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文/廣東話】
#香港漫畫鋪 已經越唻越少,前日居然有間黃店漫畫鋪被舉報並「掃黃」,到底舉報人係仇家/藍絲/黑警,得當事人先知。
由新聞相片可以發現,中招既11本漫畫都係台版18禁書,封條包到好似木乃伊咁;而罪名係「管有作發布用途」。
同朋友傾開,大家反應係「管有都唔得?」「包左封條都唔得?」「係咪台版書當非法出版?」
原來好多人就算成日買書,甚至本身會出書,都對相關條例好陌生。想趁機會講多次香港創作自由面對既其中一個難關:「 #淫審」。
首先,香港係受基本法保障有出版自由,無所謂非法出版。
包括有isbn既商業出版、無isbn既 #同人/#zine 出版、同埋輸入既書都係合法。
非法出版呢個terms*目前為止*都只係講緊中國境內。(國安法通過後就唔係咁講了)
既然出版/輸入係合法,咁幾時需要用到「淫穢及不雅物品條例」?
呢個條例涉及既政府部門有3個,分別係負責提出檢控但無執法能力既「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簡稱電報辦)、負責評級既司法部門「淫穢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簡稱淫審處)、同埋負責執法既「香港警察」(唔洗介紹啦)。
「電影」同「報刊/物品(包括藝術品)」既分級制度係完全唔同,分別係大家比較熟悉既「I級 / II級 / IIB級 / III級」同埋「第1類 / 第2類 / 第3類」,前者由電報辦評級,後者會送去淫審處評級。(註1)
電影喺上大螢幕之前係必須經過電報辦評級,而報刊既出版/入口就【唔係必須】經過淫審處評級。
即係你出書,唔需要審就可以直接賣,呢件事本身係完全合法,除非你本書屬於「不雅/淫穢」類別。
三個評級分別係:
第1類(非淫褻亦非不雅):無管制。
第2類(不雅):按法例規定包好封條,就可以向18歲以上人士發布。
第3類(淫穢):唔可以發布、管有以供發布、輸入以供發布。即使對象18歲以上都唔可以。即係只可以管有for自用。
「發布」包括 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出借/出示/播放/放映,根據歷史我地知道,發布既判斷類似「有標價錢」或「存貨有3本以上」,更直接就係放蛇搜證。
點樣先叫「不雅/淫穢」?
法律寫明「不雅/淫穢」係包括暴力、腐化或可厭,即使毫無色情成分既講粗口、血腥、喪屍、BDSM、近親戀愛等等,全部都係呢個範圍。留意返兒童色情物品連管有都係違法,所以唔屬於呢個評級制度。
但講到條界線到底係點,就算係律師同法官都答你唔到,因為個龍門係相當模糊同有彈性。
根據法官所講,係因為「不雅/淫穢」既定義係會根據大眾接受程度日新月異而改變,所以唔寫到咁死。
法官係評級過程中會根據過往經驗有少少guideline俾3-5位審裁員投票,例如【相關器官既狀態(軟/硬?)】、【視覺/文字之間有無隱含意思】、【讀者視點的不確定程度(有無用緊?)】、【估計受眾年齡層】...等等。
一句講曬,「靠估」既成分其實好高。
「咁不如打曬格仔,戴曬頭盔,係唔係都封封條先囉!」
18禁封條有各種詳細規定,包括要用法定字眼、對比色、佔物品1/5以上面積、前後都需要有、同埋要附上發布人姓名電話地址。(個人認為私隱專員公署好應該司法覆核呢一點)
如果封面本身屬於不雅類別,就要用不透明膠袋袋住,再印上/貼上封條。
係同人場裡面中招既大部分就係呢種:有封條,但規格錯誤,電報辦一樣可以周你封條唔正確。
「唔係啵!我係書展見過本小說,裡面好多性場面,點解又唔洗封條?」
兩件事:1. 書展而家係完全禁止有封條既書入場,出版社梗係可以唔封就唔封。
2. 其實文字書好少查,我試過參與審一本雜誌時,個官話「文字好難判斷,同埋色情度都有限啦,唔睇架啦,我地飛下一頁啦。」
講到呢度,我聽過人講風涼話「咁送左審先咪穩陣囉!偷雞咪就係搵命搏,自己選擇既。」
FYI,送審每次盛惠$2100(註2),如果你唔係大型出版社而係漫畫舖或自資出版,賣曬成lot書都未cover到;
而負擔唔起既細出版社,多數都選擇避重就輕,索性唔出有爭議既書。
「咁刺殺騎士團長同恐懼鳥又咩事?」
即係有人舉報。電報辦其實好被動,多數都係有人舉報。
「咁咪唔好畫/賣鹹野囉、唔好露點露底褲囉、靜宜沖涼咪著返泳衣囉、唔畫鹹野就唔識講故事啦咩?自己無能力就係度怨條法律?」
hihi港豬藍絲向北搭黨鐵走啦你,唔送。
#身體自主 #情慾自主 #言論自由 #創作自由 #出版自由
「咁其實都係保障青少年遠離色情,無辦法啦」
講到好似香港唔比出版,青少年就永遠都睇唔到鹹野咁......
同埋保障細路還保障細路,你可以set多幾個12禁20禁來限制咩年齡可以睇/買到乜野,但點解要完全剝削成人表達/接觸情慾既權利?
驚禽流感就殺曬所有雞鴨,而家街頭人斬人係咪要全城都唔比賣刀?
總結,出或賣一本書,你面對既關卡包括:
無封封條,有人「覺得」本書係不雅;
有封封條,但電報辦發現你寫漏資料;
封條正確,但有人「覺得」本書係淫穢物品;
正式審完,審裁團「覺得」內容淫穢;
或者審裁團「覺得」內容只係不雅但又「覺得」受眾係青少年etc
咁多年唻,有幾多作者因為「覺得」香港創作自由受到不確定因素限制,而放棄香港導致人才外流?
我又想問,香港到底有幾壓抑,細個無完整性教育,大個都唔可以睇鹹書?
真係難怪香港長期處於最壓抑狀態,情緒病患越來越多,真係祝大家精神健康。
#ACGisNotFuck政治ok
#文化倒退
註1:
兩個機關既審裁員都係開放俾市民申請,詳情可以參考以下連結:
申請成為電影檢查顧問小組
https://www.ofnaa.gov.hk/document/eng/publicity/Leaflet4.pdf
申請成為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委員小組成員
https://www.cedb.gov.hk/ccib/chi/film/oat.htm
註2:
多謝網友fc,2020年頭仲係呢個價位
流感電影分級 在 周小某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長文/廣東話】
#香港漫畫鋪 已經越唻越少,前日居然有間黃店漫畫鋪被舉報並「掃黃」,到底舉報人係仇家/藍絲/黑警,得當事人先知。
由新聞相片可以發現,中招既11本漫畫都係台版18禁書,封條包到好似木乃伊咁;而罪名係「管有作發布用途」。
同朋友傾開,大家反應係「管有都唔得?」「包左封條都唔得?」「係咪台版書當非法出版?」
原來好多人就算成日買書,甚至本身會出書,都對相關條例好陌生。想趁機會講多次香港創作自由面對既其中一個難關:「 #淫審」。
首先,香港係受基本法保障有出版自由,無所謂非法出版。
包括有isbn既商業出版、無isbn既 #同人/#zine 出版、同埋輸入既書都係合法。
非法出版呢個terms*目前為止*都只係講緊中國境內。(國安法通過後就唔係咁講了)
既然出版/輸入係合法,咁幾時需要用到「淫穢及不雅物品條例」?
呢個條例涉及既政府部門有3個,分別係負責提出檢控但無執法能力既「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簡稱電報辦)、負責評級既司法部門「淫穢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簡稱淫審處)、同埋負責執法既「香港警察」(唔洗介紹啦)。
「電影」同「報刊/物品(包括藝術品)」既分級制度係完全唔同,分別係大家比較熟悉既「I級 / II級 / IIB級 / III級」同埋「第1類 / 第2類 / 第3類」,前者由電報辦評級,後者會送去淫審處評級。(註1)
電影喺上大螢幕之前係必須經過電報辦評級,而報刊既出版/入口就【唔係必須】經過淫審處評級。
即係你出書,唔需要審就可以直接賣,呢件事本身係完全合法,除非你本書屬於「不雅/淫穢」類別。
三個評級分別係:
第1類(非淫褻亦非不雅):無管制。
第2類(不雅):按法例規定包好封條,就可以向18歲以上人士發布。
第3類(淫穢):唔可以發布、管有以供發布、輸入以供發布。即使對象18歲以上都唔可以。即係只可以管有for自用。
「發布」包括 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出借/出示/播放/放映,根據歷史我地知道,發布既判斷類似「有標價錢」或「存貨有3本以上」,更直接就係放蛇搜證。
點樣先叫「不雅/淫穢」?
法律寫明「不雅/淫穢」係包括暴力、腐化或可厭,即使毫無色情成分既講粗口、血腥、喪屍、BDSM、近親戀愛等等,全部都係呢個範圍。留意返兒童色情物品連管有都係違法,所以唔屬於呢個評級制度。
但講到條界線到底係點,就算係律師同法官都答你唔到,因為個龍門係相當模糊同有彈性。
根據法官所講,係因為「不雅/淫穢」既定義係會根據大眾接受程度日新月異而改變,所以唔寫到咁死。
法官係評級過程中會根據過往經驗有少少guideline俾3-5位審裁員投票,例如【相關器官既狀態(軟/硬?)】、【視覺/文字之間有無隱含意思】、【讀者視點的不確定程度(有無用緊?)】、【估計受眾年齡層】...等等。
一句講曬,「靠估」既成分其實好高。
「咁不如打曬格仔,戴曬頭盔,係唔係都封封條先囉!」
18禁封條有各種詳細規定,包括要用法定字眼、對比色、佔物品1/5以上面積、前後都需要有、同埋要附上發布人姓名電話地址。(個人認為私隱專員公署好應該司法覆核呢一點)
如果封面本身屬於不雅類別,就要用不透明膠袋袋住,再印上/貼上封條。
係同人場裡面中招既大部分就係呢種:有封條,但規格錯誤,電報辦一樣可以周你封條唔正確。
「唔係啵!我係書展見過本小說,裡面好多性場面,點解又唔洗封條?」
兩件事:1. 書展而家係完全禁止有封條既書入場,出版社梗係可以唔封就唔封。
2. 其實文字書好少查,我試過參與審一本雜誌時,個官話「文字好難判斷,同埋色情度都有限啦,唔睇架啦,我地飛下一頁啦。」
講到呢度,我聽過人講風涼話「咁送左審先咪穩陣囉!偷雞咪就係搵命搏,自己選擇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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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自主 #情慾自主 #言論自由 #創作自由 #出版自由
「咁其實都係保障青少年遠離色情,無辦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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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埋保障細路還保障細路,你可以set多幾個12禁20禁來限制咩年齡可以睇/買到乜野,但點解要完全剝削成人表達/接觸情慾既權利?
驚禽流感就殺曬所有雞鴨,而家街頭人斬人係咪要全城都唔比賣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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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封封條,有人「覺得」本書係不雅;
有封封條,但電報辦發現你寫漏資料;
封條正確,但有人「覺得」本書係淫穢物品;
正式審完,審裁團「覺得」內容淫穢;
或者審裁團「覺得」內容只係不雅但又「覺得」受眾係青少年etc
咁多年唻,有幾多作者因為「覺得」香港創作自由受到不確定因素限制,而放棄香港導致人才外流?
我又想問,香港到底有幾壓抑,細個無完整性教育,大個都唔可以睇鹹書?
真係難怪香港長期處於最壓抑狀態,情緒病患越來越多,真係祝大家精神健康。
#ACGisNotFuck政治ok
#文化倒退
註1:
兩個機關既審裁員都係開放俾市民申請,詳情可以參考以下連結:
申請成為電影檢查顧問小組
https://www.ofnaa.gov.hk/document/eng/publicity/Leaflet4.pdf
申請成為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委員小組成員
https://www.cedb.gov.hk/ccib/chi/film/oat.htm
註2:
多謝網友fc,2020年頭仲係呢個價位
流感電影分級 在 葉郎:異聞筆記 / Dr. Strangenot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918:好萊塢瘟疫蔓延時】#葉郎電影徵信社
1918年,一場死亡率極高的瘟疫蔓延全球,在接下來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內造成了超過5千萬人死亡。
對電影這個新興產業來說,102年前的這場瘟疫出現在一個微妙的時機點:剛剛脫離愛迪生專利魔掌的美國電影產業正準備要大鳴大放,美國社會也才剛萌發「看電影對於身心有害」的焦慮,風和日麗的好萊塢不久前才取代紐約成為美國電影製作重心,而史上第一隻橫跨電影製作、發行和映演的托拉斯大怪獸——Paramout正摩拳擦掌地準備要開始肆虐好萊塢電影城,一年後才會成為動畫師的Walt Disney則忙著謊報年齡志願去歐洲打仗。
上面這些人都沒料到這一場戲居然還有隱藏版反派叫做「西班牙流感」。
就像晴天裡的一聲雷,1918年西班牙流感的轟隆殘響似乎仍在這個百年行業裡迴盪不去,甚至還潛伏在我們今天看的《The Walking Dead 陰屍路》或是《World War Z 末日之戰》等殭屍電影裡......
數位圖書館Internet Archive網站上典藏了20世紀初的電影產業雜誌《Moving Picture World 電影世界》掃描檔案。這些珍貴的圖檔成了102年前那場瘟疫的歷史切片,讓我們得以近距離觀察好萊塢當年如何挺過西班牙流感的世紀劫難:
「西班牙流感緩慢西進(Influenza Epidemic Working West)」1918年11月2日出刊的《電影世界》雜誌這麼宣佈。
1918年秋天,隨著從歐洲戰場返鄉的美軍一起從東岸的波士頓港登陸的第二波流感,是1918~1920年間總計三波西班牙流感疫情中死亡率最高的一波。光雜誌出刊前的10月份就奪走20萬美國人的性命,甚至直接導致當年美國人的平均壽命銳減12年。
作為一本服務產業專業人士的媒體,《電影世界》關切的是電影院行業的災情:最早受到衝擊的波士頓地區電影院已經恢復營業,但往西走一路到西岸的舊金山和洛杉磯則才剛剛發佈命令要求電影院停業。就算還沒被勒令停業的地方,還敢出門看電影的觀眾也已大幅減少。
對於要求暫停營業的命令,洛杉磯的電影院業者採用了乍看是玉石俱焚的極端策略:他們不是遊說市長取消電影院禁令,而是主張針對各行各業實施更全面的禁令,封閉整個洛杉磯市一週,希望藉這帖狠藥一次治好這場大病。
本來應該撫慰人心的宗教仍是疫情中的亂源。洛杉磯的基督教科學教會為了公開挑釁禁止上教堂集會的命令,故意向警方預告他們要非法集會,確保他們能在禮拜儀式中被逮捕,藉以前往法院大聲主張他們的宗教自由受到侵害。
保守政治人物也趁著疫情中的公共衛生焦慮,火速推動立法禁止異性公開接吻和其他親密舉止。電影《Lala Land 樂來越愛你》的著名場景:心花怒放的Ryan Gosling邊吹著口哨邊在洛杉磯長灘棧橋上與陌生女子共舞的情景,如果發生在1918年, Gosling隨時可能因為公開親吻該女子或是把手放在她腰部以下的位置,而被處以15元美金罰鍰或是15天拘役(所幸第一位在長灘上被逮捕的年輕人隨即拒繳罰款並透過法院上訴推翻該法令)。
進步和保守在時間的長流中都是相對的觀念。我們眼中100年前的保守運動其實是當年的進步運動。1890年到1920年間在美國積極推動禁酒令、媒體審查和道德主義的一群社會意見領袖,同時也是推動政府改革、教育改革、女性參政以及現代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政策的改革者。當時進步主義的代表性人物、諾貝爾和平獎得主Jane Addams一直對新近崛起的電影娛樂很有敵意,認為電影院的環境對健康有害,電影的內容也對兒童身心有害。她企圖建立一家自己的教育電影院,也強力主張應該像美術館或學校那樣由政府建立自己的公立電影院來確保內容的教育性。在這些嘗試陸續失敗之後,她終於體悟到對抗電影產業這個道德上的頭號要犯只剩下一個方法——管制。
1915年D.W. Griffith的白人至上主義電影《The Birth of a Nation 一個國家誕生》引發的爭議,讓內容審查的壓力達到新高。到了1918年,好萊塢距離被政府的黑手伸進褲子裡做內容審查的命運已經剩下咫尺。
結果讓人措手不及的西班牙流感打亂了這一局:
電影產業積極配合防疫的形象被媒體廣泛流傳。《電影世界》雜誌報導說有的電影院自掏腰包把報紙的電影廣告版面改成了防疫宣導,呼籲有咳嗽或感冒症狀的市民留在家中休息,絕對不要去看電影。
也有電影院乾脆利用停業期間積極改善過去常被質疑的衛生和通風問題。因為七年之後才會出現第一家裝上開利冷氣的有空調電影院,這時候電影院的主要通風設備還是傳統的風扇。有電影院特定買來派對用的碎紙片灑在風扇前,讓紙片吹往觀眾席的每個角落,自我檢測通風是否良好。
另外一家媒體Los Angeles Times洛杉磯時報的創辦人不僅是好萊塢大地主,也跟好萊塢電影產業有密切關係(著名的好萊塢地標正是他們家立起來的房地產廣告)。該報也因此積極帶風向「美化」疫情,並大幅報導電影院業者配合政策對抗疫情的努力。
這些防疫的積極做法和媒體公關的效果,大幅減緩了電影業跟進步主義社會領袖之間的緊張關係。Jane Addams此後就很少談及電影院對公共衛生造成威脅,而只聚焦放映內容的問題上。
流感疫情結束的兩年後,好萊塢總算找到了他們對抗政府審查的終極武器:由共和黨政治人物、前美國郵政總局局長William Hays為電影業量身打造的「自律」機制——現今MPAA美國電影協會的自主電影分級制,幫助好萊塢一勞永逸地躲過了政府審查的壓力......
下文還有1918年西班牙流感如何催生好萊塢第一個托拉斯大怪獸以及殭屍電影如何從瘟疫的墳場中掘地而起。全文刊載於付費訂閱媒體端傳媒,請賞文字工一口飯吃。
全文由此去: http://bit.ly/3azm9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