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法律教室》
江湖水深 莫成詐騙共犯
👨🎓👩🎓新鮮人自保守則
每到六月鳳凰花開,畢業生們離開校園,開始尋找自己的第一份工作並進入職場,對於詐騙集團來說,也正是羔羊入口的好季節。
為了躲避追查並確保順利獲得不法款項,詐騙集團往往需要大量人頭帳戶,同時也需要請「車手」幫忙領款,因此會假意刊登徵才廣告,招募社會新鮮人前去求職,但實際上是想藉由畢業生涉世未深、社會經驗較為不足,進而騙取求職者的存摺、帳戶作為人頭帳戶之用;或者,表面上告知求職者,工作內容就是按照雇主指示提款以賺取報酬,但卻不告知求職者所提領款項來源,導致求職者被警方查獲為詐騙集團車手。過去案例顯示,求職者多半會被檢察官起訴,被法院以刑法第339條第1項的「幫助詐欺罪」判刑。
舉個例子來說明這類「求職陷阱」可能會遇到的話術、手法,提供大家參考,若在求職面試時遇到這樣的情況,建議「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剛畢業的阿忠🙋♂️,在網路上看到應徵業務員的廣告,便主動投遞履歷,並與雇主聯繫約好面試時間。面試當天,由自稱「爪哥」的公司經理接待,爪哥跟阿忠說,因為公司主要是在做外商貿易業務,經常有資金、貨款提領需求,每天都要去各大銀行、郵局提款機領款四次以上,所以阿忠負責的工作內容,就是依照指示,用公司給的提款卡到指定提款機領款,並將款項交給爪哥,阿忠的報酬則視每一次領取款項多寡而定。爪哥還說,因為公司有相關員工福利津貼會不定期匯款到阿忠的薪資帳戶,所以阿忠必須提供存摺帳戶、提款卡和密碼,公司要先幫阿忠測試薪資帳戶的匯款功能是否正常。此時,阿忠該怎麼做?🤷♂️
🙅♂️同意乖乖照爪哥指示上班!若詐騙集團被警方查獲,阿忠被認定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提供者及領款車手,輕則以「幫助詐欺犯」、重則以「加重詐欺罪」起訴。
🙆♂️立刻拒絕並且找藉口離開!
另外建議保留求職廣告及聯絡方式等資訊,以及與雇主間以電話或line的聯繫紀錄,日後可作為證明自己並非詐騙集團成員的有利證據。面試時,工作內容要詳實向雇主詢問清楚,記下面試者的姓名及職稱。若雇主要求交付保管帳戶存摺正本、提款卡或印章時,無論甚麼理由都最好拒絕。
職場江湖,未必險惡,但踏出的第一步就踩到「黃金」,肯定很麻煩。新鮮人一定要先保護好自己,才能展翅飛翔,在自己的天空盡情揮灑色彩!
求職陷阱 實際 案例 在 辦公室日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收到阿Sir留言, 真係教書阿Sir, so far我未俾人告, 放心, 不過出完呢個post唔敢講, 呢個page都係得罪人多架喇。
阿Sir話正值DSE結束,唔少中六同學開始搵暑期工,想提醒佢哋小心求職陷阱, 所以希望分享部分文章, 我梗係歡迎啦, 咁啱幾日前又收到網友Aranda分享一幅討論區截圖, 咁我就決定撈埋一齊做瀨尿牛丸出post喇。
【香港討論區】嗰位樓主好似講得太誇張, 有呃like之嫌, 不過現實中又真係有咁嘅事, 例如保險咁, 借糧喺10年前已經唔係新聞, 你又借佢又借, 點解公司批你5000蚊"底薪", 但又批另一個同事8000蚊呢? 係咪佢靚仔或靚女過你呢? 點衡量呢?
首先呢啲所謂底薪, 其實只係借貸, 你要做夠數先有資格攞, 否則係要還, 文章尾有條link分享, 大家稍後可以click入去睇案例。咁公司點樣信你即使做唔夠數, 都可以還到呢筆債呢? 你值得佢借幾多呢? 身光頸靚唔一定有錢, 最實際就係睇你住邊, 雖然半山層樓係你阿爸買, 唔係屬於你, 但第日你做唔到數, 都保證屋企人有能力幫你還, 加上喺咁現實嘅行業當中, 你住邊亦代表咗你嘅人際網絡。
遇過求職者同我分享, 佢點樣俾之前間保險公司追數, 對方又搵爛仔又出律師信, 最後要屋企幫佢還, 所以呢啲事確實存在。其實保險都係一份職業, 亦有好多人本住良心嚟做, 唔應該一竹篙打一船人, 不過有啲公司嘅手法就不敢恭維, 我始終覺得有返工就應該有糧出, 就算返工捱肚餓唔食飯, 搭車返office都要錢啦, 借糧嘅概念我點都唔認同, 想入行嘅人一定要諗清楚、睇清楚同埋問清楚, 否則付出嘅代價可以好大。
案例
http://m.baby-kingdom.com/post.php…
#預咗得罪人 #以後唔使旨意有廣告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