾的腦海中卻可能只剩下核能爭議的印象。然而,能源牽涉到民眾生活的許多面向,過度簡化的理解對於長遠的發展並非好事。
臺灣目前主要的發電來源是燃煤,是臺灣所有發電中造成最嚴重空氣汙染的發電方式。此外,發電次高者是燃氣,第三則是核能[1],三種主要能源的原料都仰賴進口,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統計,臺灣 2020 年的進口能源依存度高達97.55%。我們日常中看似稀鬆平常的電力隱藏著不安的陰霾,亟待轉型。
如何平衡能源、土地以及環境?
政府於 2017 年核定「能源發展綱領」修正案,提出 2025 年達到再生能源佔比 20%以及「核電歸零」的政策目標,期望以永續乾淨的能源,取代不安定的燃煤以及核能。
事實上,臺灣推動再生能源有許多有利因素。首先,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的理事長趙家緯表示,再生能源政策目標明確,吸引大量國內外資金投入綠能產業,也促成國內高耗能產業積極的投資,2019 年的綠能投資量甚至衝到全球第五;而臺灣的硬體高科技製造業非常發達,原本就是太陽能面板的前三大生產國,能夠迅速因應國內遽增的設備需求。最後,臺灣還有活力十足的社會參與力量,能夠推動政府有效修正其政策方向。
臺灣太陽光電的發展就有賴這些力量推動前行。地處亞熱帶、太陽能板生產力高、建置成本相對低廉、汰換回收的殘值高達 90%,這些都是臺灣適合開發太陽光電的條件。但光電卻有一項致命的缺點,那就是需要大量空間,很容易壓縮其他的土地使用權,甚至危害環境生態。
地價低廉的漁農地成為許多光電開發案標的,引發農地壓縮破碎化、環境破壞以及基層農民無法受惠的爭議;臺東知本溼地原本預計成為臺灣最大的光電案場,但經由部落民眾以及公民團體的抗爭以及法律維權,最終由法院裁定停止執行;苗栗石虎棲息的山坡保留地,光電開發案的抗爭也仍在進行中……。這類的「綠色衝突」層出不窮。
趙家緯說明,2015 年政府評估太陽光電開發潛力時,並未考慮到公民參與的的力量以及工業廠房的潛力,因此在太陽能的規劃中,屋頂型光電只佔了 15%。在政策壓力下,土地需求就造成許多有爭議的開發案件。
共學讓能源轉型也能很庶民
工業以及都市住宅要用電,卻要犧牲農地或是自然環境,種種的不合理激起蘆荻社大學員的思考以及討論。「土地沒辦法進口。好好的農地不種田,好好的魚塭不養魚,都算是亂象。」合作社的理事柯麟耀皺眉說道。他們觀察,雖然臺灣土地有限,但是都市屋頂是閒置空間,經由妥善利用能夠發揮更多效益。
這群庶民的特色就是知行合一,他們決定發展屋頂型的太陽光電公民電廠。結合了生產力、人的聚集以及票票等值的合作社特性,是他們組織型態的首選。因此,2019 年 3 月,庶民發電學習社區合作社正式成立。
在試算太陽能的發電效率以及會員的報酬後,合作社將股價訂在一股五千元。但是大多數的社員都認為這筆錢是共學的學費,反而不期待賺大錢。
開發案場的流程他們也當作是共學的過程,與居民溝通、尋找及評估案場,以及申請政府批准等,他們全部都堅持自己來。除了爬遍新北市二十幾座屋頂,跑公文也花了半年的時間,途中更遭受臺電的質疑,直接請專業廠商代為洽談不是更容易嗎?
案場的屋主也是他們共學的夥伴。除了充分與屋主溝通理念,也希望盡可能滿足屋主多元的生活需求,增強人與太陽能的互動關係。目前三個案場都因此有多元的嘗試。在林口的案場,他們另外架設了自發自用的小型太陽能板,讓屋主能夠自行生產部分的家戶用電;宜蘭的案場沒有蓋滿而空出了一條走道,讓屋主在晴天時能夠推出自製的欄杆推車曬棉被,雨天時就讓太陽能板成為遮雨棚;鷺江國小的案場則規劃成為社區的能源學習場地。
合作社相信,盡可能增加能源的互動以及親近感,能讓人對於自己的能源用電更有意識,也讓他們更願意學習理解,進而有所行動。
為此,合作社在 2020 年中成立「歐巴桑講師團」,在兩個月內走遍了新北市的 11 個社區,充分發揮自己身為「庶民」的親近性,以及曾經與聽眾在同一個位置上的經驗。
「我們的能源課歐巴桑也聽得懂,因為我們就是歐巴桑。他們曾經也是我們。」柯麟耀驕傲的說。因為親近,讓聽眾更願意與他們互動提問,也更有學習效果。這些經驗讓合作社認為,連結庶民經驗的學習,才會真正有作用,而這是目前政府在能源教育推廣方面仍需加強的一塊。
臺灣能源教育學習的模範
長久以來,臺灣關於能源的主流討論,都圍繞著核能、核四廠這類高度政治兩極化的議題。簡化為意識形態的對立,無助於真正改善臺灣的能源環境。讓基層的一般民眾更了解相關討論,甚或能夠參與討論,才真正能夠促進有效溝通,達成共識。趙家緯認為庶民發電合作社是很好的範例,讓臺灣推動能源教育有更具體的想像。
蘆荻社區中心執行長莊妙慈則認為:「促進能源轉型的關鍵還是庶民。」再好的政策如果沒有民眾的認同,當政黨輪替或是換了不同想法的上位者,很可能進度又會停滯不前,幾年來好不容易打好的基礎就浪費了。
如今合作社成立已經滿兩年,共吸納了近 70 名社員,也開發了三個小型的案場,不過目前合作社的案場規模都相當小,總共僅有不到 55 千瓦的發電量,而合作社本身的人力以及資金也不充裕。與許多其他公民電廠不同,目前合作社的資金都是社員的股金,並未另外融資。
案場貼近社區的在地性,也確保他們與案場的關係不僅止於資金與收益,更是生活中的一部份。執行長莊妙慈認為,合作社的下一步,就是要決定公民電廠的基本精神,是否該堅持小規模、社區與親近的特性。教育與共學仍然是大部分社員的共識,但是否在教育之餘擴大規模投資,是他們仍在討論的題目。
從零開始的合作社,走到如今,不僅是依靠一腔熱血,還有賴社員持續的溝通以及實踐。只要持續發揮開放以及學習的心態,合作社想必也能夠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庶民步調,繼續朝他們理想的能源願景前進。
完整圖問內容請見:
https://storystudio.tw/article/s_for_supplement/sdgs-affordable-and-clean-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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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案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非常重要的發展趨勢與政策分析報告,提供大家做參考.....「台灣碳定價之選項」報告中譯摘要(12/21/2020 EIC環境資訊中心)
資料來源:倫敦政經學院格蘭瑟姆氣候變遷與環境研究所(Grantham Research Institute on Climate Change and the Environment)、環保署
編按:為因應氣候變遷,今年7月初,環保署與英國在台辦事處共同合作,委由國際氣候政策研究智庫——倫敦政經學院格蘭瑟姆氣候變遷與環境研究所(Grantham Research Institute on Climate Change and the Environment),針對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政策及碳定價制度設計研議。15日「台灣碳定價之選項」(Carbon pricing options for Taiwan)報告正式發表,以下收錄該報告的執行摘要中譯:
重點摘要
碳定價和其配套措施可以幫助台灣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如設計得當,碳定價政策將成為台灣於促進經濟成長和參與國際間因應氣候變遷共同努力的同時,公平且具效益之減量工具。
台灣的主要排放源,尤其是電力部門,需被涵蓋於碳定價中。對於台電等垂直整合之公用事業,必須特別考慮管制的不同選項。
碳定價對台灣競爭力之潛在影響需加以因應。作為一個小型、開放之經濟體, 必須詳盡考慮碳洩漏之潛在風險,以及減少此風險之政策選項。
就實施不同類型之碳定價工具的現有能力而言,台灣正處於不同的「準備」階段。台灣擁有短時間內實施碳費(Carbon Levy)所需的大部分能力,然而,實施排放交易機制(ETS)仍需要進一步的能力建構。
若台灣實施排放交易機制,則需發展次級市場之功能。因台灣市場規模相對較小,加上排放集中於少數參與者,可能導致次級市場在市場集中度、市場流動性等方面遇到挑戰。
對高層之建議
1. 台灣應從簡單的碳費做起,最初設定在較低的水準,然而需有明確的價格上升軌跡。
從一個較低的價格開始,台灣可於實踐中學習,了解碳費之運作方式及其對被涵蓋企業的影響。然而,需要有一個明確的軌跡來提高碳費水準,以確保有足夠的脫碳誘因。
2. 隨情況改變,台灣應保留隨時間改變碳定價設計的選項。
我們建議在設計上保有內在的靈活度,使政策能夠隨著時間而得到改進,並為未來過渡到排放交易機制提供機會。
3. 台灣應涵蓋大型排放源,包括製造業及(盡可能)發電業之全部溫室氣體排放。
針對大型排放源管制可搭配其既有的排放量申報。電力部門為台灣一大排放源,將其納入將涵蓋住商和服務部門的間接排放。
台灣需採取更強而有力之政策行動以實現排放目標
不採取行動以因應氣候變遷的危險性顯而易見,因此,台灣與全世界需盡速採取行動。台灣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於2017年創下最高紀錄。儘管估算顯示自2017年以來,年排放量便持續下降,但仍需採取新政策,包括實施碳定價,以實現於2050年相較2005年減少50%的目標。此標準係依據2015年制定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該法同時要求政府實施排放交易機制(ETS)。然而,由於排放交易機制之設計和潛在影響力尚未解決,該措施的政策進展仍受到限制。台灣環境保護署(EPA)預計於2020年末提出對該法案的修正案,可能將允許使用碳費以補充排放交易機制。
為何要實施碳定價?
碳定價與其配套政策同時實施,將可促使台灣以公平、具成本效益之方式減少排放。若沒有碳定價,將難以實現減量。依循「污染者付費」之原則,對溫室氣體的排放加以定價,可使企業和消費者將排放成本內部化,進而激勵減量。作為以市場為基礎之政策工具,期望排放者能透過碳定價面對其活動的全部成本,將找到減少排放的方法。如何做到這一點則將留給排放者,而非由監管機構規定。此靈活度與經濟效率相關,因整體而言,減少排放的成本相較於替代政策(例如補貼、行政管制法規)的成本更低。
碳定價不僅可實現排放目標,同時能用以支持低碳投資、增加財政收入、推動經濟,以及產生環境和社會之共同利益,並促進國際合作。
國際碳定價趨勢持續增強
目前,全球已有60多個管轄區正受益於碳定價工具。除國內碳價(或不存在碳定價的區域)之應用,現今的重點同時亦轉向解決跨區域碳價不對等的替代方案,以減輕潛在的競爭力損失。於此方面,碳邊境調整機制(Border Carbon Adjustments, BCAs)不僅可以解決碳洩漏和競爭力問題,同時利於其他國家參與氣候協議。對於尚未制定具雄心之氣候政策的國家,或希望脫碳但仍未決定出適當之政策路徑的國家(例如台灣), 這些措施的導入將可成為一個全球機制的開始,其中,貿易關係將受到氣候變遷野心的影響。這也是為何碳定價政策應該成為近期優先選項的另一個原因。
瞭解國情對實施碳定價之重要性
台灣的經濟概況、能源系統和制度背景皆為至關重要之考量因素。台灣作為一個以出口為導向之小型經濟體,大部分能源需求都仰賴化石燃料,因此要想達到國家排放目標,台灣面臨著挑戰。尤其是,能源轉型需要大幅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仰賴,化石燃料目前占台灣主要能源供應的92%,且幾乎全為進口。電力市場由台電(Taipower)主導,台電為垂直整合之公用事業,在台灣發電量占70%以上,且是唯一負責輸電和配電的公司。根據2017年的《電業法修正案》,市場正在自由化,因此,如何管制電力市場對於台灣未來的碳定價至關重要。
在實施碳定價時,製造業為重要的利害相關人,占台灣一半以上的直接或間接排放。 大約75%的製造業附加價值毛額(Gross Value Added , GVA)和65%的就業,與電子元件、石化和煤炭產品以及金屬的生產有關。台灣幾乎所有製造業皆面臨貿易風險,並競爭於國際市場上。這與許多已實施碳定價的轄區有所不同,在某些轄區,製造業子部門可能更為依賴國內市場。
選擇碳定價工具之考量因素
台灣將選擇實施碳費或排放交易機制。理論上,若無其他不確定性,並且將兩種工具皆進行校正以產生相同的碳價格,則此兩種碳定價工具(Carbon Price Instruments, CPIs) 在既定的時間內可實現完全相同的結果。然而,實際上,包括未來排放軌跡的不確定性、減量成本、更廣泛的經濟環境、政治經濟因素以及在排放交易機制下的免費核配能力等因素,這些工具存在重要差異,且通常決定了在短期與長期內如何在兩者之間進行選擇。在評估碳定價工具的可行性時,將短期障礙(通常為政治、法律和體制因素)與長期目標(環境成果、經濟效益和有效的政策管理)區分開會很有幫助。
短期看來,易於管理以及簡化的政策設計與實施,通常為決定碳定價工具的重要因素。建構足以支持有效碳市場所需的能力將耗費大量時間。尤其是,排放交易機制的政策設計必須因應市場流動性以及競爭力不足的挑戰。反之,碳費則相對簡單,通常可以透過建立於現有的能源及環境稅上來實施。在評估這些法規和制度因素時,徵收碳稅似乎是較容易的選擇。然而,政治因素可能致使某特定類型政策的實施不可行。顧及人民普遍對稅收,特別是碳稅的負面感受,推行碳稅將為一大挑戰。因此,決策者選擇的工具將可能取決於其對政治性的徹底考量,即選擇一個在法律或體制層面上相對較差,但在政治上卻具有更大可行性之工具,例如排放交易機制。
就長遠來看,碳費和排放交易機制的基本屬性差異可決定碳定價政策的長期發展。這表示,了解管轄區導入碳定價的基本目的將會影響其長期發展。
這些短期和長期考量因素彙整於下一頁的圖表中。
短期內可能會影響碳定價選擇的障礙:
電力部門的涵蓋
產業競爭力、
碳洩漏和更廣泛之經濟影響、
市場集中度和流動性不足於排放交易機制中之風險、
執行能力
這四個考慮層面的整合,來自對台灣排放趨勢、經濟結構和能源系統的詳細分析, 以及與環保署進行討論,和透過關於當地情況和能力的調查問卷。儘管對市場力量和流動性的考量僅與實施排放交易機制有關,但其餘三個考量因素與任何形式之碳定價皆相關,無論是基於碳費亦或是排放交易機制。每個考量因素皆對台灣實施碳定價提出了特別的挑戰,因此決策者應謹慎應對。
台灣碳定價之關鍵考量
結論
此研究報告提出引進碳價的首要步驟和廣泛的參數,但仍需要採取進一步的行動才能付諸實施。包括釐清政策設計的細節和制訂授權的法規。為確保所採取的政策符合目標,與利害相關人進行深入的協商以及能力建構等皆相當重要。 我們為台灣短期碳定價的實施提出了一種靈活的方法。從長遠來看,台灣碳定價政策的發展應與其基本政策的目標一致。碳定價為一種強而有力的政策工具,因此,在決定採用哪種碳定價時,各地區需要權衡幾個目標。隨著國家環境、能力和目標的改變, 對於台灣而言,維持碳費或轉向排放交易機制將是關鍵問題。要做出選擇時,必須對碳定價在台灣更廣泛的環境、經濟、財政和外交政策中,所扮演的角色進行結構性評估。
參考資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新聞稿(2020年12月18日),台英攜手合作 首份碳定價研究報告出爐
https://enews.epa.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9b187f3c-d175-4dd7-9cc0-d8f79bfaf10d
倫敦政經學院(2020年12月15日),Carbon pricing options for Taiwan
https://www.lse.ac.uk/granthaminstitute/publication/carbon-pricing-options-for-taiwan/
完整內容請見:
環境資訊中心「台灣碳定價之選項」報告中譯摘要
https://e-info.org.tw/node/22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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