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 黃國昌:『請問新北市政府:為何放任違法混凝土廠持續經營?
雖然正在全國巡迴,該做的事,還是要繼續做。
事情是這樣的:
兩週前我接獲檢舉接獲檢舉,新北市五股一處混凝土廠,長期非法經營牟利。飛揚的塵土、污染的環境,讓周遭住戶苦不堪言。
經不斷檢舉,新北市環保局2016年4月11日、6月14日二度到現場勘查後,確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於該年11月7日、11月15日命其停工。
然而,業者並未遵守停工命令,繼續亂搞。雖然環保局將其移送新北地檢署起訴,但最終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僅處負責人有期徒刑三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科公司罰金30萬元。
檢舉人控訴,如此輕罰,加上新北市府後續態度消極,該混凝土場迄今仍持續非法營業。
12月30日,本辦公室實際到現場察看,該不肖業者真的大剌剌地開門營業,為了龐大的混凝土利益,置法令於無物。
不勝其擾的住戶,縱然已另外分別向新北市經發局與城鄉局提出檢舉,但兩個單位皮球踢來踢去,做做表面工夫。讓不斷提出檢舉的住戶相當憤怒的是,明明依法得斷水、斷電;且城鄉局已明確認定該混凝土廠違反《都市計畫法》,依法可命其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但新北市政府就是不切實執法,放任不肖業者繼續胡搞。
為了搞清楚新北市政府到底是有什麼困難,我辦公室在12月30日正式發函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然而,到目前為止,新北市政府仍未提供。剛剛致電新北市政府承辦同仁請教,得到「仍在等待長官核准」的回覆。請問侯友宜市長,這樣的行政效率及格嗎?
住戶前後檢舉長達四、五年的時間,該混凝土廠違法情事明確,根本不把法令當一回事,新北市政府為什麼還不依法進行斷水、斷電?背後是誰在撐腰?
請新北市政府積極作為,還給附近住戶一個安寧乾淨的居住環境,別再縱容不肖廠商胡作非為。』
[爆卦] 黃國昌又開新戰場惹 https://disp.cc/b/163-bYBS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 在 楊家俍 - 平鎮區桃園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通報】
0428敬鵬工業平鎮三廠火災事件,環境品質監測及後續處理情形,桃園市環保局說明如下:
一、現場以FID量測THC值(總碳氫化合物)2ppm,PID測TVOC值(總揮發性有機物)1ppm,遠低於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甲苯100ppm的規範,現場的VOCs的濃度並不高,請市民無須過度恐慌。依事故附近環保署「中壢」、「平鎮」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站資料顯示,附近空氣品質並無明顯異常惡化情形。
二、環保局於現場已要求業者使用砂包阻絕消防廢水,避免消防廢水溢流至廠外。今(4/29)日上午7時30分發現在鎮南橋下1處測到水溝水質pH值為3,顯示敬鵬公司未妥善收集消防廢水致有造成水污染情形,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依違法情節最高可裁罰新臺弊30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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