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假改革真掠奪:看年改和財團法人法
立法院在爭議中完成了《財團法人法》的立法。法務部宣稱,這部新法「開創了法人法制化」的新紀元;事實上,這部法也開創了政府「掠奪私產」以及為選票考量而雙重標準立法的新紀元。
民進黨政府為急於讓《財團法人法》盡速過關,提出的理由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將在今年十一月對台灣的透明化展開新一輪評鑑,因此有必要將各種有洗錢疑慮的財團法人納管。這個理由如果成立,那麼多年來處於「三不管地帶」的宗教團體,當然也必須納入其中。行政院的草案雖將宗教團體納入該法,但各種壓力隨之而來,民進黨立院黨團最後仍將宗教團體從財團法人法中排除,並宣稱要另立《宗教團體法》來管理。
試問,如果防制洗錢是修法的重要理由,民進黨政府能如此輕易排除宗教團體納管嗎?至此,答案即很清楚:所謂防制洗錢,只是一個幌子,真正的目的在於政治的巧取豪奪。
扁政府時代,民進黨即覬覦各種財團法人的掌控權,意欲收歸國有,其中包括由政府捐助事後轉為民間的財團法人,以及「接收日產」後成立的財團法人。除了對這些財團的龐大資產感到興趣,更大的誘因,是可擁有更多職位供分配及酬庸。民進黨並認為,這些團體多為國民黨所控制,一旦收回,將可有效削弱國民黨的社會影響力。
因此,這次《財團法人法》的立法,除了把一般財團法人納管,更夾帶了「政府捐贈成立的財團法人,官股比率遭稀釋,政府可以現值買回原官股比率」的意圖,以及「接收自日產成立的財團法人,推定為國有」的條文。未來這兩類的財團法人,無論歷經什麼時代變遷和現實環境因素,只要政府想要插手,都可以「收歸國有」。
民進黨高舉改革和正義大旗,宣稱這項立法是為了防止「公產變私產」。看似言之成理,但其實不然。所謂「政府捐贈比率遭稀釋」,其實已涉及私人財產的保護問題;再說,觀察政府列管的財團法人,也有多個「民間捐贈成立,但持股遭政府稀釋」的案例。若民進黨的立法理由成立,民間人士是否也可據此「照價買回」,恢復自己原來的持股?
在接收日產部分,當年抗日勝利後日人離台,攜回日本的財物有嚴格限制,因此確實有不少日產流落民間;有些成立了財團法人,更多則變成私人持有。如果「日產回歸國有」如此正義凜然,執政黨是否應全面清查日產流入私人手中的情況,進一步追回?然而,這些完整的考量均未出現在民進黨主導的《財團法人法》中,更可笑的是,《宗教團體法》幾乎可確定將因選票考量,被民進黨政府束之高閣。這些,均坐實財團法人法的目的是「假改革,真掠奪」,完全為了一己之私。
這樣的例子,在民進黨政府上台後比比皆是,年金改革就是最明顯的例子。蔡英文總統一上台,就宣示推動年改,以便讓各種年金制度「永續經營」。如今軍公教年改已經完成立法,但財務問題更嚴重的勞保、國保改革,卻絲毫不見下文。原因是,軍公教非民進黨基本盤,所以其權益「可割可棄」;勞保、國保可能引發基本盤反彈,所以裹足不前。民進黨選擇性的改革,不過是犧牲軍公教,成就自己虛假的改革美名罷了。
再以《空汙法》為例,法中訂有「抵換機制」,工廠排廢若不符合總量管制標準,可藉由收購老舊汽機車減少的排放量抵換。但環保署竟稱,這項規定僅適用高屏地區。一項法令,竟可針對特定地區設置例外規定,這不是偏見與私心是什麼?
民進黨把公平正義喊得震天價響,其作為卻禁不起檢驗,到頭來,人們卻發現它只是假改革之名、行掠奪之實。從年改到財團法人立法,已一目了然。
永續年金現值 在 陳建仁 Chen Chien-Je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兩、三個星期相當忙碌,無法好好回應林濁水和沈富雄兩位大老的年金改革意見,深感不安和歉疚。很感謝濁水大老的四千字回應及建言,以及富雄大老的兩次臉書回應和傳真給我的寶貴意見!兩位大老對於年金無法永續的嚴重關切,以及對年金制度的瞭若指掌並提出具體建議,令我深深感動與敬佩。
公教人員退撫制度的改革,可以針對新制、舊制兩族群來分別規劃方案。濁水大老同意純新制的年輕世代,如果提撥費率18%,服務到65歲滿35年年資,退休時領取退休前15年平均實質薪資的70%所得替代率,加上4%的投資報酬率,退撫基金可以平衡永續的。
他建議在基金管理時,應將新制與舊制族群的基金分帳控管,這是很值得參考的好意見。藉著定期公布更公開透明的基金運作資訊,再加上基金管理單位法人化、理財人員專業化、投資標的合理化等各項努力,在監理委員會和公教人員的監督關心下,未來的基金管理一定更有效率和效益,新制下的公教人員就可以「放心繳、安心領」!
舊制公教人員的退休年金,確實存在很多不合時宜的制度必須改革,像是18趴優惠存款、黨職年資併公職年資、主管加給列入退休年金計算、逆算優退的年資補償金等不合理的辦法,都必須全面革新,才能使舊制公教人員的年金不會出現危機,進而影響新制公教人員的年金永續。
換句話說,必須從終止18趴優存利息、取消黨職併公職年資、主管加給不列入退休年金計算、刪除年資補償金、調高現職者提撥費率、調低所得替代率、撥補節省金額挹注基金等多管齊下,來確保舊制公教人員的年金基金可以一直維持平衡,不會破產。
以公務員為例,根據最新的精算報告,具有退撫舊制年資格的公務人員,其各項退撫給付的法定義務負擔(未來30年給付累計現值)為1.6兆,如果實質薪資所得替代率降至70%,則可減少0.48兆的給付支出。
進一步撥補終止18趴優存利息所節省的金額來挹注基金,將有助於維持舊制基金的平衡永續。舉個例來說,如果每年撥補節省金額200億連續20年,再以5%投資報酬率計算,這筆挹注金額30年後即可達1兆以上。在「年金國是會議」提報的基金用罄年度,是比較保守的估計(地方政府負擔之18趴優存利息所節省金額並未挹注基金,而且投資報酬率也預訂為4%)。
「18趴優存利息節省金額」的挹注額度越高,「基金投資報酬」的效益越好,舊制公務人員的退撫基金會就越快達到平衡永續。誠如兩位大老所言,如果18趴優存利息能再提早走入歷史、所得替代率遞減能再提早到位,舊制公務人員的退撫基金就越早達到給付平衡,大家都能「領得到、領到老」!這也是可以值得考慮參採的建議。換言之,維持舊制退撫基金的永續,是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共同責任,現在「懸崖勒馬」是可以避免舊制年金破產的!
年金改革必須讓各界都能接受才會成功。每一位公教人員都是政府服務人民的尖兵,政府有責任來確保每一位公教人員都能擁有安心而有品質的退休生活;同時,政府也必須讓國家有限的資源,公平而永續的照顧到每一位國民。我盼望公教人員都能夠共體時艱,支持年金改革!
年金改革的成敗,也繫於各部會的密切合作,與全民的支持。目前各部會研擬的年金改革修法條文,將於二月底分別送考試院和行政院審議,再將修正法案送立法院審查通過。感謝行政院林院長及考試院伍院長,以及銓敘部、教育部和勞動部部長、次長、司長及同仁們的戮力從公、勇於任事。
在年金改革委員會及國是會議中,承蒙黃錦堂、楊雅惠、周志龍、蔡良文和謝秀能五位考試委員的積極參與,他們對於年金改革的努力和關心,令人敬佩。我相信在考試院伍院長的卓越領導,考試委員們一定會交給國人一份漂亮的年金改革成績單!
兩位大老都認為只有改革現制還不夠理想,富雄大老甚至建議「實施全國一制,一舉解決世代不公與業別不均」。「年改國是會議」也提出研議各年金制度整合的構想,並明訂在五到十年內完成評估規劃。為了更美好的全民年金,讓我們一起同心協力擘劃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