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猝死案件確診比例太高,光台北市最近送驗的猝死案件中,13件就有7件確診,希望所有猝死案件都能先做PCR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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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陳時中昨天的說法,直接否決了全面篩檢猝死的要求,陳宗元質疑,那種輕描淡寫的嘴臉,就是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檢察官是義和團嗎?有神功護體嗎?請問要怎麼小心?醫生防護做那麼好都會院內感染,請問檢察官要怎麼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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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沒得打就算了,連猝死PCR篩檢都否決,再看到上面那些權貴有本事就可以偷打疫苗,真的是氣到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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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認為,混亂的時代有如照妖鏡,一個國家是偉大還是虛有其表,一照便知。經過這一年多,走到現在這一個地步,這個國家是真偉大還是虛有其表?照妖鏡下是仙還是妖?如果捨不得批評自己的國家,那就給這個政府打個分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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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指出,台灣從去年一月開始,成功的在疫情傳播下脫身,守住了一年多。但卻在短短的一個月,走到現在人人自危的情況;看看這一年多來的狀況,一向自詡為民主法治的先進國家,衛福部指揮中心用一條疏困條例第7條戰勝全國萬萬條法條,把通保法當成塑膠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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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表示,一條疏困條例第7條可以限制醫護人員出境,可以用電子圍籬系統來定位手機,去抓不遵守隔離規定的人,更可以在演唱會設天網;法律人呼籲疏困條例第7條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授權明確性」、「法官保留原則」,至今講了一年多,這個國家沒人理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萬的網紅侯漢廷為民請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期,蔡政府打算推「國家保防工作法」,嚴重有違憲之虞。現況下檢察官必須依法向法官申請搜索票,保防員衹需經機關首長書面同意,即可對嫌疑當事人行使調查權、調閱權、臨檢權以及查扣權;當事人若拒絕保防員要求,可罰鍰5萬至100萬元不等。猶如東廠復辟! 其實,我早在去年八月的政論節目就提出,根據歷史規則,民...
法官保留原則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科技必須考量人性,《科技偵查法》恐侵犯人權紅線,應審慎評估
日前《科技偵查法》草案一公布,就被認為將嚴重侵犯人權,遭受輿論強烈反彈而暫緩。然而其中的癥結點在於,未來檢調辦案可能恣意對嫌疑人或相關人士進行各種監控,有侵害個人隱私的疑慮。
虹安認為,《科技偵查法》草案中,賦予了檢調單位可在民眾的手機或筆電等終端裝置裝上木馬程式,以監控通聯內容的權力。高虹安更指出,最令人驚悚的是,根據草案第四條和第五條,只要司法警察或檢察官認為需要實施空拍機或GPS定位追蹤,就可先逕行實施,不需要經過法院或法官核可。這樣讓民眾擔心,我國檢調單位會否濫用權力,輕率實施這種侵犯隱私,當事人難以察覺申訴的偵查行為。
依照《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除少數急迫情況外,基本上都需要「事先」經法官同意核發「通訊監察書」後,才可實施。即便是情況急迫,也都要求在24或48小時內,必須取得法官補行同意。科偵法中有許多偵查手段,如運用空拍機、GPS定位、植入木馬等,對於人民隱私的窺探蒐集程度,不下於一般的通訊監聽,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但科偵法草案中,多僅以相較通保法更為寬鬆的實施條件規範,比方在急迫時可逕行實施後再聲請許可的時間更長,甚至可在實施一定期間後需要延長時,才需聲請法院許可。近日已有許多法律界學者專家高聲疾呼,實施程序的「法官保留原則」都太過寬鬆,難以在人權保障與司法效率間取得平衡。
由於草案引發各界疑慮,法務部在接收廣大民意之後,決定重新研議。虹安要強調,固然要讓檢調單位有更多先進的辦案工具,但也要顧及人民隱私權利保障。隱私權與科技辦案像在天平的兩端,應該讓《科技偵查法》有更嚴謹、更審慎審酌的空間,而不是粗糙草率地推出5天就要把法案通過。由於這部法案在執行時確實可能「侵犯到人權的紅線」,因此裡面每一個條文都得認真地細細雕琢,才有辦法在這個「天平」找到最佳解。
或許有網友會認為「不是犯罪者,為什麼要怕呢?」虹安要提醒大家的是,我們現在之所以對於中共政權有很多害怕不信任之處,就在於今天若民眾批判政府或批評政策,「算不算是犯罪者?」也許在不同的地方因地制宜,但在對岸就可能認為你是犯罪者,或是以「先射箭再畫靶」的方式「偵查」你的犯罪行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法規制定時就需要把人性的可能性考慮進去,不應該只求快速立法,而是要舉辦公聽會、與社會大眾溝通,並經過立法院的審查程序,讓全國人民都能充分了解利弊得失,做出理智決定。
最後,虹安也要呼籲大家,平日應該多關心與自身權益相關的法案,並積極了解公共時事議題,因為當人民關心或勇於發表意見,讓這些聲音被政府聽到,就有機會將法案和制度修改得更好、更完善。
法官保留原則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是國慶連假前的最後一天委員會議程,虹安列席了司法法制、內政、經濟三個委員會,分別針對科技偵查法、原鄉紓困、校園食材食安檢驗等議題發言質詢。
#司法法制 #法務部 #科技偵查法公聽會
科技偵查法草案考量人權保障過少,應審慎斟酌規範科技工具權力,平衡執法第一線的需求和人權期待。
虹安認為,本草案當初提出時程倉促,已衝擊社會對政府的信任。不論何種科技運用都應受到完備的法規約束,法務部應該了解本法的高度爭議,以及公眾對科偵工具的高度疑慮,與公民團體和廣大國人進行細緻的對話對話。任何國家對人民施以強制力的法規,都應該以憲法對人權的保障為前提,堅持 #法官保留原則、#必要性原則 等,而非只看到使用上的便利性,形成恣意濫權的溫床。
本次法案中允許應用 #植入程式 的方式於個人的終端通訊裝置,擷取通聯資料,對於個人的隱私侵害風險遠比傳統監聽嚴重,科技偵查手段因為有主動且隱匿的特點,犯罪者固然防不勝防,但無辜者也更難自濟,需要更高強度的法官審查程序與更嚴厲的違法究責機制。此外,近年政府接連遭逢資安外洩事件,科偵法一旦實施,政府是否有能力保障蒐集來的人民隱私資訊不致外洩?
#內政 #原民會 #原鄉紓困計畫
原鄉紓困計畫執行執行不力、宣傳不佳,偌大台中和平區僅4家認證商店,振興原鄉經濟迫在眉睫。
在今年2月27日三讀通過的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中,原住民委員會編列了1.5億元補助旅客至原住民認證店家消費,用以紓困並振興遭受新冠肺炎疫情重創,包括觀光旅遊在內之原民經濟,以消費滿百回饋五十的比例,鼓勵旅客到認證之原民店家消費。截至9月11日全台已有732家申請、401家通過認證,通過比例並不高。而且,以幅員遼闊的台中市和平區共有13個部落來說,通過認證、登錄網站公告的店家居然只有4家,顯見原民會此項政策在原鄉落地情況不佳,以致在地商家鮮少受惠。虹安日前走訪和平區,曾和當地原民朋友分享此一原民紓困政策,但不論是民宿業者、旅宿業者、溫泉業者、手工藝品業者,都表示未曾接獲訊息,根本不知道有此政策,更不要說去申請認證了。
本項政策從四月開放申請到七月開始支付回饋,至今已近三個月,現在台灣疫情相對國際和緩,國內旅遊已已經相當興盛,許多原鄉商店卻還沒得知訊息,未能獲得政策協助。鼓勵原鄉商店來申請認證這件事真的得再加把勁,該筆預算到明年六月即截止,原民會真的要再加油,具體落實紓困振興政策之美意。
#經濟 #農委會 #校園食材抽驗率
目前校園食材蔬果抽驗件數比率僅約0.25%、肉品0.18%,難以展現政府捍衛食安決心,應檢討如何加強校園食材檢驗量能。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請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進行業務報告,虹安於質詢時指出,108年蔬果田間集貨場農藥殘留抽驗統計中,學校午餐抽驗為3312件。若以衛福部資料所示學校自設午餐與團膳家數共2164間,以一餐三種蔬菜,每學年200天計算,就有129萬8400件蔬菜待驗,但去年農委會只驗了3312件,只佔了百分之0.25,至於肉品,雖然每年有800件的檢驗數字,以每餐一肉的計算標準,抽驗率更低,是0.18%。教育部統計資料則顯示,全國共有4069所國小、國中、高中、大專院校等各級學校,若每校均有餐食,則以此為分母之抽驗比率還會更低!
對此,陳吉仲主委表示,雖然看起來的抽驗比例很低,但事實上農委會在田中抽驗的更多,只要在田中抽驗沒問題,就可以避免消費者吃到有問題的食材,農委會做的是上市前的抽驗,至於到學校抽驗食材,則主要是針對供餐的業者進行抽驗,因為供餐業者實際上會供應很多學校,抽驗一家業者可能涵蓋多家學校。但即便如此,除非完全建立物流產銷追蹤鏈,據以勾稽查驗,否則難以確認各階抽驗之聯集涵蓋率,學生與家長依舊難以放心。虹安建議陳主委,以近日國人對食安高度關注以及政府高舉保護國人、禁止風險食材進入校園之大旗,農委會應增列預算,提升對學校生鮮食材的查驗量能,方能展現決心、安定人心。
法官保留原則 在 侯漢廷為民請命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近期,蔡政府打算推「國家保防工作法」,嚴重有違憲之虞。現況下檢察官必須依法向法官申請搜索票,保防員衹需經機關首長書面同意,即可對嫌疑當事人行使調查權、調閱權、臨檢權以及查扣權;當事人若拒絕保防員要求,可罰鍰5萬至100萬元不等。猶如東廠復辟!
其實,我早在去年八月的政論節目就提出,根據歷史規則,民進黨廢了特偵組,一定還會再成立新的機構,掌握檢警與司法大權。但我畢竟把政府想得太簡單,若只是成立新的特偵組,權力仍受到限制,必須遵守法官保留原則。沒想到民進黨這麼狂!調查局擴權幾乎架空法官!這就跟明朝了東廠取代錦衣衛、西廠又取代東廠如出一轍!執政者只是想牢牢把檢警、司法大權掌握在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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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本文所提及以植入程式的方式,對通訊軟體實施通訊監察等,都有侵害人權而恐有違憲之虞,在研擬立法時應該多加思量,刑事偵查是把打擊犯罪與人權維護的雙面刃,取得兩者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