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河川污染嚴重
多數查無汙染源 ?!
水資源與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上半年台灣更因久未降雨而面臨嚴重的旱象,進而採取了階段性停水的方式來因應水資源的匱乏;雖近日因適逢梅雨季,舒緩了台灣的缺水問題,但仍需 #珍惜每一滴用水!
然而在每一滴水資源都很非常重要之際,文海接獲許多民眾陳情反映,南屯區內有數件 #農業灌溉排水遭汙染的情況,更提供多張照片佐證,希望能盡快獲得改善。
故文海積極調閱環保局資料,發現大台中地區於109年度共接獲244件河川汙染通報案,至今卻仍有 #127件未能查獲汙染來源,其中光是農業灌溉排水的汙染,就有高達30件的通報案件,其中位於南屯區的灌溉排水汙染通報有5件,竟然全數未能查獲汙染源!
而台中市政府於109年度與行政院環保署共同推動「水質感測物聯網應用」,並申請 30 台移動式及20 台手持式水質感測器,總計獲得 #多達50台的水質感測儀器,僅次於新北市及桃園市所獲得的數量,但台中市農業用水改善污染的效果卻並不彰顯。
因此台中市議員何文海針對市府 #是否有妥善運用測儀器提出質疑,並對環保局的追查效率抱持疑問,故文海強烈呼籲台中市政府,應立即加強調查,並加強巡查是否有排放廢水的不肖人士,以守護水資源安全無虞,也讓民眾能夠放心!
#河川汙染
#守護水資源
#南屯大小事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
河川污染來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追查環保犯罪絕不寬貸,慰勉第一線稽查同仁揪南崁溪污染禍首
今天下午到環保局慰勉稽查同仁,上週六(7/17)晚上一舉偵破大樹林屠宰場(及其廢水處理廠代操作業者珈利多科技公司)偷排黃褐色工業廢水污染東門溪案件,我特別頒贈3萬元獎勵金及水果禮盒,慰勞最前線辛勞的稽查人員,感謝用細心與耐心查明污染源,守護桃園的河川與環境。
近期 #南崁溪 及 #東門溪 水質變成黃泥水,第一時間我要求環保局組織專案小組追蹤,稽查了捷運工地、下水道工程工地、營建工地等將近100處,涵蓋沿線各行政區。上週六晚上專案小組同仁鍥而不捨,在東門溪流經市區的加蓋河段,查獲大樹林屠宰場將未經處理的作業廢水,利用地下處理槽及暗管排放酸鹼度小於2(甚至小於1)的高濃度有害廢液排到廠外溝渠,嚴重污染了東門溪及南崁溪的水質。
這是一件長期違法的惡性環保犯罪,能夠把違法廠商繩之以法,並且在遏止後,東門溪及南崁溪迅速變乾淨了,這是環保局連夜馬拉松式的追查成果,我要為「#環保柯南」們加油打氣!
這次南崁溪污染事件,環保局查驗結果時,水體顏色除了土黃色外,也呈現黃(紅)褐色,污染可能物不只來自 #營建工地,鐵質等重金屬污染也是來源。
為了解南崁溪水質變化情形,環保局在6月28日開始針對南崁溪支流東門溪進行監控,6月29日凌晨1點發現東門溪有金色廢水,酸鹼度約為5,且化學需氧量大於250 mg/L異常情形,當下研判有可能是工廠廢水偷排情形,造成東門溪黃褐水污染,因此,營建工地清查完成後,開始轉向上游事業廢水追查。
此外,河川巡守隊也陸續通報發現黃褐色水質的時間與地點,加上水務局在操作朝陽礫間處理設施時,常有酸鹼度(pH值)突然下降等情形,代表可能有工業廢水偷排情事。因此,環保局不只針對營建工地稽查外,也擴大對工廠等事業廢水排放進行全面偵查佈線。
因為南崁溪支線之一的東門溪有部分市區水路加蓋,不容易追查暗管及偷排業者,環保局稽查人員鍥而不捨連夜追查,稽查員日間徒步比對地下水路走向,夜間在各河段執行環境監控,陸續縮小排放源的範圍,最後鎖定東門溪上游支流的 #西坡埤渠 流域內,對可疑對象進行監控。
這次查明最主要的污染源為「事業廢水處理業者偷排廢水」,環保局勒令 #停工停業、 #從嚴處罰、#移送法辦 等3大措施處置該違法屠宰廠及代操作公司,最重將處新臺幣2,000萬元。我也要求環保局將代操的環保公司撤照處分,因為,這已經是長期的 #環保犯罪。
面對南崁溪、東門溪民眾陳情污染,環保局也同時啟動「南崁溪及東門溪流域黃泥廢水稽查專案計畫」針對56家營建工地 進行稽查,另自5月初統計迄今,共告發26家次的工地,針對違規工地也將依累進原則從重處罰。
我要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需拿出企業家良心,秉持 #企業責任,如此企業根基才會如同建築物地基一樣穩固。環保局的報案中心人員全年無休,隨時嚴陣以待!我也希望市民朋友在陳情污染的同時,給予稽查同仁一些鼓勵與肯定,市府保護環境的腳步從未停歇,24小時守護我們的桃園。
河川污染來源 在 黃家齊:年輕世代,做事實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感謝投入稽查的環保局同仁與警察同仁
南崁溪和東門溪是桃園區內2條重要的河川,這陣子黃泥廢水滿佈,引起了軒然大波。文燦市長及環保局立即啟動「南崁溪及東門溪流域黃泥廢水稽查專案計畫」,歷經擴大監控、比對、追查,在18日凌晨當場查獲「大樹林屠宰場」員工將未經處理的廢水排放,也才確認本次南崁溪黃泥水真正的污染來源。而「大樹林屠宰場」及代操作廠商「咖利多科技」目前已被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家齊除了支持市長提出「東門溪部分加蓋容易私接暗管、違法偷排廢水,未來市府將擬定東門溪稽查對策徹底解決問題」的改善方向。但家齊認為環保局下一步必須針對「累犯違規業者的監督及裁罰策略」重新檢討。
以這家「大樹林屠宰場」為例,近10年已累計遭裁罰一百六十餘萬,屢犯屢罰、屢罰屢犯,無良企業污染環境賺大錢,卻要市民大眾及市府團隊承擔汙染及維護責任,這絕對是沒道理的!
守護環境不只是誰的責任,是你我的責任!
河川污染來源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河川污染來源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