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核電退役時~~ 公共電視我們的島今晚十點 (07/26)首播 (07/26/2021 公共電視我們的島第115集)
採訪/撰稿 張岱屏、攝影/剪輯 顏子惟
繼核一廠除役之後,核二廠一號機的燃料池,也因放不下用過燃料棒須提早除役,然後除役之路並不容易,放置這些核廢料的室外乾貯場疑慮未解,室內乾貯場又還在審查,更令人擔心的是最終處置又在哪裡呢?
2021年7月1日,核二廠1號機,因為用過燃料池容量不足,燃料無法退出而停機,形同提早除役。核一、核二廠陸續進入除役階段,不過除役的關鍵核燃料,還沒辦法取出。
核二廠提前除役,其實早在預期之中,因為核一、核二廠一開始燃料池的設計,就只夠存放二十年的用過燃料。為了讓核電廠繼續運轉,台電以加密的方式,增加燃料池容量,核一廠燃料池從原本的1410、1620束,增加到3083束,核二廠則從原本的2571束增加到3660束,再增加到4398束,最後兩部機組的裝載池,也改裝存放440束用過燃料,可以說是運用到極致。
台電無奈表示,核一、核二核燃料無法從燃料池取出,主因是乾貯設施在新北市政府卡關。新北市府則表示,核一乾貯當初是台電沒有按圖施工,後續水土保持審查,因為安全考慮所以沒有同意。新北市消防局副局長李清安指出,核一室外乾貯的水保缺失,包括侵蝕範圍低估、岩石強度高估、邊坡穩定微型樁強度高估、地下水壓力低估等,要求台電改善,但台電並沒有達到要求。台電則認為新北市標準前後不一,提起行政訴願,農委會做出「原處分撤銷,另為適法之處分」,但新北市堅持台電重送水保申請。
水保計畫卡關,新北市核安委員和學者也對乾貯的設計和地點,提出疑慮。2017年6月暴雨襲擊北海岸,核一廠西側山坡因為土石沖刷,導致2號機聯外電塔倒塌,2號機自動跳機。
電塔倒塌事件讓民間團體對室外乾式貯存的安全性更加擔憂。民間團體和新北市府建議,核一、二室外乾貯應該改成室內,以降低風險。2016年9月,前行政院長林全為解決核廢問題,就曾到北海岸與居民對談,當場指示乾貯第二期應從室外改成室內。
到目前為止,核一核二室內乾貯還在準備招標的規畫階段,預計分別在2028年、2029年才能啟用。台電還是寄望室外乾貯能先啟用,讓反應爐爐心的燃料棒移出。
另外,核一燃料池內放滿6000多束用過燃料,反應爐內也有700多束燃料無法退出,這種狀況下,目前核一除役只能先從拆除電塔、氣渦輪機和汽機廠房開始。
即將除役的核二也面臨相同難題。核二的室外乾貯因為新北市不核准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而無法興建。新北市消防局副局長李清安表示,新北市不反對室內乾貯,但核燃料移到乾貯之後,下一步又在哪裡?
由於高階核廢料的選址是四十年以上,甚至跨世代的工程,民間團體呼籲要制訂法令並建立專責機構。2015年,立委與學者專家曾提出「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設置條例草案」和「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經濟部也提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但多年過去,高階核廢料的立法,始終沒有進展。
台電核後端營運處處長張學植認為,無法可循,是造成高階核廢選址困難的一大因素。但原能會表示,瑞典、芬蘭同樣沒有最終處置場選址法規,但因為有良好的社會溝通,一樣可以進行選址作業。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呼籲,行政部門和立院,應該盡快完成核廢三法,如果連法源都沒有,如何能讓地方居民相信,核廢料會有離開電廠的一天?
由於核廢料最終處置選址的不順利,核電除役以及核廢料處理費用也大增,核後端經費從原本預估的3300億元,到2020年增加為4729億元,後續經費還在重新估算中。
核電除役除了錢的問題,人才、技術,也都是新的考驗。2021年初,核一廠爆出,廠商進行土壤輻射檢測調查時,挖破冷卻水管線的意外,雖然沒釀成災害,卻引發外界對核電除役管理的擔憂。郭慶霖認為,因應除役需要,台電必須進行組織重整、培訓除役專業人才,並成立中央層級的除役委員會,讓地方政府、居民、學者共同參與監督。
一座核電廠運轉期間40年,除役期間長達25年,核廢最終落腳何處,卻仍是未知數。漫長的除役旅程需要專業人力,更需要社會的討論,來面對接下來的旅途。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ourisland.pts.org.tw/content/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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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入冬季節,有「白金」之稱的鰻苗正值大出期間,花蓮溪、吉安溪、美崙溪出海口都是漁民的捕撈熱點。但早期港區劃設考量未盡周全,將出海口也一併劃入。但因浪潮拍打,岸邊無法錨泊船隻,也未影響檢疫錨地使用。卻仍因一併納入劃設範圍,全面禁止漁民進行捕撈行為,嚴重影響漁民生計。因此,今日(5)立委蕭美琴於交通委員會...
海岸管理法範圍 在 環境資訊中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喊了20年仍未「滿地富」,台東真的需要這個遊樂區開發案嗎?👀
台東縣三仙台的「 #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於2002年通過環評至今仍未動工,因為這開發案涉及「#重要海岸景觀區」需進行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審查,昨天(15日)進行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成為《#海岸管理法》2015年上路後,第一個送審的觀光類型開發案。
#環保團體 會前在內政部外舉行記者會,呼籲 #海審會 須替海岸環境把關。 #比西里岸部落 代表陳逸羣就說,鄰近開發範圍的基翬一帶珊瑚礁海岸,是在地居民重要的漁獵採集區、傳統海祭場,大型渡假村的開發案是20年前發展觀光的思維,隨著時空環境的變遷,渡假村的設計已過時,不符現今需求。最終海審會認為,本案仍有諸多疑慮待釐清,要求開發單位補正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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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管理法範圍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桃園市政府站在保護藻礁的第一線,也是地方政府第一個成立「海岸管理工程處」,以專責人力及預算,進行完整的海岸生態保育工作,包括藻礁保護在內。
我非常感謝17個海岸巡護隊、3個環保潛水隊、2個環保艦隊,他們以實際行動成為桃園最好的環保志工夥伴。
我也非常感謝環團,提供許多意見,雖然有時完全一樣,有時意見不一,但這都是出自於愛台灣的良善之心,讓我們有多元思考的空間。
六年來,市府在藻礁及海岸保護投入了超過8億4224萬元,同時桃園市27公里的海岸線,扣除沙埋海岸及牡蠣礁,已有86.7%的藻礁海岸納入保護範圍。
2013年,我與蔡英文總統以在野的身份,到觀新藻礁區寫下「藻礁永存」的訴求,這也是我們藻礁保護承諾的緣起。
2014年,行政院宣布核四封存,馬政府隨即啟動「大潭電廠擴建、中油三接興建」兩大計畫,以彌補發電缺口。如果當時大潭海岸劃為自然地景或是保護區,中油三接就無法推動。2014年的時空背景,包括馬英九、蔡英文、吳志揚、鄭文燦等四人,都沒有人主張大潭海岸劃為自然地景。
蔡總統上任後,中油三接計畫進入環評,蔡總統推動台灣能源轉型,希望「非核家園、減煤減空污」可以實現,蔡政府提出「藻礁迴避替代方案」,把中油三接使用的大潭海岸,由馬政府時期所規劃的232公頃,縮小為23公頃,整個LNG接收站則移到外海,減少對於大潭海岸藻礁生態的衝擊。
我在2014年12月25日上任,提出「觀新藻礁要保護、大潭藻礁要調查」,觀新藻礁與大潭藻礁,剛好位在大潭電廠以南以及以北不同的海岸,兩個海岸是不同地區。
針對觀新藻礁保護區是否提高等級為自然保留區,由於在地漁民仍有採集行為,且經過調查當地居民與漁民對於提高等級有不同意見,先以野生動物保護區保護。
我因此更積極落實「觀新藻礁保護」的原則。在2015年到2020年六年之間,觀新藻礁生態系逐漸豐富,復育有成。市府執行了「藻礁污染源管制計畫」及海岸垃圾清理計畫,6年開罰工業污染源1400件,罰款超過3億2700萬,勒令停工95次,移送司法單位16件,推動藻礁專案,讓海岸生態系得到保護傘。
我也認為「大潭藻礁要調查」,市府正式委託中央大學進行調查,結論並沒有建議劃設自然地景。
我採取分區分段處理27公里的藻礁海岸保護議題,並且分別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濕地保育法」、「文化資產保存法」、「海岸管理法」等不同的對策。2015年開始,我們開始推動這個全新的保護計畫。2015年依照濕地法劃設的「許厝港國家級濕地」面積961公頃,海岸10.5公里,依照文資法劃設「草漯沙丘地質公園」面積284公頃,連同依照野保法劃設的「觀新藻礁保護區」面積315公頃,藻礁海岸4.3公里,扣除砂埋及牡蠣礁的海岸,桃園市27公里藻礁海岸已經有86.7%納入保護。
因為中油三接案通過環保署環差審議程序,加上市府成立海岸管理處,將86.7%的桃園藻礁海岸都納入保護,想以指定暫定自然地景,直接否決已經通過環評的中油三接案,只會讓帶來更多的問題。
我上任後,把桃園市86.7%的藻礁海岸,以一個一個生態拼圖,讓桃園市四大海岸生態亮點納入保護,從「許厝港國家級濕地」、「草漯沙丘地質公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到「新屋石滬群」,我相信,基於生態保育的價值,我們已經站在一個新的起點上。
海岸管理法範圍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入冬季節,有「白金」之稱的鰻苗正值大出期間,花蓮溪、吉安溪、美崙溪出海口都是漁民的捕撈熱點。但早期港區劃設考量未盡周全,將出海口也一併劃入。但因浪潮拍打,岸邊無法錨泊船隻,也未影響檢疫錨地使用。卻仍因一併納入劃設範圍,全面禁止漁民進行捕撈行為,嚴重影響漁民生計。因此,今日(5)立委蕭美琴於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要求相關單位重新檢討港區範圍,使漁民可合法於潮間水域從事鰻苗捕撈。
正值鰻苗捕撈季節,花蓮漁民倚靠捕鰻苗維生,已成為重要經濟活動。但近日卻頻傳海巡人員以違反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為由,對捕撈漁民開罰,罰金十萬至五十萬不等,對漁民造成極大困擾。
行政院自民國七十一年公告花蓮港港區範圍至今已逾三十年,涵蓋花蓮溪北溪口海岸到外海海面1公里處,因此花蓮溪、吉安溪、美崙溪出海口等區都被劃入港區範圍。但靠近岸際區域不但有水深不足問題,又位於浪潮衝擊區域,停靠船舶困難,無法發揮港區功能。
蕭美琴於質詢中表示,花蓮港港區三十年前規劃顯未能符合時宜,若無實際使用需求應重新檢討,於港區範圍中剔除潮間水域,於鰻苗捕撈期間適度開放供漁民捕撈。因此蕭美琴要求航港局應立即會同相關單位檢討修正港區劃設範圍。
除此之外,花蓮港港區範圍內錨泊區因屬商港法、海岸巡防法、及海岸管理法等三種法規轄管範圍,遇糾紛時常有權責無法釐清問題,每每造成政府與人民之間衝突四起。為此,蕭美琴近期也將召開協調會,邀集相關單位一起將管轄權責釐清。
蕭美琴再指出,「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中,明示花蓮及台東海域未受禁捕期之限制,但花蓮漁民也多能自制,為使鰻苗洄游成長,僅訴求於公告捕撈期間合法進行捕撈,相關單位應考量漁民生計與鰻魚養殖產業發展,盡速確定花蓮港港區潮間水域鰻苗捕撈之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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